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两个月过去了。
这一天,在水一方北苑,热闹喧天。
赛马场上,二十匹油毛顺滑的骏马疯狂的甩着尾巴,蹄不沾地的疾驰。
看台上,不少世家少爷在吹口哨加油,也有失望的跺脚的。
空前绝后的热闹。
因为这是在水一方自开张一来,第一次准许女人进来参观游玩的日子,这一天的在水一方,只要有令牌,去哪儿都行。
不过也因此有好些地方不开张,比如澡堂和泳池。
但是抵挡不住大家激昂的心情,北苑马场格外的热闹。
知晚坐在视角最好的看台上,瞅着自己买的马,已经是最后半圈了,却落后第一十几步,不由得很失望。
虽然她不在乎那么点彩头,可是既然买了,肯定是希望赢的,这是人之常情。
倒是关凌坐在一旁,笑的很得意,一点没有因为做了娘就成熟稳重了,“我就说那匹马不会赢吧,你们不信,我可是跟马打了十几年的交道。”
楚欢白了她一眼,“你才十六岁好不好,六岁的时候你怎么跟马打交道?”
关凌脸一红,哏着脖子道,“怎么没有,还在襁褓里,娘就抱着我骑马了,那也算是和马打交道。”
楚欢无言以对。
这空档,关凌买的那匹马已经赢了。
大家都意犹未尽,赢的还想再战一回,输的想重头再来。
但是这样的赛马,可不是天天有的,第一的马会照看起来,等和所有的获胜马匹一起,来个决赛。
关凌巴巴的看着知晚,“决赛能提前吗?”
知晚不解的看着她,“为何要提前?”
关凌脸颊绯红,左右瞄瞄,小声道,“爷爷要把冬儿带回关府,母妃不同意,两人已经吵好几回了,母妃说要等我再怀上,才许爷爷带冬儿,爷爷催我,母妃也催,我有预感……。”
她有预感,决赛的时候她肯定有身孕了,到时候她肯定没法出来看。
楚欢和容清絮羡慕妒忌的看着她。
她们一同玩了许久,关系好着呢,她们都出嫁几个月了,都还没有身孕,心里急的不行,你看她们,一个生了三个孩子了,一个要生二胎了,唯有她们的肚皮还瘪瘪的。
可是知晚说了,急是不行的,只能安定的等着。
马场上,马总管在对照下注,把今儿的彩头得主选出来。
说选,其实很简单,就是买那匹马的赢家,谁买的钱多,就是赢家。
马总管看了看后,眉头扭了一扭,宣布道,“今日获得彩头的是马努!”
知晚坐在那里,端茶轻啜,眉头挑了一挑,关凌下了八百两的注,彩头不是她,可见这个马努下的注比她多。
之前马总管就禀告她,在水一方出了个能人,每回赛马,都有一人下注二十两,赢一百两。
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可是一连三个月都是这样,就不是巧合了。
知晚抬头望去,只见一年纪约莫十八九的男子迈步上台,
风度翩翩,器宇轩昂,眼神清澈如泉,他轻轻一抬胳膊,用手碰唇,吹了一声口哨。
只见马场瞬息间沸腾了起来,二十匹马扬蹄奔驰,半圈之后,他再以吹口哨,那些马又都停了下来。
所有人都惊呆了!
神了,太神了,有这一手,还需要挣钱么,只要守着这个赛马场,就会财源滚滚。
大家决定了,往后他买什么,大家就跟着买什么!
这样的能人,按理他是没有错的,下注靠的不仅仅是运气,还有眼里,可这个各种高手也太厉害了,竟然能控制所有的马屁,那就是砸场子的了!
你要闷声发大财行,可不能煽动所有人一起,那样在水一方还怎么愉快的赛马了?
有护卫来请示知晚了,若是无缘无故的赶走他,只怕会坏了在水一方的声誉。
知晚朝马努望了两眼,眸底闪过一抹笑意,这人是有备而来,“请他去内堂说话。”
说完,知晚起身去了内堂。
一盏茶喝了一半,马努就进来了,万千华光洒在他身上,有种晶莹剔透的美。
马努恭谨的给知晚行礼,“见过越郡王妃。”
知晚倾然一笑,柳眉轻挑,“低调了三个月,马公子怎么不继续低调了?”
从他低调三个月来看,他是个沉稳的人,不会做那么高调的事,有这样一手绝活,他会身家不菲,却也危险重重,但是他却做了,而且独独选了今天,知晚可以确定他今日必有所图。
她甚至感觉到,他所图不小,今日这一出奔马,是专门表演给她看的。
马努也不是个矫情的人,当即笑道,“我马家世代养马,就是想有朝一日能靠养马光耀门楣,可惜他们并没有郡王妃这样慧眼识珠,他们看到的只有我能给他们带的财运。”
靠养马光耀门楣,那就是想做官了,知晚笑意更深,“就凭你今日露的这一手,没有人比你更合适总领朝廷饲马一职。”
马努很激动,双眼迸出光来,他等的就是这一天,苦等了三个月,总算是让他盼到了。
越郡王妃一句话,比多少人一句都管用!
知晚脸上挂着淡雅的笑,其实她比马努更加的激动,虽然朝廷战马可以从草原王庭购买,可是草原王庭一直留一手,就是那些马他们可以操控,那些马对付别人可以,但是对付草原王庭,势必是落败的下场。
叶归越跟她说过,三国之间的和平只是暂时的,迟早有一天,还会开战。
再这之前,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南舜北齐要在尘儿的手中统一。
统一,这是一件能名流千古的大事,知晚不想马虎对待,虽然她不在乎那些虚名,却想成就叶归越和尘儿的圣君之名!
知晚把马努留在了在水一方,在朝廷任命下来之前,他先帮着训练在水一方的赛马。
出了内堂,知晚和楚欢几个去吃午饭,然后四处溜达闲逛,走的腿乏后,坐在那里吃冰激凌。
一旁不少人边吃边闲聊,知晚惬意的听着,忽然废皇后三个字让她挑了下眉头。
楚欢瞥头看了一眼,笑道,“冷宫枯燥孤寂,还阴森恐怖,享受了一辈子荣华富贵的皇后怎么受的了那个苦,听说以前被她贬去冷宫的妃子,都合起伙来欺负她。”
容清絮接口道,“听说皇上下令,让嬷嬷看着她,不许她自尽。”
人死如灯灭,皇后陷害先皇后,害的皇上骨肉分离,想认认不回来,只要想想,这口气就憋不住,撒不到王爷头上,只能撒皇后身上了,让她在悔恨中度过下半生,这可比死更残忍。
这一年来,死的人死在太多了。
相王谋逆,那一党死的七七八八,秦知姝都难逃一死,知晚倒是帮着求过两句情,可是律法饶不了她。
秦知姝死后,梅姨娘伤心欲绝之下,癫狂了,被关进了佛堂,几个月后,悄无声息的死在了佛堂。
再说信国公府,信国公听了谢二老爷转达的王爷的话,懊悔不已,装病变成了真病。
在谢家二老爷和那些谢家小辈们苦苦哀求,甚至长跪不起之下,王爷这才踏进了信国公府。
拜祭了谢家列祖列宗和先国公夫人之后,王爷才去看了眼信国公,没有喊他父亲,王爷喊不出口。
可是看着几月没见,头发花白了一半的信国公,王爷到底心软,关心了他两句,就这两句,足矣比得上任何良药,信国公的病好了一半。
他也算看开了,虽然血浓于水,可儿子从生下来,他就没有养过,父子之情淡薄如纸,若是当初他信了夫人的话,夫人不会死,儿子也不会流落在外几十年。
虽然他不是故意的,可他确实是自作自受,只要还认列祖列宗,他就心满意足了。
信国公看的开,但是文远帝看不开,虽然先皇后之死,是因为他不听解释,可他盛怒之下,情有可原。
儿子不认他,实在不应该!
皇上想认儿子,一群大臣为了帮皇上如愿,隔三差五就提大皇子认祖归宗的事,不厌其烦。
他们耐性好,可是某个郡王耐性不好啊,烦的要死,为了耳根子的清净,在大殿之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喊一声父皇。
一声父皇将所有人的嘴都堵上了,那些大臣脸都堵紫了。
可怜文远帝高兴的过了头,要重提立太子一事,某郡王更不耐烦了,“我认你是一回事,可不代表我就要做太子。”
当个郡王爷,没人敢管他,一旦做了太子,这也不行,那也不许,多烦啊!
当皇帝好么,他看还没有当郡王一半逍遥,这样麻烦的事,当然留给儿子了。
这绝对是亲爹……
三天后,镇南王搬进新府,知晚和叶归越搬进越王府。
站在越王府前,看着那雄浑威武的石狮子,还有那御赐鎏金的匾额,阳光照耀在知晚和叶归越身上,像是蒙着一层金黄色的薄纱。
这是他们的新家。
是文远帝立为太子以前住的王府,因为叶归越认了他,一时高兴,就赏赐给了叶归越。
当初他就是从这里走近东宫,他希望叶归越也一样。
这样的殊荣,要是换成别人,估计会乐晕掉,但是此时此刻的叶归越,眉头扭着,一脸嫌弃道,“字写的这么难看,还四处题字。”
知晚望着那扭了又扭的匾额,一脑袋的黑线,这是皇上喝醉了写的么?
在钱嫂和春香怀里的尘儿闹着要下来,咯咯笑道,“这是皇爷爷握着我的手写的。”
“皇上说,这个匾额虽然难看了些,但却是两代帝王的亲笔,价值连城,”有公公羡慕道。
“是啊,丢了两代帝王的脸……。”
“没准儿是三代帝王……。”
知晚笑道,和叶归越携手迈步进去。
越王府,一住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后,文远帝驾崩,与先皇后合葬昭陵,立大皇子叶归越为新帝。
新帝登基,不满三日,便留下传位诏书给了尘王,随后携妻共游山河。
某十三岁的小皇帝,登基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大臣的板子。
叫你们吃饱了撑的,要给父皇立三千后宫,结果害的他早早的困在皇宫里!
打完板子后,小皇帝赏赐美人给那些大臣,让他们尝尝后院起火的感觉。
此后,再没有大臣请奏小皇上立后立妃一事,轻则板子加身,重则家宅不宁。
这事传到千里之外某对无良父母耳朵里时,两人正依靠在一起看落日,余晖暖阳,晚霞绚烂。
“史书上记载我是妒妇,你是爱美人不爱江山,”女子轻笑。
男子挑眉轻笑,静静的搂着怀中娇妻。
江山是祖辈的,是他的,迟早还是儿子的。
他有了她,有了儿子,就有了整个天下。
PS:新文《嫁嫡》,看一群大家闺秀为了嫁富嫁贵嫁嫡,耍尽心计,施尽手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