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漓迷上的这个小哥哥,名唤沈浓,是饮世茶馆的金牌伶工。
平日里多待在燕州那边的分店,是因为京成这边的生意越来越好了,来听书的贵夫人小姐们多了,张谦便遣沈浓来京城,撑撑场面。
可别说,沈浓来京城的第一天,就俘获了很多贵小姐的心,姜漓便是其中一个。
沈浓皮肤生的白皙,剑眉皓齿,举止翩然。说起话来,声音温和,如沐春风,很轻易的就把京城的贵小姐们,迷的七荤八素,寻不着家了。
与其他贵小姐们对沈浓的喜爱不同,姜漓喜欢沈浓,绝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她在看张谦送给她的小人书中,书中的主角就是沈浓。
后来姜漓问了张谦才知道,小人书忠的故事,就是依照沈浓身上发生过的事来编写出来的。
小的时候,姜漓看小人书,就觉得书中的那位公子心地善良,器宇不凡。
现在终于见到本人了,姜漓还不敢紧追上去,一表倾心啊。
沈浓在京城的这段时间,姜漓每天一大早就去了茶馆候着,一直待到晚上,茶馆打烊了才肯回家。
知道姜漓迷上了沈浓之后,楚墨渊不乐意了,非要张谦把沈浓遣走。拗不过楚墨渊,张谦只得按楚墨渊说的,让沈浓收拾好东西,回燕州去了。
只是楚墨渊万万没有料到,姜漓竟然会一路追到燕州去,就是为了看沈浓演故事。
“小姐,我们出门的时候,跟夫人说的是去怀王的马庄玩,要是被夫人知道我们偷偷跑到燕州去了,惹夫人生气的话,我们都要挨罚的。”羽丝捏着手,没有心思欣赏画作。
姜漓眯着眼,赏着画,慢慢悠悠的说:“不打紧,娘亲要是找你们的麻烦,我替你们担着。”看小哥哥要紧,至于挨打,等回来的之后再说呗!
赶了两天的路,终于来到了燕州。
从未独自出过远门的姜漓,张开双臂,仰着头感受自由的空气。离家远,再也不用担心回家晚,被娘亲骂了,因为她今日压根就不会回家!
手中的金折扇十分惹眼,从旁边经过的路人,忍不住侧目看上几眼,小声交谈。
“肚子饿了,现找客栈吃顿好了,再去找谦哥在这里的分店。”姜漓拿着扇子在手中敲了一下,带着两个丫鬟,步伐欢快的走在燕州的大街上。
寻了家客栈,要了客房和吃的,姜漓就跟羽竹和羽丝商量:“等下去集市上转转,看看有没有好看的衣裳首饰,置办几身回来。”
羽竹帮姜漓夹菜,疑惑的问:“公子,你不是...”指了指姜漓身上的男装。
不是说,出门在外,做男子打扮比较安全吗?怎么又想着要卖首饰衣裳了。
姜漓眯着眼,手掌交叠在一起,搁在下巴下面,眼神朦胧:“沈浓哥哥没见过我作男子打扮,我担心等下他认不出我,嘿嘿。”
她跟其他喜欢沈浓的贵小姐可不同,别的贵小姐都只能远远的看着沈浓演故事,不能接近的。姜漓就不同啦,她呀,跟沈浓哥哥同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
虽然那次吃饭,以不愉快的方式收场,但是在姜漓心目中,依然是很美好的回忆。
沈浓啊,从小便是她心目中英雄的那个人,从小人书中走了出了,活生生的,看得见摸的着,姜漓发誓,要做沈浓哥哥一辈子的仰慕者。
两个丫鬟也不敢说什么,小姐怎么说,她们就怎么做。把小姐哄开心了,说不定能说服小姐早点回京。
吃完饭,三个人就出去买衣裳去了。边走边逛的三个人,都没察觉到,他们被有心人盯上了。
先是找到了一家首饰店,姜漓往凳子上一坐,豪气的对掌柜的说:“把你们店里,最贵的首饰珠宝,拿出来瞧瞧。”
去见沈浓哥哥,肯定要盛装打扮一番。
掌柜的见姜漓打扮不凡,特别是手中的那把金折扇,一看就是值钱的玩意。来了贵客,肯定要把店里的贵东西,好东西都拿出来啊。
给姜漓上了茶,然后屁颠颠的跑去把镇店之宝都拿出来了:“这位公子,您瞧瞧,这玉镯的成色。您再看看这项链,上面镶的可都是珍品的红玛瑙,很难寻的。”
姜漓拿起项链在羽丝的脖子上比了一下,满意的点头:“这些都包起来吧!”
出手阔绰的客人,可遇不可求啊,掌柜的边包着姜漓选中的那些珠宝首饰,又对着自己的媳妇使眼色。
不一会儿,那老板娘又拿了很多首饰出来:“公子,我们店里的好东西可多了。您瞧瞧这个红珊瑚朝月簪,是昨天刚到的货,只此一件,要不您也带着吧。”
吸引姜漓的不是簪子,而是老板娘说的‘只此一件’四个字。
“行,拿上吧。”姜漓爽快的答应,示意羽竹付钱。
正准备结账的时候,又来了客人,那客人一进门就看中了姜漓选的朝月簪,“掌柜的,这簪子我要了。”
掌柜的面色为难,解释道:“如玉姑娘,不好意思,这簪子已经被人买下来了。”
颜如玉往姜漓身上瞥了一眼,摸了摸怀里的猫,懒洋洋的说了一句:“喂,簪子让给我。”小屁孩一个,买什么簪子。
“本公子凭什么要让给你!”
姜漓把钱袋拿过来要付钱,颜如玉按住了姜漓的手,“你个男子,要这簪子做什么?还是让给,更适合戴这簪子的人吧。”
把手抽出来,姜漓来了一句:“本公子喜欢,你管得着吗!”
颜如玉是燕州有名的美人,是怡香院的当红花魁,燕州的男子个个为她着迷,抢着送名贵的首饰给她,今天遇到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竟然不买她的帐,颜如玉十分气恼。
“掌柜的,我出两倍的价钱,东西给我。”
那就,价高者得呗。颜如玉说着,让身后的丫鬟拿钱出来。
姜漓把钱袋往柜台上一拍,“本公子出五倍。”比钱是吧,像谁没有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