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其阿拉说有个苏梓大姐多么厉害,多么强悍,刀疤脸一伙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就灰飞烟灭了。马汉下意识认为苏梓是个高高壮壮,一脸横肉的凶悍女人。等到来到小镇,看到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略显柔弱的女子,盈盈婷婷的站在街道中间……
同样听其阿拉介绍马汉大哥多么豪爽,多么义气,是草原儿女仰慕和称赞的对象。苏梓下意识认为会有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粗豪汗子,结果骑马进镇的是一个斯斯文文,书生气息十足的清秀男子……
两人同时惊讶,接着为自己的盲目主观羞愧了一下,然后一起怒视其阿拉,你这是什么眼神啊!
马汉是很厉害的风系异能者,同样是个高明的领导者。由于他的豪爽和义气,无数草原人愿意投奔。同样也由于他的过度义气,不愿意抛弃老弱妇孺,他的队伍过分庞大,需求超出了能力范围,以至于无法在贫瘠的草原生存。
就是这样,马汉和他的队伍也没有放弃老百姓,更没有强取豪夺,成为草原的恶霸。只是确定了刀疤脸一伙的恶行,马汉才决定攻下小镇。
这是不折不扣的迂腐。可是就是这种迂腐,让马汉和他的手下一直乐观阳光,对未来充满希望。
事实上,马汉的主力队伍很强,不然也护不住大批的妇孺。他急于打下小镇的目的,就是给老弱妇孺安下家,青壮年们就可以方便行动了。
看到大批的马队,强悍而富有朝气的青壮年,还有无数马车带来的老弱妇孺。苏梓终于放下心来,这样的老大,不会造成一个新的地狱,又有足够的实力护住大家,很好。
马汉对苏梓和刘居右也很感兴趣,草原毕竟太闭塞了,这两人据说是帝都过来的,有自己渴望的外界信息。
看到马汉的部队,刘居右是最惊讶的一位。他们骑得是马吧?可是,末世以后,动物不都变成变异兽了吗?还有,这些马,眼睛都是紫色的,您确定这些是马?
“哈哈,看到这些变异马奇怪吧?我一开始也惊讶的不得了,可是后来就习惯了。马是人类的朋友,就是变异了,也知道谁是它们的伙伴。从这一点来说,变异马比某些人还要好一些。”马汉看着刘居右,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解释道。
苏梓想起地牢的刀疤脸,点点头,变异兽是比某些人还要可爱,变异马能被人类驯服,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刘居右风中凌乱了,苏梓和丧尸保持良好的关系,在帝都被看做大逆不道。都来看看西部吧,这里的人和变异兽都是好朋友!所以说,信息沟通交流很重要。
马汉对苏梓主动联系自己很高兴,苏梓则满意马汉不辞辛苦的保护大批‘无用的’妇孺,感到这个人很合胃口。大家相谈甚欢,没过多长时间就成了朋友,对彼此的情况也有了了解。
马汉是汉人,是新省大学的教授。末世来临时,他带着学生在草原写生。对了,他就是美术系教授。学美术的人有一颗敏感而细腻的心,第一个发现了晶核的秘密,同时也发现了变异马并不是丧心病狂的虫子,它们同样有自己的意识,同样可以交流。
马汉驯服了变异马,带着弟子们在草原上行侠仗义,帮助陷入困境的牧民。在这个黑暗的末世,一群美术系师生,竭尽全力的挽救着沉沦的人心,为黑暗增添着光彩。
这次决定攻打小镇,马汉完全是准备用异能者的血肉之躯,和刀疤脸的热武器硬碰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是知道的。凭着这种赤子之心,就让苏梓感动满意,同样让刘居右嗤之以鼻,暗骂傻帽。
由于多了个从天而降的苏梓,马汉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小镇,救了一大帮子人,保全了自己一方异能者的实力,更不要说缴获了大批的武器弹药。有房子住,有食物吃,有了完备的防御和武器。这种条件比草原好上一百倍。大家知道这一切都是苏梓的奉献,所以马汉和队伍里的上上下下对苏梓都很崇敬,大家真心交了朋友。
马汉同样弄清楚了苏梓和刘居右的来历,两人是东部一个叫救援队的势力的人,阴差阳错来到这里。不过,他们要想回去,可就千难万难了。
拿了一张中国地图,马汉指了指现在的位置,刘居右就知道,这下有乐子了。
这里,是新省的最西部,距离古城,标准的万水千山。金雕怎么飞的,差点飞出国境线了!这要是走着回去,得走到猴年马月!
万里迢迢,路上风险未知,没有交通工具,最关键的是,苏梓又受伤了。对刘居右,苏梓没有半点保留,自己一段时间是不能打斗了。不要说冒险赶路,就是养伤,也要花上好长时间。
其实苏梓有随身空间,可以兑换物品,这其中就包括大功率电台。可是,坑爹的是外星人的电台太高级了,地球的接收器不能接收信号,相当于一堆废铁。早知道,就给救援队先装上一套了。
没有任何办法,只有靠自己了。两人只好决定先养伤,等苏梓身体恢复,再考虑返回古城。把这个决定告诉马汉,他没口子答应,两个高手,愿意留在自己地盘,高兴还来不及呢。
提梅也加入了马汉的部队,胳膊的伤好了之后,提梅也学会了骑马。右手两支手指挥舞皮鞭,骑马的飒爽英姿,看的苏梓眼馋不已。
以前乖乖的当宅女,那是没钱,更没闲。现在闲着无事,又有现成的骑术教练,还不学学骑马,过过瘾?更何况,学会了骑马,以后可以骑马回家。让救援队那帮人看看,不知多拉风,不知多羡慕自己呢。难得苏梓高兴,刘居右立即决定,两人一起学骑马。
其阿拉是马汉队伍里最好的骑手,主动要给苏梓当马术教练。要骑马,首先要选一匹适合自己的坐骑。现在的情况下,就是要选一匹愿意当自己坐骑的变异马。
马是人类的朋友,可是变异马毕竟是凶兽,人家很骄傲的。要想选来当坐骑,就要拿出本事,把它征服才好。这里每一个骑手,都是出色的战士,他们的战马,就是自己亲自驯服的。
刘居右不甘寂寞,和其阿拉出去转了一圈,很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变异马,一匹骄傲的小红马。练习几圈,就骑得有模有样了。
苏梓学骑马的过程就悲催的多,不是找不到不愿屈服的变异马,而是苏梓气场太强,每一匹变异马见到苏梓就瑟瑟发抖。而苏梓一骑上去,变异马就战战栗栗。这种人与马的高度不适应,导致苏梓的骑术始终保持低级水平。
看到苏梓终于有一样不如自己,刘居右大为高兴。男子汉的尊严都找补回来了有木有,有木有!
平时努力修炼,疗伤;累了就出去骑骑马,和变异马逗逗乐子;身边有刘居右陪伴,没有救援队的诸多事务和巨大的压力;看着蓝天白云,青青草原;仿佛虫族的迫切压力,帝都的勾心斗角,都远离了自己。这个日子过得,舒适无比。
有那么一段时间,苏梓真心的想抛开一起,就这么在草原,在小镇生活一辈子。管他外边天翻地覆,人虫大战。反正地球没了自己照旧转动,人类没了自己也能生存,可是想想绿灯,想想神奇的兑换空间,想想那个坑爹的只能和自己一人兑换的规定。就有种仰天长叹的欲望。自己占了大便宜,就不能真的放弃一切。兑换空间,是自己的幸运,也是自己的责任。虫族一天不灭,自己就一天不能放下这个包袱。
也罢,自己就是劳碌命,真的抛开一切,远离战争,那份莫名其妙的负疚感,就能把自己折磨致死。更不要说,眼前这个看似平静,其实满心满眼都是欲望的刘居右。要是真的把他拘在这个地方,远离权势和争斗,只怕他会发疯的。
自己养伤,就当是一个奢侈的假期吧。既然休假,就痛痛快快的玩。苏梓想通了,更是悠闲地享受在草原小镇的每一天。养伤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但内力和精神力,居然又突破了。苏梓感到,自己面前挡住了一层薄薄的膜,只要轻轻一碰,就可以突破,到达一个新的境界,一个自己从没有到达的境界,一个或许没有人到达过的境界。说实话,苏梓是有点兴奋,可是更多的是淡然。在草原上,策马而行,就会忘掉一些叫做野心的东西。或许,平平淡淡才是最好。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一切随缘就好。
这种心态让苏梓更是突飞猛进,她清楚地感到,自己距离突破,已经越来越近了。可是外人看来,苏梓每天吃饭睡觉,遛马晒太阳,日子过得太舒适了有木有!
苏梓的慵懒连马汉都看在眼里。在末世大家提心吊胆,担心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的时候,这样闲适的苏梓会被雷劈的。终于有一天,马汉提议,不要再玩了,要不要一起出去打个猎?(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