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当初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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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二点半,睡在上铺的白灵往下看了一眼,没有手机的背光,室友们都已经全部睡下,整个寝室多么安静,以至于每个人的呼吸声她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可她今天一直感到胸闷,似乎预示着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所以就算十一点躺在了宿舍,就算努力让自己不去想任何事情,就算试过数绵羊和看着天花板,也还是不能进入梦乡。

以前的她从来都是早睡早醒,一般晚上九点半躺在床上,不多久就睡着了,早上大多六点就自然醒,那样整个人都特别有精神,不至于像许多大学生一样,整天浑浑噩噩无精打采,课也不听作业靠抄,一到考试就突击甚至很多人选择作弊。

她躺在床上,手机就放在床头的挂篮里,就伸手去拿。她想他,已经几天不见,想念就如狂潮般将她淹没。

滑动解锁,打开QQ,进入空间,打开加密的相册“NC”。她设置的问题是——你在哪里见过我?相册问题的答案是“兰若寺”,那是宁采臣和聂小倩相遇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人猜得到吧?他也不例外,她苦笑。

她是相册的主人,不用回答问题就可以直接进入相册。里面的每一张照片全都有宁臣的身影,是的,她喜欢的人是他,从来没有变过,相册的名字“NC”就是宁臣的名字首字母组合。之所以将相册问题的答案设置为“兰若寺”,不仅仅是她喜欢蒲松龄,更重要的是他叫“宁臣”,就少了“宁采臣”的“采”字。她把他当成那个俊美的书生,而自己就是聂小倩,两人就在兰若寺相遇。但他们两个人真正相遇的地点是在一中的浩然教学楼里。

看着这些照片,她像之前的每一次一样,卷进了回忆的漩涡之中,无法自拔。

那是高二第一学期的某一天中午,已经放学了,同学们大多数跑光了,都到外面的快餐店排队吃饭去了,去晚了就得等很长时间了。

一中学校食堂的饭菜是出了名的难吃,还不卫生,人人都深有体会。在那里吃十次饭就会有三次拉肚子,这是某一个闲得没事干的男同学以身犯险统计出来的,数据可靠,深得广大学生的赞同,便在社交圈传开了。

还有人实名爆猛料,说自己在吃饭的时候咬到一枚指甲盖大小的玻璃碴,割破了牙龈流了好多血,所幸的是没有咽进去,不然就有可能割伤喉咙,甚至伤了胃。

因为学校里食堂好像是某个学校领导的亲戚开的,所以问题就算反映了也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唯有的好办法就是到学校周边的快餐店吃饭,一般都是三菜两荤,价格也就是五六块,好吃还比学校的便宜。至于学校总是强调说外面的食品不安全啦,大多数同学是不以为然的,心想着,有本事把校内食堂的菜品卫生搞好,并且做得好吃,那样谁还会跑那么远出去吃个饭,真是的。可以说学校食堂的不得人心给了学校周围大小快餐店蓬勃发展的机会。

班里的同学都走光了,白灵终于又一次重温完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无论上午还是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后,她总是花上半个小时来看书,这是她从初一开始养成的习惯,除了酷爱看书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她不喜欢拥挤与吵闹。

一到最后一节课,班里的同学就蠢蠢欲动,铃声一响,就呼朋唤友打打闹闹走出教室,不是在吃饭的路上就是在去网吧的路上,也有女生急着赶回去追韩国的电视剧或者综艺节目,总之教学楼的楼梯总是挤满了人,校门也是相同的景象,他们就跟逆流的鱼群一样多。白灵每次下课都是等她们走了,人少了才回去。

诺大的校园终于安静了许多,白灵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回家,但是发现老爸送她的生日礼物——一支深蓝色的派克铅笔,不见了。在课桌上找了找,没看见,地上也没有。想了想,才记起来,拉在实验楼的播音室了。

她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兼撰稿人,当时把钢笔拿出来摘抄海子的几句诗的时候忘了收起来了。那支钢笔是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她爸妈“合资”送给她的,因为他们看见自己的女儿喜欢读一些课外书籍,不仅仅是通俗小说,甚至连一些晦涩难懂的古文读物她也喜欢,经常会摘抄一些有趣的句子,字写得非常漂亮,他们看得出来她非常喜欢文字,那时候生意做得不好,两人商量着就买一个礼物算了,就花七百多元在派克的实体店下了单,给女儿一个惊喜。

知子女者,莫父母也。白灵对这支深蓝色的派克钢笔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带着,学习之余就会拿出来写写字,两年下来这钢笔仿佛已经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了,更准确地来说,那是她的精神支柱。她爸妈常年在外省做生意,一年也就回来两三次,那支钢笔就寄托着思念,看见它就能看见父母的脸。

白灵收拾好双肩书包背上,锁了教室的门后,就走下无人经过的楼,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多么美妙,要是一下课就回去,听到的可就是吵得要命的声音,就像走进喧闹的菜市场一样。实验楼在教学楼的东边,那里的实验室大多时候都是关着的,算是一种面子上的摆设吧。实行应试教育的学校,哪里会真心实意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动手能力,也就上面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应付应付,让老师带着学生在哪里摆出符合刊登在校报和教育报的照片,老师假装激情澎湃,学生假装渴望知识,都是假的。

所以,平时这里是很少有人影的,颇有几分恐怖气氛。之所以把播音室放在这里,可能是哪位领导觉得浪费资源吧,所以就充分利用了。每次来的时候,有另外一个播音员陪着,所以也觉得没什么,白灵虽然受过科学教育,是无神论者,可人天生的恐惧感是难以消除的。

是的,在路上的时候,她有点怕。实验楼一共七层,播音室在三楼,从中间的楼梯上去后,向左行,路过一个个实验室,最后一个房间就是播音室。

记得有一次,白灵和另一个播音员走过一个实验室时,突然吹起一阵怪风,呜咽起来,里面的深色窗帘就像一个幽灵一样闯了出来,裹住走过的两人。白灵吓了一跳,不过她比另一个播音员胆子大一些。另一个播音员也是个女生,叫张晓,文科班的,胆子特别小,吓得尖叫一声,然后,然后竟然尿出来一点点。为了顾及她的面子,白灵假装没发现。

为了保护实验室里面的设备器材,以及一些化学品,就得防止日晒,平时窗户都是关着的,深色的帘子也是要拉上的。这实验楼,平时来的人少,鬼怪传说就无缘无故多了起来,就像大多数校园的废弃教学楼一样,这张晓就是听多了这类传说,才吓成那样,躲在白灵后面。

早上,太阳已经出来,白灵也就不怕,她朝窗户里看进去,里面有几排玻璃柜子,放着各种动物标本,那些动物们全都瞪着眼睛,让人不寒而栗,实验室最角落的地方还有森白的人骨头,那是仿制的人的骨架标本吧?

白灵想,可能是哪个班过来做个走走形式的实验,最后走的时候忘了关好窗户。她跟张晓说了,张晓也就不怕了,继续和她去播音室完成工作。

而现在,是自己一个人去......不管了,白灵对自己说。毕竟那支钢笔对她意义不凡,非拿回来不可,万一不在那里也好及时去别的地方找找。。

来到实验楼前,白灵抬头看了看,阳光照射下,整栋楼看起来也没有那么恐怖了,她走上了中间的楼梯,动作轻盈,仿佛没有重量的女鬼,悬浮而上。

楼梯两边就是实验室,白灵终于到了二楼,还有一层就到了。可刚上到二楼,她就听到了某种奇怪的声音,像是鞋底板与地板摩擦。

是谁?

白灵停下来,侧耳倾听,摩擦的声音竟越来越大了。她犹豫着要不要上去,可光天化日的,鬼魂也会出没?

不可能吧?除非是......传说中的白日鬼?

所谓白日鬼,在这片地方是这么说的,就是相对于深夜出没的鬼魂来说的。无论是民间传说,还是文学影视作品,鬼一般是喜欢在夜晚游荡的,因为惧怕阳光,而白日鬼却不怕。

不管了,白灵还是踩着楼梯上去了,一步一步,轻轻地,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动作也很慢,上一个台阶的时间等于平时上一个台阶的五六倍。毕竟她只是个女生,说没有一点怕是假的,后背不知不觉出了汗。为了给自己力量,她选择背靠着墙,这样受到惊吓也不至于吓倒,一有什么情况能更快转身逃跑。

上了七八个台阶吧,这时她听见有人小声说话,而且还不止一个人。看来是自己疑神疑鬼了,把人当成鬼了,也就大胆起来,快速上了三楼。她刚走出转角,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巴,来不及挣扎尖叫,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她的喉咙。“别叫,也别动,不然我就割断了你喉咙。”

不敢动,只能听命。白灵大口呼吸,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跟我慢慢蹲下来。只要你听话,别乱**叫,我们是不会伤你的”

白灵不敢不做,她知道自己违抗他带价是什么。

“把她绑起来。”很显然,不知他一个人。他们是谁,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很快,白灵双手被反绑得严严实实,然后是脚,最后她的嘴巴被透明胶带缠得紧紧的。

开始白灵以为对方是几个社会上那些悍匪,没想到竟然个个都穿着本校的校服,一看他们稚嫩的脸就知道是初中的人,刚才拿匕首威胁她的那个人却长得将近一米八。他们一共五个人,白灵还看见了一个头发凌乱的初中女孩,衣衫不整,胸前的冬季校服拉链开着的,露出里面的内衣,内衣明显变形,里面的内容暴露在外,而且她的脸上有一些白色的液体。

再看看其中两个人校服裤的位置,就知道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太大胆了,在学校里竟然敢以这种方式强迫同学做那种事!

白灵看见那女生流着眼泪,眼睛里充满了无助和恐惧,她的鞋子掉了一只,刚才那种鞋底板摩擦地面的声音就是这样来的。她当时是不屈的反抗,还是想靠这样吸引上楼的人的注意从而得救呢?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上楼的人只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女生,所以失望了。

怎么办?

就在白灵想着怎么脱身的时候,拿匕首劫持她的那个高个子,以蹲着的状态走过来,眼睛色眯眯地盯着她的胸前,然后回头小声对其他四人说:“兄弟们,没想到咱们这次走运了,看看,高年级的姐姐就是不一样啊,该大的都大了,一起来吧,肯定爽翻。”

一米八的高个子把手伸向她的胸前,白灵往后倒躲过,他的手再一次袭来,无论她怎么躲怎么挣扎,还是躲不过对方的狼爪。

高个子一得手,两眼仿佛要发光,看着自己手,一脸变态的兴奋,他对着其他人用唇语说:“好大。”他们每个人没一个不兴奋的。

高个子再摸了一把,然后叫唤两个人过来,剩下两个人看着刚才被他们折磨过的初中女生。

高个子抬白灵的胳膊,而其他两人抬腿,合力把白灵移到楼梯,让她坐在阶梯上。其中有一个人拿出来手机,对着她的脸和身体,从上到下认真地找角度,拍着照片和录着视频。

白灵所在的位置是三楼和四楼之间的楼梯平台,从外面看是看不到这里的。她心慌了,想不到初中生,那么小竟然有这么无赖的,还是什么学生,简直是社会上的那些流氓。

才一会儿,剩下的那两人也把那个初中的女生抬上楼梯平台,和白灵放在一起。

高个子问:“怎么把她也抬上来了?”

“老大,你不觉得两个一起弄很刺激吗?多好......”说话的这人,剃着中规中矩的短发,皮肤白嫩,架着个细框眼镜,就是家中乖孩子那种形象,真是不可想象。

“就你这身子骨,刚才不是出来了吗?”

“怎么不行,你看看,都起来了。”

“这帐篷支的,果然行啊你,看她脸上,全是你的,量还挺多,平时看不出来呀。”高个子话一出,其他人掩着嘴笑起来,尽量不发出声音。

“那就开始吧。”

高个子率先脱下裤子,其他三个把手摸向在地上的白灵和初中女生,留下一个拿着匕首威胁她们要是敢反抗——就割破她们的喉咙。

就在这几个猥琐发育的小色狼的肮脏的手快要碰到自己胸前的时候,白灵看到一个男孩从楼梯高处像只猛虎一样跳下来,一脚踢中后面那个一米八的高个子的头部。高个子头部接着撞到墙上,昏过去了。

男孩的速度很快,他们还没反应过来,他两手把摸向白灵胸前的那两个人往后一拉,那两个人就滚下三楼了,头破血流,啊呀惨叫,有一个还哭了起来。

这时有一个比较壮的人抱住了男孩,束缚了他的双手,刚才拿匕首的那一个人反应过来,不多想,咬着牙瞪着眼睛就朝男孩心脏刺过去。

白灵不能看着不管,用力抬起被绑紧的双腿想绊倒拿匕首的那个人。没想到够不着,匕首已经接近心脏不足五厘米,半秒过后不可想象。

几乎是瞬间,那男孩左脚点地,产生的动力将他和在他身后死死抱住他的那个人往后急退,躲过了将刺入心脏的匕首。男孩点地的后推力十分强大,抱住男孩的那个人后脑勺撞到墙上,疼得他龇牙咧嘴,但是死活不放手。持匕首的人扑了空,却一个箭步到了跟前,将匕首再次刺向仰躺在地的男孩。

这时候,一只黑色的鹰飞来,击中了持匕首的那个人的头部,然后落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死过去了,原来是实验室里的鹰的标本。四楼的楼梯台站着一个奇怪的女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一只眼睛是黑色的,一只眼睛是蓝色的。

持匕首的那人骂了一句,冲向那个小女孩。

一声巨大的吼声,只见那男孩挣脱了背后的死抱,手掌撑地而起,两步之后一跃而起。前面持匕首的那个人还以为什么猛兽在身后,回头一看,竟是他。

男孩一记直拳落在持匕首那个人的脸上,咔的一声,鲜血从鼻孔喷溅出来,接着就是一声痛苦的惨叫,撕破天地。

持匕首的那人被击倒,砸在楼梯上,头破血流,昏了过去。

这力量,这弹跳,这身手,不跑就是挨打。在三楼和四楼之间的楼梯平台躺着的那个人赶紧站起来,奔逃,他下楼的时候看见两个伙伴伤得不轻,起不来了。不过他不管,独自一个人逃去了。

男孩摘下了那把匕首,扔在四楼走廊,他摸着那个女孩的头:“小萌没事吧?”

“刚才好怕,不过有哥哥在,什么都不怕,我没事。那两个姐姐怎么了?”

“被坏蛋绑了,我们下去给她们松绑好不好,好呀好呀,打坏人救好人。”

男孩牵着女孩走下楼梯,右腿一瘸一瘸的,他们的背后是蓝色的天空和金色的阳光。白灵忽然就想到看过的老电影《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说的那段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

没有万众瞩目,没有金甲圣衣,没有七色云彩,但他在这个时候已经是她的盖世英雄。

走到眼前,白灵终于看到静态下的他。年龄与自己相仿,复古的中分头,干净的面部轮廓分明,五官非常具有立体感,鼻梁高挺嘴唇薄,而最好看的就是那英气十足的剑眉和那黑色深邃的眼睛。

他快速解开了白灵和那个初中女生手上、脚上的绳子,然后帮她们轻轻地把封住嘴的宽透明胶带。

“谢谢,请问你叫?”

“不客气,我叫宁臣,宁采臣的宁,宁采臣的臣。”

“我叫白灵,白色的白,灵活的灵。把这几个人交给学校的保卫处吧,我们先把他们绑起来,不能让他们逃了。”

宁臣嗯了一声,然后左右手同时抱着刚才持刀的那个人和一米八的高个子,将他们搬到三楼的楼梯平台,用绳子将他们与滚下楼梯的那两个人绑在一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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