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节 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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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3717-01-23,上午10点。

就在黑狼军团的矿区建设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冬末的季风吹过南部墓园灰黑色的大地,掠过奔涌向西的污水河,带着片片雪花,卷入了乌鸦镇。

镇上的房屋密密麻麻,灰石墙壁,茅草屋顶,以及压在上面的,厚厚一层的积雪。凛冽的寒风呼啸而来,灌进了石墙与石墙之间,在幽深的小巷中乱窜,吹得随处摆放的木箱吱吱作响,挂在窗边的煤油灯叮叮当当。

此时,在小巷的转角处,一间名为“大板牙”的小酒吧中,二楼的客房里,光线昏黑黯淡。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味,混合着呕吐物的臭气,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墙边的小床上,正蜷缩着一条人影。他藏在被子里,背部弓得像只虾米。

“咚咚咚……”

静谧之中,一阵轻巧的敲门声响起,床上的人影动了动,随即又恢复了原样。

“咚咚咚!”

渐渐地,敲门声变得急促起来,还伴随着一个娇气的叫嚷声。

“懒虫,快起来啊,太阳都晒屁股了。”

片刻之后,或许是被吵得受不了了,床上的人烦躁地掀开脏兮兮的被子,摇头晃脑地爬出被窝,坐在了床沿。

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虽然脸上胡子拉渣,却丝毫不影响他的俊俏。那透亮的眼眸就像黑夜中的宝石,散发着淡淡的幽光,十分好看。

过了好一会儿,年轻人才从宿醉中清醒过来,用力地揉了揉脸,起身打了门。

“臭家伙,不是说了好今天陪我去蔬果市场的吗?”门刚开,一个相貌姣美,穿着花格布围裙,戴着兜帽的女孩就闯了进来,气呼呼地指着他说道。

“呃……”年轻人先是一愣,随即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诚恳地说道,“对不起,我忘了。”

女孩不依不饶地插起腰,哼了一声,说道,“你的心里就只有那个初恋情人,把别人都不当一回事。”

“艾莎小姐,我错了,请原谅我。”年轻人不温不火地说道,但目光里,却没有多少真诚的歉意。

相反,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真坏!”女孩瞧了他一眼,又朝他吐了吐舌头,转身走出去,“啪”的一声,关上木门。

“快换衣服。”她在门外叫道。

“好的。”屋内传来了一个略带沙哑,却充满磁性的声音。

等待年轻人换衣服的时候,艾莎靠在过道的墙边上,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像有只小鹿在里面乱撞。

她叫艾莎,是这间酒吧的服务生。她的父亲是一名墓园狩猎者,已经两年没回家了。她的母亲觉得丈夫已经死在外面,就跟别的男人跑了,留下她一个人,独自生活。

里面的年轻人叫“天畅”,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坏家伙。两个月前,他来到这里,天天在酒吧里买醉。每次都喝得不省人事,她总是扶着烂醉如泥的他回到房间。这样一来二往,两人就熟络了。

半个月前,镇上的几个小流氓得知她的父亲很久没回来,母亲也跟人跑了,就到酒吧里调戏她,强迫她跟他们出去玩。那天,酒吧的老板正好不在,拉拉扯扯之中,独自喝着酒的年轻人忽然出手了。

眨眼之间,他就像扫垃圾一样,把几个小流氓扫了出去。

从那天开始,只要看见他,她就会感到心乱如麻。可是,这位年轻人的心里似乎还藏着另一个女人。每当他喝醉酒的时候,她都能听见他低声的呓语。那位女孩,似乎叫什么沧澜的。

一定是个很好的女孩儿吧,她这样想着。

“咯吱……”随着一声轻响,门开了。

只见年轻人刮了胡子,换上身整齐的衣装,一扫刚才的颓废样子。剑眉星目,英气勃发,不禁让人眼前一亮。

看着眼前帅气的小伙子,艾莎的心跳得更快了,她仿佛能听见“嘭嘭嘭”的声音。

“走吧。”天畅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朝略显呆滞,挡在门口的女孩做了个“请”的手势。

艾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脸上浮起红晕,急匆匆地朝楼下走去。

不一会儿,两人绕过一大堆桌椅,出了狭窄的小酒吧。

开门的时候,寒风和雪花涌了进来,艾莎连忙紧了紧衣服,身后的天畅立即上前一步,挡在她身前,风势顿时小了不少。

“谢谢。”艾莎小声说道。

“没事,我只是觉得挺凉快的。”天畅回过头,笑着说道。

“真坏!”艾莎咬了咬嘴唇,嗔骂道,然后上前抱住他的手臂,“走吧,去市场。”

天畅虽然有些不习惯,但还是任由她抱着,毕竟天气有点冷,而那位曾经的爱人,也和他没有关系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不由得微微一痛。抵达南部墓园后,他只觉得两眼一抹黑,该去哪里,该干什么,他完全不知道。

他总不能随便遇到一个人就上去说,“我是天畅·诺尔塞斯,行走于苍茫大地的火,你愿意听我讲故事吗?”且不说这样太傻,万一遇到圣殿的监察者,岂不是自投罗网……

再加上离开远东后,无论是起居饮食,还是风土人情,甚至是天气,他都不习惯。心中又思念着乌木沧澜,一时间没了动力,天天待在酒吧里借酒消愁、囫囵度日。

这一晃眼,三个月就过去了。

还好这个女孩儿,时常关照他,陪他说说话、解解闷。不然他就像一块腐朽的木头,由内至外地,逐渐烂掉。

“窸窸窣窣……”

踩踏着积雪,衣衫摩擦的细碎声中,两人在灰黑色的石墙之间曲折穿行,仿佛正行走于诺大的迷宫中。大约二十分钟后,前方豁然开朗。一条宽大的街道横于眼前,两头看不到尽头。地上的积雪被清扫一空,露出了条形麻石砌成的地面。

相较于居住区的内部,沿街的房屋漂亮多了。大都是五至六层的结构,灰色的瓦片屋顶。墙上钉着“X”形状的钢条,加固了石砌的墙壁。通常屋前有个小花园,屋后有个小仓库。

这些房子需要两千金币,或两千五百赎罪币左右,是南部墓园的居民们梦寐以求的住所。艾莎曾不止一次地对他说过,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住进沿街的大房子里,找个愿意对她温柔的丈夫,生三个孩子。如果可以的话,她还想养条看门的大狗,以便于丈夫出门的时候,能保护她和孩子们。

乌鸦镇虽然处于《世界公约》的保护之下,但对于一个虫化者密度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地方来说,守备队的执法强度就显得相当乏力。尽管还不至于形同虚设,可破案率据说才百分之三十。

然而,每年世界议会开席的时候,乌鸦镇的官方都会振振有词地说,他们的守备队是全银城世界最优秀的,破案能力最强的。至于破案率为什么这么低,那是因为案件的总量是中部大陆大多数地面镇的五倍,西部大陆地面镇的九十七倍。即便只破了百分之三十,数量也是其他地面镇的数倍。而他们税收和经费,又是全银城世界最低的。

“你跟一名虫化变异体收税,就得带上两个小分队的士兵,最好再配上几台机甲,免得他们飞走,或是爬上屋顶……”去年的时候,乌鸦镇的议员就是这样说的。

对于南部墓园北部数个地面镇的议员,其他地区的议员是这样评价的:“他们都是一群要饭的。”“除了会哭穷,他们还会什么?”“如果吹牛和诉苦有专业,那他们一定是宗师级的。”

若是第一个愿望无法实现,艾莎还有第二个愿望,就是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她听说从中部大陆的赛特之门过去,有个叫风沙堡的大城市,是个愿意接纳虫化者的地方。那里有两千多万人口,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宽敞公路。

华灯璀璨,昼夜不息,灯红酒绿,繁花似锦。

天畅虽然没去过,但在战熊神庙的时候,就听大宗师们说过,风沙堡不是什么好地方,而是个吃人的大坑。于是,他劝她别去,可她却说,如果有人愿意求她留下来,她就哪都不去了。

对此,天畅只能沉默不语。

无论他对她有没有感觉,他都无法做出任何回应。虽然他有五项虫化能力,七阶巅峰的灵能,精湛的古武,学富五车的知识,只需要些许的努力,就能给予她梦想中的一切。但他唯独没有自由,注定与人世间的爱恋无缘。

因为他苍茫之剑,诺尔塞斯,墓园中的行者。

思绪之间,两人来到了蔬果市场外。看着前方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往往的板车,艾莎抱紧天畅的手臂,一边加快脚步,一边问他。

“喜欢吃什么?”她兴致勃勃地说道,“等会去我家,我做给你吃。”

“唔……”天畅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我想吃小鸡炖蘑菇、土豆红烧肉、麻辣粉条、醋溜大白菜、松子炸江鱼、白菜猪肉饺子……”他说了一连串远东菜出来,可艾莎却瞪大着眼睛,一脸茫然,最后怯生生地说道,“我……我不会做……”

“没事……”天畅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阳光明媚,“我会做。”

“哇呜~你好厉害啊~”艾莎高兴地跳了起来,然后又说道,“要不这样,你教我,我做给你吃。”

“好啊。”天畅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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