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镇店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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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义和路云一路翻山越岭,抄近道,紧赶慢赶终于在晚上8:00左右达了麻坡镇,麻坡镇规模比大余乡稍大些,条件也好些,最起码饭馆的卫生好多了,离饭馆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旅馆。

吃完饭,马义和路云来到饭馆旁边的旅馆开房。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迎上来,模样勉强还行,就是风尘气太重。她头发盘在头顶,身上是廉价粉色连衣裙,布料略显薄弱,里边零碎的颜色隐约可见,上黑,下红,脚上的松糕鞋沾满灰尘,脚指甲涂着深紫色指甲油。

“老板,住宿。”路云轻轻敲了一下柜台。女人的目光在马义和路云身上来回一瞄,然后施施然转身走进柜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在台面上。

“钟房1小时15元,过夜80元。”

路云交给女人80元,问道:“需要登记身份证吗?”

“登啥记呀,穷乡辟壤的,谁稀罕这东西?去吧,我和派出所的人熟着呢,他们不会来捣乱的。”女人大大咧咧地说道。

路云也不多废话,抓起台面上的钥匙。马义站在一旁,看到路云只开了一个房,他顿时肾上腺素激升。出门在外,孤男寡女同居一室,接下来的剧情是个人都能猜到,房是路云开的,明显她是在主动暗示自己。

马义的双手回味着路云胴体柔软Q弹的触感,虽然自己目前正在修真,不能破身,但是……马义脑海里翻腾着一幅幅活色生香的春宫画,路云在自己拨弄下欲死欲仙,**迭起……

路云似乎看穿马义的心思,冷冷地剜他一眼,将房间钥匙抛给他:

“拿着钥匙,明早我来找你。”说罢,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嘶……”丹田大火被劈头浇了一桶冷水,路云的眼神让马义有些恼羞成怒,麻逼造的,装什么纯情,若不是老子修真不能破身,在山上就嘿你的休了,你还会走得那么绝决?

哼,鬼才信。

马义舔了舔嘴唇,“嗞溜”吸回自己的口水,心说:这妞的身材确实不错。

“帅哥,那女人是你什么人?”前台女神经兮兮地靠上前,一股劣质香水味冲鼻而来,呛得马义打了一个天崩地裂的喷嚏。

“我老板。”马义回答。

“怪不得那么屌。”前台女作恍然大悟状,随即话锋一转:

“帅哥,要小妹耍么?”

马义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麻逼造的,DG那边的扫黄风暴居然刮不到这个崎角旮旯,听说那边早已经风声鹤戾,草木皆兵,小姐们要么逃离DG,要么摇身一变,变成地下“党”,一切行动都在秘密中进行,要想偷腥吃荤都必须对暗号,而这旮旯的妈妈桑却还敢公开拉客!

莫非因为这里山高皇帝远,“春”风不度玉门关?

“快餐50,包夜100,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还可以打折的。”前台女热情不减,热忱、熟练地向马义介绍卖肉行情。

“……”马义被前台女的专业术语弄得一头雾水,幸好他脑子够灵活,从较容易理解的术语“包夜”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理解了此“快餐”非彼快餐,而是指与小姐只打一炮,然后给钱走人那种。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人生里,马义只买过猪肉,从来没有买过“鸡”肉,他不知道这行当里价格居然还有打折的,听起来倒挺新鲜。市场经济果然已经深入人心,连小姐都懂市场营销。

“小妹都是从DG那边回来的,受过G式ISO培训,技术全面,开放大方,包你满意。”前台女用自家胸器磨蹭马义的手臂,马义顿觉鸡皮疙瘩汹涌而起,前台女察言观色看到马义似乎还不为之心动,干脆拿出店内珍藏,嗲声说道:

“帅哥好高的眼界哦,G式小妹都不动心,那就让本美女亲自出马陪你玩怎么样?我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价钱是要翻倍滴鹅。”

一股沤酸味涌到喉咙,马义赶紧憋住,生生咽下那股异味,他不敢吐,他怕嘴一张,不仅刚刚的饭菜全都吐出来,恐怕隔夜的饭菜也会吐出来。马义一只手抚着辛辣的胸口,一手擦拭着眼角被憋出来的泪花。

“美女,你太美了,简直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是,我没钱,我的钱都在我老板那里。除非你免费陪我玩。”马义为了摆脱纠缠,随口撒了一个谎。

镇店之宝表示怀疑,她直接伸手掏马义的口袋,马义也不反对,任由她搜,他的钱都放在他的储物空间里,镇店之宝就是将他的衣服给剥了一样找不到。搜了半天果然一毛钱都没能搜到,镇店之宝只好悻悻放开马义,马义重获自由,立即上楼进房。

马义洗了个冷水澡,然后四仰八叉躺床上,四周一片寂静,马义毫无睡意,他在猜测路云做的是什么生意。

他蓦然想起自己对路云除了知道她名字是路云外,其实他对她并不了解。现在回想起来,她一点都不象生意人,她身上没有生意人的精明和市侩,反而在她美貌的外表之下,有一股萧杀之气时隐时现。

“莫非她也是三金帮的人?”马义一激灵,随即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她是三金帮的人,恐怕早就取自己项上人头了,虽然她没有这个能力,而且她也说过她看不上50万花红,但她一定会有所行动。

因为追杀令是三金帮老大东方鑫下的,她不可能敢违背。

如果她真是生意人,也绝对不是普通生意人,生意绝对不是普通的生意,那么又是什么生意能让人有杀气呢?

杀手!是的,只有杀人的生意才会让人身上有杀气。

难道她是杀手?

马义左想右想,觉得路云不象杀手,她没有杀手的冷酷无情,人性淡漠,而且,对于杀手而言,她似乎长得单薄了一些。

“这小妞是干嘛的呢?”马义翻来覆去想不明白。他相信路云不会忽悠自己,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她不是奸佞狡诈之徒,不会欺骗自己的救命恩人。

退一步来说,就算她的外表掩饰了她内心的邪恶,自己在大余乡展露的手段她不可能不会有所顾忌,最重要的是自己除了一具并不算很帅的皮囊之外,其实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以让人家掂记的。

想通了一切,马义也放下了心,夜色渐浓,马义也渐渐睡去。

……

小东其实只是三金帮外围的马仔,要想加入三金帮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但是小东是个有理想的人。

有理想的人,活着才会有精气神。

成功进军地下世界就是他的人生理想,他的偶像就是三金帮的东方鑫,虽然他从没有见过自己的老大,但是他听过N遍有关他的光辉事迹。东方鑫也许并知道他还有小东这号粉丝,但是并不防碍他成为小东的偶像,人生奋斗的目标。

“尚哥,我表弟说马义在大余乡出现。”接到秃瓢的电话,小东立即向带队老大付天尚报告。

付天尚是三金帮的正式弟子,统管着小东一干外围人员,干一些比较低级的活,比如收保护费,打砸商铺,也偶尔负责从这些外围小弟中挑选优秀分子充实到三金帮,为三金帮补充新鲜血液。

小东虽然很想将这个来之不易的情报直接上报给偶像东方鑫,献功取媚,可惜自己的级别太低,根本联系不上三金帮的灵魂人物,他只好勉为其难,将情报报告给付天尚。

“消息准确么?”付天尚将信将疑,三金帮几乎顷巢出动,却连马义的毛都没见着,偏偏让一个乡下土鳖找着了,这明显不符合科学。

“千真万确,我弟本想亲自将他宰了,结果他和他的兄弟们却全被马义用匕首钉在桌面上,今天是墟日,很多人都看到了。”

付天尚还是不太相信小东的话,大余乡是板纳州最穷的地方,马义没理由去那些地方,逃难也要吃饭,那里没有能养活他一个外乡人的条件。而且越是小地方,外乡人越容易被人认出来,他的消息就越容易被走漏,马义应该不是傻瓜,不然他不可能逃得出滨海市。

但是小东言之凿凿,又不能不相信,思量再三,他决定上报孟天熊,孟天熊是他的老大,也是三金帮天堂的堂主,这种大事应该交给他定夺。

孟天熊不愧是三金帮的一方诸候,精明干练做事果断,他当即命付天尚带着他手下的一帮弟兄,分乘两辆破旧的金杯风风火火地赶往大余乡。为了预防万一,他还让付天尚带上一支山寨54手枪,其余的人,分别配备猎枪、霰弹枪、砍刀、弩箭……

十几号人,个个武装到了牙齿,气势汹汹,嚣张拨扈。

小东最为兴奋,情报是自己提供的,如果这次砍翻了马义,三金帮的大仇得报,他就是三金帮的大功臣,说不定东方老大一高兴就收自己为贴身弟子。

从此,他在三金帮的地位水涨船高,香主、堂主,一路高歌猛进,平步青云,甚至将来成为东方老大的接班人也不是不可能。到时候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死鬼老爹也不会再骂自己是畜生。

一路上,小东的心既兴奋又忐忑,不停地给秃瓢打电话,将情报核对了一遍又一遍,只到秃瓢烦得差点发火了他才悻悻收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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