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第一百零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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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林家的人各种挑剔的陆总, 没想到最终确是靠着他一直嫌弃的侄子掰回了一丢丢的印象分!

总之,不管过程怎么样,结局是皆大欢喜的……

并不!

孟昱然就显然不太高兴的样子。

不过, 他本来就每天一副都不高兴的样子, 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大家并没有放在心上。

孟姗姗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虽然她年纪小,很多事情不一定理解, 但并不妨碍她从几个大人的对话中, 了解到一些浅显易懂的事。

“陆叔叔是要当我们的爸爸吗?”

小姑娘睁圆了大眼睛,声音里全是难以置信的疑问。

孟昱然瞥了她一眼, 嘴角悄悄地勾起一个弧度。

几个大人顿时一滞。

这小姑娘啥时候坐这儿的?

他们讨论这种话题,居然忘了避开她!

这其中,最紧张的要属陆寻了。

他跟孟姗姗关系不错,小姑娘也挺喜欢他, 一直以来对他都是很欢迎的。

可他知道,这种欢迎是鉴于小孩子单纯的喜欢,并不代表她会对他身份转变后,依然不会心存芥蒂。

尽管,这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孩。

显然,孟昱然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都忍不住想要看看,待会儿姗姗撒泼卖痴的时候, 这个姓陆的怎么办了。

最大可能就是被他妈赶回去……连带同样碍眼的陆明哲!

“谁说陆叔叔要当你们爸爸。”

林依依摸摸她的小脑袋:“我们只是在商量,陆叔叔能不能当妈妈的朋友。”

孟姗姗鄙视道:“连这个都要商量……我跟陈丽娜做朋友从来都不用跟其他人商量的。”

然后就是一脸“你们大人真是麻烦”的表情。

小朋友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惊人之语。

但有的时候仔细想一想,总会让人惊讶地发现, 似乎还是挺有道理的。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萍女士的心坎里!

她把小姑娘往怀里带,爱得不行,还抽空瞪了俩眼闺女:“你看看,这么大的人了,连六岁小孩都不如!”

这怒其不争的语气,果断是亲妈无疑了!

林依依:“……”

孟姗姗费劲地从姥姥怀里伸出脑袋,又语出惊人道:“如果我有像陆叔叔一样的爸爸就好啦。”

陆叔叔对她好……

比她爸对她还好!

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带她一起吃烤鱼!

这才是关键。

哎呀,一想到烤鱼,就要流口水啦。

正抱着胸,冷眼旁观的孟昱然浑身一僵,脸迅速肉眼可见地又黑了下来。

他瞪了眼这个蠢妹妹,有些无话可说。

和他相反的是,陆寻感动得恨不得抱着小姑娘转圈圈:果然没白疼你!

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

“你觉得,送这个合适吗?”

陆明哲有些艰难地看向他小叔叔。

“挺好的呀,还能保保值。”

好个p!

他差点爆粗。

少年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然后真诚地对他的小叔叔道:“我觉得,这个最好婚后再送,相信我。”

买都买了,还能不废物利用?

拿来讨人欢心还是很ok的……

陆明哲现在有些庆幸小叔叔今天忘了送。

用这个来表白他也真是服气了!

陆寻:“……”

翌日,林依依到公司的时候,沐浴在一片八卦的视线中。

大家对自家老板的恋情都很好奇,不过还算克制,毕竟绯闻男主角是陆总嘛,不是天天来公司报道?大家丝毫不觉得奇怪……

而且,现在才被爆料,这些狗仔也太不敬业了!

没错,在所有人眼里,这俩货整天出双入对的,这要都不算在一起了,那就是耍流氓好吗!

昨天陆总终于有担当地站出来澄清……呸,承认了,简直是皆大欢喜。

林依依一点都没有不习惯。

应该说,陆寻第一次来新日传媒的时候,大家就是用这种眼神八卦他们的,只不过后来时间一久,大家也就习以为常罢了。

今天又重新经历一次,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去往办公室的电梯里,除了两个职员,还有刚在底下停车场停完车,硬是挤进电梯的陶佳慧。

比起其他人对自家boss的那种谨慎的态度,陶佳慧就轻松多了。

她看了眼自家的大老板,促狭道:“哟,是不是该准备请我们吃喜糖啦?”

到底是哪个记者这么机智,把两人的恋情挖出来的?

对此,陶佳慧只想说:干得漂亮!

林依依瞥了她一眼:“你在总经理的位置上,待得太久了,坐着不舒服吧?”

还敢取笑她?

真是皮痒了!

她俩身后的俩小职员,极有默契地将自己团缩起来,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就是四个耳朵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陶佳慧笑道:“这您要是觉得我现在可以担任ceo了,我也是没意见的。”

她是林萍女士重金聘来的,可以说,新日传媒能这么快就步入正规,她也首席工程,绝对功不可没。

而且,依她对林依依的了解,这也不是个过河拆桥的人,为人没什么心机,好相处,偶尔还能开开玩笑什么的。

比起其他职员,她显然是完全不怵的。

再则,就算不在新日了,以她光鲜靓丽的履历,多的是公司抢着要。

有实力的人,就是这么有底气!

果然……

林依依哼了哼,电梯一停,率先迈开步子走了出去。

自家boss和“未来的ceo”前后离开,俩职员双眼泛着光,再一次默契地掏出手机,在员工群里的啪啪啪地发了信息出来:

“号外,听说我们就快吃到老板的喜糖了!”

有职员伸出纤纤玉指,戳着手机屏幕回道:“盛世娱乐的陆总对吧?不早就知道了嘛。”

还有别的员工:“狗仔也太慢半拍了,我们都知道很久了,他们才拍到……不过,陆总真的已经在我们老板家里过夜了?这个就有点劲爆了!”

有人赶紧附和:“就是!这俩个人不早就在一起了?对了,是谁说可以吃老板的喜糖了?咋回事啊?”

同样刚刚在电梯了听了一耳朵的小职员笑眯眯地回道:“我们在电梯里亲耳听到老板跟陶经理说的话!”

“什么?老板要结婚了?!”

在林依依不知道的时候,谣言已经往不可控的方向前行……

当她知道的时候,自己要结婚的消息已经怎么都止不住了。

对此,林依依:“……”

作者有话要说:  我睡到天黑才起床,调整了两天生物钟qaq……

想尽快恢复三更的频率……

先给自己立个flag,希望今天睡觉之前能完成三更,帮帮哒~

我有两天没敢看评论了,感觉看了以后,就码不出东西……我觉得,要保持一颗轻松愉快的心情,才能写出舒服的内容

好叭,有宝宝觉得后面写得不好看了┬_┬这我真的不能控制,有时候写着写着,思维就朝某个维度飘过去了,然后赶紧修修补补,咳!

24点前会有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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