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世游记》章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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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世游记》横空出世:

他一次次死去,又一次次转世重生……

每一次转世,都会有新的旅程,都会比前世更精彩、更漫长……

百态人生,奇遇不断,磨难和考验也不断出现……

五千年的风云变幻,气势浩瀚,恢弘无极限……

沿着历史发展的轨迹穿越时空隧道,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时刻,生生世世的沧海桑田……

序幕拉开 (混沌转世,盘古开天辟地)

2015-03-01 18:37:58

众所周知,中国的神话故事丰富多彩,趣味无穷,那么在《千世游记》登场之前,我们不妨先从一个古老的神话说起。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天地还没有被开辟。有一个不知为何物的东西,没有七窍,他被后人叫做混沌。

混沌的模样生得很是奇特,他没有眼耳鼻口,就如同一个没有洞的口袋一样。因此,他虽然能飘忽行走,但是只能以渗入体内的污秽之气为生,并不能享受声色之娱、鱼肉之欢,实在是可怜!

但是,混沌有两个好友,一个叫倏,一个叫忽,倏和忽这两个老不修经常去混沌那里蹭饭,估计吃不了还兜着走。而好客的混沌每次都会非常殷勤热情地招待他们,总是慷慨地把自己储藏的美味佳肴拿出来,让倏和忽尽情享用!而无缘品味的混沌,此时此刻只好用心去感受那番欢愉。久而久之,混沌的行为让倏和忽非常感动。

有一天,倏和忽在混沌家里吃饱喝足后,无所事事,于是就商量道:“我们都有七窍,所以能够享受世间的声色之娱、酒肉之欢。混沌对我们那么好,可惜一窍也没有,什么乐趣也体会不到,实在可惜可怜。不如我们帮帮他,试着给他凿出七窍来。这样混沌就可以和我们一样享乐快活了。”

倏和忽示意混沌后,混沌满心欢愉,毅然同意。

心意已决,倏和忽便找来工具,开始在混沌身上凿凿刻刻,一天凿出一窍,七天便把七窍造好了。并且从表面看来,凿出来的七窍极其形象逼真。倏和忽自然是非常得意开心。

倏和忽刚想和混沌大肆庆贺一番,却怎么也无法唤醒混沌。仔细查看,才发现混沌早已断气多时。

倏和忽顿时傻了眼、泄了气,无奈喜事变丧事,只好悲痛地安葬了混沌。

混沌死后,它的肚子里便出现了一个人,名字叫盘古。据说,混沌的精气还变成了以后的黄帝。

盘古在这个死去的“大口袋”中一直酣睡了约18000年后才醒来,发现周围一团黑暗。

当盘古睁开朦胧的睡眼时,眼前除了黑暗还是黑暗。他想伸展一下久未活动的筋骨,但“鸡蛋”仍旧紧紧包裹着身子,他感到浑身燥热不堪,呼吸非常困难。

“天哪!这该死的地方!”盘古嘴里恨恨地骂道。

盘古不能想象,如果在这种环境中忍辱地生存下去,未来将会是怎么样?

他火冒三丈,勃然大怒,于是他拔下自己的一颗牙齿,把它变成威力巨大的神斧,抡起来用力地向周围劈砍,企图把周围的一切都劈开。

“哗啦啦啦……”一阵巨响过后,“鸡蛋”中一股清新的气体散发开来,飘飘扬扬升到了高处,变幻成天空;另外一些浑浊的东西缓缓下沉,变幻成大地。

从此,混沌不分的宇宙一变而为天和地,不再是漆黑一片。人置身其中,只觉得神清气爽,天空高远,大地辽阔。

盘古的目的达到了,但盘古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他担心天地会重新合在一起,于是叉开双脚,稳稳地踩在地上,高高昂起头颅,顶住天空,然后施展法术,身体在一天之内变化九次。

就这样,每当盘古的身体长高一尺,天空就随之增高一尺,大地也向下增厚一尺。

经过一万八千多年的努力,盘古变成一位顶天立地的巨人,而天空也升得高不可及,大地也变得厚实无比。天越来越高,地越来越厚,盘古的身体长得有90000里那么长了。

盘古仍不罢休,继续施展法术,不知又过了多少年,天终于不能再高了,地也不能再厚了。

这时,盘古已耗尽全身力气,他缓缓睁开双眼,满怀深情地望了望自己亲手开辟的天地。

“啊!太伟大了,自己竟然创造出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界!从此,天地间的万物再也不会生活在黑暗中了。”盘古由衷地开心和满足。

天终于高高定位于大地的上方,而盘古却感到疲惫不堪。他仰视双手上方的天,接着又俯视脚下深邃的大地。他断定天地之间已经有了相当的距离,他终于可以躺下休息,而不必担心天会塌下来压碎大地了。

于是盘古躺下身来,睡着了。他在熟睡中死去了。盘古是累死的,他开天辟地,耗尽了心血,流尽了汗水。在睡梦中他还想着:光有蓝天、大地不行,还得在天地间造个日月山川,人类万物。可是他已经累倒了,再不能亲手造这些了。最后,他想:把我的身体留给世间吧。

于是,盘古的身体使宇宙具有了形状,同时也使宇宙中有了物质。

盘古,这位伟大的英雄死了,但他的遗体并没有随之消失:

盘古临死前,他嘴里呼出的气变成了春风和天空的云雾;

声音变成了天空的雷霆;

盘古的左眼,变成了又圆又大又明亮的太阳,高挂天上,日夜给大地送暖;

右眼变成了光光的月亮,给大地照明,他睁眼时,月儿是圆的,眨眼时,就又成了月牙儿;

千万缕头发变成颗颗星星,点缀美丽的夜空;

鲜血变成江河湖海,奔腾不息;

肌肉变成千里沃野,供万物生存;

骨骼变成树木花草,供人们欣赏;

筋脉变成了道路;

牙齿变成石头和金属,供人们使用;

精髓变成明亮的珍珠,供人们收藏;

汗水变成雨露,滋润禾苗;

呼出的空气变成轻风和白云,汇成美丽的人间风光;

盘古倒下时,他的头化作了东岳泰山(在山东),他的脚化作了西岳华(在陕西),他的左臂化作南岳衡山(在湖南),他的右臂化作北岳恒山(在山西),他的腹部化作了中岳嵩山(在河南)。

传说盘古的精灵魂魄也在他死后变成了人类。所以,都说人类是世上的万物之灵。

从此,天上有了日月星辰,地上有了山川树木、鸟兽虫鱼,天地间从此有了世界。

盘古生前完成了开天辟地的伟大业绩,死后也永远留给后人无穷无尽的宝藏,所以盘古成为中华民族崇拜的英雄。

这就是传说中开天辟地的神话故事,也是《千世游记》始端。神话中的主人翁——盘古,便是《千世游记》的主角——乾昊精彩轮回的鼻祖。

原始社会,周口店龙骨山一带。正值初夏时节,山上山下,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此时此刻,在茂盛的野草丛中隐藏着一个不怀好意的家伙。这家伙中等身材,一身棕色皮衣,脸部黏贴着几片大树叶,只露出一双眼睛,眼神阴森诡异,令人捉摸不透。

“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乾昊正在草丛外的古河北岸边整理一堆树枝,这些树枝是他早起从树林中砍削而来。

此时的乾昊全神贯注于挑选树枝,全然不知身后暗藏的危机。

半个月前,乾昊随母亲西亚偶然流落到此地,发现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特别是当地的人们群居生活,非常友善。于是母子便决意长期定居于此地。

乾昊年方十五,本来就生得眉清目秀、气宇轩昂,再加上他为人热情友善,又多才多艺,很快便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可和信赖,并且崇拜他的人也越来越多,名气与日俱增。

很快,五年一度的造房大赛又开始了,最终的赢家也将是未来五年的群落首领。

乾昊本无心参赛,但是母亲西亚却觉得大有必要,她认为这是一次能使他们稳居此地的好机会。

为了讨得母亲的欢心,乾昊便开始用心为比赛做准备,每日清晨便早早起来上山砍削树枝,然后再到古河岸边挑选清理,很是认真。

“乾昊哥哥,乾昊哥哥,快来帮帮我!”

突然山脚下传来柔弱的女声的呼唤。

乾昊闻声望去,只见一女子抱着一捆树枝正吃力地向古河边走来,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步履艰难。

这位女子芳名宛如,年方十四,一副娇俏俊美的模样,是远近闻名的小美人儿。她父母早亡,家里只有一个大她十岁的哥哥大宇,大宇也是这次参赛中的一名强者。

“不用着急,如妹,我来帮你。”

乾昊应声便到,帮着宛如将树枝扛到河边。宛如自然是满口言谢。

“啊,糟了,哎哟,黏住了,该死的松油!”

宛如一声尖叫,把对面的乾昊吓了一跳。

原来有一根树枝上的松油将宛如的小手牢牢黏住了。

“来,不用慌张,如妹,跟我到古河岸边来,用清水洗一下就好了。”

乾昊一边握住有松油的树枝,一边引着宛如挪向古河岸边。

乾昊先是用水清洗松油粘结处,然后用手握住宛如的玉手慢慢向外拉。尽管这双玉手上布满细小的木屑,但是依然非常纤细柔软。

“哧啦啦……”带有松油的树枝终于从宛如的手上脱落掉了。

与此同时,宛如向后一个趔趄就要歪倒,乾昊手疾眼快,一把将宛如拉向自己身边,宛如也顺势倒入乾昊的怀抱。

尽管两人都隔着两层薄薄的皮衣,可是毕竟男女有别,那凹凸分明的异样感觉,顿时让乾昊感觉浑身燥热,如同有一股电流通过。

乾昊和宛如几乎同时都往后退了一步,场面很是尴尬。

“嗯,乾昊哥,我先回家了……一会我让哥哥来扛这捆树枝就好了……嗯,谢谢你……”宛如满脸通红,语无伦次。

一转身,宛如便小跑着消失在乾昊的视线里。

随着宛如的匆匆离去,乾昊的内心也很快恢复了平静。

但是,不一会儿,乾昊却又感觉胸口发闷,头脑发涨,一阵阵的眩晕。

“嗨,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是今天起得太早了,也或是太累了,先到岸边用水洗把脸提提神再说吧!”

乾昊想着便走到古河岸边,想用清澈的古河水把脸清洗一下。可是他刚弯下腰,便觉得大脑嗡的一声,顿时一片空白,浑身瘫软。

“扑通!”乾昊瞬间便失去意识,一头栽向水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眼看着乾昊栽倒在水里,草丛中隐藏已久的家伙开始肆无忌惮地狂笑起来。

他猛然起身,跨步走到古河岸边。他先是脱掉乾昊的草鞋,放在岸边,然后俯身抱起乾昊的身体,双手向上托举,用力抛向深不见底的古河里。当他确认那身体已经沉入水底后,便转身马上离开,疾步如飞。

此人始终没有摘掉用作面罩的绿叶,并且行动之迅速,身手之敏捷,足见他做事极其小心谨慎。

久久不见儿子回家,西亚找到了古河岸边,却始终不见儿子乾昊的踪迹,心里很是纳闷。

“今天真奇怪,一向懂事听话的儿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不回家吃饭呢?难道是到朋友家里了?”西亚沿着岸边走边试着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咦,那不是我家的灰色草绳吗?旁边还有一堆树枝,那应该是乾昊用来绑树枝用的。对,就是我家的,因为上面有我打的独一无二的梅花结!”西亚很是确定这就是乾昊放树枝、清理挑选树枝的地方,开心地小跑过去。

“啊,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只有乾昊的一双草鞋在岸边,人呢?难道因为太热他到河里游泳去了?”西亚一脸的愕然。

可是等了很大一会,还是不见乾昊的身影,此时的水面异常平静,连一点涟漪都没有。

西亚的心开始慌乱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底产生……

她再也没有耐心等下去了,她开始奋不顾身地纵身跳入古河水里,她要去寻找自己心爱的儿子。

西亚不是寻短见,而是要自己亲自下水去一探究竟,她的水性极好。

但是她好像瞬间忘了这古河里时常有大鳄鱼出没,虽然这里的鳄鱼性情温和,一般不会主动出击伤人,但是如果你主动侵入它的腹地,就不见得它还会对你那么客气。

西亚向来是一个遇事冷静、有主见的女子,但是面对相依为命的儿子无故消失在古河边,她还是难以做到处变不惊。

正当西亚游向中心的时候,她发现从水下漂浮起来一条红腰带,那腰带上的梅花结差点让她晕厥过去。

突然她感觉一双有力的大手在拖拽着她游向岸边,此时的她也早已处于虚脱游离状态,只好任由那双大手将她拉向岸边。

“乾昊,别走……儿子,等等我……”西亚在睡梦中惊醒,浑身都是虚汗。

“梦,肯定是做梦!对,一切都是在做梦!”西亚企图说服自己一切都是做梦。

“西亚,你醒了,你怎么那么糊涂,一个人游向古河中心,你不想要命了?”熟悉的声音传来,责问中带着担忧,透着亲切。

这声音来自床边的任义,任义在这个群落的威信很高,也是这个群落首领任达的儿子。任义下面还有一对龙凤胎妹妹和弟弟,分别名为任正和任嫣。

首领任达,虽然个性有些飞扬跋扈,但也是个讲道理的人,同时又勇猛无比,能够手撕老虎、掌断巨石,造房技术更是一流,因此连任两届首领,长达十年之久,群落里的人都非常敬畏他。

任义今年三十整,二十岁丧妻,膝下无子女,据说由于和发妻感情深厚,一直未曾再娶。他性情温和,对周围的任何人都是那么亲切热情,丝毫没有因为是首领的儿子而有丝毫的优越感,更不会倚仗父亲作威作福。

“西亚,谁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乾昊的红腰带我给你带回来了,乾昊的尸体我们合力打捞上来了,由于天热,担心尸体很快腐烂,你又整整睡了一天一夜,首领就做主给掩埋了……”

“不要再说了……”西亚哽咽着说道,她此时已经彻底明白儿子已经离她而去,并且是永远的离她而去了。

可是西亚怎么也想不明白:“乾昊为何会命丧于古河里,他明明知道在古河里游泳是非常危险的!难道是谋杀?可是我们来到此地后处处与人为善,根本不可能有仇家!还有那双草鞋摆放得是那么整齐,根本不像谋杀!可是到底乾昊怎么就会突然决定到古河里游泳呢?况且还有一堆没整理好的树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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