车子还是苏墨森留下的那辆破桑塔那,一直没换过。以前不换它是不想太露富,后来不换倒真是因为一趟趟为所欲为瞎开乱撞培养出感情来了,这堆铁虽然又老又破,但确实很经造,从来没在关键时候掉过链子,一天天开得顺手,就挺舍不得。
我住的房子在城郊的农村,开车到城区起码四十分钟,位置是苏墨森故意选的,四面都是荒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离最近的村庄也还有三公里路,为的是不让别人窥探我们的生活,发现我们见不得人的秘密。
这些年他带我辗转生活过很多地方,除非只是短期居住,否则一定会选择远离人群的居所。
大半夜开车最爽快,一路畅通,吃上几个红灯也不急燥,有几条路还可以飚上一把。
可开到工人路和杏花街那个十字路口,突然出事了。
我很正常开着车,前面绿灯,我就没怎么多注意,可是突然刷的一条黑影从我车前窜了过去。
这事情出得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差点把那个闯红灯然后用闪电样速度从我车前跑过去的疯女人给撞死,还好刹车刹得及时,否则四周无人我只能跟鬼讲道理去了。
我刚把车子停住,正在想要不要摇下车窗朝外面吼上几声,突然又有个人影直直地从右边飞奔过来,一跃而起,跳上我的车前盖,砰的一声巨响,整个车身都震了震。
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一个黑漆漆的影子落在挡风玻璃前面,一眨眼的功夫又跳下去朝之前那个女人跑走的方向追去了。
整个过程就像平时在好莱坞大片里看到的那样,跟特效做出来似的,利利落落,半点都不拖泥带水。
前面跑过去那个人因为头发扎成马尾所以比较容易辨认性别,后面从我车前盖上跳过去这个是一头齐肩乱发,估计也是个女的,但不排除是娘娘腔男人的可能性。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后面踩着我车前盖跳过去那人手里拎着把十来公分长的尖刀,我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又是那种什么都豁出去了的疯狂架势,摆明是非要致前面那女人于死地的节奏。
所以我根本来不及多想,本能就打转方向盘追了上去。
绝对不能见死不救啊,至于其它的,先把人救了再说。
杏花街这一带是新城区,周围几个新建的住宅小区入住率特别低,别说午夜梦回时分,就算大白天都不怎么热闹,报上电视里报道说这附近发生抢劫之类的事件也不止一次两次,但眼下这节奏实在太凶猛了些,跟拦路抢劫差着几百几千个等级。
我虽然不是那种没见过生死的人,看见刚才那种阵势也还是有点心惊肉跳,打定主意尽量只救人,不打架。
所以我把车灯打得雪亮,直照前面两条沿马路狂奔的影子,并且不停不停按喇叭,按得震天响。
我心里想着这样,那提刀的人是劫匪也好是恐怖份子也罢,寻仇的也好要债的也罢,总该收敛着点。
可事实证明我错了,我都快把黑夜照成白天快把喇叭按破了,提刀那人半点不惧,照追不误。
哪怕我车子与她并行着开,她也头都不扭一下,只顾低头猛追。
这世道疯起来,真不是我这种狗血小清新能理解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