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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看着硬塞到自己手上的弥弥切丸。

如果要说这是正经的扶桑刀,怕不是那些腰间挎着两口刀的武士要和翻脸。但是要说这不是扶桑刀——

那要分类到什么地方去?

“这刀——”明月冷着一张脸,看着喝醉的山翁和眼睛亮到吓人的鲤伴,“你们两个酒鬼,就别搞让刀这种戏了。我觉得蛮恶心的。”

掌上明珠/心上人露出了一脸厌弃的表情,对于其他人来说,一定是什么晴天霹雳直震得神魂颠倒惶惶然不知如何是好,但是在面前的两人看来,却也不过是明月的另外一种可爱的样子。

山翁视掌上明珠的厌弃颇感自豪,正经人家的女儿,看到有男人喝得醉醺醺的,出来一见,自然也该厌弃。若是到处烂好心,惹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被不必要的闲人盯上了,谁知道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若是一时不差,那就糟了。

世间上多是主角一时好心给了落魄的乞丐一碗饭吃,等过上些时日,转头主角落魄糟了难,昔日的乞丐不是舍身相救,就是已经位极人臣,替主角伸张正义——然而,这不过是话本里头的故事罢了。正因为这种事情少之又少,这才让人觉得有写入书中的特别必要。

亦或者只是穷酸书生没有谋生的路子,只好靠写一些这样的酸文去挣点钱,写些自顾自幻想的故事罢了。

山翁觉得掌上明珠这般厌弃的神情也是动人又可爱的。

倒是鲤伴回过神来,捂住了脸。

“诶呀,明月小姐真是好看的让人心悸。”

山翁狠狠地给了一他一个眼刀。

又是冷哼一声,对明月说了一句:“烦请带两碗醒酒汤来。”

明月说了声好,就把弥弥切丸放回了石桌上,去屋里端汤了。

山翁看着鲤伴,鲤伴居然也能安稳坐着,他只好在心中叹气。

(罢了,罢了,扶桑人……也许是听不懂端茶迎客,点汤送客的道理。)

鲤伴看着桌上的弥弥切丸。

这刀,最初是一位阴阳师打造出来的名刀,这刀被那位阴阳师借给自己的母亲防身,而自己的母亲当时拿了这刀防身,却不小心误伤了自己父亲。

而缘分就是在那刻定下的。

那位借刀的阴阳师不曾提过还刀的事情,事到如今,时过境迁——那位阴阳师早就作古,他的后人好似也不知此事,这用来斩杀妖怪的刀就成了妖怪的武器。

现在又回到了人类之手——

是好?是坏?

鲤伴没有多加思考,只是觉得明月小姐身边有个能防备妖怪的武器,也是一件好事。

他以前不能理解父亲被母亲伤到后不怒反喜的心情,现在他理解了。

能够让自己在意的女孩子同样的在意自己,这怎么不是一件好事呢?

明月端了两晚醒酒汤过来。

汤里放着甘草,热汤下肚,鲤伴也告辞。

等他走了后,山翁冷哼一声,道:“这小子知道点汤送客的道理,还能厚着脸皮喝了汤再走。”

真真是不要脸。

山翁虽然很气,但是他眼中却也带着些赞许。

“追女孩子,当然要脸皮厚些才行。”

明月坐到了山翁对面,说道:“鲤伴他没有醉。”

“我知道。”山翁嘿嘿一笑,“我就想看他喝雄黄酒罢了。”

“他又不是蛇妖……”明月叹了口气,“可他也是个半妖。”

“有一半是人就行。”山翁摇着面前的汤碗,汤碗里放了甘草一起煮,若是用来醒酒也是不当,若是说来没有什么用,那也并非如此。

毕竟甘草这一味药,不管有没有用,都可以拿来用上一用。

“就算都不是人,真是个妖怪。”山翁笑了一下,“我念书时,也想过那山中的狐仙该有何等的好看。”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年轻气盛的年轻人,瞧见了山野怪志上头写的那些的狐仙花妖,也是会生出宁愿牡丹花下死一回的心思。

“那小子长得也不错。”山翁喝完了汤,“就是我家的明月长得这般好看,总是觉得让人占了便宜去。”

“山翁这么说。”明月反问道,“我还真要嫁了去?”

“我哪舍得。”

山翁端起了碗,这碗是扶桑本地烧的陶器,没有瓷器摸上去细腻,倒是别有一番拙朴的趣味。也只是有些趣味罢了。

“我好歹也得在入土前挣下些家业,好让姑娘招郎入赘罢。”

听到这话,明月差点摔了手上的碗。

“???”

“扶桑有一点好。”山翁说道,“男人家中无子继承家业,女儿招个上门女婿,承了家名也不是什么大事。就算膝下无子无女,也可找个养子养老送终。”

山翁发现了这一点事情后,倒是觉得很是有趣。

“我就非得成婚吗?”

“哦,这倒不必。”山翁说道,“那我还能少挣一点,不用再想家产还得多样一张嘴。”

他看了一眼院子里的小鹿。

这鹿已经跑去啃架子上的牵牛花的藤叶了。

“明月可是喜欢这鹿?”

“看看倒好,”明月实话实说,“让我养……实属难事。”

山翁冷漠的回答:“那就宰了下酒吧。”

他的眼中不曾有丝毫的怜悯之意。

山翁在心灰意冷上山当了个道士之前的前半生,可是波澜壮阔的很。

他散尽家财投奔多支军队,也带过兵打过仗,和那金人也打过仗,也和流民的山匪贼寇打过,后来打来打去,终于发现这世道只是变得更坏。

他见过的死人之多,早已不会为“易子而食”之类“人相食”的惨剧动容了。

连人死都不能让他变了脸色,何况是杀一头鹿。

那鹿像是听得懂山翁的话,转过身来,看向了山翁,忽的开口说道:“山翁若是不想养我,不如让我回家吧。”

“哦。”山翁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行,去吧。”

他挥了挥手,小鹿便自顾自地顶开屋门,走了出去。

等鹿走了,山翁才缓过神来,缓缓说道:“这世间,还真有这么多的妖怪。”

看样子,直到那鹿开口说话,他才真信了这世间真有不少妖怪这一回事。

直到鹿开口说话之前,他大约都没将鲤伴自诉的身世当真。

◇◇

鲤伴跑出水户藩的府邸,就见到了等在门口的狒狒。

他吓了一跳,又忍不住内心的兴奋,拉着狒狒就说:“山翁真是豪爽之人。”

狒狒被他身上的雄黄味道吓了一跳。

虽说不是蛇妖也不是什么五毒虫类,狒狒也不怕雄黄这等克制之物,但是这不代表他喜欢雄黄的味道。

鲤伴身上那股子雄黄的味道,可以让半里的妖怪退避三舍,顺带便惹恼半里内的所有妖怪。

“少爷,你怎么喝了那么多的酒——”

而且这还是雄黄酒?

雄黄酒不是只有端午才喝的吗?

若是端午节也就罢了。毕竟端午节人人都会喝上两口雄黄酒,除了那个时候,人们也不会想不开喝什么雄黄酒。

妖怪们只要忍耐过端午节就行了。

怎么这都丹桂飘香的秋季了,居然还有人喝雄黄酒?

“这是山翁的考题。”鲤伴高兴的像是能够窜上天去捞一把星星。

可他上天捞了星星,怕不是也想全都送给自己的心上人了。

想到这里,狒狒忍不住想到——

滑瓢知不知道亲儿子都快把人都交给他的心上人了?

随后,狒狒也有些心酸的想到,以自己对奴良滑瓢的了解程度,他怕不是会乐见其成。

毕竟,奴良滑瓢年轻的时候,可是能为了救老婆被羽衣狐挖去心脏的大情痴。

滑瓢定会觉得这是多么正常的事情。

年少时能遇到一心上人,为此不顾一切,为之粉身碎骨舍生忘死,为之散尽千金也不吝惜千金——

这或许就是奴良家的传统吧。

鲤伴不知道狒狒的心思,只知道自己像是漫步在云端一般快活。

他回了家,倒头就睡。

一睡三天。

三天之后,他才头疼欲裂的爬起床来,喝了水,吃过早饭,才见到了自家的亲爹。

“鲤伴,”亲爹说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幸’见一见你的心上人?”

亲爹说起“有幸”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情。

可在喝粥的鲤伴却捂着额头说道:“我也不知。”

亲爹——奴良滑瓢气不打一处来。

“你动作太慢了。”

和鲤伴比起来,他爹的行事作风更像是个妖怪——

“好姑娘不早点下手,一眨眼就被其他人抢先了。”

鲤伴对自己很有信心:“除我之外。”

他非常有自信。

“哪家儿郎敢和我的心上人有不轨的心思?”

“你倒是敢做‘不轨’的事情?”奴良滑瓢瞪大了双眼,“我们一家可从来不做这等下流没品的事情。”

“我说的不轨是——”鲤伴解释,“我想和人家结永世之好——是这等不轨。”

奴良滑瓢听了觉得好笑,又有些心酸。

唉,亲儿子情窦初开有了心上人,却患得患失,小心翼翼。

如同手捧心上人送的琉璃绣球灯的富贵公子,一边不知该如何拿灯才不会碰碎了灯,又怕不好好待这灯,惹得心上人不开心[1]。

奴良组的大妖怪只是说了一句:“不要错失良机。”

良机——

鲤伴在心中转了一下这个建议。

“我也要有合适的良机才行啊。”

他低声的抱怨。

“我也想要抓住每一个良机啊。”

作者有话要说:  [1]红楼梦里林黛玉送给贾宝玉一盏琉璃灯。【梗来自这里

大家晚安,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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