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的羽竹和羽丝,慌忙跑到姜漓的身后躲起来,还未从惊吓中缓过神来的两个丫鬟,两人一左一右的抱着姜漓的手臂,身子抖个不停。
姜漓安慰她俩:“没事了,他们要是还敢起来,本小姐就打爆他们的头。”
正当她们以为两个坏人不敢在上来的时候,其中一个坏人从地上爬起来,嘴里骂骂咧咧的,从身上摸出一匕首,就朝姜漓身上刺去。
站在原地的姜漓,抬起一条腿,准确的踢中那人的胳膊,手中的匕首掉在地上。
紧接着,姜漓举着木棒,朝着那人的脑袋,连续敲击,直到那人被打趴在地上,不在动弹的时候,姜漓才把手中的木棒给扔了。
“走,带着这两个不长眼的东西,去报官。”
找了一些麻绳来,把两个坏人捆在一起,三个姑娘像拖柴火似的,托着两个坏人走在陌生的街头。
衙门在那里,她们也不知道,不知道折腾了多久,天渐渐亮了。
羽竹和羽丝两个人都累了,打着哈欠,揉着肩膀,“小姐,反正这两人都被您打的半死不活了,不然就把他们扔在大街上算了。我们好早些回客栈休息。”
两个丫鬟松开手中的绳子,就地坐下休息,姜漓没有坐下,而是跟两个丫鬟说:“不能就这么放了他们,今天他们能趁着天黑打我们的主意,明天他们就能打其他姑娘的主意。只有把他们送到官府去,关到大牢里,他们才能得到该有的教训。”
就像小人书中《绿林记》中讲过的故事,对待坏人,绝对不能手软,这样才能他们才不能继续祸害他人。这个故事,也是发生在沈浓身上,之后被张谦记录下来的。
找到了一个出摊买菜的人,问了路之后,三个姑娘带着坏人找到了府衙,“大人,这两个坏蛋,趁着天黑,跟踪我们,欲行不轨,大人你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姜漓一脚踩在其中一个坏人的背上,用力的碾了几下。
“赵大人,我们冤枉啊。”被踩的坏人,痛的叫唤,还不忘求饶。
姜漓照着那人的嘴巴就是一脚:“死鸭子嘴硬,本小姐何时冤枉你了。”
堂上的赵大人连着拍了几下惊堂木,“公堂之上,岂如你放肆。来人啊,把这三个无礼的丫头,抓起来。”
那两个被姜漓教训的坏人,平日里有给赵大人好处,赵大人这是成心维护两个恶人,反过来说姜漓她们的不是。
姜漓冷冷的扫了围过来的衙役们一眼:“今天谁敢动本郡主,下场就是一个字,死!”她抬手,指向稳坐高堂的赵大人。
这丫头自称郡主,赵大人觉得荒谬至极。他们燕州,哪有什么郡主。这丫头要么呢,是脑子不正常,要么就是,担心被报复,胡乱说自己是郡主。
“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把她们三个抓起来,送入大牢。”
姜漓喊道:“我们犯了什么错,凭什么抓我们进大牢。”
作为一个替百姓主持正义的知府,竟然包庇坏人,纵容坏人作乱。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自称父母官。
昨晚要不是姜漓脑袋磕在地上,磕清醒了的话,她们肯定要被那两个坏蛋糟蹋的。成功自救,还抓住了坏人,找来府衙,府衙却放过来姜漓她们是犯人。
赵大人哼了一声,双收撑住桌子,站了起来:“凭什么?就凭本官是知府,公堂之上本官说了算。”
“我是郡主,你敢抓我,我叫我爹,我哥哥,我皇哥哥要了你的狗命!”姜漓的胳膊被衙役捏住,挣脱不掉。
起身准备退堂的赵大人呵呵笑了起来:“小姑娘,白日梦就不要做了,想要本官放了你,就叫你家里人想点法子。”说着,搓了搓手指。
这位大人只认钱,不认人。
被送入大牢之前,姜漓还大声的喊:“沈浓,沈浓公子可以证明,我是郡主。”
到了后院,师爷还有些担心:“大人,听闻京城确实有位年岁不大的郡主,如果那丫头没有撒谎,我们可就犯了大错了。”
赵大人一点都不在意:“你说,真正的郡主,好好的京城不待,跑我们这种小城镇来做什么。还有,郡主身边,不是一般都有护卫的吗?再说了,你看那丫头,动手粗蛮,受过良好教养的郡主,能有把别人打的鼻青脸肿吗!”
不怕抓错人,敢毫不犹豫的把姜漓关到大牢离去,赵大人也是有自己的判断的。
两个坏人交了一些银两,就被放走了。姜漓她们主仆三人,被扔到了又冷又臭大大牢里面去,衙役告诉她们,想要出去的话,就叫家里送钱来。
羽竹喊了衙役:“官爷,我们可以让家里送钱来的。”
衙役回过头去,“你们家住何处?”
想了想,羽竹回答:“饮世茶馆,茶馆的张老板是我们小姐的哥哥。”羽竹说的是实话,燕州能找打一点关系的地方,就只有饮世茶馆了。
衙役用刀柄敲了一下牢房的门,不耐烦的吼道:“哄谁呢?谁都知道张老板没有妹妹,你们老实呆着这里,什么时候交钱,什么时候走人。”
羽竹还在喊,那衙役头也不回的走了。
“等一等。”姜漓站起来,对着衙役勾勾手指头,“你们要钱是吧,我们有钱。”
“你最好说实话,官爷没时间陪你们玩猜谜的游戏。”衙役皱着眉头,语气凶狠。
“实话告诉你们吧,我家人不在燕州,没人可以送钱过来。”姜漓慢慢悠悠的说。
有是捉弄人的把戏,衙役急了,“玩你官爷是吧!”一把抽出大刀,朝牢门上砍了一刀。
两个丫鬟吓的连连后退,姜漓站着没动:“少在本小姐面前耍横,想要钱的话,本小姐可以带你们去拿。”
见姜漓镇定的模样,像是见过大世面的,衙役把刀收起来:“若是你耍我们呢?”
姜漓歪着脖子,“那还不简单,本小姐耍你们的话,你们就照着这里,来一刀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