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看到宁萌已经睡着,宁臣抱着她从楼顶下去到二楼的简单卧室,一双人床,一书桌,一布衣柜。
她睡觉从来离不开哥哥,所以虽然二楼有三个房间,但宁臣还是和她睡同一张大床。胡屠和胡哨知道,便打了一声招呼就走下楼要回去,他们家离鬼楼不过一百米。
胡哨兄妹刚离开卧室走下楼梯,宁萌立刻睁开眼,对宁臣眨了一下眼,又假装睡了回去。
宁臣小心翼翼走过去,站在卧室门侧边,目送胡哨兄妹的两个头在楼梯慢慢下沉,直到完全消失。然后关上卧室的门,宁萌从床上下来,穿好鞋,加了一件薄款蓝色羽绒服,再从衣柜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森马服装袋,里面装着一套旧的时尚黑色男童西服。
“走吧哥哥,我们吃人肉去!”
宁臣修长的食指迅速按上自己的薄唇——嘘!
到了一楼大厅,还没到大门,胡来打了一个饱嗝后,问:“姐,你不觉得宁臣很奇怪吗?”
“怎么奇怪了?”胡哨抬手就要敲他脑袋,“人家还把你当兄弟呢!救了你多少回了你说,净惹祸的小东西!”
胡来赶紧抓住姐姐的手:“你没注意到吗?刚才烧烤的时候他真的是一点东西都没有吃,啤酒也没喝一口。我跟他认识三年多了,真没见过他在我的面前吃过任何东西,喝过任何饮料和酒。”
想想。
“你见过他吃过东西喝过什么饮料吗?”胡来轻声在胡哨的耳边突然低语,她准时被吓了一跳,心脏少跳了好几拍,汗毛几乎全竖起来了。
“姐,你的反应有点过了啊,刚才想什么?”
是的,她想起了那些骇人的僵尸传闻——
白马市典驹镇那边的深山老林里,曾有人亲眼目睹过一个少年模样的僵尸蹲在地上吃人肉。
这些话她最初是从初一的同班男生们那里听来的,后来还在微博微信贴吧等社交软件看见了不少有关于“典驹镇僵尸少年”的文章。
较早的文章说僵尸是个八岁到十岁不等的男童,后来的文章又有说十二到十四岁,最近的文章说十八到二十四岁。也就是说,这吃人的僵尸越长越大。
一直到现在,僵尸少年的传闻在白马市依然热度不减,虽然有好奇的人想去那里探险寻找真相。
但是那里的深山老林早就在二十三年前的时候被政府全面封锁,听说那里曾经被划为野生动物科学研究所,后来一次研究中导致一种罕见的病毒蔓延,所有人员不得不撤离,并进行严密的封锁,绝不让任何人进入那里。
许多人说蔓延的是僵尸病毒,能让人一天内死去,然后复活成为僵尸,极具攻击性,饮血吃生肉,异常可怕!
而且,那里的野生动物也一样,一旦被僵尸病毒感染,死后复活成为僵尸蛇、僵尸鼠、僵尸鸟……
为了民众的安全,政府在深山老林外筑起围墙。围墙内设哨岗,围墙外还拉起层层铁丝网,在上面挂着无数白底红字的警告牌——“生化禁地,危险勿入!”。
总之那里是可怕禁地,谁知道里面会有一群什么样的怪物?
“姐,你是不是想到了僵尸少年的传说?”
胡哨迟疑三秒后直摇头,她不想在深夜的时候谈这种让人睡不着觉的恐怖话题。
“你还记得在楼顶的时候宁萌说的话了吗——吃人肉的游戏。”胡来不依不饶,谁让她在宁臣兄妹面前扒他以前的糗事。特别是宁萌,被一个才满十岁的小女孩说自己胆小,哪一个青春期的男孩能受得了?
胡来下巴压在胡哨的肩上,故作一番思考,认真地在这传说中的鬼楼里制造起恐怖的气氛来,他用法制节目的口吻说:“姐,你说……宁臣会不会是……?”
“别闹!”胡哨狠狠踩了他一脚,“赶紧回家去!明天我有事要早起!”说完便头也不回走出鬼楼大门,以后便传来慌乱的脚步声。
后面的胡来痛得连连跳,咧着嘴吸气,再看的时候,哪里还有胡哨的影子——胆小鬼!还好意思说我胆小,跑得真够快的!
胡来得意地笑了一声,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鬼楼的脏东西没在自己身后,才放心朝门口走去。
现在,他不太愿意进来这鬼楼,毕竟曾听民中路的许多大人们说这里经常发生一些怪事,比如说深夜听见女人凄惨的哭声,孩子清脆的笑声……十一年前有人在这里发现了无头死尸七具,至今还是个悬案。
可初一的时候,爸爸胡屠每天还要交给他一个任务,就是给宁臣送一大玻璃瓶新鲜猪血,一来二去,两人才渐渐多谈了些话,最后成为了朋友。
“但前提是你要多陪我玩吃人肉的游戏!”
吃人肉?胡来又想起了《人肉叉烧包》,瞬间感觉温度下降了好几度,也像是有冰冷的鬼魂抚摸着他的每一寸皮肤,身体不受控制就打了一冷颤。他突然间想吐,刚才吃的羊肉串怎么没有羊肉味?难道是人肉!
人肉烧烤?!我靠!太可怕了,胡来赶紧迈开大步,朝大门走去。他最近被一个奇葩到没朋友的室友强拉看了好几部重口味恐怖片,那些血腥的画面和让人心惊胆战的配音绑定了他的大脑,挥之不去,总疑神疑鬼,因此这几天噩梦连连。
胡来前脚刚一踏出大门,黑夜中的一股不明的巨大力量就缠住了他的双手和身体,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一只冰冷的鬼手紧紧捂住了他的嘴和鼻子,一种奇怪的味道钻入他的鼻孔里。他上半身动弹不得,双腿挣扎,在水泥地上乱蹬,刚才姐姐的慌乱脚步就是这样来的——她也被人绑了!
黑暗中,没有光的照耀,但胡来还是看到了,隐约看到了那些有点熟悉的脸的轮廓,还想再进一步看清楚的时候——看到的只有黑暗,他昏过去了,被人药倒了!
鬼楼斜对面的一处墙角,露出来两个人头,眼睛死盯着那几个在黑夜里晃动的人影——他们把一个穿着冬款天蓝色校服的人塞进了一辆面包车里,轻手轻脚地关上了车门,完了东张西望,小心翼翼,偷偷摸摸。
怎能眼睁睁地看着犯罪进行到底!萧峰冲冲出藏身的墙角,像突然窜出来的巨大警犬,他一下子把手枪拔了出来,对准正要斜身进入车里的高大人影,警察式大吼:“别动!都给我出来!”小白兔举着枪也来到。
高大的人影比了中指,迅速钻进了车里,车门怒拍发出巨响,车位对着萧峰和小白兔,没有车牌。紧接着面包车发动,丝毫没把车后面托枪警告的两个人民警察,朝民中路路口疾驶而去。
萧峰鸣枪示警放了一枪,和小白兔猛追上前,面包车没有停下来,反而开更快了!白色警车就停在路口右侧的人行道上,他嘱咐小白兔好好监视宁臣后一路狂奔,追去,忘记了年龄,不,他的身体没有老去!
这夜,所有人被突然的枪声惊醒,拥挤的灯火点缀盲肠一样的民中路。
“站住!”
面包车想疯了一样飞驰,萧峰想到车里被绑的那两个人,没多久他们就会成为冰冷的尸体,被扔进臭水沟沉进河底……这种案件数不胜数,女尸居多。
砰!
借着从民居窗户透出来门缝漏出来的微弱光芒,萧峰一枪打爆面包车的左后轮。
面包车瞬间左右剧烈晃动,显然开车的匪徒在极力控制,打了一个转后竟然还有惊无险地开出了狭长的民中路。
那可是两条人命!萧峰不肯放弃,狂奔追去,终于到了七八百米的路口,面包车已经很远,沥青车道的昏黄路灯光下隐约只见它的白屁股越来越小。
萧峰熟练发动白色警车拼命追去,这是时候车少了很多,一路畅通无阻,但他还是为不识趣的红灯停车,然后猛踩油门追去。
十几分钟后,这场追逐就结束了。眼看着就要被追上,面包车突然改道开进了一条黑暗水泥道,和民中路类似,两边是高低不齐的低档民房或者出租房,最高的也就七八层,三层居多,居住的大抵是进城务工的农民,薪酬较低的城市底层人员。
面包车一停下,车里的人都出来了,一共四个,高矮胖瘦不一,手里都拿着半米长的西瓜刀,在白色警车的车灯中明晃晃,仿佛眨眼的吸血怪物。
整条水泥道路就只有两户人家亮着灯,萧峰只有一个人,他却还是毫不犹豫就跳出警车,看着四个人慢慢走来,摆弄着手上统一标配的西瓜刀,一会儿抡着,一会儿在地上,一会儿架在肩上。似乎是给对方害怕逃跑的机会,警察很少这么不识趣的,才一个人。
“给我放了车里那两人!”
萧峰拔出枪,怒喝。对方四个人,手上又有刀,他又不是内裤外穿的超人。他看清楚了这四个人的面貌装扮,要么头发染着红黄蓝,要么戴着耳钉,要么穿着稀奇古怪,清一色的非主流小混混,看起来都挺年轻,年龄额不应超过十九岁,如果上学的话应该是高中生。这类人,萧峰揍过很多,小偷小摸的,群体械斗的。
“别以为穿着一身狗皮我们就怕你,赶紧给我滚蛋!不然我弄死你!”一个红头发带耳钉用刀指着萧峰大声恐吓,他们之间不过五米而已,再向前冲两三步就可以砍下警察的头。
说话的语气很狂,江湖气很重,就像看多了黑道电影和小说,让萧峰想起了曾经红极一时的古惑仔,特别是陈浩南和山鸡。这类小混混曾被他揍得很惨。
“我只要车里的人,留下他们,你们就可以好好的走出……”
萧峰没说完,红头发的刀已经砍来,像日本的武士,他迅速一闪,一手抓住对方的手腕,红头发嗷嗷惨叫,痛得西瓜刀落地当啷响,那惨叫声能传到宇宙深处去,把被平底锅打飞的灰太狼叫回来。萧峰不多想,再在他的肚子上补上重重的一脚,红头发嘴里喷出食物残渣和胃液的混合物,倒在地上,失去了战斗力。
萧峰的动作连贯,又快,但还是不能震慑剩下的三人,他们挥舞着西瓜刀砍来。
嘭!
鸣枪示警后,萧峰把枪口对准了其中一个。
这条路,灯火一下子亮了许多,窗户里门缝里探出许多人头,一个个警惕地张望,也有些大胆的走出来,但看见几把西瓜刀后再不敢上前一步,或者干脆像乌龟一样躲回龟壳似的水泥钢筋棺材,关我什么事?熄灯,该睡觉睡觉去!
剩下的其他三人吓得魂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这是他们第一次听见真正的枪声,那么可怕,似乎已经有一颗冰冷的子弹钻进了自己的心脏,凉嗖嗖的。
他们就像因惊慌死去的人,瞪大了眼,嘴巴微微张开,一动不动。也像被突然出现的武林高手点了穴。刚才还挥舞生风的西瓜刀掉在粗糙的水泥道上,哐当哐当哐当——似乎在大声地嘲笑这几个不良青少年。
除了还在地上哇哇惨叫的红头发,萧峰叫他们都背对着自己抱头蹲下,自己从车里拿出四个手铐,用枪指着他们互相拷上彼此的双手后老老实实地蹲着。
明天还要为操蛋的平凡生活忙忙碌碌的人们行尸走肉般,熄灯,点烟,然后都躺回去床上,盼望短暂的黑夜可以漫长一点。天一亮,就要站着洗碗直到腰疼,点头哈腰伺候粗鲁的酒客,受没有一点人情味的老板的责骂……
为了那份刚好养家糊口的微薄工资匆匆忙忙,累死累活。工资啊!何时会涨?生活啊!何时会好?反反复复地问,无休无止。
睡吧睡吧,别再失眠了。
萧峰看着整条路的灯火渐渐全灭,如此更好。他一个一个将他们塞进警车里,就像以前逮过的许多罪犯一样,然后打电话请求公安局过来支援,也打了急救电话——那红头发说自己快痛死了,面包车里还有两个被绑的人,一男一女,年纪和这四个不良青少年差不多。
漫长,最漫长的等待……
萧峰心急如焚,小白兔那边的情况不知怎么样了,抓住那个头号嫌疑人宁臣了吗?他们可是盯了他一天了,从大众搬家公司到福生蛋糕店,到民中路鬼楼。这家伙的胆子够大,竟然住在远近闻名的鬼楼里,真的很不一般。
“这!绝不是最后一个!”
他会不会再次杀人?所以,今晚萧峰打算亲手抓捕,没想到竟碰上这事。
现在萧峰想要确认被绑了的那一男一女怎么样了,虽然这几个胆小的不良青年说只是迷药不致死。
想了想,萧峰怕不良青年趁机跑了,他便用西瓜刀将蓝头发的长袖T恤割开,撕成布条将他们的脚绑在一起,剩下的则给红头发扎紧大腿处帮他止血。
忙完这一切,萧峰才放心靠近面包车。他打开车后门,开启手机的手电筒一照,两个人躺得死死的。
男的,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穿着大得夸张的廉价起球的黑***风衣,肯定是从他爸爸的臭衣柜偷出来的,梳着大背头装作大人模样,再搭配纯蓝色的校服裤,本是运动鞋的年龄却还穿着极不合脚的旧黑皮鞋,估计也是从他爸那里拿来的,总之,他的样子看起来太滑稽了。
女的,她的侧脸怎么,怎么感觉那么眼熟?
是她——胡哨!那个白马一中的高三生,那个意外死去的快递员的女朋友!可是,她的红发短发怎么变黑了,难不成从良了?
萧峰手背贴在她的脸上,还好,是温热的,那个男生也一样,都如他们所说——只是迷药而已,不致死。试着拍拍他们的脸,依然沉睡。
他们怎么还不来?
萧峰扫了一眼。这条路刚才亮起的关上了面包车的后车门,冬天尚有余威春天迟迟不来的这夜里,气温还是很低,人间似乎还是巨大的冷冻室。
抬手看了一下表,将近凌晨一点,他打开手机——拨打小白兔的电话,其实备注是林心同志,那个淳朴年代留下来的习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