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的主人,此时正站在众人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下。
初夏的晚风吹在她米白色的裙子上,荡起夏日的微波。
一头黑色的长发随着晚风飞起又落下,散落在光洁的额头,飘落在丰/满的胸前。
罗莎循着声音看去,看到的是一张与李沁有几分相似的女孩子。
雪白的肌肤,清冷的目光,给人一种如沐春风,又清高如月般的感觉。
而她,就是周雅芝,让包士初喜欢的不行的女人。
甚至为了她,主动放弃了放羊的工作,并且把这个轻巧的工作给了她。
其实不只是他喜欢周雅芝,在场的几个男孩子都喜欢她,只不过都清楚自己没戏,所以只是把喜欢默默地放在心里而已。
听到声音,包士初脸色一僵,随即急忙转头看向周雅芝,解释道:“雅芝,你听我解释,其实我是想买给你的,只不过当时你用的急,我就先暂时给了你一支,而且那只钢笔我也只是暂时借用,不过你放心,我明天就去供销社再给你买一支,你手里那只钢笔我会还回去的。”
周围的众人听到这话,都嗤之以鼻,这个包士初为了可以追到周雅芝,还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这种话都说的出口。
人家给你的时候,你怎么就知道收下了?现在人家要了,你就说是暂借,真不要脸。
不少原本还偷偷喜欢他的女孩子,对他的印象也变差了很多。
周雅芝却是依旧保持着清冷的模样,款款走向他们。
诚然,可他们一比,周雅芝俨然是一只高傲的白天鹅,他们倒像是一群丑小鸭了,当然,丑小鸭里面不包括包士初和罗莎。
只见周雅芝走到罗莎面前,从挎着的布包里取出一支钢笔,然后丢在了罗莎面前的地上,语气冷漠的说道:“你的东西还给你。”
罗莎看着地上的钢笔,又看了看冷着脸的周雅芝,淡淡道:“给我捡起来。”
“你说什么?”周雅芝绣眉蹙起,似是没听懂罗莎说的话。
“我的话很难理解吗?”罗莎指了指地上安静躺着的钢笔,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让你把你扔在地上的钢笔捡起来给我,这回你听懂了吗?”
周雅芝皱眉道:“我不捡,因为那不是我的钢笔。”
“但你用过了。”
“可这不是我想要的,我以为是他送给我的我才接受,但现在我知道不是他送给我的,所以我不稀罕。”
这是什么奇怪的逻辑?罗莎诧异的看着周雅芝。
现在是你喜不喜欢,稀罕不稀罕的问题吗?似乎是你把我的钢笔丢在地上,你却不给我捡起来的问题吧。
“周雅芝,你确定你上过高中?”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的理解能力不够啊!”罗莎无奈的摇摇头,道:“你还给我本该属于我的东西,你不应该递到我的手上吗?这难道不是最基本的道理吗?可是这种最基本的东西你都不知道,这不得不让我怀疑你的学历问题。”
“你...”周雅芝气的嘴唇颤抖,却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