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幽静而漆黑的房间内,一道光幕垂直地立在空中,繁复的数据如同流星般迅速地划过,明灭的灯光之下,一道高挑而颀长的身影伫立在了光幕面前。
祁唯目光沉静地观察着眼前的光脑,那些精密的数字跟符号在他脑海中形成了一个数据库,他能够飞快地在数据库里找到各种有用的信息。光脑,也就是他原本世界里类似电脑的存在,但是比电脑的用途更深远更广泛,能够创造出对这个世界来说不可思议的事物。
而贱人系统,也是通过对光脑进行编程操作发明出来的产物。
他之所以能够来到这个世界,就是用光脑破解了贱人系统的漏洞,从而得以穿梭进来。然而,由于自己是强行来到这个虚无的空间,他的灵魂在穿越的过程中遭到了贱人系统的攻击和抵制,有一片灵魂碎片遗留在了这个世界。
原本他一直在寻找这块灵魂碎片,但当他看到夏铭的那一刻,灵魂当中的共鸣,让他无比确认灵魂碎片就在夏铭的身体里。如果他不能拿回自己的灵魂碎片,那他将不能回到本来的世界。
可若是想取回这块碎片,他必须要在夏铭失去意识的时候拿回,否则很有可能会遭到反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的夏铭相当于是另一个自己,也注定了他不能对夏铭下手,因为一旦他企图伤害夏铭的话,那反噬会更加剧烈,极有可能让他剩下的灵魂碎片也不完整。
想到这里,祁唯摸了摸嘴唇,眼里光华流转,隐隐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
***
这一边,陈恒自从知道夏铭有精神分裂症后,就经常主动地约他见面,两人时常相约着一起跑步或者打羽毛球。
夏铭体力很差,陈恒每次都会温柔地鼓励他激励他,极有耐心地陪着夏铭一起锻炼身体。久而久之,夏铭的体质确实在慢慢好转,对陈恒的爱恋也与之俱增。
他甚至开始期待着跟陈恒的见面,因为每次做完激烈的运动,男人白皙的脸上就会染上一丝红晕,被汗水浸湿的背心贴在了男人的身上,勾勒出来的身体曲线诱惑而迷人。
原主生活习惯良好,每周都会抽个三到四天去锻炼,长期锻炼的缘故,他身上的肌肉匀称而漂亮,不是在健身房吃蛋□□刻意锻炼出来的效果,而是薄薄的一层,肌理分明,再加上他身材瘦长高挑,穿着白衬衫的时候尤其的好看。
夏铭双脸微红,一脸着迷地看着在篮球场上浑汗如雨的陈恒,看着他熟练地运球、弹跳、灌篮,看着那些透明的汗水流过男人的身体,青年心里砰砰直跳,两腿间的某物开始发胀。
好想把那些汗水都舔掉,然后打开男人的双腿,狠狠将自己捣入他的身体,把他操.哭。
真的一刻都等不了了呢。
陈恒打完球回来,一边朝着夏铭走来,一边撩起背心擦掉脸上的汗水。劲瘦的腰肢显露在了夏铭的眼中,由于背心撩的太上,男人右胸上小小的一点若隐若现,让夏铭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
才刚刚压下去的欲望又开始蠢蠢欲动,青年不得不又喝下了半瓶冰水。
喝完水,男人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夏铭红着脸羞涩一笑,将早就准备好的毛巾递了上去。
陈恒勾了勾唇,接过毛巾擦了擦脸。
“给。”夏铭细心地将瓶盖打开,将水递了过去。
“谢谢。”陈恒伸手接过,仰头往喉咙里灌了大半。
一旁的夏铭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男人因为喝水而上下滚动的喉结,下身传来了熟悉的热度,他微微夹起了腿,两手故意挡在了腿间。
喝过水后,陈恒将剩下的矿泉水倒在了头发上,摇晃头发的时候,晶莹的水珠四下飞溅,在阳光下仿佛一颗颗灿烂耀眼的珍珠。夏铭见状,眼睛都看的发直了,漆黑的瞳孔里倒影着男人的身影。
好想快点占有他。
耳边传来男人磁性撩人的嗓音:“一个人坐在这里无聊么?”
夏铭回过神来,迅速摇了摇头,“一点都不无聊。”他希望每天看他打篮球,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他的身体了。
陈恒笑笑,眼里浮现着宠溺的神色,仿佛安抚一只毛绒的宠物一般摸了摸青年的头发,“改天我教你打篮球吧?”
“嗯。”夏铭重重地点了点下巴。
尽管他不喜欢出汗的感觉,但是如果能够跟眼前的男人有更多的身体接触的话,无论要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运动过后,两人找了一家物美价廉的小饭馆吃了顿午饭。
夏铭的胃口很小,陈恒就会给他夹很多菜,看着眼前跟小山一样高的瓷碗,青年弱弱地开口:“已经够了。”
陈恒眉眼不抬,“你太瘦了,要多吃点。”
这是在关心他吗?
夏铭开心地半眯起了眼,默默地闭上了嘴,任由男人继续往他碗里夹菜。
嗯,他一定要把男人给他夹的菜都吃光光。
最终,夏铭还是没有将那么多菜都吃下,他的胃太小了,根本装不下这么多食物。陈恒看他很辛苦地吃东西的样子,温和地道:“吃不下就不要吃了。”
青年掀起长长的眼睫瞄了他一眼,“你会不会生气?”
陈恒一愣,不懂他的脑回路,不过还是微笑道:“不会生气。”
夏铭这才将筷子放下,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此时已经是夏末秋初,凉爽的风拂来,吹乱了陈恒略长的刘海。夏铭忍住了想要触摸那细软发丝的冲动,默默地跟男人一起慢慢散步。
在这秋风送爽的时刻,青年忽然就想起了跟男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刻。
那时候别人都对他说他得了精神病,要送去精神病院医治,他听了很不开心,整天都不肯说话。而他父母也担心他会发病,一直将他关在了屋里。那一次,他悄悄从窗户爬下,躲过家里的佣人,开着车偷溜了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好开着车漫无目的地转圈。
就在这时,他遇到了一个男子,说是想让他搭一程。
他没有防备,给那个男子开了车门,却没有想到对方居然是一个抢劫犯。男子不仅抢光了他身上的现金,还抢走了他的车钥匙逼迫他下车。因为对方拿着刀,眼神凶狠又咄咄逼人,夏铭只好听从对方的命令下了车。
本来以为自己要流落街头了,就在这关键时刻,陈恒仿佛一个英雄,金光闪闪地从天而降,直接将手上的公文包砸在了坐在敞篷跑车里的男子脸上。
男子“啊”地叫了一声,正要开车,陈恒一个箭步,身形利落地跳到了副驾驶座上,直接一拳揍在了男子的鼻梁上。
那是夏铭第一次看到有人的身手这么好,干脆果决,每一招都像是经过机器精密的计算,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那时他就站在了车外,跟傻了一样看着那个车里的男人单方面地碾压抢劫犯,等到抢劫犯被打的奄奄一息时,男人用袖子擦了擦脸上被溅到的血,伸手在抢劫犯的兜里掏啊掏,掏出了一只手机。
他才知道,原来这个抢劫犯在抢他之前,还抢了男人的手机。
陈恒拿到手机后,就拿着公文包跳到了车外,面对呆愣住的夏铭,他神情倨傲,语气散漫中藏着一丝危险,“知道一会儿跟警察怎么说吗?”
夏铭忽然开窍了似得,“你放心,我不会跟警察说起你的。”
陈恒听了,满意地眯起了眼,没再跟青年说一句话就离开了现场。
后来警.察来了,医院给那个抢劫犯验伤,发现他鼻梁断了、脾脏破裂、肋骨断了三根,有一根差点插.入肺里送了命。警方认定打人的人有故意杀人未遂的倾向,让夏铭说出是谁干的,夏铭打死也不肯说出陈恒,最后还是让家里的人摆平了这事。
从那天起,夏铭就疯狂地爱上了陈恒。
他也不知道男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是他就是忍不住被陈恒所吸引。他学过素描,按照记忆里的样子画出了男人的脸,然后让私家侦探去查。等待的过程无比的漫长,直到半个月后,他终于知道了陈恒的所有信息。
也就是在那天后,他经常偷溜出来,在男人的公司周边徘徊。
将往事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夏铭回过神来,看着身边温和宁静的陈恒,嘴角溢出的笑容干净而纯粹。
虽然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变得温润谦和,但自己还是狂热的爱着对方。
想舔/遍他的全身,想将他囚禁在床上。
日日夜夜,完全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