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看电视剧的时候,梅赢就对那些挡枪的脑残举动非常不理解。
有那个反应速度,把猪脚一脚踢开不是更好吗?干嘛要玩得那么狗血?你要知道,子弹巨大的动能根本就不是一具身体能够挡住的。
那么做的唯一结果就是,两个人都被射死了,成了糖葫芦。
但真正体会到的时候,他才知道,那么做有多么的不容易,也是多么的合理。
危急关头,想保护你最重视的人,你会怎么做?
只有拿自己去挡啊!
幸亏,精精儿不是狙击手,射出的飞刀只是在程处默的肚子上扎了个大窟窿,并没有伤到要害。否则,就是神仙也难以救活他。
但是,以现在的医疗水平,最多也就是在表皮弄点金创药糊弄一下,消毒、缝合、包扎都没有。
这么干,即使没有被敌人给捅死,也多半会因为流血过多或者是伤口发炎而死。
那个据说是军中医者的家伙,正拿出一包成分不明、效果不明的东西,像撒胡椒面一样程处默的肚皮上撒了一撮,眨眼就被喷涌而出的鲜血给冲散。
“滚!”
一脚踹开那个庸医,梅赢大声喊道:“给我拿针和丝线来!”
虽然没学过医术,但梅赢知道,仅靠外敷止血药是绝对救不了程处默,那就只有缝合。
手术针和羊肠线是不用想了,现做也来不及了,那就只有用普通的针线替代了。
“你想做什么?”医者很是不解,“我从医多年,还从没见过有人拿针线给人治病的!你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梅赢根本不理他,只是把绣花针和丝线用开水消毒,再深深吸了一口气,穿针,引线,缝合。
尽管手哆嗦的厉害,深一针浅一针、缝的七扭八歪好歹也坚持下来。反正小默以后也不穿裙子,无所谓了吧?
程处默已经陷入了昏迷,对缝合时的痛苦已经无感,旁观的人却是看得胆战心惊。
乖乖,这是拿人当衣服缝了啊!
那针扎进肉里,会不疼吗?
更重要的是,这么做,真的有效吗?
还别说,随着伤口逐渐缝合,刚才还喷涌不止的鲜血顿时就减缓了许多。到最后,伤口只是往外渗血,再也不是奔流如泉涌了。
“成了?还真的成了?”那医者三观尽毁,感到很不可思议。
“小郎君神乎其技啊!”
“是啊是啊!没想到还能这么救人?就是那针,戳得人心里慌慌的啊!”
“还不够。”
看着面色苍白的程处默,梅赢伤感地摇摇头。
这么大的流量,程处默没有当场死掉已经是身体素质超强了。换成普通人,早就凉了。
但即便如此,如果不能及时补充输血,程处默的身体也会变得非常虚弱,身体机能将会受到极大损伤。
山一般的汉子,有可能就此一蹶不振,成了一个病秧子。
可是,现在又哪里会有什么血袋和针管呢?
早知道要穿越,我也带点输液器材啊!
没办法了,那就只有用竹子了。
亲自挑选了一节最细最长的竹节,仔细削尖了,去掉毛刺,开水消毒,一个竹针就做好了。比划了一下粗细,还好,应该是能够插到小默的血管里的。
剩下的,就是找到合适的血型了。
“我现在要用血,人血,来救小默,你们谁愿意?”梅赢轻声问道。
看似平和,却是给了众人莫大的压力。
说句实在话,军中的汉子也没有谁是怂包软蛋,脑袋掉了也不过碗大个疤。但你拿我的血去救程处默,那不就是一命换一命吗?
真要是挡刀挡枪死了,大家还会赞一句“真爷们儿”,这样不明不白地换命死了,有点冤啊!
看着众人畏缩的表情,梅赢无奈地笑了,尽是苦涩:“算了,我来吧!也不知道我的血型还是不是O型,希望小默命大吧!”
一狠心,梅赢在自己手指上拉了一刀,滴到程处默的伤口处。
还好,没有血凝反应。
那就大概可以证明,自己这具身体还是O型,能给小默输血了。
梅赢用绳子扎住程处默和自己的上臂,竹针一刺就扎进了程处默臂弯处的血管,再利用竹节的弹性刺进自己的手臂。
松开扎带,输血开始!
众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梅赢的脸色越来越差,而程处默的呼吸越来越悠长,面色也红润了起来。
那医者摸了摸程处默的脉搏,面露喜色:“爵爷,他好了。”
梅赢摇摇头:“还不够!”
又过了数息,医者劝道:“够了,爵爷。真的够了。再这样下去,你会死的啊!”
梅赢再次摇摇头:“还不够!我只是有点头晕,我还能坚持!”
众人齐声劝道:“爵爷,真的不用了啊!你看小默,现在已经睡着了啊!”
“是吗?”
梅赢低头看了一下,确信程处默是睡着而不是昏死,这才长出了一口气,重重地倒在地上……
再一睁开眼的时候,梅赢一骨碌跳了起来:“小默呢?小默呢?他的伤口还没有包扎,一定要用上好的止血药,再用消过毒的纱布包起来!”
“躺下吧,小默没事!”
老程像个慈祥的父亲一样,轻轻地说道:“昨夜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好样的!”
梅赢挠挠头:“我算什么好样的,小默才是。”
梅赢自问,自己绝对做不出替人挡刀的壮举。至于给别人输血把自己给弄晕过去了,那是因为身体太差,就是个不 举啊!
老程不这么认为。
以命换命,拿自己宝贵的血液给别人,这是一般人能干得出来的吗?
只有义薄云天的人,才能做到!
即使当年在瓦岗寨结义的时候,也没见过哪个好汉有这份胆略!
真英雄啊!
“行了行了,你就别夸我了。”梅赢被夸的都不好意思了,“我输血给小默,那是应该的。如果没有他,我说不定当时就死了。”
程咬金哈哈大笑:“这才是真正的兄弟啊!你这个大侄子,我算是真正认下了!”
“怎么?您这么说,那就是以前都是假情假意的喽?”
程咬金尴尬了:“也不全是假的。只是有个事情,我一直瞒……”
按程咬金的脾气,兄弟之间就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堂堂正正地交往,说明自己的身份——重点是李二的身份。
这样藏着掖着的,很丢人啊!
这时候,满身血腥气的李二进来了,恨恨地说道:“这些侍卫该死!全都该死!”
李二的心里满是怒火!
在重兵保护之下,还能让刺客如入无人之境摸进来,破坏铁炉、刺杀朕看重的人,还差一点坏了老程儿子的性命。
这些护卫还需要活着浪费粮食吗?
如果都是这么懈怠,朕的皇宫岂不是也可以任由贼人出入,朕的脑袋也可以随随便便就让人拿了去?
杀!
全部该杀!
梅赢这才想起来,好像有件事没有完成,忙问:“精精儿死了吗?”
“没有。跑了。”李二重重一捶拳头,羞愧难当。
梅赢很不解,这都能跑了?
这些侍卫真的是侍卫,而不是刺客的同伙吗?
咱们不是在拍喜羊羊啊?到每一集的末尾,灰太狼都要来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以便引出下一集?
李二冷然说道:“放心,跑了和尚怕不了庙。我一定会,给你和小默报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