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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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曼曼明白得很, 她窥探到了他们的暧昧。

因为严曼曼看得清楚, 陆淮的视线分明是放在叶楚身上的。

他坐在那里,虽然沉默, 但是却在望着她的背影。

严曼曼的父亲与陆淮认识。陆淮来见严曼曼的父亲时,她撞见过他几次,即便对她的父亲,陆淮的态度也是有些疏离的。

陆淮望着叶楚的时候, 便连气质都没有先前那样冰冷了。按照严曼曼的性子, 她自然会多想了。

看着严曼曼的神情, 叶楚心中已经猜到她在想什么了。

她看见了陆淮,免不了要有一些遐想。只是不晓得, 她是怎样定义他们两人的关系。

无论严曼曼信不信, 叶楚总要解释一番,不然气氛便会一直这样僵持下去。

叶楚很快调节好情绪,她的声线听上去和平日里无异:“曼曼。”

听到声音,严曼曼的目光重新落回了叶楚身上。

叶楚认真看着严曼曼:“我同三少是朋友, 我们不过是在六国饭店吃个饭罢了。”

陆三少传闻中不近女色,叶楚的性子较同学们更为成熟。

两个人, 单独在北平的六国饭店吃饭……

严曼曼自然不信。

她的表情仿佛在说,你不用解释,我全都明白的。

严曼曼的语气十分有礼:“你们好好用餐, 我就不打扰了。”

即便她没有谈过恋爱,也能看出这间屋子里的氛围,叶楚和陆淮之间定有些什么。

作为一个有礼貌的名媛淑女, 严曼曼是绝对不会打扰别人的。

严曼曼对着叶楚眨了眨眼睛,意味深长地说:“阿楚,不要忘记我的那份蛋糕。”

意思是,我已经知道你和三少的秘密了,记得买蛋糕做封口费。

没等叶楚回答,严曼曼已经把门合了回去。

屋子里又一次剩下了他们两人。

没有人开口,这里寂静极了。叶楚在门口停了一会,转身走了回去,坐到陆淮身旁。

方才被人发现的尴尬,很快就消失了。

叶楚想了想,道:“她的嘴巴很牢,不会说出去的。”

陆淮看了叶楚一眼,淡淡地说:“嗯。”

他清楚严曼曼的身份,是警察署长严震的女儿。

既然严曼曼出现在北平,那么严震应该也在这里。

叶楚告诉陆淮:“之前我能顺利离开叶家宅子,就是找她帮的忙。”

“我跟母亲讲过了,会在北平留几天,再和严曼曼一起回上海。”

陆淮问了一句:“过几日,你会和她一起回上海?”

叶楚没想到,陆淮关注的竟是这一点。她点了点头:“有什么问题吗?”

陆淮的人会跟着叶楚一同上车,警察署长也会注意火车的安全,相当于双重保险。

不过,陆淮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先前,叶楚的父母陪她来北平,这次,他们已经提早回去了。

他自然会和叶楚坐同一列火车。

陆淮解释了起来:“若是在回上海的火车上,碰到了危险,你该如何做?”

“来北平时,尽管无事发生,但我们都没有料到,贺洵会出现。”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是莫清寒的伪装怎么办?”

他的话听上去没有半分问题。

两个人同时想到了这一点,按照贺洵的资料,此人常年在国外,先是留学,后又在外工作,极少在上海出现。

现在,贺洵忽然回到上海,不但管起了顺南货号的生意,又接替他的母亲成为信礼中学的校董……

这一系列动作疑点重重,难免会让人想到莫清寒。

如果莫清寒不是一个凭空出现的陌生人,而是顶替了旁人的身份,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上海呢。

那么,像贺洵这样的背景,就极为符合了。

陆淮和叶楚对视了一眼,他们都已经肯定了对方心中的想法。

叶楚说:“我的父母会坐明早八点的火车离开北平。”

陆淮:“那我九点就过来接你。”

叶嘉柔现在还是一颗非常重要的棋子,必然要保护她的人身安全。

时间已经不早了,叶楚很快就离开了六国饭店,被陆淮派来的车子送回了叶家的宅子。

父母知道叶楚的去处,也并没有多问。

在北平的第一个晚上,叶楚想到了明日的安排,有些心神不安。

她翻来覆去了很久,天都快要亮了,才睡了过去。

……

第二天早上,叶楚自然很快就起来了。

叶钧钊和苏兰虽要赶着回上海,仍是有些不放心叶楚。他们交待了很多句话,才离开。

等到九点的时候,好几辆车子停在了叶家的宅子门口。

陆淮不便插手,他坐在外面的车中等着,他的一群手下跟了进去。

叶嘉柔刚刚醒来,她的意识尚且不清楚。眼前模模糊糊的,她却看见叶楚走了进来。

有一群神态严肃的人,看上去像是士兵。他们的手中竟拿着枪。

她心神一凛,立即清醒过来。

叶嘉柔到了北平后,早就心如死灰,自然也不会像从前那样遮遮掩掩。

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凌厉:“叶楚,你要做什么?”

叶楚勾唇一笑:“只是送你去一个地方罢了。”

叶楚并不想同叶嘉柔虚以为蛇,父母都已经离开了。她清楚,此事可不能拖延。

叶嘉柔慌了:“你要送我去哪里?”

叶嘉柔的那些心思早就歇了,现在只想在北平另谋出路。若是叶楚要送她离开,她岂非什么都做不成了。

叶楚不答,嘴角仍然带着讥讽的笑:“你觉得呢?”

她的笑容此刻更像是威胁,有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未知的事情总会让人产生莫名的恐慌。叶楚什么都不说,令叶嘉柔更为惧怕。

她的声线怒极:“叶楚,我果真没有看错你。”

叶嘉柔咬紧了牙,一字一句地骂着:“心思歹毒,心机深沉……”

叶楚嘴角的笑一收,面色立即冷了下来:“你再讲一句试试看。”

身后一个人立即上前。

叶嘉柔忽的觉得背脊一凉,因为她察觉到一把冰冷坚硬的枪抵在了她的腰间。

她闭紧了嘴,不敢再说。

叶嘉柔看见,叶楚站在那里,周身气质竟异常冷冽。

她忽的觉得,先前自己太低估叶楚了,但为时已晚。她什么都做不了。

……

叶楚看向旁边,那里有一个叶家的婆子。

这个婆子接到了叶钧钊的命令,要留在北平,看管叶嘉柔,以免她又多生事端。

这时,那个婆子正站在角落里,分明她什么都看到了,低着头,好似并未发觉。

叶楚缓缓走了过去,停在了她面前。

婆子的声线很镇定:“二小姐。”

叶楚不急不缓地说:“父亲交待你做的事情,你可以继续做。”

“不过是换间屋子罢了,是吗?”

叶楚早就做好了决定,谁都无法改变。那个婆子看到了他们手中的枪,自然一口应下。

婆子低着头:“我都听二小姐的。”

很快,婆子又补充了一句:“老爷只是让我看着三小姐,不要让她惹出乱子就行。”

识时务者为俊杰。

叶楚喜欢和聪明人说话,她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婆子一同上了车。

车子开了,在北平的路上平稳地行驶着,绕了好几条路,在一个偏僻的宅子门口停下。

叶嘉柔被押着进了宅子,这一回,再也没有哭闹。因为她知道事情已成定局,无力更改了。

这条巷子会被陆淮的人严加看守,宅子中也会有护卫。

所有必要物品都会每日准时送到这间宅子里来。

叶嘉柔的功课不会落下,他们会请一个补习老师给叶嘉柔上课。这个老师自然也是陆家的人。

每隔几天,叶嘉柔都会在监视下,给叶公馆打电话。

她不会起任何风浪。

除非,他们有一天需要她。

……

上海,大都会。

化妆间内,人来人往,忙前忙后。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那人咦了一声:“是叶二小姐送的。”

丁月璇赶紧回过头,阿秀有经验,她在听到叶二小姐这几个字时,就立即停下了化妆。

除了唱歌这事,每回听到叶二小姐的消息时,都是夜来香最开心的时候。

丁月璇站起身,快走几步,捧起那束花。

花束里有一张纸条,是叶楚的字迹。

丁月璇很快就看完了,嘴边的笑意愈发浓了。

虽是几句普通的话,但是丁月璇还是能够看出叶楚对她的关心。

几天前,叶楚就同丁月璇说过,她要去北平一趟,不能当面恭贺丁月璇。

丁月璇小心地将纸条折好,放到抽屉的盒子里。

不少歌女知道夜来香和叶二小姐交好,丁月璇对叶二小姐这个朋友,很是珍惜。

“马上登台了。”门口有人来提醒。

丁月璇最后看了一眼镜子,走出了化妆间。

前段时间,电影公司的人主动找上丁月璇,让她演唱电影《西厢记》里面的歌曲,月圆花好。

西厢记是近期来最热门的电影,这首歌被丁月璇一唱,那电影更是火热。

今晚,丁月璇演唱的正是这首歌。

台下的客人都是为夜来香来的,大都会像往常那样,坐满了人。

开场的时间快到了,大家都在期待夜来香的出场。

一束光打在舞台的中央,舞台其他地方都是暗的,话筒立在中间。

丁月璇从黑暗中缓缓走出,纤长细白的手握住话筒。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柔情蜜意,满人间。”

夜来香安静地在夜晚绽放,她并不是那种具有侵略性的美,她的美是淡淡的,清雅至极。

但是当她开口唱歌的时候,总会让人不舍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一曲毕,夜来香轻轻地笑了一下,退下舞台。

掌声比以往更加热烈,不少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拍手叫好。

夜来香的歌声轻盈干净,配上这首歌,最能打动人心。

丁月璇到了后台时,外面的掌声都还没歇。

这时,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男人看到了丁月璇,他的眼睛一亮,迎了上来。

“夜来香,我是国泰大剧院的主事人,姓李。”

丁月璇朝他点了点头:“你好。”

“我刚才听了你唱歌,像传闻中那样好听。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剧院唱一首,我们会给你丰厚的报酬。”

那男子相信,丁月璇若是能在国泰大剧院唱歌,反响一定好极了。

丁月璇没开口,她的旁边跟着几个丫鬟,她们帮丁月璇回了话。

丫鬟先是礼貌地笑了笑,接着说道:“这件事我们做不了主,你应该去找大都会的一个负责人,他专门安排演出这些事。”

丫鬟将具体事项告诉了这个男子。

男子一脸遗憾,和她们告了辞,赶紧去找丫鬟口中的那个人。

丁月璇唱完歌,准备回家。之前叶楚的那张纸条,被她小心地放在自己的随身小包中。

丁月璇从大都会的后门离开,门口有个男人已经在那等了一会了。

已是深冬,今日比往常的温度都要低,到了晚上,更是冷得让人受不了。

那男人忍不住搓了搓手,身后传来声音,那人赶紧回头。

他看到丁月璇,惊喜万分,立即带上了微笑,向丁月璇走了过去。

他放轻了声音:“夜来香。”

……

那头,曹安走向沈九的房间。

“九爷,那个喜欢夜来香的人又来了。”曹安向沈九禀告。

曹安看沈九没说话,问道:“需要派人帮夜来香解决这件事吗?”

前些日子,沈九托人从英国带了几件好玩的东西。

他懒懒地靠在椅子上,手上拿着一件西洋玩意,颇有兴致地把玩着。

“之前大都会又不是没发生过,那些歌女不是经常被富家子弟追求,次数还算少吗?”沈九一脸不在意。

曹安点了点头,其实这些事时有发生,有些歌女忍不住动心,以为走了捷径,能直接踏上富贵之路,可是没有几个有好的下场。

但是夜来香不同,如今她是大都会最受欢迎的歌星,若是她离开了大都会,是他们的一大损失。

曹安忍不住开口:“之前我们还和乔六立下赌约,要将夜来香捧成全上海最红的歌星,要是她……”

沈九抬起头,拒绝了曹安的提议:“不用白费那些功夫,大都会不是派了人保护夜来香吗?其他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应付。”

“只要夜来香没有受到伤害,别的事情怎么处理,是夜来香的自由。”

有些歌女不想辛苦唱歌,想直接攀上那些富贵人家,省去那些努力的过程。

那些人离开大都会,沈九不觉得可惜。

就算他将她们留下来,但是她们终究还是会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而夜来香和其他歌女又有所不同,她比别人多了一份坚持。

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依靠那些男人,来达成自己的成就。她能自己独立面对。

夜来香必须自己成长起来,只要她在受到诱惑时,还能保持本心,这样他捧她出来,才是有价值的。

沈九挑了挑眉:“我们就等着看,夜来香会怎么应对,这件事就当做是给她的一个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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