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莎和胡欣,两人所做的诗歌都在一点整上传到了校内的论坛上。
一时间,校内绝大多数的学生都在第一时间点开了两人的帖子。
细细的品味着她们俩写的诗歌。
而作为罗莎的对手,胡欣也是在上传完自己的诗歌后,便寻找罗莎的帖子。
很快,她找到了,然后快速点进去。
她倒要看看,这个罗莎到底有什么本事!还敢和自己叫嚣!
她就等着输吧!然后给自己跪下,说自己是...是...
胡欣的思考逐渐被打断,眼前的诗歌却是让她得意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了起来。
这首诗歌的名字叫做《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首诗歌,在胡欣的屏息之中,读完了。
恍惚间,她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差点没栽倒在地。
“这...这是她写的诗歌?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她怎么可能会写的这么好!”胡欣不敢置信的一遍遍重复着不可能这三个字。
可是任凭她如何说着不可能,结果都真真实实的摆在她的眼前。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这首诗歌...写的真好!真美!”好半晌,胡欣终于还是忍不住,发自内心的赞叹了一句。
另一边,刚刚打完篮球的孔天瑜回到了寝室。
拿起手机,点开了校内的论坛,也点开了罗莎写的那首诗歌。
当他从头到尾看完了罗莎所写的诗歌后,他愣住了,好半晌才喃喃自语道:“有意思,真有意思!果然你没让我失望!”
不仅仅是他们,学校里,很多同学,甚至老师,此时都被罗莎所写的这首诗歌所吸引。
有的人对于那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十分喜欢,有的则喜欢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
总之,这首诗歌,每一句都十分的吸引人。
这才是好的诗歌!
这才是上品!不!上上品!
文学系的一名专门教授学生们写诗歌的老师在看到了罗莎所写的这首诗歌以后,好半晌才从莫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然后激动万分的说道:“好诗!好诗!这首诗歌不发表出去简直天理不容!”
一时间,学校的论坛沸腾了。
铺天盖地的回复在罗莎的的这则帖子下面出现。
“啊啊啊!这首诗歌写得太好了吧!爱了爱了!”
“我的天,惊为天人,神作现世!小的有幸拜读,死而无憾了!”
“这诗歌写的也太好了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名大一新生写出来的,这让我学了两年诗歌的学长情何以堪啊!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
“诗写得好也就罢了,诗歌写的也这么好!才女!这才是真的才女!”
铺天盖地的赞美之声在论坛上出现。
这也使得论坛甚至出现了短暂的卡顿。
而在看完了这些评论之后,作为写出这首诗歌的作者。
罗莎却表现得十分淡定,她默默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心里暗暗想到,接下来的散文该写那一篇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