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突袭洪济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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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前两年上任陇右兼河西节度使盖嘉运坐拥十五万兵马,却终日沉溺酒色,不思防务,轻而易举地将河西走廊及湟水谷地的门户石堡城丢掉之后,陇右道治所鄯州便首当其冲,成为了阻挡吐蕃铁蹄的最前锋,皇甫惟明匆匆上任,在入驻鄯州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将在之前石堡城之战中丢失的达化县城夺了回来,将吐蕃军赶回了石堡城。

任知节从逻些城回到鄯州时,皇甫惟明便是在忙着收拾盖嘉运留下的烂摊子。

后皇甫惟明大破吐蕃大岭军,又将集结三万之众的莽布支营击溃,帐中大将王难德甚至将赞普之子琅支都斩落下马。

被皇甫惟明打得狼狈逃窜的吐蕃军分散各支,任知节倒霉,回来的时候就碰上了其中一支。皇甫惟明听见兵士来报,急急忙忙地跑出节度使府大门时,看见的,便是那匹几乎被染成了红马的青海骢背上的两个人,一个是披着脏兮兮的斗篷的年轻男子,还有一个,便是一身狼狈,靠在年轻男子怀中已经不省人事的自家外孙女。

那一瞬间,驰骋沙场几十载的皇甫惟明好像又回到了十几年前听闻爱女病逝的时候,他僵硬片刻,才看见那个抱着外孙女的年轻男子掀开自己身上的斗篷,说:“皇甫大人,知节伤重,还请尽快救治。”

而皇甫惟明几乎是看见这个年轻人的第一眼,便认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他早年于长安之时,曾与当时还是忠王的现任太子李亨有些交情,开元二十三年,也是他将受封为文华郡主的李沁送至吐蕃和亲,同行还有当时年幼,离不开长姐的李。李虽年幼之时便离开了长安,许多人并不认识他,而他却长得与父亲李亨极为相像,见过李亨的人都会觉得这个年轻人极为眼熟。

尤其,是那双高高飞扬的长眉。

任知节就算当年在长安西市当着小霸王,也并未与皇室子弟有过多交情,反倒是她与周墨游历西域时,在逻些城认识了李亨那个七八岁便随长姐移居吐蕃的儿子李。

而李还未正式回长安,便在鄯州的节度使府内,分析扮作牧民深入吐蕃的斥候带来的消息,并将自己居住在吐蕃多年所打探到的一些军中消息一一陈述,将位于石堡城西南处的洪济城引入了皇甫惟明的视线。

自咸亨年间大将薛仁贵因太过深入吐蕃而被切断粮草及辎重,兵败大非川,丢掉吐谷浑之后,大唐将领与吐蕃军之间的战斗多为边境拉锯,极少再深入作战。

皇甫惟明当时借着烛光,看着地图上那个位于石堡城之后极为不起眼的洪济城,再看向站在对面的年轻人,对方一身朴素杏色衣衫,身姿潇洒,不卑不亢,全无长安城那些纨绔子弟们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皇甫惟明眼中有些欣赏,嘴上却说:“熟读兵法之人都知道,孤军深入乃大忌。你年纪小,胆子却不小。”

李微微一笑,姿态虽有着对待长者的谦逊,眼神之中却充满了坚定以及自信:“霍去病八百骁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歼敌数千,斩杀匈奴单于亲眷,受封冠军侯。之后更是率军五万,行军两千余里,歼敌七万,俘虏匈奴贵族官员八十余人,封狼居胥,大捷而归,匈奴远遁漠北,漠南再无王庭。而如今在天策府凌烟阁留有绘像的李卫公当年也是亲率三千精骑,自马邑出发,冒雪进阴山,攻克定襄,威震北狄,以雪往年高祖于渭水与突厥结盟之耻。”

“可见,孤军深入虽乃兵家大忌,然而熟读兵法之人也都知道,出其不意便能攻其不备。”他顿了顿,手指从地图之上的鄯州划向洪济城,再指向位于洪济城东北方向的石堡城,说,“趁如今吐蕃初尝大败,军队分散,洪济城守备薄弱之时,以轻骑突袭千里,迅猛攻之,拿下此城,便等同于拔掉吐蕃进犯陇右的一颗利齿,且与陇右道守军对东北方石堡城呈包夹之势,东西合围,将大大有利于我大唐重新夺回石堡城。”

他声音低沉浑厚,语气之中全无年轻人面对戎马一生的大将时的怯意,洋洋洒洒说来,皇甫惟明只觉得此子见识不凡,谋略过人,心中暗暗佩服,他说:“你很有胆略,为何要化名入我府中充当幕僚,你乃当朝太子之子,若放出名号,太子殿下也会十分欣慰吧。”

李摇摇头,长眉之下的双眼陷入阴影之中看不清表情,他淡淡地说:“家姐受封文华郡主,嫁于吐蕃,如今羽翼未丰,无法将她带回长安,只能在逻些城当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却也不忍我大唐边境百姓受兵祸涂炭,便化名前来助将军一臂之力。”

皇甫惟明心中感慨当年不受李亨看重的孩子居然有了此等才略与慈悲之心,虽依李之言并未公开他的身份,却也下定决心以友人身份向李亨修书一封,将事情始末一并说清,李有才能,有胆识,犹如奔驰于吐蕃高原的千里驹,缺的,便是一名伯乐,这样的人,决不能留于吐蕃,唯恐日后反为吐蕃赞普所驱策,一定要召回朝中予以重任。

而李告别皇甫惟明,离开了书房,鄯州的初春仍带着料峭的寒意,隔着衣料,还能感觉到些许寒冷,他站在随着天气愈见回暖而愈见清朗的月色中,理了理杏色的衣襟,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上扬。

而节度使府上的杏树初见花苞之时,任知节伤还没好透,便迫不及待地披上了挂在床边许久的银甲红袍,她之前长至腰间的头发被那个吐蕃军士一刀削断,扎起马尾之后只有短短的一段垂在肩胛之间。

为她梳头的扶柳心中有些惋惜,说:“小姐的头发又黑又亮,真是可惜了。”

“可惜什么,还会再长嘛。”任知节无所谓地说,说着,她看向扶柳,飞了个眼儿,“难道头发短了,扶柳就不喜欢我了?”

“哪、哪有!”扶柳红了脸颊,辩解道,“小姐就算没头发,在扶柳眼中也是最最漂亮的!”

任知节:“……放心,我不会到没头发的那一步的。”

虽然嘴上不在乎,但当她一身甲胄,身背银枪,骑着青海骢立于校场之时,看着身旁有着长长马尾的同门师姐们,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哀伤的。

没有大马尾,感觉脑袋都无法掌握平衡了呢。

此番参与突袭洪济城的军队,并不是陇右道边境的驻防军队,而是平时驻扎于鄯州城的临洮军骑兵,相比陇右守军而言,临洮军骑兵被吐蕃斥候渗透的几率更小一些,且轻骑以速度著称,擅于连夜奔袭,用来突袭再合适不过。

如果换成受伤以前,任知节可以拍着并不存在的胸脯保证,骑马突袭不在话下,想当年,她也是跟着打过数次突袭战大迂回的人。不过此次她腰部受伤,本就不适合久坐,更别说长途跋涉的披甲骑马了,不过她并不是娇气的人,多年行军打仗生涯,她也习惯了在军中克服任何难题,就算是大雪中遇见了姨妈期,缺水的时候也得往嘴里塞雪团呢。

想到姨妈期,任知节就觉得自己小腹又疼了些。

好在虽是搞突袭战,但是也不是全天都在骑马撒丫子狂奔的,要不然人还没到城墙根下,马就先累死了。于是行军一段时间,便会停下来稍作休息。

青海骢跟其它马不一样,它十分喜欢奔跑,别的马都是越跑越疲倦,它反而是越跑越得劲儿,蹄子抡得飞快,很快便超过其他人,跑到了队伍最前,皇甫惟明气得胡子都歪了:“说好的是来当我侍卫的呢,你怎么去当先锋了。”

任知节抖着缰绳,觉得自己真是有苦说不出。

停军休息时,因为青海骢载着她跑了老远,于是她便与大部队离得有些距离,整支队伍歇在一条河边,吐蕃高原上从不缺水流,大多是春天到来之后山上冰雪融化汇聚流下,任知节口有些渴,想捧些水喝,手刚碰着水面,就觉得刺骨的寒冷,连着小腹跟着绞痛起来。

大约……那位亲戚……真的……是要来了。

任知节面色如土,一屁/股坐到了草地上,青海骢完全不知道自己主人陷入了女人总会有的烦恼之中,欢快地饮着河水,喝完了还抖了抖鬃毛,抖了任知节一身。

此时任知节已经完全没有心思骂这家伙了,她即将伤上加伤。

这时她身后的松软的草地上传来极为细微的声响,她侧过头,看见了逆光而立,正低下头看她的李。

李自行军以来身上就披着那件棕色斗篷,除了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任知节以及皇甫惟明,大家都叫“传说中神秘的李公子”,他的脸陷入兜帽之下的阴影中,模糊一片,看得不太真切,任知节眯了眯眼,然后就看见这位“传说中神秘的李公子”递了个牛皮水袋给她:“给。”

任知节随手接过,却被透过牛皮水袋传来的温度烫得愣了愣,她看向李,李却不看她,而是径直坐在了她身边。

良久,他似乎是受不了任知节的目光,侧过头,朝向她:“你老看着我干什么。”

他长眉还是携着浓重的杀意,然而瞳孔微微游移,始终不肯与她对视。

任知节热泪盈眶:“娘,你是好人!”

李:“……把前面那两个字给我收回去,要不我就把热水收回去了。”

任知节忙不迭地拧开塞子,就开始咕咚咕咚喝了起来,李看她直接灌水,眉头一跳:“任知节,你也不怕烫啊。”

任知节喝下热水,只觉得小腹的绞痛如同被热水冲过之后缓缓融化的坚冰,长舒一口气,说:“我就知道娘你一定把沸水晾温了之后再给我的。”

李:“……把水还我。”

“我已经喝完了。”任知节摇了摇剩不了多少水的牛皮水袋。

此时将士们开始埋锅造饭,准备填饱长时间奔驰之后饿瘪了的肚子。

任知节双手撑在身后,看见伙头兵们忙碌的身影,忽然凑到了李身边,神秘兮兮地说:“既然你送了热水给我,那我,自然不会亏待你的。”

李一挑长眉。

任知节说着,起身跑到青海骢旁边,从马鞍旁系着的袋子中掏出一个纸包,靠着自己红色战袍的掩护,将纸包捧在在怀中,跑回了李身边,一屁/股坐了下来。

李看她做贼似的,眼中有些好奇。

任知节笑笑,将纸包打开,里面是鲜亮透明的蜜饯。

她将装满蜜饯的纸包递到李面前,说:“就知道你喜欢这个,我这回带得多,你尽管吃。”

李沉默片刻,语重心长:“……任知节,我们此次是突袭洪济城……”

任知节将一颗蜜饯丢进嘴里:“突袭也是要吃饭啊。”

李:“……”

任知节眼一斜:“你不吃,我可全吃完了,我不会给你剩的。”

李:“……”

他伸手将一颗蜜饯放入嘴里,任甜腻的蜜糖在唇齿间盘旋,然后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蜜饯。”

任知节笑了笑:“我刚到逻些城时,你虽然总是爱理不理的,但我跟李复每次吃蜜饯的时候你都眼巴巴的,真是可怜啊。”

李:“……”

蜜饯是生活在长安的富庶人家的小孩常吃的玩意儿,将枣、梨、桃用蜜糖糖渍或糖煮后,可以保存许久,并且味道甜腻,极受小孩儿欢迎。他幼年时居于十王宅,每次看见其他王府的小孩儿往嘴里丢着蜜饯,笑眯眯说真甜时,他就忍不住心中羡慕。

然而彼时他不过是一个身份低贱且早早死去的宫人生的儿子,没人理会他是不是也喜欢吃蜜饯。

后来随着姐姐移居逻些城,吐蕃高寒之地,果蔬极难成活,蜜饯更是难在小孩子手里间看到。而他也渐渐学会将那些属于小孩子的无谓的渴求抛到一边。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银甲红衣的女孩跟一个白衣少年凑在一起往嘴里丢蜜饯,两人跟他年纪相仿,且同为九天中人之徒,他看了许久,那女孩将装着蜜饯的纸包递向他:“你想吃?”

他默然不语。

“你不吃,我可全吃了,我不会给你剩的。”女孩儿说着,又朝嘴里丢了颗。

他默默地伸手拿了一颗蜜饯,放进嘴里,蜜糖甜腻,几乎一瞬间侵占了他向来清淡的味觉。

说来好玩,李直到十五岁,才知道蜜饯是什么味道。

太甜了,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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