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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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力已疲,速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的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这队人马一同敌人接触,就显得悍勇无比。

交战双方的战斗方式也极度相似,双方刚一接触,没有人躲闪,没有人格挡,没有人呐喊,没有人惨叫。只是同时挥出武器,“轰!”一声,人马交错,生者继续前进,死伤者扑地气绝。

也因此,这场战斗一开始就显得特别的惨烈和沉闷。双方的交换比是一比一,谁也没吃亏。

不过,敌人因为占着数量的优势,只一个冲锋就将这一队人马干净彻底地吃掉了。

满地都是鲜血、尸体和无主的马儿。

方国安在同敌人骑队对撞的一瞬间提刀一挥,狠狠堪在一个闯军骑兵身上。敌人的冲击速度是如此之快,身下的马匹明显比明军高上一头,浑身都是优美而结实的肌肉,缎子一样的皮毛在奔跑中如同一条巨大的游鱼。看得出来,这样的马匹需要大量粮食喂养。

被这样的马匹冲击,滋味绝对不好受,加上又被敌人身上的铁甲阻挡,只听得“啪嚓!”一声,方国安手上的长柄眉尖刀齐柄断裂,虎口一疼。低头一看,满手都是鲜血。手上只剩两尺长的一截断柄。

“老了!”方国安叹息一声,想当初在山西剿灭渡黄河的反贼时,他一口气连杀十人,手都没有软过。先只一个照面,居然有些心跳气喘。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闯军骑士挥舞着马刀冲来,刀快如风,借着马力朝他脖子削去。

好个方国安,也不惊慌,将身体往后一仰,整个地躺在马背上。

刀风扑面,断须飞扬。

这一刀带来的劲风居然将他下颌的胡子割去了一缕。

双马交错而过,方国安猛地坐起,右手回刺,将那尖锐的刀柄深深插进敌人的后颈。

后颈脊椎正是人体的中枢神经通路,那人立即失去力气,米口袋一样摔落在地。

“老林!”一阵悲呼,两个敌人大叫着拔马冲来,一左一右将方国安夹在正中。

敌人还是标准的劈砍动作,同时一个斜下大回环,这一刀若被砍实,只怕立即就被人分成四大块。单单依靠正常的躲闪和格挡根本没有可能躲过这一劫。

方国安也是武艺精熟之辈,从小就勤练马术和刀法,在这危急关头,他也双脚同时同马镫里抽出,手在鞍上一按,身体敏捷地一个后跃,直接落到马屁股后面。

敌人的这两刀也同时砍在马鞍上,陷进皮革和木料当中。

巨大的撕扯力传来,空气中响起两声骨折的脆响。两个闯军骑士的手腕都同时折断了。

方国安抽出腰刀,轻松地将这两个敌人砍下马来,骑上一匹无主战马,这才将一口浊气吐出。方才一连串动作花哨漂亮之极,看起来似乎如行云流水般流利舒展,其实不过是他一身修为的集中体现,没有个十年的苦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但从一开始到最后斩杀两个骑兵,他都憋着劲,惟恐那一口气松了。

现在总算解决战斗,他已经感觉肺中涨得快样爆炸。待到这一口气吐出,已是浑身热汗,一双腿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回头一看,自己身边已经空无一人,敌人的这一波浪攻势已经结束。他正好冲到敌人循环攻击的中心,前后左右都是奔突的烈马,和敌人口中的欢呼。

而他所带的三十骑已经化着地上的尸体。这可是他所有的亲兵,很多人都是他的子侄,就算在酷烈的辽东战场也没死几个。现在居然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丢了个精光。

心中一酸,眼泪突然迸出。现在,敌人的新一轮攻势又开始了,继续对着乡勇的阵形开始凶猛的攻击。也许,这是最后一次进攻了,脆弱的防线已再无法承受这钟不间隙的轰炸。

自始至终,敌人压根就没想过要同自己带来的两千强兵做一场公平的较量。

没错,敌人非常狡猾。只要乡勇一乱,不需他们动手,保定军就会被自己人践踏致死。

现在,有一条路可走,立即调头杀回本阵。收拢队伍,不在理会那群无用的乡勇,将剩余的两千保定军收拢成一团,且战且退,虽然可能付出巨大代价,但只要能活着回去,保留下这支队伍的种子,也不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过,这并不容易,敌人的队伍组成一个大环,要突破他,至少要穿透三层敌骑。那么,只有靠自己多年苦修的武艺了。

方国安一咬牙,强忍着身上的疲倦,在马背上一俯身,在高速运动中从地上捞起一把腰刀,双刀挥舞,转身朝本阵冲去,“闯贼,爷爷来得,也去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下,方国安归心似箭,勇猛无比,一口气杀死三个闯军骑士,眼看着就要再次透阵而出。那边,明军已经开始为主将的武艺欢呼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又是一标人马冲来。当头的居然是大大一个“高”字。

果然是敌人的总预备队,连主将都来了。一个头戴尖顶铁盔,身穿烂银山文字铠的高大武将坐在马背上,在一大堆剽悍的骑士中鹤立鸡群般显眼。

“高原,拿命来!”方国安立即来了精神,只要杀掉高原,敌人就垮了。他大喝一声,舞动双刀朝敌人一个冲刺。

“大胆!”同时有两个骑士挡在那个高大将军的面前。

“我不是高原!”那将军突然一笑,指着旁边一个身穿棉甲的读书人大叫:“他才是高原!”

“不是,我……我不是。”那个文士连连摆手,面色发青。

不过,被他们这一打搅,方国安也有点脑筋混乱,速度不禁一慢。

这个时候,一排黑洞洞的枪口举起,如同林立的森林。

“轰!”眼前是金光四射。

虽然火绳枪准头不好,可这么多枪对着一个方向射击,就算是一只苍蝇也要轰成碎片了。

“敌这回总算碰到火枪骑兵了!”方国安全重重地从马上摔下,只感觉全身力气都在快速地流失。

随着枪声的消失,整个战场同时安静下来。

方国安在一瞬间身中二十多弹,胸口的盔甲也被密集的铁丸扯得稀烂。

他却一时未死,挣扎着想站起来,可刚站起一半身体却失去了力气。可他也是个硬气的汉子,自然不愿在反贼面前失去朝廷官员的尊严,口一张,想说什么,仰头却吐出一口粘稠的血块。手臂张开,将腰刀狠狠插在地里,支撑着身体跪在地上。

……

“哈哈哈,傅山,看你吓成那个模样。”尖顶头盔的将军大笑。没错,他就是闯军主将高原。刚才这一系列循环出击的战法是高原前一段时间的训练成果。可刚才用中军预备队替换火枪骑兵的计策却出自傅山之手。

傅山吃准了敌人不肯就此束手受擒,在连续两次进攻,马力疲乏之时,悄悄让高原用已经休息多时的预备队代替火枪兵顶了上去。他虽然没有什么军事经验,可因为生长在太原,加上又有恩师那层关系,同山西各级别文武官员非常熟悉。没吃过羊肉,也见过羊跑,对所谓的兵法自然是耳熟能详。今日小试牛刀,居然大获全胜。

“这个,这个……”傅山面色苍白,刚才方国安若真信了高原的话朝自己冲过来,那可大大不妙。

“青主果然大才,高原服气了,以后就安心做我的参谋吧。”高原一笑,“当然,战场之上容不得妇人之仁,胆怯与懦弱都要不得。这方国安已经快要死了。你去取他的头颅过来。”说着就解下腰刀递了过去。

傅山身体一颤,“不不不。”

“没用的家伙!”高原嘿嘿一笑,将刀扔给王滔:“去,把敌将的首级给我取来。”

“得令。”王滔也不多说,接过刀,一夹马腹朝方国安冲去。

“不劳你动手。”濒临死亡的方国安突然回光返照,猛地抬起头来,大喝,“吾怎能死于叛贼之手。”手一抬,腰刀在自己脖子上一抹。

王滔见敌人已自杀身亡,从马上跳下,就要去摘他的脑袋。

高原大喝一声:“停,念在他是一条汉子,留他全尸。”

所有的人都没说话,整个战场都停滞下来。再无半点声息。

风呼呼吹过,旌旗猎猎。天已经有些发暗,晚春的天气虽然很热,但早晚却极凉,夹杂着黄沙的风吹在身上又干有冷,饿了一天的士兵们都累了。

甘霖坐在马背上,突然一弯腰,吐出一口清水。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叫:“武夫,武夫!撤退,都给我撤退!”嗓音又干又哑。

拔转马头,疯狂地向后狂奔。

仿佛一颗水珠子落进沸油,安静的战场顿时骚动起来。所有的明军都狂嚎一声,丢掉手中武器朝后跑去,一万多人满山遍野乱跑,眼前全是黑压压的人影。

“那么,战斗应该结束了吧!”高原叹息地看着前方的溃兵,接过王滔还给他的腰刀,“现在,传我将令,立即追击,不给敌人重新集结的机会,咬住他们,吃掉他们。”

“传令兵,立即联络荀宗文队,让他们过来打扫战场。”

“将军,我们不能冲得太猛,要同他们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但被乱军裹进人潮就大大糟糕。”傅山满脸喜色。这场大胜虽然在预料之中,可胜得如此漂亮却同他有莫大关系。虽然不打算在高原军中长期呆下去,说句实在话,他留在高原身边不过是权宜之计策。开玩笑,一个大名士怎么能做反贼。但为了保活命,还得同他们虚与委蛇。不过,骨子里的表现欲望还是让他忍不住出谋划策。

今天的胜利不但是高原军强悍实力的体现,也是傅山的精心策划。

敌人伤亡惨重,已经完全崩溃,连主将方国安也阵亡了。而高原军损失不过五十来人。可算是压倒性的胜利。

傅山得意无比。

“然。”高原点点头,立即传令,让手下人同敌人溃兵保持距离,不需要杀太多人,只需在后面不停追击,让敌人就这么乱下去好了。

“将军,如果你对我放心,这回就让我来指挥吧。”傅山一拱手。

高原哈哈一笑,“好有什么好指挥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追杀过去就是……也行,反正敌人已经变成死老虎,让你试试也好。”

“得令。”傅山神采熠熠地挺直胸膛,“大军分为前后两路。王滔、黄镇、黄大牛听令。你三人为前队,各带本部衔尾追杀,不可同敌人做过多纠缠,你三人只许追四里地,然后停下来。其余众将,放慢马速,慢慢跟上去。等前队停下,这才加速冲去。前后两路人马交替出击,不给敌人喘息和收拢溃兵的机会。”

将令一下,所有的百夫长都静静地看着傅山,没有人动。

高原淡淡地扫视大家一眼,“青主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执行吧。”

众人这才轰然应道:“是!”

战斗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结束,明军的混乱在一开始就显得仓促和混乱,也没组织起任何有效的反抗。高原军分为前后两路,交替追杀。前军刚杀得手软,后军已养足马力。在如此不间歇的追击下,就算是一块铁板也被拆成了一盘散沙。

火把燃了起来,战士们一手提刀,一手高擎松明,浑身铁甲都被这红色的光晕照亮,风吹来,强烈的松烟味甚至将血腥都掩盖住了。是役,高原队战损五十有四,杀敌一千三百零一,虏获六千四百二十六。敌主将保定总兵方国安阵亡,通许知县甘霖也做了俘虏。

甘霖此刻浑身津湿地站在高原面前,白胖的脸被冷风吹得铁青。他也是倒霉,按说,那头白马也算神骏,又首先逃跑,怎么也能逃出去。可刚跑没几步路,因为速度太快,马术不精,居然被颠了下来。以他的是身体,平时多走几步路都带喘息,让他同一群大头兵一起逃跑,肯定跑不过。

无奈之下,只得找地方躲藏。

恰好路边有一条不深的堰渠,知县大人顾不得春水冰寒,一咬牙跳了下去,躲在水边的草丛里。

本来,这地方也算隐蔽。可问题是,人实在太多了,但凡能藏人的地方都有一大群人挤在一起,只听得耳边“扑通”落水声不断,须臾,四米宽的水渠中便塞满了人。

结果可想而知,细皮嫩肉的甘霖挤在一群黝黑的农夫之中醒目得像一只大饺子。

“雨声兄,你好毒辣的反间计,上次我可被你骗惨了。”看到被士兵押送过来的知县大人,高原不坏好意地笑了笑。

“的的的。”甘霖上下牙不停磕击,“冷,真冷,能不能给件皮裘?”

高原一笑:“你觉得我该给你良好的待遇吗?”

傅山潇洒一挥手,“这等腐儒拿来何用,杀了!”

应宝抽出腰刀走在甘霖背后比了比,双手反握刀柄就要对着他的后心刺下去。无奈他身材不够高,怎么也拿不准位置,“跪下。”

“太冷了,给件皮裘。”

“哈哈!”所有人都被他气得笑了起来。

“笑什么笑,君子死而不免冠。同你们这些粗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哎!”知县甘霖摇着头,好象不害怕的样子。

甘愿不禁有些佩服他的胆气,这家伙当初在自己面前胆小成那个样子,又联想起他先前的骂阵,骨子里却原来是一个颇为傲气的家伙。

高原朝应宝摇了摇头,示意他且不忙下手,笑吟吟地看着甘霖,“雨声兄,按说我不该杀你,毕竟当初你也救过我一命。”

“不需要吧。”甘霖浑身冷得发抖,气色灰败,“反正通许也要丢了,我也没地方可去,死在你手里,也不丢人。要不,你来个痛快的。“

高原淡淡道:“我改主意了,不杀你。你放过我一次,我也放你一次,大家扯平。”

“真的。”甘霖眼睛一亮,依旧执着地问高原要衣服,并说,如果不给干衣服穿,冷也要冷死了,还不如一刀被高原杀了痛快。

所有人都被甘霖的狂妄激怒了,都怒视着这个狗官,只恨不得立即动手将他砍成肉酱。高原也不以为意,让人给了他一件棉袄,又亲自牵了一匹马过去,笑道:“我高原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你放我一次,我也放你一次。至于被你阴了一道,我会找回来的。”

甘霖一拱手,自骑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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