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部侍郎夫人李云见自己闺女被人按在地上扯头发,气的脸头绿了,卷起袖子就冲到姜漓面前,刚想要把姜漓掀到地上,羽竹及时抓住了李云的手,羽竹压了压手腕,看着李云笑着说:“周夫人,小孩子玩闹而已。”
边说着,边把姜漓往上扯。
可是姜漓用她的两条胖腿夹住周芊的肚子,“赔我糖人。”甜甜的糖人都被舔脏了,她还怎么吃。
周芊看到娘亲来了,哭的更大声了,“娘,姜漓打我,你快打死她。”
还是荀灵过来又是劝又是哄的,姜漓才松开腿,放周芊走。
李云抱起孩子,恶狠狠的瞪了荀灵和姜漓母女俩,“今天的事,我要告诉京里其他夫人,以后看谁还愿意跟你们家孩子玩。”替周芊擦干净眼泪,李云抱着孩子走了。
今日的东道主是兵部尚书的夫人黄朵儿,她去送了李云母女俩之后,过来劝荀灵:“姜夫人,漓儿的手劲也太大了,若不是我们来的及时,芊芊怕是要被她扯秃了。”
荀灵看着地上沾满了泥土的糖人,说道:“我们家漓儿不会无缘无故动手打人,是芊芊抢东西在先。”
黄朵儿尴尬的扯了扯嘴角,“话是这么说,但总归是漓儿伤了芊芊,改日你还是带着漓儿,去周夫人府上道个歉。”
荀灵把头一扭,“要道歉也是她们跟漓儿道歉。”说着,不理会黄朵儿的呼喊,带着姜漓离开了尚书府。
坐上马车之后,荀灵把姜漓放在对面坐好,一脸严肃的看着姜漓:“不能随便打人知不知道?”
在外人面前,荀灵会把姜漓保护的好好的,但是基本的道理,荀灵还是要说给姜漓听。
周夫人是个大嘴巴,想必不用等到明天,京里其他夫人都会知道姜漓喜欢动手,便不在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姜漓玩,荀灵也担心姜漓没有玩伴。
姜漓委屈的扁着嘴巴:“她笑我...还抢我的糖...”明明自己没有错,为什么娘亲要说她。
荀灵耐心的解释给姜漓听:“也不能打,你看芊芊的头发都被你扯光了。”边说着,便从姜漓胖胖的手指间扯出两根头发丝来。
姜漓摇头,“爹爹说,要打的。”
回到家,荀灵就把姜尚敏说了一顿,“教孩子什么不好,教她打人。现在好了,其他小孩都不敢跟她玩了。”
姜尚敏把荀灵的把当做耳旁风,逗着怀里的姜漓,还小声的夸赞:“漓儿真棒,打的好。她抢漓儿的东西,就该打。”
荀灵转到姜尚敏面前:“老爷,漓儿要是没了玩伴,会很可怜的。”
“可怜?”姜尚敏可不同意荀灵这么说,“漓儿才不可怜,漓儿又聪明又可爱,想跟她玩的人多了去了,夫人你就不用瞎操心了。”
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到了第二天,荀灵再带着姜漓出门玩的时候,其他家的孩子,见了姜漓都躲的远远的。
没有生闺女之前,荀灵在京里贵夫人圈中,是出了名的温柔和善,其他夫人们都喜欢跟荀灵交朋友。
要说周夫人嘴巴再大,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说服那么多的京中夫人,不跟荀灵往来,大家都养过孩子,也都知道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很正常的。
还有一个原因,是有人跟周夫人一起,说荀灵的不是,这个人就是王凤枝。
亲大嫂都说荀灵过度护女了,其他京中夫人自然觉得,荀灵肯定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转了一圈,一个玩伴都没找到,姜漓一点都不难过,指着买拨浪鼓的小摊喊道:“娘亲,买买...”
荀灵给姜漓买了拨浪鼓,姜漓转身看到一个木雕小狗,又嚷着要买回家。
不一会儿,羽丝和羽竹两条手臂上,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玩具。荀灵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抱起姜漓,赶紧回家。
姜老三正要出门找楚墨渊,恰好碰到了急冲冲回家的荀灵和姜漓,“二娘,这么快就回来了?”平日里,荀灵只要是带姜漓出门玩,一般都是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才回来,今天回来的过早了。
“忠礼,你没出门正好,二娘有事要你帮忙。”荀灵有些激动的说。
姜老三一拍胸脯:“有什么事,二娘直说。”
姜秦氏走的早,带大姜家三兄弟,荀灵绝对是出了不少力的。而且,与姜尚敏成亲之后,荀灵一直不肯要孩子,非要等三个儿子都长大了,才有的姜漓。
姜家三兄弟也一直把荀灵当他们的亲娘。
“你去带几个人去街上转一圈,把街上买小孩子吃食还有玩具的小摊,全都给买下来。”荀灵从腰间拿出一串钥匙,塞到姜老三手中,“这时库房的钥匙,银两若是不够,便到库房去取。”
明白了荀灵的意思,姜老三带足了人和银两就出了门。那些王公大臣家的小孩故意不跟小妹玩是吧,那他们上街别想买到好吃的好玩的。
怀王府内,怀王已经换好了衣裳,今天约好跟姜老三到城外去看马驹,等了好久也不见姜老三过来,楚墨渊便派辛丑出去看姜老三来了没有。
不一会儿辛丑回来了,还给楚墨渊带回了,被放鸽子的消息。
辛丑说起了姜老三的坏话:“姜三少也太不讲信用了,他一句招呼都不打,说不来就不来,让王爷白白等了半天。”
放在往常,楚墨渊肯定要找不守信用的姜老三算账的,但是听辛丑说姜老三爽约的原因跟姜漓有关是,楚墨渊忽然没那么生气了。
披上一件大衣,楚墨渊低声询问:“你说,京里的小孩,都不跟姜漓玩?”
辛丑点点头,“说是,小郡主爱打人,还把礼部侍郎家的闺女头发给扯秃了。”
听到这里,楚墨渊抿着嘴,发出很轻的笑声,不过很快他收起了脸上的笑意,换上那副冷淡的表情:“这小奶娃,出手倒是挺重的,不愧是武将之后。”
拢紧大衣的领子,楚墨渊大步一迈:“备车,去国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