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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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书循着记忆中的方向一路往深山里跑, 好不容易才找到地方。

幸好还能找到类疹草, 叶君书十分庆幸,他隔着布将其采摘下来, 包好后放好匆匆忙忙往山下赶。

才到山脚下, 就着更高的地势, 他看向家的方向, 自己家的一砖一瓦隐隐绰绰可见,他归心似箭。

然而他突然停下脚步,神情有些凝重,直觉感受到了一股不同寻常。

叶君书下意识屏住气息,用李叔教他打猎接近猎物敛去身形气息的方法悄悄靠近, 但他又不敢靠太近,怕被发现。

侧耳倾听,隐隐能听到双胞胎玩闹的声音, 似乎没什么异常,孩子们没事就好。

他悄然退去。

但既然能让他感觉到不对劲,说明他屋子外面有陌生气息在, 虽然他没看到对方在哪里,但是他直觉就不对劲。他家被监视起来了!

这种时候, 叶君书更不会松懈。

叶君书的神情凝重,如果自己就这么进去, 一定会引起对方的怀疑。

他迅速思索应对方法。

有了!

叶君书转身迅速往宋大夫家的方向去,默默避开人。

宋大夫家因为要晒药材种药材之类的,住的地方特地选了比较偏僻的, 方便他做事。

叶君书偷偷将全身装备放进外面一个杂物间,用里面杂七杂八的东西遮掩好。

而包好的类疹草,则被他塞进胸前衣襟里,拍平,没看出有异状,他才走出去,敲开宋大夫的门。

“宋大夫!宋大夫!”叶君书不停地拍门,一边焦急地喊道。

“来了!来了!”

宋大夫听闻声音忙来开门,“怎么了这是?”

“宋大夫,您快去帮我看看路哥儿!他全身突然长了好多红点,连脸上也长了好多!”叶君书急促道,扯着宋大夫的衣袖,拉着他就要往家里去。

“别急,舟小子,容我先去拿药箱。”

宋大夫安抚道,也不怪叶君书的失礼,他行医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病人兼病人家属,他们忧心家人都健康,行为上有些出格无礼也是可以理解的。

宋大夫迅速进屋去拿了药箱,然后和叶君书匆匆往他家里赶。

“舟小子,你先和我说说,路哥儿是个什么情况。”

“路哥儿昨夜又哭又闹了大半个晚上,早上起来就有点发热了,我一开始也没注意,结果不久前身上就长出一块块红斑点了……”

“听你这么一描述,路哥儿像是得了急症,你别急,容我先去看看,路哥儿一定不会有事的。”

“宋大夫,您可一定要帮我把路哥儿治好啊,他可是有大福气之人,就要到贵人身边伺候了的!这么一病,万一被贵人嫌弃晦气不要路哥儿了如何是好?”叶君书忧心忡忡地。

宋大夫听了这话,怪异地瞥了叶君书一眼,没把话说得太死,只道尽力而为。

正说着间,两人已经到了门口,叶君书迅速拍门,扬声喊道,“小山,快来开门!小山!”

屋里迅速传来应声,随着哒哒声跑近,门就打开了。

“大哥!”

叶君书连应声都时间都没有,他急急和宋大夫道,“宋大夫,麻烦你快跟我去屋里看看路哥儿,我怕吓到其他孩子,也没敢让孩子们知道,只把他关在屋子里不让出来了。”

“路哥儿?路哥儿怎么了?”小山一头雾水,但看到背着药箱的宋大夫和一脸焦急的大哥,小山也紧张起来。

“宋大夫,快快进来。”

明阿姆正坐在院子里边看孩子边缝衣服。看到人进来,“宋大夫来了啊!”

“明阿姆,谢谢您帮我看着其他孩子了,我请宋大夫来看看路哥儿的病症。”叶君书看着明阿姆说道,然后匆匆往屋里跑。

“哎呀!”明阿姆突然一拍大腿,恍然道,“怪不得路哥儿一天都闷在屋里不出来,原来是生病了啊!宋大夫,你可一定要帮路哥儿看好病啊!”明阿姆扯着药箱的带子,亮着嗓门说道。

“我尽力!我尽力!”宋大夫扯回带子,便往屋里跑。

看小山想跟着进去,明阿姆就赶忙阻止道,“小山先别进去,万一过了病气怎么办?你看好孩子。”

小山犹豫,但是看被惊住不敢出声的其他弟弟,便先带着弟弟们去另一个房间。

叶君书直奔进房,看到路哥儿一把抄起往床上塞,迅速取出类疹草,隔着布往路哥儿脸上脖子上和手上一抹,再将这些塞进被子里,拍一拍,压低声音道,“装病。”

路哥儿看看自己的小手,白嫩嫩的手背上,被叶君书不知用什么抹过的地方,已经变成红红的斑块。

“路哥儿,是不是还很痒很疼?别怕,宋大夫来给你看病了,很快就会好的,别去抓啊!”

宋大夫已经背着药箱进来,听见路哥儿哼哼唧唧十分难受的样子,快步走过去。

叶君书忙让开位置,“宋大夫您快看看!”

宋大夫坐到一旁的矮凳上,观察了下路哥儿的脸色,又看到脸上到脖子红通通的一片,他翻着路哥儿的手仔细看了看,而后看向叶君书,神情凝重道,“不得了了,路哥儿得的是急性荨麻疹,一个不好,可是会死人的!”

叶君书着急道,“两天时间能把这些斑斑点点消下去吗?不会留疤的吧?”

“观路哥儿这病情,来势汹汹,一时半会儿还好不了,我这就给路哥儿开药控制病情,不然只会越来越严重。”

叶君书一听,焦虑不安地来回走动,嘴里喃喃,“这可如何是好?我家路哥儿好不容易得贵人青眼,眼看我们家就要发达,结果就要功亏一篑?”

叶君书再三确认,“路哥儿脸上这些东西这两天能消退掉吗?”

宋大夫摇摇头,“先不说短时间内消不了,将来留不留疤还不定呢!”

“不会吧?!”叶君书惊诧极了,音量都不自觉提高,“还会留疤!那我家路哥儿不就毁了?!”

“宋大夫,有没有其他办法?眼看我家路哥儿就能荣华富贵从此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宋大夫摇头,可惜道,“我医术有限,只能尽力控制住病情。”

明阿姆已经进来听了好一会儿,听闻这事,也是一阵心急发慌,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呢?

他过来的时候只看了路哥儿一眼,当时也只是没什么精神而已,因为昨天陌生来人的事,他也不知舟小子要怎么处理。所以看路哥儿没事就在外面看其他孩子了。

怎么就这么一会儿,路哥儿就病得这么重了呢?

宋大夫写好药方,留下一句让他们来个人到他家去拿药就摇头叹气地走了。

明阿姆看着床上躺着大变样的路哥儿哭得死去活来,“我可怜的路哥儿啊!”

小山几兄弟听闻声音,纷纷跑过来,一看到路哥儿满面红斑点点,也不知是吓的还是什么,纷纷大哭起来。

叶君书最听不得孩子们哭,抱着一顿好哄。

勤哥儿哭得稀里哗啦的,迈着小短腿扑棱上床,紧紧抱着路哥儿不撒手,“三哥,痛痛?呼呼……”

叶君书忙着哄孩子,只好拜托明阿姆,“明阿姆,麻烦您去帮我拿药了。”

明阿姆一看这情况,舟小子也走不开,便擦擦泪,赶紧出去给路哥儿拿药。

叶君书想到了什么,追着出去,紧紧抓着明阿姆的手,郑重道:“明阿姆,还请您帮我保密一下,别透露出去我家路哥儿生了急症,万一被贵人知道嫌不吉利不要我家路哥儿了怎是好?”

明阿姆点头,拍拍叶君书的手背,“放心,明阿姆知道怎么做。”

他心事重重的,一路心不在焉的去宋大夫的家。

院门虚掩着,明阿姆在门外喊了声就进去了。

先行一步的宋大夫已经抓好药。

看到明阿姆进来,就将两副药包交给他,交代道,“每天煎一副药,熬满一个时辰,一天三次,饭后两刻喝。先喝完两剂药,我再看看病情控制得怎么样。”

明阿姆接了药,面上忧虑,“宋大夫,路哥儿这是很难医?”

“荨麻疹这个病症本来就难以根治,看路哥儿这病来势汹汹,而且还挺严重,一时半会儿还真好不了。”

“那劳烦宋大夫您多多费心了。”明阿姆提着药离开。

走到半路,迎面走来一个中年哥儿,那人一看到明阿姆,就笑着招呼道,“叶五家的,这是干嘛呢?”

“是胡二家的啊!”明阿姆笑得不太自然。

“唉,我听说舟小子家的路哥儿被贵人看上了,这可是真的?”胡二家的左右看看,神神秘秘地问道。

“你哪儿听来的消息?”明阿姆脸色微变。

“呔!村里都传遍了。”昨天的事还是有人看到了,胡二家的一听,如果路哥儿被达官贵人看中了,那舟小子家岂不是要飞黄鹏达了吗?

“先别说这事是不是真的,路哥儿去不去得了还是个问题!”明阿姆反唇讽道。

“怎么说?”胡二家的一听,这里头还有什么道道不成?忙问明阿姆,“你可是知道些什么消息?”

明阿姆没好气道,“没看到我手里拿着药包吗?路哥儿得了荨麻疹,全身上下长满红斑,能不能治好还是个问题。”

“荨麻疹!”胡二家的唬了一跳,音调都拔高好几个调,“那不是要毁容了吗?”村头就有个小子小时候得过荨麻疹,虽然后来痊愈了但是脸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印子,这么多年下来人人都称呼他为麻子了。

明阿姆似乎意识到自己不小心说漏嘴了,顿时一阵紧张,他左右张望了下,然后冷声叱道:“瞎胡咧咧个啥!路哥儿怎么会毁容?他可是个有大造化的哥儿,你不要胡说八道。”

说着,明阿姆转身就走,“我还有事,先走了。”

“诶,怎么就走了啊,这话才说到一半……”胡二家的在后头追几步,明阿姆头也没回,匆匆走人。

胡二家的眼珠子转转,往地上呸一声,“得意个什么劲?区区一个泥腿子哥儿,还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再大的福气也未必承受得住,哼!”

雅园别居

明十三半跪在堂中央,半垂着头一板一眼地将自己暗中得知的陈述出来。

明鹏鹍斜着身子坐在上位,眯着眼睛转动着拇指上的云纹玉石扳指,他的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等明十三说完,明鹏鹍还没说话,一旁的王志高就跳出来,义愤填膺道:“果然是刁民一个!幸好二爷英明派了人私下监看,为了荣华富贵竟然企图瞒天过海,还是二爷英明,识破他们的计划,二爷,待下官带人速速前去捉拿下罪,为二爷解气!”

明鹏鹍阴郁着脸,狠狠地拍了下桌子,“明十三!”

“属下在。”

“备马!”他倒要看看,他看重的小哥儿变成了什么样!

“是。”

王志高自觉为二爷着想,他忙招呼起人手,还道,“二爷稍安勿躁,下官认识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且先看看病症如何,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明鹏鹍一挥衣袖,冷哼一声,大步走出去。

明阿姆拿了药回来,屋子里孩子们才刚停止哭泣,不是抱着叶君书就是黏着路哥儿不放。

看到明阿姆,叶君书勉强笑了笑,他说道:“明阿姆,路哥儿如今的情况我也分不开心照顾其他孩子,能不能麻烦您帮我将勤哥儿和五娃六娃带到你那边照顾几晚?”

明阿姆自然是应的。

只是孩子们不愿意离开,叶君书道:“你们想不想三哥好起来?”

孩子们齐齐答道:“想!”

“那你们就去明阿姆家住两晚,等你们回来,三哥就好啦!但是如果你们不过去,三哥好不了的哦。”

这话一听就很扯,可是在最大还不到七岁的孩子们看来,大哥说得话都是对的,所以勤哥儿马上就应道,“我们过去明阿姆家,大哥你照顾好三哥,要快快好起来。”

叶君书一个个揉头,然后看向小山。

小山急急道,“大哥,我留下来一起照顾路哥儿!”

“你去看着孩子们,不要让他们顽皮,知道吗?”

“哦……”小山垂头。

送走了孩子们,叶君书坐到床边,摸摸路哥儿的脸,“别怕,有大哥在。”

经过一个下午的发酵,路哥儿身上的红斑红点更加恐怖了,往外面一站,估计能吓哭孩子,脸上如今已经看不出原本粉雕玉琢的精致模样,虽然知道是假的,叶君书还是十分心疼。

路哥儿还是有点不安,可是他愿意相信大哥,便坚定地点头。

“大哥去熬药,你休息一会儿。”

叶君书刚将药煎好,就听到门外传来砰砰地拍门声。

他连忙跑去开门,但还没走过去,只听一阵木头碎裂的声响,他家那扇厚重木漆大门被踢成木板往两边碎开。

一行人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

叶君书瞪眼顿时咋呼道:“你们是谁,怎么回事?私闯民宅就算了,还把我家的门踢坏了,小心我把你们告到县令大人那里去,让你们去坐牢!”

一身官服的王志高腆着肚子走进来,昂着下巴道:“你想让谁坐牢啊?”

叶君书一看,这不是他们的县令大人吗?他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又是鞠躬又是作揖的,“是县令大人啊!小的这不是不知道是您吗?都是误会,是误会!大人您大驾光临寒舍,真是让小的家蓬荜生辉啊!”

王志高对于叶君书的恭维十分受用,也不卖关子,退到一边,对叶君书倨傲地说道:“这位是二爷!”

传说中的二爷在明卫的簇拥下走进来,叶君书看了一眼,随即欣喜若狂,语气中不自觉透露着卑微讨好,“这位就是二爷?!久仰大名!承蒙二爷您看得起,小的是路哥儿的大哥,二爷您大概不清楚,自从我家阿父阿姆去世后,路哥儿就是由小的一手带大的,和小的感情也最亲,路哥儿这就要离开了,小的这心啊还真是舍不得!但是路哥儿能得您看中,是他的大福气,小的也说……”

“行了行了,我们二爷没空听你说那么多废话!”王志高一脸不耐,“路哥儿人呢?快出来见见我们二爷。”

“这……这……”叶君书眼神闪躲,吞吞吐吐道,“明大总管不是答应小的可以晚几天再送去府里吗?这才第二天……”

明鹏鹍自进来这个破旧狭小的农家院子就一直没说话,他只看了一眼这个农家小子就觉得脏了眼,一身破旧不合身的衣服,佝偻着身子,双眼全身对权利金钱的贪欲,这种人他见得多了。

他朝明十三看一眼,明十三点头,随即迅速往屋里去。

叶君书惊慌的想去阻止,就被另一个明卫闪身一脚踹向叶君书的膝盖。

叶君书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痛楚,顿时惨叫出声,整个人跪在地上。

下一刻,明十三提着路哥儿快步出来,走到明鹏鹍面前,“二爷。”

路哥儿已经吓得不会说话,他瞪大双眼,恐惧的看着面前这人。

明鹏鹍垂眼一看,如今的路哥儿哪还有他印象中钟灵毓秀的俏丽模样,外露的肌肤上布满密密麻麻的红点,他明鹏鹍明二爷什么时候见过这些肮脏的玩意儿?顿时恶心得一手拍开。

明十三顺势扔出几米远的地上。

一旁的护卫迅速递上帕子,明鹏鹍不停地擦手。

路哥儿!

叶君书心中一阵心绪怒涨,但还是按捺住冲上去的念头,他战战兢兢地讨好道:“二爷,路哥儿这病症是可以医好的,只是需要点时间而已,小的保证……”

王志高以眼神示意手下,下一刻一个提着药箱胡子头发发白的老头被带进来,那老头嘴里还在不停地埋怨,“……这么着急赶路,也不体谅体谅老头这一身老骨头,县令大人了不起啊?以后有个头痛发热别找老夫治病!”

王志高被说得面上无光,他粗声道:“二爷再此还敢放肆?还不快去看看那个小哥儿!”

老大夫左右看一眼,那些陌生面孔一看就不好惹,便闭口不再言,走过去将地上的小哥儿翻起来看脸看脖子看手,又探脉。然后又是抚须点头又是摇头的。

王志高看二爷已经一脸不耐,忙问:“怎么样了?”

老大夫捻须说道,“此乃急性荨麻疹,此病多发于六至十二岁小儿身上,轻者仅体肤泛红,只需喝药剂辅于药澡,内外兼用,一年半载就能痊愈,重者肤色呈深红斑块,起脓瘤,这小哥儿乃是重症症状……”

老大夫说道此,王志高便急急问道:“可以治愈吗?”

他点头,“可以,平时多注意,花个两三载就有痊愈的可能。”

叶君书心下一个咯噔,下一个老大夫又说道:“不过,以这小哥儿如此症状,即使将来痊愈,也会留下疤痕,可惜了啊!”

老大夫抚须看向远方,神情悲悯。

叶君书一脸真相被拆穿的表情,却死不认账,“胡说,路哥儿长得这么好,绝对不会印子的!”

真会留疤?王志高原本只信个七八分,此时已经百分百相信了,这位大夫是县城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别看其人似乎是个悲天悯人的好大夫,其实心黑着呢,最是贪钱,若是没有钱,就是有人病倒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去看一眼,更别说施救了。

再者,他还没听过哪家得过荨麻疹的孩子不会留下印子的。王志高认识这位大夫那么多年,对他还是十分信任的,因此,他愤怒至极,好不容易自告奋勇讨来的差事,还以为能得二爷另眼相看,结果竟然是这样的!

明鹏鹍的脸色已经阴沉如水,区区蝼蚁,也敢诓骗他?不知死活!

王志高看二爷的脸色如此之差,怕他怪罪自己办事不利,便急急地想为二爷出口气,于是他气势十足地指使手下,“区区贱民,竟敢弄虚作假欺瞒二爷,真是胆大包天,二爷也是你等鼠辈能算计的?不给你个教训,还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来人,给本官打,狠狠地打!”

“是,大人!”

几个面相凶狠的衙役领命,迅速将叶君书围起来,如雨点般密密集集的拳打脚踢落到叶君书身上。

如果不是王志高快了一步,就是明鹏鹍下令让明卫出手了,不过既然已经有人代为出气,明鹏鹍便转着扳指冷冷看着。

王志高在一旁喊:“给本官狠狠地打!”

这还不说,一个衙役不知哪找来木棍,手打累脚踹累了就换棍子来,在没人喊停的时候,哪怕把对方打吐血了也不罢手。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门口不知何时聚集了一大群叶家村村民,他们人多势众,将门口看守的人挤开全部冲了进来,纷纷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

荣伯跪在前头,哀求道,“众位大人请手下留情,舟小子自幼父姆双亡,无人教导,才会一时被迷了心窍导致做错事,这都是老朽这个村长和村里长辈没教好,舟小子已经知错了,请大人高抬贵手,饶舟小子一命吧!”

“求大人饶命!”

王志高对这位叶家村村长可谓是熟识的,每年上下打点得好,他对他的印象也挺好,况且如今这么多村民在这,再继续打下去难保不会激起民怨。

于是王志高向明鹏鹍征请示,“二爷,您看这……”

明鹏鹍早就不耐烦继续待在这鬼地方了,他漠然地瞥一眼倒在血泊中已经一动不动之人,一挥衣袖,冷哼一声,抬脚离开。

王志高看村长一眼,阴阳怪气道:“好自为之吧。”

“我们走!”

一行人很快就离开,院子里只剩下叶家村人,其中几个汉子出门去看,确定他们真的都走了后。

村长迅速指挥现场,“快快!看看舟小子怎么样了?”

凑上前的几个汉子看到叶君书如此凄惨的样子,都不敢去碰。

“流了这么多血,舟小子不会没了吧?”

“全身都没一块完好的皮肤了……”

方才混迹在乡亲中的宋大夫迅速出来探息探脉,“还有气息。”他迅速往叶君书的嘴里塞了药,“快搬进屋去。”

宋大夫连忙让几个汉子小心翼翼地抬起血人。

路哥儿刚被弄醒,原来他方才被扔出去时磕到头晕过去了,如今额头还留着血。

正晕乎乎着,听着乡亲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就看到前边一阵混乱,地上还有一滩腥红的血液,他惊慌地奔过去,小心翼翼地抓着鲜血淋漓的手,眼泪哗啦啦止不住地流,“大哥……他们走了……你不要有事……”

叶君书一直没有彻底昏迷过去,仿佛不断挨打的肉体已经不是自己的一样,他一心只关注着那些人什么时候会走,只要他们离开了,路哥儿才安全。

刚刚那一摔,路哥儿不知有没有受伤……

一开始他还有意识不着痕迹的避开保护好重要部位,到后来只剩下意志了。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荣伯的声音,又似乎听到那些人离开的声音,直到隐隐听到路哥儿说的话,他心弦一松,才彻底放任自己失去意识……

作者有话要说:  惨,小攻好惨啊!

肿么样?是不是很粗长?本攻今天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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