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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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世纪末, 在一个旅游淡季,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迎来了一批黑发黑眼的客人。

谁料这批游客常常白天睡觉,夜晚才全副武装地出门, 旅馆老板以为这群昼伏夜出的游客是来欣赏沙漠夜景的, 也并没有当回事。

此时是凌晨三点, 这群人穿过风化古迹, 他们没有去那种已经被围起来的神庙、梯田、花园等壮观遗迹,而是熟门熟路地绕得更远,深入无人区。天地寰宇间,除了风沙呼啸, 就剩下了铲子挖掘声。

借着微弱的灯光,这群人拿着最先进的工具, 闷不吭声地挖凿。

其中混了一个年轻姑娘,顾美稚是大城市的女孩,她不喜欢这样无聊沉闷、长达一个多月的挖土工作, 但碍于家人都是盗墓贼, 她也只能女承父业。

“到头了, 下面应该就是狄美斯一世的主墓室。”

随着大伯这样一声, 打破了这段时期的枯燥无聊,众人的精神气也都提起来了。

这座地下宫殿错综复杂,他们勘测了好久,才找准主墓室的位置。他们家族这手绝活代代相传, 可是那些正规出身、张嘴闭嘴抢救性修复的考古学家学不会的!

顾大伯非常得意, 他们不仅在国内盗过各种古代王公贵族的墓, 今儿还把足迹跨到了国外, 踩点了人家的王墓。

他们才不顾自己那一门破坏性的技艺, 一直以来让多少考古学家和文物爱好者深恶痛绝。

确定位置后, 他们就用现代工具强行撬开了室门。

与陵墓外的满目疮痍不同,室内遍地都是黄金,连正殿中巨大的合葬棺椁都是黄金所制。看着这一堆珠宝古物。这一刻哪怕顾美稚平日再不感兴趣,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而顾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热,这墓室里的东西全都价值连城,他们随便拿走一件,再转手出去,就能瞬间成为千万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们一不小心触摸了,可为了发财让他们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在用烛火测试了一下室内氧气含量后,顾家人冲了进去。

再撬开那合葬棺椁,暴露出内里两具衣着华美的尸体后,所有盗墓贼都哈哈大笑两声:“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椁!”古黎述王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曾创造过惊人辉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个开创了盛世的千古明君。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后陵墓却被他们这群人随意光顾,就像浏览自家后花园一般,这成就感岂不非凡?

这时候顾美稚也探过头来,她“咦”了一声:“这合葬棺里两个怎么都是男人!”她平时虽不学无术,在耳濡目染之下,还是会辨别尸骸的年龄性别。

顾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脑袋一下,训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时要多读点书,以后好继承你爸的手艺你不愿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来就是黎述王国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君王,一辈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盗墓贼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么多,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识的小姑娘才会咋咋呼呼。

“好吧。”被长辈鄙夷的顾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对历史不感兴趣。

两具尸骸合葬在一起,见左边那具高大一点的君王男尸,用拥抱的姿势环着右边的男尸,仿佛连死后都恩爱得难舍难分,这让刚刚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顾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别提两具男尸上都挂着不少的黄金首饰陪葬品,可右边这具男尸身上的陪葬品却更精巧绝妙些,哪怕两千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也没有半点溶蚀的痕迹。

顾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识朝君王旁边那人伸去,拿走了对方身上的黄金手镯,往自己腕上套,没想到竟然还很合适,看来君王怀里这具男尸两千年前八成是一个手腕纤细的美人。

顾美稚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

半个小时后,整个主墓室又恢复了原样,棺椁也慢慢自动合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只是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失踪了一批客人。

云桑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亚麻长袍,脚上是同色绑带凉鞋,白皙的胳膊处佩戴着不少黄金环,看上去他似乎是一个身份相当尊贵的人。

他有点失忆了,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他立刻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他是黎述王国的神官,已经上任五年了。作为一名神官,是整个神庙供奉的主人,肩上担负着守护整个王国的责任。他的性格也兢兢业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僻静清幽的神庙内主动研习神术。

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闭关两个月走出神庙,穿过精美的水榭楼台,走过长长鹅卵石铺成的路径,熟门熟路地想要前往那华丽的宫室。

一路上姿态优雅的侍女都为他行礼,只是脸上表情颇为躲闪畏惧,被云桑看出端倪。他在美轮美奂的宫室之外,听到了一道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从来没有人敢在王宫这样大声笑。

云桑才发现自己闭关这些时日,竟错过了很多消息。

原来半个月前,王在多玛河边捡到了一名与众不同的少女,据说那名少女有着一头在阳光照耀下如黄金般的秀发,还有不同于黎述王国民众,牛乳般白皙的皮肤,她突然出现,像河流中诞生的神女一般神奇,每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对方这两样神明般的特质着迷。

少女的手腕处还佩戴着先王后一般会传给儿媳妇的黄金手镯。这个手镯本该传给神官,但被先王后遗失了,现在却出现在这名少女纤细的手腕上……这仿佛是什么天意。

种种异像为这名少女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连年轻的王都感到兴味盎然,将其带回了王宫。

金发、白肤、手镯。

确实非同一般,但从侍女口中,这个少女根本解释不清楚自己的出身,过于来历不明,万一是别国培养出来针对狄美斯的奸细呢。

云桑不愿意贸贸然给人定罪,他想了想后,吩咐侍女将人带过来。他深谙问话技巧,是否是间谍奸细,在他三言两句之下,一般都会漏洞百出。

侍女便把瑟瑟发抖的人带了过来,可他才问了一句话,知道了少女叫什么名字,年轻的王很快也赶到了,用不悦的目光盯着云桑。

狄美斯,年轻的王,登基三年有余,今年十九岁。

他身材高大,拥有一头漆黑的短发,先王后曾是冠绝沙漠的美人,遗传母亲基因的少年自然剑眉浓黑,五官精致英俊,只是此时他身上穿着匆匆赶来的骑装,腰间佩戴着宝剑,脸色又沉又冷,浑身气势充满威慑,侍卫们根本不敢上前。

云桑看向年轻的王。

两个月不见,对方又高了许多,虽然眉眼还是抹不去那股高傲威严,但气质看上去倒是更沉稳了。云桑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当年还步履蹒跚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举手投足很有风范。

可惜这个少年对他的欣慰毫不领情。

狄美斯朝云桑走来,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健,口气充满质问:“你为什么随意带走她?”

“我为什么不能带走她?我要问她几句话。”在黎述王国,王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人能够忤逆,唯有神官例外,在权力上能够与王分庭抗礼。

“你真的只打算问她几句话?美稚可不是你先前传唤的那些奴隶,她是一个柔弱的少女,禁不住你的拷问。”狄美斯直言不讳,口吻咄咄逼人。

云桑惊讶了,他从没见过狄美斯对哪个女人这样护短,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皱眉道:“我之所以拷问,自然那些人都是可疑之人,我要保护你的安危,还要辨别你身边所有人是否身世清白。你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迷失判断。”

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都能接近王,如果出现刺客,那会对整个国家带来灾难。

见到这个国家的王和神官为自己争吵,云桑这个神官似乎对她的存在颇有意见,顾美稚鼓起勇气,上前一步为自己辩解道:“我一时半会儿解释不了我的来历,因为那实在太匪夷所思,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会相信。我确确实实不是这个国家和时空的人,我的家乡在很遥远的东方土地,但请相信我不是外国的奸细或者刺客,我不会对狄美斯不利的。”

“听到她说的了吗王兄,你管太多了。”狄美斯薄唇微启,凉凉地道,深绿色的瞳孔眼也不眨地瞪着云桑。

这一句王兄,充分说明了对方的疏离,可云桑的重点却不是这个,他冲少女皱眉道:“居然直接叫王的名字?真是个没规矩的姑娘。”

顾美稚心里一慌,想起这几天太随意了,居然忘记了这两千年前是该死的封建奴隶社会,等级制度无比的森严。称呼王的名讳,相当于在东方称呼皇帝的小名一样冒犯不尊重,是要被处罚的大罪。

狄美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黎述的王,名字这种东西外人不能随便叫的,但明面上少女是他的人,他不能放任云桑处置他,“是我允许她叫的。”

三番两次的维护,云桑便知道了,狄美斯不希望他插手这个姑娘的事,云桑也就不插手了。

身为整个国家的王,狄美斯当然可以随便跟每个民间或者贵族女子调情恋爱,他有这样的实力和魅力,谁也管不住。如果对方想,云桑甚至可以给对方的后宫安排无数美人。他身为神官,王的很多事物,比如衣食住行乃至后宫的妾侍,都能一手操办安排。

王想自己随心所欲也可以,但前提只有一个,必须得先娶了他。

于是云桑问:“你什么时候娶我?”

又来了,这套逼婚言论,狄美斯脸上闪过不耐烦的情绪,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意踏入云桑寝殿的原因。

见到狄美斯沉默了,再次逃避这个问题,云桑问:“是我哪里不够好吗?”

狄美斯也在思考,云桑究竟是哪里不够好呢?

对方容貌是俊美的,身材是纤细的,连头脑都是聪慧的,绝对会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兴盛,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的性格过于死板,不够有趣,也不会说什么讨好人的话……最不好的地方可能是当狄美斯的行为稍微不符合一点君王的规范,无论何时何地对方都会出言规劝,甚至过度插手自己的生活。

这种感觉狄美斯由来已久。

他从小跟云桑一起长大,云桑大了他五岁,一直就像一名哥哥照顾他、伺候他,年幼无知时,他还曾叫过云桑一段时间的王兄。直到有一天从父王口中得知,云桑这哪里是哥哥,分明是他未来的王后时,他瞬间就产生了抵触心。

没有人愿意跟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结婚。

假如娶了对方,生活会很无趣吧,就像娶了一个爹,娶了一个臣子。狄美斯心想,便打从心底排斥这种感觉。

可顾美稚这个突然出现在多玛河边的金发少女很特别,对方不被他高贵的身份和俊美的外表所迷惑,也不会对他卑躬屈膝,常常说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言论。见他使唤奴隶,她会说虽然你是高高在上的王,但人人平等,奴隶也是□□凡胎,他们也有温热的血液和会被刺伤的心。

她会说,人是需要空间和自由的,哪怕是伴侣,哪怕是夫妻。这句话说到了狄美斯的心坎里去了。

狄美斯再次沉默,这态度相当于变相的拒绝,云桑心领神会,他说:“那你走吧,这件事改天再说。”

云桑也清楚。

如果狄美斯真喜欢他的话,刚成年的时候就会娶他,对黎述民众来说,把至高无上的神权收揽入后宫,王权与神权结合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一拖再拖,转眼狄美斯都要二十了,还没有想办婚礼的念头,云桑再迟钝也明白了,他被嫌弃了。

他从一出生就因天赋超群,被上任神官收留成为神子,一生供奉多玛河,服务这个流域的子民,他清楚自己政治婚姻的命运,早就做好了献身给狄美斯的准备,可没想到反而是别人不要他。

夜幕渐渐降临,深沉笼罩这一片无垠黄沙,不远处的多玛河静静流淌,清爽宜人的空气中裹携着莲花清香。

云桑坐在露台边眺望,晚风吹动他的颊发。在月光照耀下,美丽纯净的睡莲在水里静静绽放,而他的肌肤也泛着淡淡的莹光

似乎百无聊赖,他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在水面上轻轻撩动,是蜻蜓点水般漫不经心的姿态。但那只手极为纤细漂亮,腕骨纤细窄瘦,似春日里萌发的枝条极近柔美。

白天再一次被拒绝,让神官眉头皱得很紧,嘴角也没了弧度,衬着白皙清美的面庞,看上去十分可怜。

这一幕让王宫内的侍卫都萌生了一种想法,觉得王的眼睛有问题,居然连神官这么美的人都看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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