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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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哈!”

枪甩一条线。

不得不说,修行上的进度,对于武技的训练,实在是助益巨大。

没有「点星」之前,陆洵只是个普通人,那时候去到蔡家练握枪,一盏茶的功夫就感觉浑身发抖,端不住了。

但「点星」之后,尤其是现在,刚刚在昨天夜里点亮了第六处「星宫」,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力气,一杆大枪端在手中,持续半个时辰,稳稳不动,胜似闲庭信步一般,而蔡确教的那些招式,看一遍基本记住,练一遍大差不差,练个两三遍,就已经有了些熟能生巧的感觉。

即便不曾「登仙」,只是「点星」,带给修行者的,便已经是身体机能上巨大的进步——理论上来说,「点星」之后,其实已经开始脱离普通人的范畴了。

只是还不到「仙」这一步质变而已。

练得熟,练得好,便越发的喜欢练,一直把蔡确传授的三十六路枪法练了十几遍,以陆洵现在的体能,都开始热的出汗,他这才停下。

据说「登仙」之后,甚至是可以自由控制是不是出汗了。

站到一个现代人的角度去看,的确是超玄幻的感觉。

“先生已经把这三十六路练得极好了,明日里,仆再把剩下那三十六路演示一遍,这七十二路枪法,先生便已尽得!”

蔡确很认真地恭维。

“哈哈,都说了,蔡师不必称我先生,便叫我明允即可。你我之间,虽无师徒名分,到底是我跟你学了这枪法,也算得半师了!”

陆洵一边把大枪放回兵器架,一遍擦着汗走过来。

蔡确闻言笑道:“话虽如此,却只是先生重情而已,在仆而言,收钱传艺,本已是天经地义,又蒙先生如此恩遇,仆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怎敢在先生面前摆大?先生以后也大可不必称呼仆蔡师了,实在是……”

陆洵摆摆手,“不说了,不说了,你叫你的,我叫我的!”

说完了,又问:“最近进益如何?”

蔡确本来还有话要说,一听问到这个,当即正色凛然,认真禀告道:“说来神奇,自得先生的「初读」,仆便改以那《行路难》为本源之诗,如此一来,以仆这三十余岁年纪,竟也进境飞速!若不出所料,这几日间,便可以点亮第四处「星宫」了!此皆先生之赐也!”

“哈哈!如此便好!”

二人说话间出了跨院,却正好迎面撞见蔡家小娘子回来。

她依然是那般的一袭青衣,头顶带着帷帽,将整张脸及大半个上身,都笼罩在内。看见自己爹爹和陆洵一道出来,她忙往旁边避了一下,敛衽施礼。

陆洵冲她轻轻点头,“小娘子免礼。”

虽说在自己家里出现一个整天带着帷帽的人,着实会有些小小怪异,但人家毕竟是个小娘子,也不曾嫁人,非要带着帷帽,也是谁都不好说什么的,陆洵也就听之任之——不过最近几次交流,通过她,和她的老爹口中,陆洵得知,这女孩十六岁的时候,便已经点亮第一处「星宫」了,眼下应该是在准备点亮第二处了,可能跟那些有各种助力加持的世家天才不大好比,但在普通人家子弟而言,算是个小天才了。

在陆洵而言,这算是个小惊喜。

一堆人间废铁里,竟还意外地扒拉出一块合金钢。

也因此,再加上他的确是跟着蔡确学枪法,接下来还准备学剑法的关系,这么多人里,他看待这父女俩,与别个稍有不同。

回到自己的院子,他也不用热水,就直接拿凉水冲了冲身上汗,擦干了换一身干净衣裳,顿觉一身清爽,这才又重新回到他的书房里,准备继续修行。

当初穿越过来不久就定下的两个小目标,眼下都胜利在望。

眼下大院子已经有了,还差几个大老婆小老婆,不过已经有了人选,呵呵,就差点亮九处「星宫」之后尝试「登仙」了。

一旦「登仙」寿命拓展至百岁左右,再坐拥豪宅宝马,娇妻美妾,啧啧,最初的两个小目标,就算是实现了。

当然,现在看来,这个目标似乎小了些。

尤其是经由刺杀一事,使得陆洵深刻地明白,哪怕只想享有这小小的幸福生活,也要求自己必须有远超这生活水平的实力。

不过,无论怎么想,「登仙」之后,大约都是可以稍稍松口气、歇一下的时候了——还差三处「星宫」!

也快!

一首诗的事儿!

于是来到自己的书房之后,先是随手整理了一下硕大的书案,把之前自己写的文稿都收拢在一处,小心收起——据说这些手稿也是价值极高的——然后便又铺纸、压纸、研墨、提笔。

想了一会儿,他提笔写下《锦瑟》两个字。

别人的修行之苦,他也体验过,甚至体验过好几年,而且体验的还是很可能远超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修行者的那种苦苦煎熬,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已经不屑于再去弄别的,他就是写诗,然后炼化「文气」。

在其他的几乎任何诗人,哪怕是才华横溢的大诗人那里,这也是一条绝对行不通的道路,但是在他这里,却基本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甚至以他的库存来说,几年之内都不存在“才思枯竭”的忧虑。

那当然是怎么快怎么来!

写。

向前一路狂奔。

果然,这又是一首六星之诗!

随着抄出来的诗文作品越来越多,他对天地气机的评判标准,已经是越发的熟悉了,事先做出的判断,基本上八九不离十。

六星之诗,原作者可得一「彻地」,即三「顿悟」。

体内本来已经消耗炼化一空的「文气」,顿时就又充盈起来了。

于是,他吹干墨迹,自己再看一遍,哈哈一笑,把诗稿放下,回到自己现在修行专用的小榻上盘膝趺坐,深吸一口气,缓缓入定。

以他的修行速度而言,一「彻地」已经又够他炼化四五天的时间了。

而一旦炼化这些「文气」,他将点亮第七、第八及第九处「星宫」,到那时候,就已经是一脚踩到「登仙」的门槛上了。

…………

端午节说到就到。

时人重三节,即端午、中秋、春节。

临到端午,家家都要认真庆贺一下,便衙门也都放假三日。

提前一天,与陆家父子有交情的人,都陆陆续续亲自登门来送节礼,但目前来讲,需要陆家父子亲自登门去送节礼的人家,倒是不多。

陆老爹那里姑且不说,单说陆洵这里,值得他亲自登门去送礼的,一来要位尊且年长,二来要有一定的交情,他掰着手指头数了半天,大约也就一家半。

赵琦赵老相公那里,有点拨之恩,又的确年老位尊,值得跑一趟。

县令周靖那里,虽然也是位尊,但一来年不够老,二来大家截至到现在为止,都只好算是商业合作而已,合作的再默契,交情也是了了的。

不过陆洵还是亲自跑了一趟,倒是惹得周靖颇为惊喜,因为陆洵最近是真的不出门了,居然特意亲自来送节礼,自然是看重的意思。

只是,他话里话外都在旁敲侧击,想要知道陆洵打算什么时候办《读孟尝君传》的「初读」。陆洵给他吃了颗定心丸,说是节后。

这就意味着,接下来过完了节,大家就可以谈交易了。

于是周靖很满意。

出了县衙,陆洵继续坐着马车,掉头去城北,到帽儿巷赵府送礼。

不过在路过一条大路的时候,他却命令马车在路边稍停,自己下车,留了蔡确看车,只带了裴易和赵壮,亲手拎了一小包点心,溜溜达达就往旁边一条巷子里走——前面不远处,便是福兴寺了。

远远地就看见了那卖酸梅汤的路边摊,虽是节日,他们这摊子却仍不舍得歇,而且看上去很明显比平日里生意还要好了很多。

端午节自然是祭奠屈原屈子的,跟佛家没什么关系,但偏生佛寺最喜欢凑热闹,连这样日子也一定会利用上。

所以,明日里虽然没有庙会,但依然会有数不清的人跑来庙里上香——包括陆老娘,就是一定会来的,再挤都来——那自然也有不少人为了避免拥挤,是愿意提前一天过来上香的。

所以,虽是节前,这福兴寺一带却是热闹得了不得。

那做食肆的生意,当然也是跟着水涨船高。

小姑娘顾红莲正忙里忙外的不得闲,走近了看,一头汗。

陆洵拎了点心,就面带笑容地站那里看着她。

裴易很是知趣地伸手一扯,把赵壮扯地也背过身去,两人一起看向热闹的街道。

忽然间,小娘子一扭头,看到了那站在路边笑吟吟看着自己的男子,啪嚓一声,手里的三个碗立刻全都掉到了地上。

立时碎了两个。

还有一个也摔出了一个不小的豁子。

却在这时,没等陆洵走过去,那小娘子竟是出人意料地忽然发足狂奔,只六七步的工夫,就在路旁行人惊诧的目光中,一头扑进了陆洵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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