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什么职业?弓箭手,法师,盗贼,或者是战士?”
慕少安又问道。
“如果我说都不是,你会不会很失望?但我的确什么都擅长一点。”阿比盖尔回头,谦虚地笑了笑,然后又目光闪动地道:“我喜欢走最远的路,爬最高的山,看最壮阔的大海,见识这世上最伟大的秘密,同样,我喜欢弓箭手的飘逸不凡,盗贼在阴影里潜伏,战士的狂暴不羁,法师的伟大与高贵,我喜欢这世上的一切,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无论是冰霜覆盖,还是炙热黄沙,无论雷雨风霜,无论春夏秋冬,你难道没有发觉,这个世界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如此的动人,所以我愿意用我全部的生命去感悟,去欣赏,去体会,哎,我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词语来形容了。”
“我从小在天际省独孤城长大,十岁那年我随父母去了赛洛迪尔行省,在帝国的吟游诗人学院学习了两年,并学习剑术,十二岁那年我父母遭遇了意外,我变成孤儿,一年后,我独身去了高岩行省,那里是布莱顿人的故乡,我在那里加入了一支对抗兽人入侵者的民兵护卫队,我似乎天生对于战斗具有不错的天赋,所以即便是在蛮横强大的兽人的冲锋之中我居然也能神奇地幸存下来。”
“十五岁那年,我所在的护卫队被兽人全歼了,只我一人身负重伤逃了出去,一路游荡去了晨风行省,那里是黑暗精灵的故乡,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个黑暗精灵的朋友,他教授我箭术和粗糙的魔法,我至今还很怀念那位兄弟,可惜他已经死了。”
“十七岁的时候,我决定返回我的故乡天际行省,这些年来,我还走过了落锤行省,伊尔斯维行省,帝国的大部分地方我都走过,唯独我的故乡,所以我决定返回来,身为一个诺德人,说实话我还真的有点不习惯天际行省的寒冷,我先是回到了独孤城,结果发现我的一位远房叔叔侵占了我家在独孤城的位于城中央的傲矛别墅,然后又因为赌债和各种原因被他卖掉,没办法,我只好跑到蓝月亮佣兵团来做一个佣兵,顺便赚点路费,哪里想到,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情,人生的旅途真是奇妙无比,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你接下来会遇到什么?”
听到阿比盖尔的描述和自我介绍,慕少安首先想到的就是‘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且不论这家伙的猪脚光环,光是他自少年时代的经历就足以说明问题了,怪不得之前战斗中这小子表现得那么沉稳冷静,除了实力稍弱一些,几乎就是完美的猪脚胚子了。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遭遇这么多灾难和困难,仍然是这么乐观向上,一脸阳光,嗯还有抱负远大,瞧瞧人家说的,走最远的路,爬最高的山,看最壮阔的大海,麻蛋,相形见绌啊,自己十七岁的时候的理想是什么来着?好像是泡这世上最漂亮的女人吧,没出息啊,丢人啊!
“额,那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慕少安就赶紧问道,他现在刚好缺两个随从呢,如果能够把阿比盖尔收为随从的话,那可比塔尔那蠢货强出一百万倍啊,这可是上古卷轴世界的未来猪脚,没错,他现在还是潜龙在渊,等四五年之后,当他横空出世的时候,用不了几年,连大boss远古巨龙奥杜因也得在他面前乖乖跪下。
尤其当那个时候,第四战区的系统老大选择激活,那就等于是系统亲临,哼哼,什么牛鬼蛇神都不在话下。
这么好的机会不能错过啊。
“我接下来——我原本是打算去霍斯加高峰去看看的,传说中的灰胡子是否真的有那么神奇?我听说那个地方经常传出雷鸣一样的吼声,这样神奇的事情我怎么能错过。不过,现在我打算暂停这个计划,慕老板,你很强大,你能传授我一些刀术吗?我在近战方面一直找不到名师指点,我觉得你在刀术方面的造诣,已经快接近大师级了。”阿比盖尔一脸认真地道。
而慕少安则听得一脸懵逼,这样都可以?但他立刻就改变主意。
“好,当然没问题,不过你去霍斯加高峰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啊?”
“呵呵,慕老板你说笑了,这有何不可,霍斯加高峰可是传说中塔姆瑞尔大陆中最高的山峰,世界之喉也在那上面,能够有人与我结伴同行,我高兴还来不及,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还有一个月就是盛夏,那个时候最适合攀登霍斯加高峰,传说中的七千级台阶啊,我真是有点迫不及待呢。”
阿比盖尔兴奋地道。
慕少安的一张脸则是迅速垮了下来,好嘛,老子几十年如一日训练出来的刀术,你居然打算一个月就要完全掌握?太欺负人了也。
“等等,之前在拉布林西安,你有没有带走那座祭坛,很诡异的那个。”
慕少安忽然想到这点,话说他花了那么大的代价,若是把那祭坛给丢了,那才是要哭死。
“哦,你说的是那个祭坛啊,我带了,但是路上我看你伤势太重,我就去吉娜莱斯的神庙给你求个祝福,但祝福需要献祭啊,我身无长物,你身上似乎也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于是我就把那祭坛给献祭了,果然效果很好的,你看你现在是不是完全恢复了?”
阿比盖尔一脸诚恳地道,慕少安则是听得哭笑不得,原来这就是他的精神力上限增加30点的原因啊。
麻蛋,系统老大你也太黑了,这样一座邪神的祭坛就这么给直接没收了,而且他还没地方说理去。
“哎,好吧,身外之物,那么我们就在这里?的确是个很安静的地方,你打算从哪里学起,不对,我们先来探探底吧,说实话我没有传授别人的经验。”慕少安嘟囔道。
“你饿了吧,我们还是先吃饱肚子,今天我请客。”阿比盖尔却笑道。
“也对,靠。”慕少安一拍额头,他总是觉得怪怪的,这样不行啊,他这样一个老油条,居然在这小子面前露了怯,这岂不是丢脸丢到家了?可是这真没办法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句话就是用在这里的。
更别说未来自家的系统老大还会激活这小子,所以他现在还不敢使坏。
但是,阿比盖尔烤鱼的本领真是超一流,只放一点盐,烤出来那个香嫩啊,这总算弥补了一点慕少安心里的平衡。
等到吃饱喝足,瞧着那满是求知欲的阿比盖尔,慕少安砸吧砸吧嘴,迟疑了好半天,最后才抽出匕首道:“我其实没有什么高深的刀术可以教你,我这人对敌的原则只有一个,那就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换句话说,我更喜欢后发制人,而非先发制人,不把敌人的套路手段摸清楚,我一般是不会主动出击,所以这点你得弄清楚,如果你喜欢先发制人,那你在我这里就学不到什么。”
“至于然后嘛,我这一门刀术其实完全是自己领悟摸索出来的,没有名师指点,如果说非得有师傅的话,那全都是我的敌人,是他们教会了我,当然了,这个不重要,我们切入正题,首先,学习刀术你首先得有一把刀,我曾经最初入门用的刀是一种弯刀,但后来我发现这样的弯刀不适合我,因为弯刀太圆滑,出刀轨迹太飘忽,虽然有出奇制胜的优势,可是身为一个刀客,堂堂正正的对决才是王者之道,如果你想学诡刀之术,用弯刀是最合适不过。”
“说完了弯刀,那么再说说类似双手大刀,类似于双手大剑这样的重刀,这其实是另外一种极端了,弯刀走诡异轻灵,擅长出奇制胜,那么这一类长度超过两米,重量超过一百斤的大刀,其实走的是霸刀路线,就是百分百的强推过去,不管敌人如何出招,我直接以势压人,这种刀术非常霸道,伤害力惊人,但是霸刀这条路,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可以玩得转,因为霸刀一旦出手,就必须占据大势,刀在手,你整个人就得化为高山,化为深渊,如苍龙出海,如彗星坠地,完全是一往无前,这其中固然有气势的要求,但最主要的还是你自身的刀之势。”
“或者我这么给你举例,霸刀出手,犹如棋盘对弈,首发一子,必须占住大势,然后连绵不绝,大势如水,直到一股脑儿地把对方横推过去,这中间绝对不允许有半点的喘息,半点的停顿,这大势一断,得,若你的敌人只是个寻常小卒也就罢了,但若是稍稍有点本事的人,那你就完了,一招就能杀了你。所以,走霸刀路线绝对不是表面上看到的你力大无穷,你身高三丈,你吼吼大叫就可以的,刀长几何,刀重几分,运势如飞,方才可以入门。真正的霸刀高手在战斗中,别看他们手中的大刀足足二三百斤,实际上他们自身消耗的力量并不大,因为他们玩的是大势,是惯性之势,连绵如江河,汹涌若沧海,巍巍如高山,浩瀚如星河,无论是用于群攻,还是用之于破局,都是绝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