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辰手一抖,矿泉水便灌歪了,一股清澈的小水流,顺着他的唇角流向大汗淋漓的白皙脖颈。
“你说什么?”林逸辰伸手一擦嘴角的水渍,转头神色复杂地看着凌云。
凌云耸耸肩:“我说,我不喜欢胡丽晶了,我也喜欢上罗莉了。不过,幸好你已经不喜欢她,否则我们俩就会变成情敌了。”
林逸辰的桃花眼中泛起一浪浪不明的涟漪:“谁说我不喜欢罗莉?”
凌云拧开矿泉水的瓶盖,一口气喝了小半瓶水,这才疑惑地问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不是和王娟交往了吗?”
林逸辰的笑容有些僵硬,他微垂下眼,长长的眼睫毛遮住了眸子里一闪而逝的疼痛:“以我现在的条件,我只能跟小娟交往,莉莉是肯定看不上我的。因为枭翔和安然的家庭背景都太强大了,而我家里不仅没钱没权,还欠了一屁/股的债。你想想,我读大学需要钱,我弟弟和我妹妹读书也需要钱,我哪里还有钱去讨莉莉的欢心?”
凌云愕然:“那你到底喜不喜欢王娟?要是不喜欢她,就不要跟她交往,不要耽误她的学习了。她现在还小,才读高一呢!”
“这不是我喜不喜欢小娟的问题,”林逸辰叹了口气,“问题是小娟很喜欢我,对我很好。我考上大学后,没钱交学费,我爸妈迫不得已就打算卖房子。结果小娟知道这件事后,就背着我,把她的三万元私房钱塞给我妈,还说不需要我们还。我妈特别感动,从那以后就经常在我耳边唠叨,说小娟是个好女孩,对我真心,家里的经济条件又好,让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一定要跟她交往。”
“你妈居然鼓励你和未成年少女交往?”凌云表示接受不能。
“嗯,我爸妈都非常喜欢小娟,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地想撮合我和她。”
“那你妈收下王娟的那三万元钱没有?”凌云的好奇心刷刷地高涨。
“收了,不仅收了,我妈还把那些钱还给债主了,所以几个月前小娟请我当她男朋友时,我才没办法拒绝,唉!但是直到现在,我们家还是欠了两万元的债。”
凌云嘴角抽搐:“你们家怎么搞的?怎么欠了那么多债?”
“没办法,我爸妈一共生了4个小孩。我妈没有工作,我爸一个月只能赚600块钱,我们家不穷的话,那才叫奇怪了。”
凌云哭笑不得:“你爸妈还真是‘超生游击队’哪,既然没钱,那干嘛生那么多小孩?”
林逸辰苦笑了一下:“他们喜欢小孩,只顾着生,完全没想到生下来的后果,宁愿自己和孩子一起吃苦,也要再生。”
凌云黑线又黑线,抬头望苍天:“还好,你爸妈没把你扔掉。虽说你的日子苦点,但总归比我好多了,我一出生就被我亲生爸妈抛弃了。”
“切!你算了吧,”林逸辰眉心紧拧,“我问你,你是宁愿在莉莉家当养子呢,还是愿意换到我现在的位置上?假如我爸妈就是你爸妈,你从没有被亲生爸妈抛弃,但是将来你工作后,就要和我一样,上要养痴呆的姐姐,下要养年幼的弟弟妹妹,中间还要养爸妈……你愿意和我交换人生吗?”
汗!凌云听得一个头变成两个大,赶紧摇头如拨浪鼓:“我才不愿意跟你交换人生,莉莉的爸妈待我就像亲生儿子一样!逸辰,你太可怜了,假如我是你,搞不好已经郁闷得自杀了。”
顿了顿,凌云又忍不住质疑:“既然你家那么穷,为什么你妈妈不去上班?”
林逸辰连连叹气:“我妈身体不好,更何况她都五十多岁了,所以我爸不让她去上班。”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凌云感慨道,“难怪你平时那么节约,经常去做兼职,原来是因为你爸爸的工资根本就养不活你们全家人。”
“是啊,我爸养不活我们,”林逸辰的表情中带着一丝绝望,“所以我妈劝我跟小娟在一起,因为小娟会给我们家经济上的支持,今后小娟的爸爸还可以给我安排个好工作。”
看到好友林逸辰如此伤心,凌云的心里也不好受,他想了想,终是无奈地道:“你家不是还欠债两万吗?这样吧,我借给你一万,等我缺钱的时候你再还我。但是你千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特别是不能让莉莉知道。”
林逸辰楞了一下,震惊地问:“你哪儿来的钱?”
凌云微皱眉,坐到看台的座位上:“我爸妈开了很多‘衣之恋’的分店,上大学后我经常去帮忙打理其中两家。每个月月底我爸都会给我提成,因此最近这半年来,我存了一点钱。”
“原来是这样。”林逸辰恍然大悟,因为他知道凌云口中的“我爸妈”其实是指罗莉的爸妈,而凌云由于是罗家的养子,所以就跟着罗莉叫罗天佑和赵芸叫“爸妈”。
“对,”凌云拿起矿泉水瓶,喝了一口水,“所以我这次借给你钱,你不要告诉莉莉,不然……你知道,现在我自己都在靠莉莉的爸妈养着,假如他们知道我把钱借给别人,肯定会觉得我不知好歹,说不定还会把我赶出家门。”
“凌云,谢了!”林逸辰激动地拍上凌云的肩膀,“你放心,我知道你的难处,我绝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顿了顿,林逸辰又满怀希望地看着凌云:“你打理的那两家‘衣之恋’分店需不需要兼职人员?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去你的店里做兼职,可以吗?”
凌云摇摇头:“抱歉,虽然偶尔会需要兼职,但是莉莉定了一个规矩:不招熟人。也就是说,为了便于管理,亲朋好友之类的熟人,统统不能到罗莉家所开的‘衣之恋’分店去工作;至于我,由于我是莉莉家的养子,所以他们才把分店的事务交给我打理。”
不招熟人?林逸辰一头雾水,但后来想了想,倒也明白了。
像亲朋好友之类的熟人员工,的确不好管理,不仅工资要多给,而且还不能多分配工作。你对他们好,看在双方平日的情谊上,他们会认为是应该的;假如他们犯了错误,而你摆出老板的架子指责他们,那么他们背后肯定会不高兴。这样一来,反而落得吃力不讨好,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还不如一开始就申明不招熟人做员工。
想通这一点后,林逸辰更佩服罗莉了,于是便对凌云的话表示理解,还不住地向他道谢。
“没事,”凌云笑起来,从座位上起身,“走,去我家洗澡,洗完澡我就去取钱给你。”
凌云没有食言,一小时后,他果然从银行里取了一万块钱,借给了林逸辰。
出了银行后,凌云打算送林逸辰去公共汽车站坐车,因为今天是周六,林逸辰要回家过夜。
这时,凌云挎包里的“大砖头”手机突然响了。
现在是1995年,大部分人都选择使用寻呼机,而一部大哥大手机需要2—3万元,只有有钱的大老板们才用得起,拿在手里就像贵族身份的标志一样,牛b哄哄。
至于凌云,他之所以买个寻呼机,也是为了便于打理“衣之恋”分店的事务,便于跟合作商随时联系。
话又说回来了,凌云接起手机一听,原来是胡丽晶打的电话,她问他现在在哪里,她想来找他。
凌云告诉了胡丽晶自己的确切方位,声称会在车站等她,然后收起手机,继续和林逸辰往前走去。
然而,走了没几步,凌云就想起林逸辰刚才的那些话,同情之心不禁油然而生:“逸辰,那你以后怎么办?既然你还喜欢莉莉,但又不得不跟王娟交往,你总要确定一条路吧?你不可能一辈子都‘人在曹营心在汉’,这样对王娟也不公平。”
林逸辰叹了一口长气:“走一步算一步了,其实我还是喜欢小娟,只是相对而言,我更喜欢莉莉。”
“好哇,你小子太花心了!”凌云哈哈大笑,一把搂过林逸辰的肩头,“我看你还是好好珍惜王娟吧,愿意倒贴的女孩子,现在简直就是凤毛麟角;至于莉莉,你就不要跟我抢了,我可不想跟你成为情敌。”
林逸辰的脸乌云密布,过了一会儿,他才低声道:“我也不想跟你成为情敌,可是……”
说到这里,林逸辰怎么也说不下去了。他的确很喜欢罗莉,可是同时他也知道,她不可能看上他,更不可能像王娟一样死心塌地地爱他。
几天前,债主们催债催得实在厉害,所以林逸辰就和他老妈一起,打算去当铺当掉老妈的一个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希望能够换一些钱,解决燃眉之急。
当他们走到当铺门口时,恰好碰到罗莉在当铺旁边的建设银行取钱。
他心里一喜,想到罗莉平时对自己的态度也还不错,所以就硬着头皮去找她借一千块钱。当时,他还天真地想着:罗莉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想必一千块钱对她来说就像是九牛一毛,她应该会看在他们俩是同班同学的份上,答应借给他的,说不定还会多借他一点钱。最重要的是,假如她愿意借他钱,老妈就不用把结婚的金戒指和金项链当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