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如果发展的好,你的歌曲质量好,愿意花钱买你这首歌曲的粉丝也多,那么这会是一个源源不断的收入。
全国那么多人听歌,只有一百个人中,能有一个人买了你的这首歌曲,就能够保证你的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
这可是源源不断的收入,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平台不倒闭,这是可以吃一辈子的。
不过,哪怕一首歌的版权,不算特别的贵,但是,全国上下那么多首歌曲,这全部收购下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李浩又给出了小马哥一个建议,那就是在收购歌曲版权的同时,多和那些唱片公司达成合作,让他们能答应把歌曲授权给QQ音乐,让QQ音乐,作为他们的唯一指定平台。
在这个年代,独立音乐人虽然很多,但是,更多的歌曲版权,说实话,还是掌握在唱片公司的手上的,唱片公司的手下,掌握了大批的歌手。
一些歌曲,虽然很可能并不是这些歌手写的原创,但是,大部分独立创作歌曲的人,因为想让自己创作的歌曲被更多的人听到,还是会把自己的歌曲,投到这些唱片公司里来的,希望唱片公司能够安排一个有名的歌手来演唱自己的歌曲。
用歌手的名气,来带动自己这首歌曲的爆红。
反过来也是一样,用一首好的歌曲,也能带动一个歌手爆红。
这算是相辅相成的吧!
是属于双赢的局面。
大致的战略方针定下来了,虽然小马哥还是不理解,为什么明明可以拿来直接上传,直接用的歌曲,李浩非要让自己花这个冤枉钱去收购别人的版权,但是,小马哥还是没有多说什么,选择了点头答应下来。
反正,这收购版权花费的,又不是小马哥的钱,是李浩他自己的钱,小马哥是一点都不心疼的。
自己,照办就行了,其他的,不用去管,也不用去理会。
当然,光靠小马哥还是不够的,李浩还是决定,等自己这段时间空下来了之后,就再去一趟X市,联系一下王晶和向氏夫妇,利用他们在娱乐圈的人脉,为小马哥的QQ音乐,提前布局一下。
不过,短期内肯定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了,至少,在十年内,不会有什么太大的起色。
距离大家都开始拥有版权意识,开始重视版权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那个听歌要花钱的时代,还要等蛮久的。
但是,没有关系,李浩有这个耐心去等待,而且,也正是因为要十年后,才开始重视版权,因此,如今的歌曲版权,才会如同白菜价一样,一首歌便宜的很。
甚至,有的歌手都还不知道自己的歌曲,居然还有版权这种东西的,别人私自唱自己的歌,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或是买了自己歌曲的版权的话,是违法的,他们也是不清楚这一点的。
前世的李浩,也是搞不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连听首歌都要收钱了。
反正,李浩前世感觉,也是莫名其妙的,有些歌曲就开始收费了,不交钱都听不了的那种。
不过,李浩这个举动,会引来股东的争议与不满是肯定的了,毕竟,李浩大肆购买版权的行为,在众多人看来,简直就是在胡来,在散财,甚至,都会觉得李浩是不是老年痴呆,魔怔了?
这分明可以直接拿来用的东西,你花钱去买什么版权?这不是在抽风吗?买了有用?别人要用的,还不是照用?
如今这个年代的法律,对于这个版权方面,还是定义的比较模糊了,而且,这种东西,也不太好定罪。
法不责众,你的一首歌火了,大家都在翻唱你的歌曲,这要怎么定罪?
在李浩的前世,这个法律是以,有没有用这首歌曲去获取商业利益来定罪的。
但其实,也还是很难去规范这个版权方面的问题,很难去界定有没有侵权。
有的人用着你的歌曲,去商演,去酒吧驻唱,借此赚到了点小钱,他不说,你也不知道呀!
通常,除非这个人翻唱你的歌曲,翻唱到火起来了,这种大的,很恶劣的侵权行为,你才能知道,才能够去追究他的责任,不然的话,那些没有什么名气,只是赚了一点点小钱的侵权行为,你通常,很难知道。
不过,提前做好准备,总是没错的。
李浩也教了小马哥在购买到了足够的版权之后要怎么做,要打出尊重原创,重视版权的旗帜,来让国民对这个版权有认识,有意识。
顺带着,也可以给同行做音乐软件的,一些压力。
毕竟,没有版权之前,大家都盗版,那谁也没资格说谁,就像是海王的暧昧对象,大家都没确定关系,没办法互相指责对方。
但是,一旦有一家有了版权,确定了关系了,那么,这有版权的一方,就相当于是正宫娘娘一般,是有了资格去指责这些没有版权的同行的。
李浩要小马哥去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占住先机,占据法律制高点。
然后,再开始给同行压力,只要小马哥购买的是独家版权,那么,就能够对这个音乐市场,造成垄断。
什么叫独家,就是只能小马哥一家发布歌曲,其他的音乐软件,都没有资格的那种。
但短期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还是那个道理,法不责众。
真理永远都掌握在少部分人的手里,这句话是没错的,但是,现实中,却往往是少数服从多数。
小马哥一家,并不足以建立起整个音乐市场的秩序,还需要有更多的大佬加入,共同立下规则,那么,大家才会开始支持正版。
只要大家都还是在做着盗版,那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因为,你这是在逆潮流的趋势,以一己之力,在与整个市场对抗,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所以,李浩让小马哥只是打出支持原创,重视版权的旗号,给同行一些压力,至于其他的,拿着独家版权,去告其他的同行侵权了,这个时机,暂且还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