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逛,最重要的就是要漫无目的。
活在世上,本来就有太多的目的性了。地位、钱财、感情,不无诱惑着人拼命努力,埋头朝着名利。
或者说,活着就很不容易了,努力地活下去,就少了闲看世间的机会。
宋孤烟带着周游就这么溜达着,心情豁然开朗,好了许多。
天桥下,有一阵悲怆的二胡声。
听着应该是二胡曲里面非常牛掰的二泉映月,绝对是二胡界的劳斯莱斯,演奏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
老头衬衣都发黄了,不过非常整洁。老头盘腿而坐,眼睛半闭半睁,沉浸在演奏之中。
都市里面的人,来去匆匆,又是上班早高峰,多数人赶着上班去,没几个人有心情停下来好好感受音乐当中饱含的情绪。
倒是有那么两个人,扔了些硬币和小额的纸币在小罐里面,发了铃铛的响声。
老头神情不变,依然演奏着二胡。
在小摊的边上,还有一条虎头虎脑的松狮。大圆脸,憨憨的模样,看起来就觉得非常温顺。只是看模样,并不是纯种,应该是条串串。纯血的松狮,还是很贵的。
松狮也眯着个眼睛,都快成为一条黑缝。它摇头晃脑的,充满了喜感,倒是把二泉印月的悲怆感冲淡了很多。
老头结束了曲子,把二胡放到了一边。清点了小罐里面的零钱,只留下几个硬币,剩下的揣进了兜里。
松狮见主人停了下来,扭啊扭地走了过来,趴在了老头的腿上,吐了吐舌头,似乎是饿了。
老头轻轻地笑了笑,从身后的背包里面掏出个小碗,倒了些水进去。松狮趴在小碗旁边,一口一口地喝着水。
周游和宋孤烟就在不远处的水泥墩子,默默地看着这一幕。
老头又拿了个饼出来,虽然已经冷得硬邦邦,不过天气还行,也不担心咬不动。掰了一小半泡到水里面,就作为松狮的一顿饭了。老头自己啃了两口,好像是噎到了,脸色有些发红。
喝了两口水,老头才缓过了气。
吃完早饭,拿了块方巾出来,擦了擦胡子上沾着的水渍。
憨厚的松狮早就把小碗舔了个一干二净,小爪子时不时碰一下小碗,不锈钢碗在地上转悠起来,让松狮觉得非常好玩。
老头把碗拿了过来,稍微擦了擦,又塞进了包里。
吃饱喝足,老头恢复了些精神气,操起了二胡。
停顿了一会,老头才接着拉起了二胡。
周游倒是没听过这首曲子,大概不太有名吧。也说不定,毕竟周游对音乐的鉴赏能力有限。不过音乐是需要改感受的,周游能够从曲子里面听出欢快和喜气,与之前的悲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对于底层人来说,吃一顿饱饭,就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吧。
梭罗在《种子的信念》里面写到:一个人怎么看待自己,决定了此人的命运,指向了他的归宿。我们的展望也这样,当更好的思想注入其中,它便光明起来。不管你的生命多么卑微,你要勇敢地面对生活,不用逃避,更不要用恶语诅咒它。
看得出来,老头的生活并不好,不然也无法把二泉印月的精髓演绎出来。有感情,才会有共鸣。可同时,他又是一个坦然面对生活,在并不宽裕的生活当中享受人生的人。
把自己对生活的体会,融入到曲子里面,演奏给每一个路过的人。哪怕很多人并没有注意,可只要有一个人看了一眼,听了一段,那都是值得开心的事情。因为,那就会有人知道,还有人在好好地活着。
痛苦,并不相同,可欢快却有着极大的共性。
松狮听不懂悲怆,可是听得懂欢快。
胖嘟嘟的脑袋晃来晃去,显然是很享受主人演奏的曲子。
欢快,总是比悲伤更容易得到路人的认可,有不少行人往小罐子投了些零钱。
老头依旧是面不改色,只顾着自己的音乐。
他演奏二胡,行人享受音乐和人生。这并不是乞讨,而是卖艺。
就像是《让子弹飞》里面说的,站着把钱挣。
如果自己先不要了尊严,那么别人自然不会给予尊重。老头是能够柔弱地躺在地上,接受路人的怜悯,或许可能收入还要比卖艺多一些,毕竟善良的人很多,也不会吝啬那微不足道的施舍。可是他不愿意,站着活了大半辈子,最后的时光里面,他还是希望站着,哪怕他的腿并不能够让他好好站着。
宋孤烟让周游坐在原地别动,自己走到了老头身边,在小罐子里面放了一张大钞。老头依旧是神情不变,只是曲子好像变得快了一点。
世界就是这样,哪怕是宋孤烟,也没有能力去改变。我们能够做的,是不被这个世界改变。
时代总是在进步的,给自己,也给社会一些时间,一切都是会变好的。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有尊严地活着,就算是有烦心事,也就是那么一会。
“汪~”周游轻唤了一声。
该走了,还可以去别的地方看看。
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遍布冰冷的高楼大厦,有太多的人在钢铁水泥当中挣扎着,可他们照样在生活着。
周游突然觉得自己的情绪有些好笑,不就是到了一个新环境嘛,不就是不能每天看到小弟们和米雪嘛,又不是见不到了。
朝前看,一切都会变好的。
想到这里,周游的脚步都轻快了很多。
在楼宇的中间,有一片阳光斜照的空地。宋孤烟感觉到了拉布拉多心情的好转,露出了微微的笑容,恬淡而美丽。
“刷——”
周游在街口的时候,只觉得一阵风吹过,眼前一道黑影闪过。
一个穿着黑色短袖的年轻人落荒地跑着,手里面抓着一个粉色的拎包。这包是女式的,一看就不属于这家伙。
“汪汪~”
周游听到了熟悉的犬吠声,接着就看到了一二三。
我去,不至于那么巧吧?
一二三也有些蒙圈,显然也没有预料到着奇妙的相遇。
“追呀!你……你怎么停下来了!”陈东宇的声音从拐弯处传了过来。
真不是陈东宇废柴,实在是抢包的那家伙跑得太快了。
就算是体力超强悍的一二三,也没有能够第一时间逮住。
你跑那么快,去田径队啊,干什么赚不到钱,非到街上抢东西?
陈东宇累得气喘吁吁,一只手撑着腰,累坏了。
“啊?”
看到宋孤烟和周游正一脸奇怪地看着自己,陈东宇也傻了几秒钟。
“追!”宋孤烟松开了训导绳,朝着周游下了命令。
好几天没有好好运动了,周游还真有些憋坏了,第一时间就冲了出去。
“汪!汪汪!”
嘿,傻狗,站那里干嘛呢,追人去呀!
一二三见老大一马当先,立刻就赶了上去。
“我们从另一边堵住他!”宋孤烟当机立断。
陈东宇一脸苍白,心里面暗暗叫苦。他一路追到这里,真的是没啥力气了。可在宋孤烟面前,又不想丢面子,只能憋着口气跑了起来。
抢包的跑得是真的快,这速度绝对是能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了。周游四条腿跑着,都没办法缩短距离,真不知道这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
不会从小每顿都吃鸡爪子吧?不然怎么额会那么快。
一二三在旁边好像是在说,不是我废材,真的是对手跑得太快了。
通过路口的时候,抢包的家伙也不顾红灯,直接把等在路口的两个行人给撞倒了,不要命地朝着马路对面冲了过去。
正要启动的轿车一个急刹车,没有怼到抢包的,倒是把车里面的司机吓了个半死。新交规可是非常不友善的,斑马线前面,不管行人是不是闯红灯,都得让行,这要是撞上了,司机也得负责。
谁管行人是不是遵守交通规则,反正就是车撞到人了,何况车还有保险。
周游和一二三一左一右快速通过路口。
抢包的撞到了行人,速度稍微慢了一点,两条警犬总算是追上了些距离。
以这速度,宋孤烟和陈东宇想要在前面堵住要是有待商榷的。
周游脑子里面快速地衡量了一下,又看了下前面的路况,让一二三接着追过去,自己则是一头钻进了旁边的小巷子。
一二三一头的雾水,没搞明白老大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一二三也知道自己的脑子不灵光,听老大的准没有问题,埋头接着追了过去。
小巷子是个死胡同,不过围墙并不高。
周游一个助跑,前爪在围墙上划过深深的痕迹,后腿用力蹬了一下,很快就翻过了围墙。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干什么都是有技巧的。爬墙,就是周游在集训的时候学会的。只要别太高,他都有徒手就翻阅过去。
再次冲出小巷之后,周游看了一下方位,立刻奔跑了起来。
拉布拉多是挺可爱的,可急速狂奔的拉布拉多还是会让很多人害怕。
别挡着呀!
都让让,追抢劫犯呢!
穿过人群,周游抢先抵达了路口。
抢包的家伙被一二三追得急,慌不择路,挡在他前面的行人,都被他撞到了一边。
一二三傻了点,可抢劫的家伙不知道呀。看到黑背的那股气场,就心惊胆战,只顾着逃跑了。
抢包的家伙看到拉布拉多挡在了自己前方,再想要换方向已经来及了。
一个紧急刹车,抢劫犯就要翻过围栏,到马路上去。
嘿呦,还想跑?
周游直接跑上去咬住了裤腿。
其实拉布拉多是准备狠狠一口咬住小腿的,可惜这家伙真的是灵敏,动作非常快,周游的判断失误了。
周游死死地咬住,抢劫犯被活活给拖了回来。
卧槽,还想要踹我?
周游送了下口,抢劫犯一个猝不及防,一头栽到在马路上。
一二三正好赶到,一个泰山压顶,压住了他。
抢劫犯身材精瘦,个子也不高,跑是非常能跑,可力量不足。
不管是他怎么尝试挣扎,都没办法把身上的一二三给掀翻。
宋孤烟赶到了现场,犹如老鹰抓小鸡把瘦子给拎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一辆车苍白的陈东宇才跑了过来。
这家伙都跑岔气了,大口大口地喘了好几口气,才算是缓过劲来。
陈东宇和一二三本来是在路边执勤来着,就听到有人在喊抢劫。瘦子身手敏捷,是个扒手,惯用的手法是挤在人群当中,用小刀割断女士的小包,神不知鬼不觉就把拎包给偷走。
可被偷的那位女士恰好正在听歌,瘦子把包拿走之后,耳机和手机就分开了。
她还以为是手机卡了呢,刚想拿出手机,就发现连连包都不见了。
女人的尖叫,分贝超级高,陈东宇想不注意都很难。
被发现之后,偷窃就变成了明抢,瘦子很容易就从人群当中窜了出来,就和陈东宇撞了个满怀。
也就是一二三傻气了些,没收到陈东宇的命令,就傻站在一边。正是因为没有第一时间出击,才给了瘦子跑路的时间。
瘦子被赶来的巡警给带回去,包也还给了赶来的女士。
包包可是很贵的,被划断了带子,挺心疼,可总比包里面的东西都被偷走要好得多。姑娘千恩万谢了一番,简单的和巡警做了个笔录,才离开。
听了陈东宇讲述之前的事情,周游忍不住瞥了一眼呵呵笑着的一二三。
傻狗,能不能发挥点主观能动性。
平日里面也没见你那么听话,怎么一到执行任务就那么受约束呢。
陈东宇言语之间,不免有一些抱怨。
好歹是在国际警犬大赛上取得了一个不错的成绩,回来之后还得接着巡逻,这期间的落差,还是很难接受得了的。
人家领导分配任务,宋孤烟也不好说些什么,只是静静地听着陈东宇唠叨两句。
一二三没有那么多的思考能力,对于它来说,吃饱喝足有得玩,就是非常开心的事情。
巡逻多带劲呀,反正一二三有使不完的劲,最适合到处溜达。而且行人那么多,人来疯的一二三最喜欢这些场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