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扬州的小混混到名震天下的徐子陵,一路上,他要为兄弟之义而尽全身之力,从修习长生诀到智取和氏璧,从坚守洛阳到争夺天下,从对抗魔门到血战金狼军,徐诠释着一种兄弟的责任。
他是一个无求的人,如果不是寇仲,他绝对不会有如此的境遇。
而就是这个无求的人,成了天下的焦点,谈笑既是风云,挥手以是苍生。
一次次的喋血生死,一次次的刀兵相见,机智、大胆、高明。
然而,这样一个睿智的人,在他的另一面,却似乎有太多的拖累。
相对于寇仲来讲,子陵所考虑的,更多的是感情的纠葛。
哪怕生死相间时,哪怕千军万马中,哪怕命在旦夕刻。
他就象一个舞台上的伶人,把构架在天下上的情,把建立在民族上的爱,把基于在正邪上的痴,演的朦胧而又飘忽,美丽而又早逝。
幸好还有石青璇,这个仿佛是天地钟秀的女孩,她该是上天赐给子陵的吧?
如果没有青璇,徐子陵即使不命丧邪王之手,也在师妃暄的打击下如同半个死人了。
【诸天万界十大天骄盘点】
【第三名】
【大唐双龙传世界】
【徐子陵】
【上榜理由:忽而长衫衣襟,神情入定,宛如山涧隐者;忽而衣带随风,三缕微髯,恍惚诸葛再世;忽而千军万马,血染征袍,疑似封狼将军;忽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壮若悯天老者。】
“啧啧,风流债倒是不少啊。”
“哈哈哈,徐子陵之前好像也出现过。”
寇仲:“凌少,你小子艳福不浅啊。”
寇仲锤了锤徐子陵的胸口,调笑着说道:“没想到你还有这种艳福,这么多美女都对你青睐有加啊,哈哈哈……”
徐子陵也是满脸懵逼,没想到突然盘点到他。
“既然有我,肯定也有你仲少,毕竟你我兄弟一体。”
寇仲生活于隋朝末年的扬州城,他与挚友徐子陵同样小时就失去双亲,彼此相依为命。
寇仲:“卧槽,凌少你还真说对了,还真有我啊,哈哈哈哈。”
徐子陵:“仲少,我就说嘛,有我怎么可能没你,你可比我厉害多了。”
寇仲:“你我兄弟,打下天下,那是要共享的,什么我的你的。”
两人属于当地势力竹花帮,不务正业,以作小混混兼职当扒手维生。
某一日在马路上偷到了武林四大奇书之一的《长生诀》,并且巧遇高丽罗刹女傅君婥,从此改变了两人命运。
寇仲与徐子陵在习得《长生诀》后开始闯荡江湖,与各路强敌的不断交锋和斗智斗勇,武功日增而智计渐长。
他为了一展平生才学,立志争天下与心中劲敌李世民较劲,创立双龙帮、少帅军,逐步打下争天下的基础,并靠著出色的智谋指挥各大战役,自名少帅扬威天下,成为一代武学宗师巨匠。
同时,寇仲和徐子陵闯荡江湖,从一个小喽啰逐渐成长为名震武林的绝代天骄。
他们结识了侯希白、跋锋寒、突利这些侠胆英豪,与石之轩、祝玉妍、婠婠、赵德言、颉利等强敌百般争锋,同时与正道的高人师妃暄、宁道奇等亦是纠缠不清。
当少帅国与李唐成南北对峙之时,寇仲从大局和本心出发,听从徐子陵等的建议,主动归附李世民一方,并助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以登帝位,后与徐子陵同退隐江湖,逍遥自在地生活。
然而,寇仲的感情之路也是曲曲折折。
他最初暗恋李秀宁,后来与楚楚有了瓜葛,与宋玉致虽然互相爱恋却隔阂深重,多情的少帅还和尚秀芳、董淑妮等人关系暧昧。
从长生决开始,寇仲和徐子陵就有明显的不同,一个动,一个静。
一个雄心勃勃,一个飘逸无为。
一个霸气天成,一个倜傥不凡。
然而就是这样迥然相异的两个人,偏偏都是武学上不世出的天纵之才。
一旦他们踏进了江湖,便注定将是那个舞台上最耀眼的明星。
而寇仲——天才横溢、情深伤重。
对李秀宁的的苦苦痴恋,因自卑而激发了男人身体内的那份傲气。
寇仲站在悬崖上高呼:“我寇仲要争霸天下,建立起万世不朽的功业。”之时,这是他一生之转折点。
从此之后,“井中悟道”奠定一代武林高手之基础。
天刀“炼”刀,打开晋升为顶级高手之门径。
而观摩宋缺与宁道奇一战,方功德圆满,成为宇内除了徐子陵之外无人可以比拟的盖代武学大宗师。
其中的种种的机缘巧合,正应了那四个字“天才横溢”。
不论是“井中八法”的高明,还是“遁去的一”的识见,满眼都是其天资过人之处。
但是如果当年寇仲答应了李世民,可能终其一生,也就如李靖一般,成为天策府的一代名将,高不成,低不就。
与四大圣僧一战,可谓说寇仲生命中的第一次真正的难题。
那时的寇仲,经过“天刀”调教,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正勉力挣扎,在夹缝中求生存。
而慈航静斋却要挂着天下苍生的旗帜,想无情的摧毁他的一切。
虽然寇仲在决定争天下时,就应该有承受一切的心理准备,但是如果面对几乎是不可能渡过的难关。
寇仲终于低头相信命运:“你也知我以前从不真的相信命运,好运坏运只是当话来说。可是在经历这么多事后,我再不敢遽下断语。
无论我们到那里,宿命总像紧紧缠绕我们。
例如娘死前为何会告诉我们杨公宝藏的藏处,为何我们又会遇上设计宝藏的鲁妙子?
更那么巧宝藏就在关中,还牵涉到争天下做皇帝和正道魔门的斗争,千丝万缕,总要将我和你卷进去似的。
这不是宿命是甚么?”
寇仲一拍背上井中月,豪情狂起,哈哈一笑,大步领先跨进寺门内去。
徐子陵紧随在后,在这一刻,他完全不把胜败荣辱放在心上,就像从天降下的瑞雪。万古长空,一朝白雪。
然而。
在爱情上,寇仲却是一个不择不扣地傻瓜。
无论从何方面说,在最开始,他都深深伤害了玉致。
他犯了女孩子爱情中的最大的讳忌——把爱情当作一种筹码。
因为要争天下,所以他粘染了的政治的恶臭,眼光里看到的不是玉致而是宋家二小姐。
而玉致呢,在寇仲的面前,她从不掩饰对他的爱慕,但是也绝不会妥协。
哪怕是在寇仲绝望的喊出“玉致,你对我太绝情了!”之后,独自忍受痛苦到心滴血而吐血。
当寇仲他们假冒厨师混进飞马牧场之时,寇仲半开玩笑半怂恿的对徐子陵低笑道:“假若商秀珣有单琬晶的美丽,徐爷会否考虑考虑,凭你的人品外形和武功,该是手到拿来的事。嘿!”
徐子陵苦笑道:“最好我把单琬晶和商秀珣不分大小的娶了,那你打天下时就要兵器有兵器,需战马有战马哩!”
当双龙偷走帐簿,单琬晶恼怒徐子陵对自己如此信任的欺骗,耍大小姐脾气一剑刺向不躲的徐子陵。
而此时的寇仲则是全神贯注紧握井中月,在剑刺穿徐子陵心脏之前必可扑杀单琬晶于刀下。
虽然寇仲可以不顾生死坚持到底,但如果要在徐子陵和他拥有的和即将拥有的一切之间做出抉择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一切,就好像当徐子陵放走曹云龙时,他理解的耸耸肩……
寇仲和石之轩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两个人。
他们把人生看作一场游戏,在意的并不是结果,是希望过程越绚烂越精彩。
不同的是,寇仲身上充满朝气,觉得人生如此之美好,怀着一种毫无畏惧的冒险精神在享受生活。
而邪王,在不断的毁灭和被毁灭之中,来迫使自己相信那个被扭曲的自我才是真实的自我。
【诸天万界十大天骄盘点】
【第二名】
【大唐双龙传世界】
【寇仲】
【上榜理由:有鬼神莫测的智慧和犀利尖锐的见地,是兵法和谋略上的天纵之才;谈笑用兵、藐视王侯,面对千军万马怡然不惧、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原来这才是少帅寇仲的一生啊,比起徐子陵好像更加精彩,更加热血。”
“这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只可惜最后竟然放弃了天下,让李世民窃取了果实。”
“嘿嘿,若真与李世民一战,还真不一定是其对手。”
“哎,这倒也是,只是觉得有点可惜了。”
“是啊,太可惜了。”
【憨厚少年,胸无块垒,岂惧天高。恰奇缘巧遇,美人对剑;情根深种,永世难消。劫难千重,飘洋万里,弱水三千只一瓢。凭谁说,我可为宁死,生独为姚。】
【江湖几度飘摇,济孺子苍生气不骄。大金刚神力,尚无本相;周流望气,擦手轻抛。天无尽藏,补天劫手,悟透玄机一并超。海之道,必开来继往,远胜梁萧。】
当年,陆渐还是个渔家少年。
啸声未绝,便听有人笑道:“爷爷回来了么?”
陆大海转眼望去,只见长沙远岸,危崖耸峙,崖上搭着一座茅屋,屋前一个布衣少年正修补渔网,见了他,放下活计,起身迎来。
陆大海讪笑道:“渐儿,你好。”
那少年十七八岁,肤色微黑,眉清目秀,闻言皱眉道:“我很好,爷爷这么客气,却有些不太好了。”
陆大海被他盯着,如芒刺在背,浑不自在。
那少年道:“卖鱼的钱又输光了?”
“哪里话?”陆大海涨红了脸,“我换钱回家,走在路上,忽见有卖李子的,便给你买了几个解渴。”
说着从褡裢里掏出一颗李子,塞在少年手里。
那少年迟疑接过,咬了一口,但觉酸苦难言,几乎吐将出来。
原来,那李树生在路边,无数行人经过,果实却丰硕如故,究其缘由,皆因太过酸苦,以至于无人采摘,任其生长。
陆大海目不转睛望着少年,见他眉头微皱,继而舒展开来,一颗心始才落地,只听那少年叹道:“这钱都换了李子么?”
陆大海呵呵大笑,摸着少年后脑,说道:“渐儿就是聪明,一猜便着。怎么样?李子好吃么?”
那少年点头道:“这李子又大又甜,实在好吃,只是吃果子填不了肚子,下回有上好的糯米糕儿,你给我买两块。”
陆大海一愣,强笑道:“不错,你瞧我这记性,兴头一来,钱都换了李子,竟忘了买米。”那少年默不作声,自去补网。
……
陆渐闲着无事,便坐下来,想到小兰临走时的笑靥,心中一阵酥软。
忽又想起,认识小兰已有两年,记得还是前年中秋,陆大海喝多了酒,早早睡熟。
陆渐独自一人,百无聊赖,顺着海滩漫步,忽见海边有一道人影晃动。
定睛看时,却是一名妙龄少女,正在圆月之下,迎风舞剑,姿态曼妙无比。
陆渐瞧得入神,忍不住也拾起一根枯枝,学着她纵跃刺击。
这么一个舞,一个学。
蓦然间,那少女收剑转身,嫣然一笑,半嗔道:“臭小子,你若再偷瞧我练剑,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哦。”
陆渐原本只是童心偶发,随意玩耍,但那少女笑容之美,竟是他生平未见。
一时间,他只觉圆月失色,群星暗淡,大海波涛也似悄然无声。
陆渐所能做的,便是那么呆呆站着,望着那少女的脸,久久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一晚,陆渐知道了少女名叫小兰,喜欢练剑,却苦于没人拆招。
陆渐听了,头脑一热,便自告奋勇,陪她练剑。
从此之后,小兰的剑法越来越好,每次和陆渐比剑,总是胜出。
久而久之,陆渐也并非没有取胜之机,只是即便发觉小兰的破绽,也不忍将木剑加诸其身。
如此多则月余,少则数日,两人总要相会一次。
初时,总是小兰趁着陆大海不在来寻陆渐,后来她养了一只白鹦鹉,取名‘白珍珠’。
临会时,便让鹦鹉来唤。
而陆渐也慢慢明白,小兰与自己大不同,出身豪富巨室。
每次出现,总是身着华服,珠玉满身。
只不过,这妮子口风极紧,从不吐露家在何处、家有何人。
而两人间也达成某种默契,小兰既不说,陆渐也从来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