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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是最先恢复的。我似乎听到孟穹颤抖的哭声, 可又觉得那是无数人一起恸哭的声音, 那声音让我迷茫,我仿佛听了一场惨绝人寰的话剧。眼前一片模糊,视网膜上都好像有黑斑, 那光斑让我头晕目眩,刚睁开眼睛就要闭上, 一股想要呕吐的感觉铺天盖地的涌来。

我知道背我的人是谁了,那人是孟穹。他没有出声, 可我就是能知道他在哭。我挣扎着抬起手, 想摸摸他的脸,可还没来得及抬手,我就像是破布娃娃一样向前栽倒。

然后就有人摸了摸我的后背, 似乎要把我向上托。我感觉背着我的那人膝盖一软, 几乎要把我摔在地上。

一个熟悉的声音急切地喊:“孟叔,你让我来吧, 他头上的血止住了。”这是赵耳朵。

另一个人一句话都没说, 过了一会儿,身下不停颤抖的温热身体离开了我。我的头垂了下来,脖颈毫无力气,一点都没办法做支撑。

赵耳朵重新用柔软的纱布给我做了固定,以及简单的包扎, 再次捏了捏我的脊椎,确定我没有骨折后,一把背起我。

他跑得比孟穹要快, 我听到孟穹落后的声音,那一刻我的后背仿佛长了眼睛——抑或是我和他之间的心有灵犀,我明确的知道,孟穹蹲在地上,他站不起来,跟不上了。

“赵……”我一说话就想吐,只说了这一个字就开始反呕,只能闭紧眼睛,半天才说,“等等。”

赵耳朵大步走路的动作停了停,他开始大声对我说话,可我的耳边嗡嗡作响,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然后我没有了意识,最后的一个印象是,这一天的风可真大。吹在脸上像是刀刮一样。

我的额头缝了五针,被撞得脑震荡,之后连续两天我都觉得天旋地转,一动就想吐。

等我醒来,孟穹的情绪已经变得平稳。他牵着我的手,手指有些颤抖,说出来的话却是:

“医生说要多休息,没什么后遗症。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他给我用热手巾擦身体,我就躺在病床上任他施为,在他擦我的手臂时,我发现他的右手四根手指上有深深的咬痕。

赵耳朵拿着水果来看望我,那时孟穹正好出去买饭,我就问赵耳朵,孟穹的手是怎么了?

赵耳朵叹了口气,半天没有说话。

然后他开口说:

孟叔实在是太狠了。他真的是爱惨你了。

你知道吗?他打你电话的时候就在学校门口,听到旁边的刹车和尖叫,脸都白了。

他一边跑一边给我打电话,我和他是同时找到你的。

那时候陈启明你就躺在地上,头上都是血。我都傻了,什么都忘了。

你猜孟叔怎么了?他还能拍着我的后背,让我给你做紧急处理,我吓得腿脚发软,打了救护电话后连忙检查你有没有骨折。

学校保安处就有急救车,我想让孟叔背着你。刚才他那么平静,我以为他情况比我好。

结果一看,就看见他嘴里都是血。

他把右手塞在嘴里,手指都差点被咬下去。

你说怎么会有人对自己这么狠?咬手像是咬胡萝卜。

我就这么听着,问:“所以是你背着我的?”

“开始是孟叔。”赵耳朵顿了顿,说,“可是他腰疼得走不快,后来就是我背着你了。”

我沉默了一下,问:“腰疼?”

“嗯。喘不过气来。”

然后我知道了,模糊中的印象竟然都是真的。孟穹背着我,一步一步向前,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但是一直在抖。他哭得腰疼,把我放下来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医院里病床紧张,能在家静养就在家静养。住院一个星期,医生就让我出院了。那天风很大,阳光却很好。孟穹在我身上裹了一层厚厚的毛毯,在我脚上套上棉鞋,才把我放到轮椅上。

其实我是可以自己走路的,只是一点的颠簸都能让我头痛欲裂,我猜这伤要慢慢养,毕竟大脑比其他的地方都要娇贵。

从病房到停车场还有一段距离,孟穹蹲下来,表示愿意背着我。

我一米八的高个子,早就不是那个能被他背起来的小孩儿了,所以摇了摇头,准备自己走。孟穹就执意不起来,无奈下,我趴在了他的背上。

那一刻我仿佛回到了八岁,那年我高烧住院,孟穹就是这样,给我盖着毯子,把我背到医院的。

我把头靠到孟穹的后背上,抬起手指,轻轻在他脖子上画了画。

那是‘m’和‘q’两个英文字母,我不知道他认出来了没有。

当我压低声音对他说:“孟穹,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吗?”的时候,我听到他‘嗯’了一声。

孟穹并不是和我一样重生到这个世界,他没有保留前世所有的记忆。据他所说,他能记住的就只有我死去的时候,他自己的‘心情’。

最开始见到我,他总是在不定的时间回忆起自己抱着一个男孩,痛哭的场景。即使是回忆,他也能感受到自己那时几近崩溃的情绪,以及那种想要陪男孩一起去死的绝望。

除此之外,他能确信的就是,自己很爱那个男孩。

这回忆越来越清晰,他甚至知道了我出事的时间和地点,他知道了每一个细节。

一开始孟穹是恐慌的,因为他发现自己怀里抱着的男孩儿就是长大了的大哥。

可随着他慢慢回忆自己的感情,他就不害怕了。孟穹被一种强烈的欲望打倒,他说那时他心里想得全都是‘一定要得到启明。’

要和启明表白,被拒绝也罢,死也不放手。

这是孟穹最朴素的愿望,从前世到今生,一点都没有改变。

也是因为这种心情的传递,他才会对年幼的我表露出好感、会恐惧我的离开、会情不自禁。

会爱我。

会舍不得我。

五年后。

“我叫陈启明,今年二十五岁。”

“当我和你一样踏入这所大学的时候,我还尚未成年,我比所有人都小,可并不比他们差些什么。”

如今网络购物快速发展,就像是一场春雨,席卷了整个国内市场。横亘在网络市场的是一家具有活力的年轻巨擘。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年龄只有二十五岁,一时间成为全国焦点,各个杂志纷纷邀请这位年轻的创始人传授经验,可他全部拒绝,只答应了自己母校的一场演讲。

这位年少多金的青年,风度翩翩地站在台上,轻描淡写地讲话。

台下的大学生仰着脖子看他们的学长。

他们发现这个传说中手段狠硬的学长,实际上长的异常柔美。他的皮肤白皙,身材匀称,看人的时候漫不经心,把‘礼貌’和‘冷漠’中间的度拿捏的非常准确,让人不觉得他失礼,却也不敢在他面前托大。

然后陈启明淡淡瞥了一下远方,说出了这次演讲的最后一段话。

“在这所大学里。谁都是平等的。”

“我们的灵魂都是一样的。”

市中心新建了一栋摩天大厦,这就是陈启明公司的所在地,第二十八层是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办公室。

陈启明正在办公室看文件,收到了张蒙的邮件,就打了个电话让技术人员帮他修理漏洞。电话还没挂断,又有电话打了进来。

“陈总,楼下有人要给您送东西。”

“进来吧。”年轻的男人只给了三个字,说完就拿着水杯,站在落地窗前,似乎是在看着什么东西。

在陈启明的眼中,一家新建的蛋糕店就在他们公司边,悄悄成长。

招牌上潇洒地写了一个英文单词。

就好像有人凑到他的耳边,轻轻唤。

——启明。

——启明……

第七十章番外一

我叫张蒙,‘蒙’这个字念起来是二声,但是其实和‘坑蒙拐骗’的‘蒙’是一个字。我妈似乎很早以前就知道,我这辈子做的都是坑蒙拐骗的生意。

我妈是那种典型的富家子女,在我流鼻涕满街跑的时候,她会把我拽回来,让我陪她喝下午茶。我家已经没钱买好茶叶了,有时候干了的玫瑰花瓣都能被她泡到水里,那时候我更情愿她把白菜叶子泡给我喝,因为我相比起茶叶,我更喜欢水煮白菜的味道。

我并不希望她能交给我多高雅的事情,我只希望她能蹲下来,用她干净的手帕擦擦我快流到嘴边的鼻涕。

在我的印象中,父亲永远是怯懦而且无能的,家里一切事情的决定权都在母亲手中,每次吵架,母亲就会吼’我当初为什么要嫁给你啊!你自己想清楚!’。慢慢长大了,我从外人的闲言碎语中开始明白了我们家的不对等状况。我的姥爷——也就是我妈的爸爸,家境优越。我爸呢?按照我爸说的,他家里是八辈子的贫农,改革开放后他来大城市打工,救了遇到危险的我妈,我妈就决定要嫁给他了。

我妈说她就喜欢那时候的我爸,怒发冲冠,很有男子气概。谈恋爱的时候我妈还以为我爸是为了对她好,所以懦弱一些,对我爸更是喜爱,不顾姥爷的劝阻,一意孤行嫁给这个外来的小农民。就像是所有电视剧会演到的那样,姥爷和我妈断绝了父女关系。

可是冗长的生活让我妈发现,我爸就是个懦弱的男人,那次意外的救助是我爸生命中的奇迹,几乎用掉了他所有的勇气。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出生了。

我懵懂地坐在树杈上,看着那些大人抬着小凳子坐在树下,翘着二郎腿说:

“老张的老婆太厉害了,老张收不住啊。”

“快别说,等她出来和你吵架吗?”

“我怕她?”那人悻悻地说,却换了个话题。

我吸了吸鼻涕,揪了一把银杏果,扔在那些人喝水的杯子里,然后听着他们愤怒的咆哮,他们咆哮着:

“有娘生没爹管的小崽子!”

家里的裂痕越来越大,有一天我妈终于受不了了,火冒三丈地带着我往外面走。懦弱的父亲拽了拽她,气愤的母亲甩开手,用力关上了门。

我被这个女人拽的身体倾斜,几乎要飞起来,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在一个很气派的房子前停了下来。那时候的我用很少的词汇量,艰难的总结这个气派的房子,那就是:

太豪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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