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摘到足够的紫苏叶后,胡轩正打算原路返回,又在草丛里发现了什么。
他顺着一根深绿色的根茎往下挖掘,用手掘开泥土后,一个土黄色,像土豆一样的植物出现在眼前。
果然是生姜,胡轩判断得没错。
生姜,味辛辣,食用可以驱寒暖胃,正是秋冬季的调味良品。
没想到还有意外的收获,胡轩挖出了不少生姜,这种植物不容易腐烂,带回去可以存放好久,天冷了还可以煮姜汤喝驱寒。
他把带有泥土的生姜带到溪流边洗净,用多功能军刀切成细丝。
准备好原材料后,就可以开始准备生火了。
对于野外搭建灶台做饭这件事,胡轩显然已经十分的得心应手。
很快就将一个简易的灶台搭制完成,然后用手中的火机点燃木材。
“顿顿都能吃熟食。”
“啊这,你们还在看荒岛求生吗?”
“有一说一,这不是个美食节目吗?”
“你们也太秀了。”
“贝爷看了会流泪。”
由于胡轩的食谱每天都十分诱人,甚至很多观众专门把胡轩做饭的片段录下来,在网络传播。
而且点击量十分惊人,很难想象都是在一个什么都要靠自己的荒岛上做出来的美食。
胡轩每天都能愉快的吃上一顿美食,确实有一大部分原因在于他的手中掌握打火机。
毕竟他不像一些经过特殊训练的人——身体素质本身就很好,对环境的耐受力也很强。
胡轩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那么高的免疫力。
而生肉中含有大量细菌和寄生虫,如果每天都只能吃生肉充饥的话,可能早就已经支撑不住,提前退赛了。
胡轩自己也知道火种的重要性,所以随身携带着打火机,以备不时之需。
火升起来后,他将不锈钢锅装满清水,然后加入洗净的紫苏叶和牛腰肉,盖上锅盖。
随着木材的燃烧,火势越来越大,一锅水很快就煮沸了。
锅中泛起了奶白的泡沫,不停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一股牛肉的香气已经在空中弥漫开来。
紫苏也随着沸水不停在锅中翻滚,紫色的叶片在乳白的汤汁中若隐若现。
鲜嫩的牛肉从一开始的粉红色,到颜色逐渐加深,变成颜色较暗的红。
空中的香气也越来越浓郁,闻得人食指大动。
煮太久牛肉就会变老,口感上会差一点。胡轩看着汤炖得差不多了,于是把火拨弄得小了一点。
揭开锅盖,顿时被一阵雾气扑了一脸,随之而来的还有牛肉汤的诱人香气。
汤汁颜色奶白浓郁,所有的精华都在里面了。
胡轩用一双树枝削成的筷子,捞起一块牛肉放进嘴里。
煮的时间刚刚好,牛肉已经煮熟但是没有变老。
入口顺滑,肉质细嫩。一口咬下去滑腻的感觉在舌尖炸开,整个口腔好像吞进了一口软绵的云朵。
这样好的肉质,胡轩在以前在城市里都没有吃到过。
没想到来了荒岛后却意外品尝到了,看来这座岛上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美味等待自己去发掘。
想起之前猎杀到的鹿肉和蛇肉,哪怕用很平常的手法处理出来,都是一道美味佳肴。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真正顶级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
浓厚的汤汁当然不能浪费,加入了紫苏和生姜的牛肉汤被激发了更多肉质本身的原汁原味。
一口浓白的汤汁入口,如丝绸般顺滑。经过舌尖的味蕾,从喉咙直到肠胃,感觉整个身体都被这口汤暖了起来。
五脏六腑,无一不熨帖。
“隔着屏幕都能闻到香气。”
“今天的直播太下饭了。”
“这个汤汁的颜色太纯正了,专业的厨师都不一定能熬出来。”
“我能把锅都吃掉。”
“2333不至于不至于。”
鹰国男主持普利斯啧啧惊叹道:“还是你们华夏人对美食有发言权,在我们的国家,牛肉一般都会煎成牛排,再配上一些味道很重的酱料,早就失去了肉质本身的味道。”
华夏男主持彭刚笑道:“那是当然,说起美食,我们可就一点都不谦虚了。其实不只是肉类,就算普通的蔬菜,我们华夏人也有自己的一套做法。既能保持食物本身的美味,又能最大限度刺激你的味蕾神经。”
华夏女主持林焰也笑盈盈道:“而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能不重样哦。”
听罢,几个不同国家的主持人都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普利斯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在荒岛求生的节目中,对里面的选手做出的食物垂涎欲滴。
因为一般来说,很多人到了荒岛,在饥不择食或者没有工具的情况下,都会回归一种原始的本性,茹毛饮血者比比皆是。
就算有幸能把食物煮熟,吃上一顿热饭,也不过是简单料理,看起来食之无味。
能像这位选手一样,把每顿饭都做得诱人品尝的,则压根没有。
胡轩已经打破了太多经常观看这个节目的人心中的常识,他已经把这个荒岛求生变成了一个大型秀场,每天都在变着花样上演精彩剧目。
普利斯觉得,看来这个男孩不止幸运这么简单。
胡轩当然不知道他的牛肉汤已经让众多国际友人表示赞赏了,他现在只想安静的品尝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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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住你了!”
荒岛另一边的秦诗诗正在捕捉一只野兔,然而兔子本身就是一种灵敏度很高的动物,要抓到它其实难度非常高。
秦诗诗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好不容易等待到时机,但是还是被这只兔子带得到处乱窜,颇有些狼狈。
历尽千辛万苦,好在最后还是抓住了。
她已经好几天没吃上肉了,每天都靠野果充饥,感觉身体机能都有些下降,还是要吃肉恢复一些体力才行。
不过体型较大的动物对她来说捕杀难度太大,不太现实,所以只能选择比较小的,像野兔或者松鼠之类的小动物作为目标。
秦诗诗抓住野兔的耳朵提起来,找到了一个小水潭开始处理这只兔子。
虽然她是一个比较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但是在来荒岛前也做足了准备工作,懂得怎么处理肉类。
只是手法就不像胡轩那么熟练了,而且她手中没有刀,只能用一种比较锋利的石头,将兔子的尸体刨开。
这样处理的兔子肉难免残留一些毛发,看起来颇有些惨不忍睹。
但是对于几天没有吃上肉的秦诗诗来说,并不嫌弃。
没有打火的工具,只有自己想办法生火。
先尝试了钻木取火,并没有成功,这个技术含量太高,秦诗诗放弃了。
再试试用打火石,一开始没有什么反应,但是她坚持不懈的继续摩擦两块石头,终于看到了一点火星。
等到一旁的兔子血迹都干涸了,终于用火石点燃了一簇小火苗。
“莫名有点辛酸。”
“心疼小姐姐。”
“就这,趁早回家吧。”
虽然弹幕会过滤一些敏感词汇,但是一些嘲讽的言论并不会被过滤掉。
华夏女主持林焰看着弹幕上滚动的一些不太友好的评论,只得在心里叹气。
这毕竟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生存节目,能坚持下来的只有极少数,并不是所有参赛选手最后都能拿到大奖。
而且最重要的是,不是人人都像胡轩那样有这么好的运气。
就算一开始侥幸没有被淘汰,时间越往后,生存只会越来越艰难。
林焰真为这个女孩捏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