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鸵鸟朗姆
既然朗姆跟着走,那房子自然就不必修了。
乌拉和黑贝砍来的木材自然不会浪费,房子是不用修了,车厢还坏着呢!原本库冰想露一手的,结果牵动了伤势只能作罢。洛伽.克劳斯围着车厢转半天,最后什么都没说。至于丽莎、奥黛丽,对于这个就更是手足无措了。
最后车厢被扔下,一匹驽马也拉不了这么多人,便只能靠双腿走了。乌拉和黑贝倒是很高兴,这个把月都是跟着马车吃灰,现在几个孩子都陪着它们,自然就有种得到公平待遇的傻乐劲儿。
几个孩子赶路自然是热闹的不得了,主要是罗尼和吉克还有朗姆,加上两个非人类的大个子,一路上鸡飞狗跳就不用提了。
洛伽和库冰坐在赶车的座上,看几个孩子闹腾,一点儿没有逃亡的觉悟倒是很高兴,丽莎对着菲尔斯就有些不自然了。她曾有过一段和菲尔斯很像的日子,对这个大孩子很是同情。
那是一段暗无天日的岁月,虽然过去许久,丽莎想起来依旧会心惊胆颤:黑暗的天幕,淅淅沥沥的雨水,一双双血红的眼睛,还有腥甜的血水。那把狰狞的狼牙棒狠狠砸下,并不强大的身躯挡在了自己面前,那口血水喷在脸上,让自己不住后退。
湍急的河水差点淹死了自己,好在上天待自己不薄,慌乱之中抓住一节枯树桩。之后自己就昏迷了,直到被法尔斯救起来。
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日子,遇到法尔斯之后!丽莎叹了口气,不知道是为了自己还是菲尔斯。
隆隆的马蹄声传来,库冰将马车赶到一边给大部队让路,近百个骑兵冲上来围住了马车。
“我是法德哈城城主默哈迪,请说明你们的身份!”为首一个朗声开口,腰间的阔剑却已经是半出鞘。
“明知故问!失去了冲击力,你这些手下能拿得住我吗?”库冰站了起来,一股气势扩散,骑兵们的马都嘶鸣着后退了几步。
默哈迪呵呵笑了:“您就是库冰剑圣吧?默哈迪并无冒犯之意,只是想请几位和菲尔斯亲王到法德哈城暂住。怎么说菲尔斯亲王是皇室血脉,难道就不想躲回属于自己的帝国吗?”
库冰哈哈大笑,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你是想帮助菲尔斯躲回帝国,还是想自己坐上那个位置呢?”
六耳猕猴朝库冰竖拇指,这默哈迪分明是想挟天子以令诸侯。
默哈迪脸色微微一变又恢复正常:“剑圣大人说笑了,我伦斯家族世代受皇家俸禄,对皇家忠心耿耿,又怎会做出反主之事?只要菲尔斯亲王肯坐镇法德哈城,我定当鞍前马后辅佐亲王,将冯.吉利这窃国毛贼斩于马下。”
库冰冷哼一声,车厢里传来菲尔斯的声音:“默哈迪侯爵,非常感谢您的一片赤诚之心。菲尔斯只是一个瞎子,不想争什么皇位,更不想帝国生灵涂炭。既然冯.吉利做了皇帝,对子民还算不错,那就不要起刀兵祸乱了。他容不下我,我远走他乡就是,只能辜负侯爵美意了。”
默哈迪听了菲尔斯的话不以为然:“亲王殿下想必是没有考虑清楚,没关系,到了法德哈城,有的是时间让亲王殿下思考。来人,请殿下回城!”
默哈迪一声令下,骑兵们“呛”一声弯刀出鞘,动作整齐划一!
“你敢?”库冰伸手一抓,横在座位上的双手剑自动飞起。
默哈迪冷笑:“杀!”
围着马车的近百骑兵弯刀前指,身上泛起蓝色斗气,所有人的斗气合成一道匹链劈向库冰。
合体战技!六耳猕猴大惊!
难怪这默哈迪明知几人身份,还敢带骑兵来追,原来是有着杀手锏心中有谱。
库冰双手剑上挑,一道金色斗气发出,和蓝色匹链撞在了一起。洛伽.克劳斯挥手将一个治愈术射在库冰身上,又给库冰加持了一个光系护罩。
“魔导师?”默哈迪惊呼一声,手中长剑一挥射出一道斗气。洛伽.克劳斯一个光刃打出,击碎斗气之后,小了大半的光刃直击默哈迪胸口。默哈迪躺倒在马背之上,险险避过魔法师这一击。
一个流沙术出现在骑兵脚下,六耳猕猴的法杖熠熠生辉。这个流沙术是地系的四级魔法,他也是刚刚学会。
这样的魔法在骑兵们看来就像死亡陷阱,马匹嘶鸣着陷落,骑兵们的合体战技再也保持不住,蓝色光罩无声无息的破灭开来。虽然只是将十来个骑士陷进流沙里,但这就够了。
吉克和罗尼立刻发动最拿手的光矛术,乌拉和黑贝则是挥舞着巨斧大棒开始招呼手忙脚乱的骑兵们。车厢被菲尔斯从后面打开,一支利箭穿透了离得最近的骑兵,丽莎和菲尔斯跳了出来。
菲尔斯用长剑挡住一把弯刀,丽莎猛的踹出一脚,“咔擦”一声马匹连带着骑士飞退着撞进骑兵当中,又是一阵人仰马翻。作为兔族一员,丽莎的蹬蹬无影脚已经有了些火候,不是普通战马受得了的。
“黑贝,保护菲尔斯!”六耳猕猴给自己加了个土系护盾,身子一矮,法杖当做棍子扫向马腿。虽然还未筑基,但这一棍依旧将马腿打断,骑兵栽倒在地,后脑处又挨了一下晕死过去。
洛伽.克劳斯念起了咒语,默哈迪忙下令防御,慌乱的骑兵们总算在暮光之刃发出之前再次击发了合体战技的护盾。无数光刃旋转着撞上蓝色护盾,护盾变得越来越稀薄,光刃消散的同时护盾也轰然碎裂。
默哈迪见手下死伤了近三成,咬牙下令撤退,在罗尼的风刀术欢送下带着骑兵们逃了回去。
“呸,胆小鬼!”吉克狠狠的啐了一口,刚刚要不是乌拉护着,他差点被骑兵砍死。
六耳猕猴将地上的弯刀一把把收进空间戒指,来到朗姆身边踢了他一脚:“你在这里扮演鸵鸟啊?起来起来!”
其他人看见朗姆的样子不由失笑,这家伙抱着脑袋撅着屁股躲在路边的一从小灌木从里瑟瑟发抖,还真像一只鸵鸟。
听见六耳猕猴的声音,朗姆总算是抬头看了一眼:“那些人走了?谢天谢地,吓死我了。我要回家,对不住了谢珂斯,跟着你们实在是太危险了。”
六耳猕猴摇摇头:“随便,不过你的家已经没了,我们可不会折回去给你修房子。”
“那你能给我点钱吧?”朗姆腆着脸:“只要两个金币就行,我请人帮忙修修。求你了,我不想死啊!”
六耳猕猴转身继续收取地上的弯刀:“晚了,你觉得那些骑兵会放过你吗?”
朗姆脸色顿时变得铁青,这是逼上绝路了啊!
“喂,鸵鸟,该走了!”吉克招呼了一声,朗姆多了个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