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3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第三章

那少年漫进浴桶里, 长发解开约束垂在肩胛骨后,肤色挺白,微微发出莹润的光泽, 眸子似夜一般深邃, 那苍白的唇在水汽弥漫下微微有了点血色……那清瘦的手托着一捧书卷。

萧恒礼貌地避开了。

直到小半时辰云桑沐浴出来后, 浴桶被抬了出去,他才重新进来。

因刚刚沐浴, 云桑头发依然披垂着, 重新穿上那身白色亵衣和外袍, 全身透出一股仿佛浑然天成的草木药香。

躺在榻上,两人一夜无话, 萧恒倒是注意到,这少年一直在看书, 直到对方弟弟在外头喊了一声, 探头探脑道:“桑哥你睡了吗,有没有在偷偷看书?”

少年才冷淡地应了一声,把书本阖上, 同时眼睛闭起, 一会儿就睡了。对方的呼吸声很轻, 萧恒初来乍到又跟人同床, 本该彻夜未眠的, 渐渐也闭上了眼睛。

云桑说留人几天,可还没两天, 云家老太太就受不了了, 没别的, 云娇娇捡回来的这个男人身材高大魁梧, 但也特别能吃。

一张八仙桌摆在堂屋里, 上面放了一大盆米饭、红薯还有几碗大白粥,旁边是咸菜,用来配饭的。唯一一盘荤食就是小炒肉,是老太太特地放在云桑面前的,就是方便乖孙子读书辛苦、最近生病好好补充营养。

其他人也可以夹,但是大头是大孙子的,全家都默认的。

结果孙女就跟忘了这件事似的,拼命地拿起筷子夹肉,一直给那个男人碗里夹,还温声软语道:“你多吃点。”

稍微一夹,半盘子的小肉没了,大孙子的筷子每次刚欲触碰,孙女儿就跟脑门长了眼睛似的,立即把那块肉夹给男人。

全家人为此面面相觑,一个女儿家还没嫁出去胳膊倒先往外拐了,如果是夹给小孙子云清也就罢了,竟然夹给一个外人。那个外人还贼能吃,呼噜完一盆米饭后,还把一盆稀粥给呼噜没了。

老太太气得想打掉她筷子,但想想忍了,生怕孙子没吃饱,私底下去烫了几颗水煮蛋,准备留两颗给大孙子,一颗给小孙子,用碗好好盖着呢。

结果一转眼,碗掀开,蛋没了。

农家大院里,孙女云娇娇正给人剥蛋,还问人好不好吃。男人点头,一口一个。

老太太差点没心痛死,自己舍不得吃,就想留给孙子们补点身体,结果全被外人霍霍没了。她想回点本,便喊男人去干点活,不拘是喂猪喂鸡还是扫扫地,结果云娇娇都抢着干,夺走男人手中的扫帚,脸上还皱眉道:“奶奶你怎么能这样呢,人家都失忆了,身体还没好,你就让人家干活!如果消息传出去,你让别人怎么想我们云家?”

这男人这么能吃,看上去又有力气,她怎么不能喊人干活了,难不成他们收留人,是收留一个吃白饭的啊?

于是老太太对云娇娇很不满,一个女儿家如此不矜持,拿兄弟的东西去补贴外人,连活儿都抢着帮男人干。

她就希望大孙子赶紧把这个男人送走,咱家养不起一个闲人。

萧恒也不迟钝,他能察觉出,云娇娇对他很好,凡事都想着他,好吃的譬如肉和鸡蛋都留给他,连活儿也不让他沾手,对他很是殷勤,仿佛两人身份颠倒,他才是云娇娇的救命恩人。

可这份吃食是从她兄弟面前扣下来的,云娇娇的所作所为,对他好得过分,但无疑也是把他架在火堆上烤,激化了他和云家人的矛盾。

萧恒才结束流浪,没吃两顿饱饭,云家人现在迫不及待就想把他送走了。

萧恒也不止一次看到云家老太太打开米缸盖子,抱怨他能吃,抱怨孙女上次摔一跤把自己跌傻了,家里不是多富裕还留一个吃白饭的。

二房婶子也搞不懂女儿在想什么,农活之余就找女儿谈心,结果就换来女儿一句:“我不知他的身份,也对他没什么所图,他那么可怜,我对他好一点怎么了?”继而又冷笑道:“兄长经常能吃鸡蛋,少吃几顿难不成抱怨上了,让您来出头?娘亲啊你要想想,清儿才是你的亲生骨肉,云桑是大房的儿子,跟我们的关系看似近,实则隔了一层,你该多为清儿的未来好好考虑才是。”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桑儿是你亲堂哥,什么隔了一层两层的。”二房婶子觉得女儿是真的变了,变得有主意还会挑拨家里人关系了,就算女儿说得对,她该为清儿好好考虑。

可女儿娇娇克扣的也不止云桑一人的鸡蛋,她连自己亲弟弟云清的鸡蛋也扣下了,他们这些大人也就罢了,这两个孩子都在长身体,女儿拿鸡蛋借花献佛拿去给旁人,一个五大三粗的山野村夫身体那般壮实哪里需要补,何苦对他那么好,偏女儿还说没有什么所图。

仔细掰扯清楚会发现,女儿纯属是给自己补贴外人找一个借口而已,她八成是馋这个男人的身子。二房婶子抱怨连连,另一边云桑身体好全了,走出门看到云清正趴在地上往鸡窝里摸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做什么?”

“桑哥我在给阿花掏蛋。”云清顶着满头稻草屑,爬了起来,他小手被啄了好几下,阿花就是云家养的一只芦花鸡,春夏秋三季经常产蛋,一般掏蛋的活儿都是他在干。

云清撅起嘴,很不高兴地抱怨道:“可我这些天一个鸡蛋都没摸到,都被阿姐摸走了。我好几天没吃到蛋了。”

云桑摸了摸他的脑门,他身体这些天正好痊愈了,可以去镇上一趟,他把男人给带上了。

付了十文钱给车夫,让对方帮忙载两人去镇上。这个车程要半个多时辰,云桑体弱,才坐没多久就有些累了,稍微咳了几声。

萧恒道:“你的身体太弱了,应该勤加锻炼。”他潜意识里觉得,如果他手头有像少年这样弱不禁风的兵,他一个人可以打十个。

少年也许是有些才华,也勤奋刻苦的,但可惜这身体就像破了的锣鼓,手腕也细得仿佛稍微一折就断,这样子上了考场也是会被人抬出来的命。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对云家人初步了解,云桑身上背了太多家人的期望,一旦他倒下了,云家的气也就散了。

云桑也不反驳,他私下也有要开始锻炼体魄的想法。他总觉得自己应该很强,他手里不应该是提笔的,而应该是握剑的,可惜灵魂似是被病弱的体质束缚,无法发挥出潜力。

他到镇上的官府,在公告栏前停驻了一番,注意到他在看江洋大盗和贼匪首领的通缉令,萧恒皱起了眉头:“我不会在上边!”少年把他当成了什么人。

“我知道。”云桑淡淡地说了一声,提步就走。他只是看了一眼那些赏金,心中微动了而已。

他素来过目不忘,早已把这些通缉令上的画像刻在脑子里。

云桑前往衙门报案,问最近有没有那户人家来报人口失踪,他把萧恒的相貌、体格和身高一一都说了,果不其然得到了否定答案。

镇上失踪案少见,走丢的也多是孩童、妇女和老人。清远县到底太小了,不过是楚州郡下面的一个小县城,谁也不能保证萧恒会不会是另一个镇辗转流浪过来的人。

但云桑还是花了几文钱,在衙门里留了个底,他对衙役道:“若有人来寻这名男子,让对方直接到山溪村云家来寻便是。”

至于家人能不能找来,可能要看天命了。找来之前,萧恒又该何去何从,看来也别无选择,只能暂且留在云家了。

在走向市集的路上。

云桑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的分析:“听你口音,你应该是北地人,可能还是京城口音。我无法把你送去,待我考上举人,我便会去京城赶考,最迟不过明年二月,到时候会一同把你带上。”

哪怕云家目前连去京城的路费都掏不出,但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云桑只要考上了秀才,就相当于有了功名,见知县可不跪,官府也不能随意对他们动刑法还要以礼相待。哪怕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会有人自愿给他们送银钱盘缠,只求结下一段善缘,这便是为何那么多读书人挤破了头、也要在科举之中出人头地的原因,秀才公享受种种特权,地位直接高出一等。

当然了,云桑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童生,并不教人稀罕。十岁出头的童生可以被称为“神童”,身上有投资价值,但十五六岁的童生,那便是一般了。

但云桑坚信,自己会考上的。

他继续道:“你若想留在云家,不是云娘也不是我一人可以做主的,你得拿出你的本事……”他点到为止,兄长在外不可对外人直呼妹妹的闺名,他便把云娇娇称呼为云娘。

虽然他也不明白,云娇娇为何对这个男人如此殷勤备至,仿佛白鹤报恩,但要知道云娇娇是一个女儿家,她就算如何撒娇打滚,也无法左右全家人的决定。

萧恒听懂了。

为了能够吃饱饭,也为了能留在少年身边,一同践守京城之约,他要留在云家。

“你记不得自己的名字,我先给你取一个吧,你喜欢什么字?”这些天许是看男人皮肤黝黑,云娇娇一直很亲昵地管对方叫大黑,也总是大黑哥、大黑哥的称呼,云娇娇对男人的态度也非常熟稔热情,仿佛他们前世是熟识、所以今生今世可以突破男女大防一般。

这名字其实令人尴尬,乡下叫什么柱子、狗蛋、二黑的人多,但云家的小狗通体发黑,老吐着一条粉舌头,就叫小黑,哪有人犬混叫的说法。

云桑骨子里有点读书人的执拗,如此随意的名字当然要取缔,他决定给对方改一个名。

“我……我应该叫恒……单名一个‘恒’字……”男人严肃道,刚刚云桑说他口音可能是京城人士时,他脑海里突然蹿过几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不见了,但他记起了自己名字。

“姓氏呢?”云桑挑了挑眉,毫不意外地看到男人摇头,光有名字、没有姓氏的人,普天之下单名恒字的何其多。

“那便叫你阿恒吧。”云桑道,能忆起一点也算不错了。他从小志向远大,所以特地向夫子学过官话,此时这个名字从少年嘴里念了出来,衬着那微微低柔的腔调,竟有几分缱绻的味道。

萧恒缓过神,点了点头,显是认同了。

接下来他陪云桑去市集上买了一些糕点和茶包,又亲眼见少年跟一个小贩讨价还价,花几文钱买了一把雕梅花的木梳,他目光炯炯,不明白云桑小小年纪,怎么就会买这些东西讨女孩子欢心。

他刚做出了这样一个判断,就看到云桑走到一所两进的宅子前,理了理自己的衣襟,然后才敲响了门。

很快里头就钻出一个小厮模样的门房,看到敲门者是何人,门房立即眉开眼笑,鞠了一躬道:“原来小郎君来了,容小人去通报夫子,他早盼着了。”说完急匆匆三步并两步地去了。

原来是少年的夫子,那梳子应该是送师娘的。萧恒拎着礼物,紧皱的浓眉微微舒展,似是恍然大悟。

这年头讲究礼节,拜了敬茶礼,便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逢年佳节或空闲时候前来拜访老师再寻常不过,郑夫子很快也走了出来,是一个身穿青色儒服、头戴纶巾般的中年先生。

他的颧骨突出,脸型较为颀长,看上去很是严肃刻板,可见了门口的少年,他面容情不自禁就放柔了。

因为云桑今天也穿了一身青衣,头发高高束起,裹在一个书生常见的包头巾内,单观其气貌神态,皑如松间雪,秀如林中竹,完完全全就是一位风姿如画、丰神俊朗的小郎君。

也是郑夫子私下最喜爱的学生。

他心下多少次也遗憾,自己老来得女,还在牙牙学语,年龄心智都跟这学生匹配不上,否则定会将女儿下嫁,或者将云桑招为女婿。

看到云桑不是空手前来,郑夫子叹气:“你有心了,下次来少带点,把钱省下来做盘缠。”

看到萧恒,他又是一愣,“此人是谁。”

云桑如实告知后,郑夫子顺了顺下巴的美髯,对学生的安排极为满意:“如此甚好,这位壮士应该学过武,我本来还担心你到时只身前去参加乡试,路途遥远恐有波折,有这位壮士保驾护送,想必一路便无忧了。”

乡试要在省城举行,各地的学子要前去赶考,路途遥远还容易遇上危险,因为山贼匪患掩藏在山间,见到落单的读书人和商队,常常丧心病狂劫财伤人。

这个学生体质有多孱弱,作为传道受业解惑的老师,郑夫子当然一清二楚,根本不够那些山贼一根手指头碾的。好在这名学生天资聪颖,身体弱的毛病只需尽心调理,在强大的天资面前也变得无关大雅。

萧恒也是如此想的,若真遇到山贼,少年这小细脖子,一刀划去怕是人就没了。想到这里,他眉峰紧锁,完全不敢想象这样的悲剧发生。

云桑来拜访老师,还不忘拿出书本讨教,童生试最后一关的院试难度不大,范围绝大部分出自四书五经,少量来自其他史书、孝经和九章算术。考试分为三场,主考四书五经的经义范围,查看考生对圣贤书的理解,其次是诗赋、时文,诗赋要对仗工整,音韵节奏和谐,但主题范围不会太超越日常。整体难度不大,但是想出类拔萃、拔得头筹,就得花些心思了。

郑夫子是十里八乡最受名望的夫子,他的功名仅仅到秀才,所以能教导云桑的有限,可云桑旦有疑问,他都会倾囊相授。两人探讨起来,沉浸在学识中浑然忘我,完全忘记了时间流逝。

萧恒就守在一边,多次听郑夫子感慨:“你虽起步晚,但天资非凡远胜常人,为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传授于你。”说着说着,郑夫子又掏出了二两银子,让学生作为盘缠,云桑当然拒绝了。

萧恒目光不由凝起,落下几多思索。他先前听云娘抱怨过,说家中本就艰难,为了供养云桑一人读书,更是落了个赤贫,再加上少年体弱如何被偏宠,爹娘没有为她出嫁之事考虑过等等,他一开始也怜惜她女子生活不易。从云娘的角度来说她的抱怨不无道理,只是他如今亲眼见到少年这般天分,他改变了想法,如若云桑真的弃文从农,下地去劳作,那才是真正的浪费天赋。

云家很可能因此多了一个种田郎,但却少了一个秀才公、甚至是举人老爷。

至于云娘的婚事,如果她愿意耽搁两年,如果云桑科举顺利的话,他一路能考上秀才、举人,云娘作为秀才公、举人老爷的妹妹,婚事岂不是水涨船高,能觅得更好的如意郎君?

没有嫁妆又如何,举人能当地方官,谁敢不对举人老爷的妹妹好,是云娘自己想岔了。若她愿意等,兴许不出两年,就能等来锦绣良缘。

萧恒先前久居高位,谋划成事自然习惯了以最高利益去考量,哪怕失忆了本能还在,无形之中,他对少年的看法已慢慢扭转。

终于等到两人从县城回来,大家都围着云桑问路途颠簸否、身子可好、见了夫子没有,连云清都喊着“哥你有没有给我带吃的”。唯有云娇娇跑到萧恒身边嘘寒问暖。

她心里暗骂云桑同前世一般小题大做,好在结果如前世一般没有偏差,两人去一趟县城府衙,毫无所获。除了云家,男人根本无处可去。云桑完全可以把人丢到周员外家里当佃户,云娇娇笃定了云桑不会,因为周员外又叫一毛不拔周扒皮,他手下的佃户签卖身契,少说都是十年起签。正因为良心使然,云桑不会这样做的,于是又完完整整把人领回来了。

凤帝也根本想不到自己弟弟辗转流落到一个边陲大山,清远县山溪村于整个大凤版图多么偏远渺小,谁也想不到威名凛凛的大将军竟头部受到了撞击,失去了全部记忆,根本无法回京,于是搜寻结果更加人海茫茫。

这便意味着萧恒还是要同前世一般,在他们家待上一年,这一年的时间足够她对萧恒加倍的好,把握住应有的机缘。

云娇娇心下暗喜。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星汉灿烂 人族镇守使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从长津湖开始 陆地键仙 修罗武神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从木叶开始逃亡 万相之王 我有一剑
相关推荐:小外室种田不努力,只能躺平做外室我不是至高神木叶在斩魄刀上起舞美漫之开局一把斩魄刀我在真人秀里出道封神穿成反派的贴身猛禽媚骨洪荒签到亿万年,龙王跪求我出世洪荒:开局成了吕洞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