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最的幸福
等车子来到了致美楼, 冬麦想自己哥哥:“今天下雨,不知道他到了吗?”
苏闻州听了,笑着说:“惜不知道他具体在哪, 不然我去接他。”
这话让冬麦受宠若惊:“说哪里话,哪能这么麻烦苏同志呢。”
说话间, 过去了致美楼, 彭天铭和苏宛如在了。
冬麦和苏宛如见过一次, 是不太熟,现在重新见了,忙打了招呼。
苏闻州问来:“江哥还没到, 们先进去, 我这里等他。”
沈烈自然不能让他等,不过他和冬麦要请客, 让客人进去,自己在外更不合适, 好在这个时候,彭天铭道:“我正觉得闷呢, 我在这里等一会吧, 正好透透气。”
这倒是不错, 江春耕给彭天铭厂子里干过活, 比较熟,这样合适。
于是沈烈和冬麦陪着苏家兄妹进去饭店,这饭店是新开的,里装修很气派讲究, 那自然是普通国营饭店没法比的。
现在改革开放,陵城有一人赚了钱,人家赚的就是这些人的钱, 把装修做好了,让有钱人觉得这地方有子,请客吃饭都来这里,里的菜价酒价自然就贵。
冬麦看着里的布置,心里暗暗感慨,心想如果自己哪天开一家这样的,不知道挣多少钱呢。
这家饭店的菜,听说模仿首都的一家,都比较有特色,冬麦看着菜单,开眼界,有些是听都没听说过的,她家祖传的菜谱上没见过,比如菜单上第一个菜叫四吃活鱼,竟然是把一条鱼四种做法,别是红烧鱼头、糖醋瓦块、酱汁中段和糟熘鱼片,光这功夫就让人惊叹。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如游龙戏凤,百鸟朝凤以及炸烹活蟹等,听着都觉得稀罕。
菜价格自然很贵,最贵的一个菜竟然要二十块钱!
沈烈先让苏闻州苏宛如点,苏闻州苏宛如象征性地点了一个,沈烈便开始点,他要请客,当然不能吝啬,把饭店里个招牌菜都点了,酒要的五粮液。
最好的白酒自然是茅台,茅台不贵,才八块钱一瓶,不过这个竟然还要券,不让随便卖,能要五粮液。
点好之后,等着上菜,沈烈才身,出去看看彭天铭。
谁知道他走到饭店前,就看店外,彭天铭正和江春耕说话,彭天铭不知道说什么,江春耕无表地听着。
沈烈略沉吟了下,挑眉,转过身,继续回去饭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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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耕是坐着人家拖拉机过来的,身上披了一块油布,尽管这样,今天特意穿上的白衬衫半截袖子有些潮了。
他犹豫了下,想现在酒店外站一会再进去。
他当然知道沈烈今天请的是苏闻州,是彭天铭的表哥,人家身份不一般,他不好太狼狈出现。
他知道沈烈的心思,是想着和人家搞搞关系,做生意如果能有些路那是最好了,但是像他们这种土生土长农村人,哪认识什么人,现在有这机会,当然应该把握,而他不能太让沈烈丢份,至少应该干净规整。
谁知道一抬头,就看到了彭天铭,正站在前。
她很挑,穿着淡紫色木耳边衬衫,下是牛仔阔腿裤,头发烫成卷搭在肩膀上,围着一条淡棕色方格的围巾。
这样的一个女人,洋气,时髦,有气势。
她看人的时候,哪怕是坐着,给人一种居临下的压迫感。
来的时候,他知道会遇到彭天铭,但遇到就遇到,没什么,反正就这样。
但是现在看到,脚步还是停顿了下。
彭天铭抬手,染着红指甲的手轻轻撩耳边的卷发,就是这个时候,她看到了江春耕。
她便笑了下:“冬麦怕不认识地儿,我在这里等。”
江春耕上前:“那麻烦彭厂长了。”
彭天铭:“站在这里做什么?刚才不想进去?”
说着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精准地落在了江春耕胳膊上。
江春耕这个人肤色黑,糙,平时穿衣服不讲究,现在竟然穿上了白衬衫,白衬衫湿了,被打湿后紧贴着里的肌肤,露出小臂结的线条来。
江春耕便道:“本来想透透气,现在想着还是进去吧。”
说着就要往里头。
是彭天铭却站在那里没动。
她没动,江春耕就停下了脚步。
彭天铭:“现在跟着沈烈干,他给多少成?”
江春耕:“我什么本都不用投入,就帮着干活,他给我一成。”
彭天铭:“一成?梳羊绒关键是得下本,买机器买原料,什么本钱都不用,出一份劳力,就给一成,他对挺厚待。”
江春耕点头:“他开始要给我两成,我没要,他是不错。”
彭天铭:“这样行。”
江春耕沉默了会,看向彭天铭,终于开口道:“彭厂长,之前说让我负责下一批羊毛,我当时想着答应的,毕竟这是抬举我,但是后来我看我妹怀着身子,不敢让她太辛苦,沈烈那里确需要人,他需要,我肯定得回去帮他。”
彭天铭看他那么一本正地给自己解释,轻笑了下,脸上还是淡淡的:“没什么,本来没答应,沈烈冬麦那里需要,肯定得回去,我不至于因为这个不兴,走进去吃饭吧,不然等会有剩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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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天铭和江春耕进来后,家就开始吃了,饭菜当不错,果然那么贵的价格是有道理的,冬麦对做菜感兴趣,吃着的时候,下意识琢磨人家这个怎么做的。
沈烈和苏闻州在说话,两个男人倒是谈甚欢,彼此欣赏,江春耕和人家不熟,坐在旁边,有喝酒或者提到他的时候,他才应下景搭腔,不过喝酒倒是痛快,连苏闻州都夸他好酒量,有气魄。
彭天铭偶尔间说说话,苏宛如则是热络地和冬麦聊天,她比冬麦小两岁,目前在陵城中学当老师,说话轻声细语的,和冬麦说了句后,就亲热来,竟然很快姐妹称了。
苏闻州从旁看着,自然有他的心思。
他先侧打听过,知道自己姑姑当年下乡去的红旗公社,就紧挨着冬麦所在的油坊公社,而东郭村位于油坊公社的最东边,距离自己姑姑工作的红旗公社不过是十里地。
当时姑姑在红旗公社,曾谈过一个对象,但是没成。
他以前问过自己父亲,听那意思,姑姑和那个对象生下过一个女儿,不过那女儿早早地夭折了,姑姑的对象恰好那个时候得到了公派留学波兰的机会,就这么留学离开。
姑姑伤心之下,前往首都亲戚家里,并考上了首都的学,留在了首都。
之后二十年,姑姑一直孤身一人,哪怕追求者众多,再不结婚了。
冬麦和自己姑姑那么像,冬麦是下乡女知青生的,冬麦的年龄又和姑姑下乡的年纪吻合,当一个事出现太多巧合,那必然有一个内在的原因。
苏闻州便侧和自己父亲提,意思是遇到一个姑娘,长得和姑姑像,但是父亲却断然否认:“不能,这件事当时是爷爷一手操办的,他说那孩子没了,还特意让我在城里买了小孩的棺木送过去,说是要将那孩子安葬了。”
在苏闻州小时候的印象中,爷爷是一个威严睿智的人,他断然不至于在这种事上弄错,所以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还是说姑姑当年生的是双胞胎女儿?
对于这些疑问,苏闻州并不急,他想先接触下冬麦,试探下冬麦的意思,挑个合适的时候,和冬麦提一提,让她干脆回去问问江家,到底当年那个女知青,是不是自己姑姑,按说冬麦养父母应该知道。
而今天的苏宛如是抱着这个目的了。
苏宛如小时候母亲去世,曾在首都姑姑家里住过一段,如今对着长似姑姑的冬麦,自然生出许多亲切感来,打心眼里喜欢。
此时的冬麦没多想,觉得苏宛如说话温柔,而且长得很投自己眼缘,怎么看怎么觉得亲切,关键是一点没有架子,觉得苏宛如不错。
一顿饭吃下来,倒像是关系亲近了不少,后来说第二天的打算,冬麦便说第二天打算先过去参加同学婚礼,后天再去医院检查,苏宛如意外:“是吗?同学叫什么?明天我们要参加爸爸朋友家女儿的婚礼。”
冬麦觉得巧:“我那个同学叫孟雪柔。”
苏宛如一听,眼睛亮了:“就是她啊,她是孟伯父的女儿,我爸认识他爸,以前接触过,那我们明天以一去了!”
这倒是意外,于是双方说来,孟雪柔的父亲叫孟成松,以前和苏闻州苏宛如父亲当过同事,现在同在陵城,偶尔有些来往。
苏宛如:“雪柔性格不错,孝顺,之前她家里出了事,她正好毕业,就主动说要去公社,照顾她姥姥姥爷,结果就因为这个认识了现在的未婚夫,听说那个未婚夫长得不错,而且特别上进,对她好。”
冬麦默了下,没说话。
她心想这个世界真小呢,原来她和苏宛如竟然认识同一个人,要去参加同一个婚礼,而且那个新郎恰好是陆靖安。
苏闻州这时候道:“明天这婚礼我肯定得去,人家请帖下了,不去不好,对了,听说雷东哥现在筹划着做羊绒生意了,天铭如果过去,能一交流交流,以后家都是这个行业,应该互帮助,家联合来一做,才能把事做。”
彭天铭却皱眉:“那个陆靖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算了吧,我不去了,们帮我随个礼得了!”
沈烈听了,道:“昨天我去过派出所,我们那个介绍信偷盗案,有眉目了,现在正在查指纹,查指纹的结果,概就是明天出来。”
彭天铭微诧:“是吗?到底是谁偷的?”
沈烈:“现在案子还在办,需要指纹对比的结果,在正式结果没出来钱,人家肯定不好给我准信,我问不出来话,不过好在明天肯定能出来结果。”
明天出?
苏闻州听这话,挑眉看了眼沈烈,这个案子彭天铭和他提过,那意思是怀疑陆靖安。现在沈烈这么说,显然他是怀疑陆靖安,不过人家派出所没确认的事,他不好乱说罢了。
毕竟自己再笃定,派出所没结果,他不能说。
但如果真是陆靖安的话,那明天的婚礼,说不定就得出岔子了?
彭天铭想了想,突然笑了:“行,那我明天去凑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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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苏闻州问来沈烈他们住哪里,听说是招待所,便说顺路,将沈烈他们给送过去。
沈烈本不想麻烦,不过想着冬麦怀孕了,就领了这个。
到了招待所,却没空位了,原来最近政府要招待一些客人,早早预留出来了,下着雨,不好去别的地方。
江春耕见此,便说:“那我干脆赶客车回去吧,估计来得及。”
苏闻州想了想:“要不我把送到天铭工厂吧,那里不是有宿舍吗?”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江春耕之前在郭天铭那里干过,曾住在彭天铭工厂,现在过去挤一挤没什么。
江春耕:“还是算了,太麻烦了,我回去。”
沈烈看了眼江春耕:“哥,明天我们一回去吧,我打算买点东西,下着雨,还得照顾冬麦,我怕一个人忙不过来。”
沈烈这一说,江春耕就答应了。
于是苏闻州开车把江春耕送过去,这时候天依然下着雨,并不,苏闻州看着刮雨器划过,笑着道:“就是有点委屈了。”
江春耕没说话,看了苏闻州一眼。
他当然感觉到苏闻州对自己的异常亲切,而这种亲切让他下意识有些不喜。
江春耕客气地道:“苏同志说哪里话,本来我就在那里住过。”
苏闻州笑了笑,便随口说彭天铭来,说她做事比较拼,性子刚,最后道:“江哥在天铭那里干,估计看出来了,她这人就那脾气。”
江春耕:“彭厂长人挺好。”
苏闻州意味深长地看了江春耕一眼:“是吗?”
江春耕感觉到了苏闻州的打量,继续道:“彭厂长能干,人豪爽,我跟着她学到了一些技术,我对彭厂长很感激。”
苏闻州眸中便流露出笑来,握着方向盘道:“我这表妹人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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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招待所,简单洗了个澡后,冬麦便躺在床上打算睡一会,自从怀孕后,她就容易犯困。
到了秋天,天凉了,外的雨像烟像雾,朦朦胧胧的洒下来,整个陵城都变得湿润来,就连房间里都带了潮气。
冬麦身上有些凉,便裹紧了被子,懒懒地躺着。
沈烈很快洗好了,凑过来,钻过来和她一盖被子,又搂着他。
秋风瑟瑟,细雨迷蒙,秋日的凉意隔着窗子透进来,有一个坚温暖地胸膛让自己倚靠着,自然是舒服。
冬麦靠在他身上,却是问来:“当时吃饭的时候,好像特意在看宛如?”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聊得挺好,都直接叫名字了,不叫苏同志了。
沈烈便抬手,摸了摸她的耳朵。
他的这个动作让冬麦觉得,他像是在摸自己家那肥兔子。
她便抗议地低哼了声。
沈烈轻笑,俯首,故意问道:“这是不是瞎想了?”
冬麦咬唇辩解:“才没有呢,我就是纳闷!好好的,干嘛看她。”
确是纳闷。
她觉得沈烈还不至于随便看到一个姑娘就特意要多打量一眼,就算苏宛如挺好看的,不至于,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又不是没见过好看的女人”。
所以她更觉得,总有点别的原因。
沈烈收了笑,这才认真地道:“是不是觉得苏宛如有点善?”
冬麦点头:“是啊,我看到她,就觉得挺喜欢的,说不上来为什么,能她长得好看?”
苏宛如确长得不错,出身好,打扮各方都洋气得体,让人看了就喜欢。
沈烈却道:“仔细想想,她是不是哪里长得和有点像?”
冬麦听了这话,微怔了下,努力回想着苏宛如的样子。
好像是有一点点,说不上来,但就是感觉有些熟悉?
沈烈:“鼻子的弧度差不多,还有眉毛那里,都有些像。”
冬麦恍然,当恍然之后,却是更加疑惑:“她长得和我像?”
当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冬麦便猛地意识到沈烈的意思了。
陵城人,长得和自己像的一个姑娘,这意味着什么?
她陡然想来,当最初的最初,她来到陵城时,曾想,自己的亲生母亲就在这么一个城市,她觉得那样的人距离她很遥远和陌生,即使遇到,她不会生出任何喜欢来,因为本身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是现在,她竟然在陵城遇到了一个长得和她有些像,她又一见如故的姑娘?
沈烈自然明白冬麦的心思,他安抚地握住了她的手指:“冬麦,没什么,不想去想,就别去想。”
冬麦咬了咬唇,脸紧贴着他的胸膛,低声说:“觉得,她们和我有关系,是吧?”
沈烈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叹:“我觉得他们对我们过于上心了,依苏闻州那个位置,他犯不着。”
冬麦点头:“好像确是,苏宛如今天对我说话很亲热,我有些受宠若惊,觉得人家那身份,对我们这么好,还有点感动。”
苏宛如恰好和孟雪柔认识,对比之下,这两个还有点像,但是冬麦觉得,苏宛如让人舒服多了,没有孟雪柔那种距离感。
孟雪柔对人不错,但是和孟雪柔处,自己会随时随地感到,自己和人家不是一种人,自己没法和人家比,是苏宛如并不会给她这种感觉。
她隐隐有些疑惑,现在被沈烈这么一提醒就懂了。
她回忆来自己第一次见到苏闻州,苏闻州好像就有些想打探自己的意思,现在想想,能自己长得像他的亲人?
冬麦忍不住胡思乱想:“所以我像他们家里谁?难道苏闻州的父亲和我有关系?”
沈烈:“我猜着,能苏闻州的父亲就是当年——”
他略停顿了下,考虑怎么称呼才合适,最后才道:“那位下乡的男知青?”
冬麦点头:“看来就是了,他们能知道自己父亲曾抛弃过一个女儿,见到我后,觉得我眼熟,便开始怀疑了。”
不过如果那样的话,那个生下来自己的女知青应该是谁呢?
那对知青并没有结婚?
她想了半响,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八字没一撇,未必怎么着呢,她竟然瞎想了。
沈烈:“这是我推测的,未必是真的,没准人家就是平易近人呢?或者他们是找错人了呢?一切都有能。”
冬麦:“嗯,我明白的意思.”
沈烈:“那现在是怎么想的?想进一步知道吗?”
冬麦两手揽着沈烈的腰,躺在那里想了一番,终于道:“对我来说,我的爹娘就是亲生的爹娘,哥哥都是亲生的哥哥,我并不太想知道以前的事。”
沈烈:“那苏闻州和苏宛如那里呢?”
冬麦默了一会,才道:“他们人挺不错的,但这一说,我突然明白了,他们对我的友善,能都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猜想,许是,许不是,但即使是,我不会怎么样。我爹娘养我这么多年,是把我当亲生的养着,我觉得自己就是江家的女儿,现在非折腾着再去添这么一桩事,又有什么意思?”
如果真得是自己猜的那样,那对知青能抛弃自己,对自己不管不顾,自己长了,辛辛苦苦地打拼,终于活出一个人样了,而人家另外娶妻生子,还生了儿女,就算认了,有些尴尬。
再说,她如果真得和城里的父母认,又把养自己的父母放在什么位置?
冬麦觉得自己没办法做到,对于抛弃自己的知青父母,她从未有过怨恨,没怨恨,就谈不上不满,是淡漠罢了,会觉得,即使见了,那应该是陌生人。
这么回头一想,苏闻州和苏宛如对自己的好,谈不上觉得亲近了。
沈烈:“我原本想着,如果想进一步,那就和他们谈谈,既然没那想法,那就装作没这回事,不过咱们既然存着这个心思,就得注意,不是说要远着人家,但凡事行得正,人家帮了咱们,记得想法还了这人,免得有别的牵扯。”
冬麦自然明白沈烈的意思,忙道:“我知道的,不过彭姐那里呢?她应该和这个没关系吧?”
她回想了这件事:“她人本来就不错,之前她不知道我和苏闻州见过。”
沈烈便笑了:“别多想了,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比如彭天铭那里,她对我们不错,但她家的梳绒机,哪一个我没帮着调过?我们如今走到这一步,和他们能在饭店里一吃饭说话,并不是因为一些别的,而是因为至少现在的我们,人家还能‘看在眼里’。”
冬麦听着,心里便有些说不上来的感动还是什么。
如果不是有别的人关系,人和人的交道,就是互帮衬,才能打交道,身上有人家想要的,许是关系,许是技术,甚至能是钱,别人才能看一眼,不然的话,凭什么呢?
而沈烈之前埋在梳绒机里,一研究就是好天,他曾苦啃过的那些技术,都成了他安身立命的本钱,让自己能够挺直腰板和这些城里的人处,并不会觉得自己弱了那里去。
夫妻一体,这是他的底气,是她的底气,认不认亲,他们都能活得很好,不指望谁帮忙,不巴望着哪个。
沈烈抚着她的头发:“别瞎想了,睡吧,明天咱还得参加人家婚礼去呢。”
窗外秋风细雨,夜色深浓,躺在暖和的被窝里,听着男人像是哄孩子一样的话,冬麦觉得自己整个人像是泡在甜丝丝的蜜水里。
人这辈子走来,有那么多的苦楚和烦恼,但是那又怎么样,听着外雨水拍打着窗户的声音,她想,风雨交加的夜晚,和他这么搂着,就这么傻傻地躺在被窝里,仿佛这就是最的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