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为她受的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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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已经过了25岁,而且离30岁已经很近的时候,那么,拥有小强的性格便是你保护自己的第一步。

丹青就是这样鼓励自己的,于是一宿没睡好的她在铺了一层厚厚的粉底,细心化了妆之后才充满自信的去上班。

美丽是一个女人获得自信的最快方式,没有之一。

连前台一枝花都艳羡地看着她的时候,丹青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二个笑容,第一个微笑一定是给自己,镜子里的那个自己。

“哇,丹青姐,今天怎么漂亮,是有重要约会吗?”实习生中嘴巴最甜的小妹纸很夸张的赞美到,几个小丫头跟着附和,还有两三个小男生看了她一眼后居然红着脸低下头去。

丹青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女人爱打扮得让人脸红心跳。这样多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看向你,这样大的鼓励,许多人赴汤蹈火大概也只会皱一皱眉头。

不能回答,只要笑着走到座位上即可。

可惜佘明明的座位上围了太多人,她进不去,只好喊了一声:“上班时间呢,大家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佘明明听到丹青声音,才推开一个人,拉她坐在自己身边:“你也来凑个热闹,反正Sara他们几个今天都不在,我们只要不把办公室掀了都没事。”

丹青见她手里拿了一份报纸,一条新闻占据了四分之一篇幅,一张彩色照片。是有关昨天莫氏南区分厂奶粉问题的报道。

“这种新闻值得你们这么研究吗?事情已经弄清楚了,他们莫氏的奶粉没有问题。”丹青觉得这几个人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才选了这么无赖的一件事来做话题。

“奶粉不是重点,这个女的才是重点!”财务部的一个小姑娘举着食指在报纸上的女人头上点了又点。

照片中的这个女人正半低着头,许多人在旁边往她身边既,不远处甚至有人举着钢棍。。。她有一张鹅蛋脸,漂亮的眼睛,即使处在这样的混乱中,眼神里也无一丝恐慌。

“这是莫尽欢?”丹青疑惑地问。

“恩恩!”佘明明点头,无比羡慕地说,“这人上辈子不知道做了什么好事,含着金钥匙出生就算了,还长得这么好的一张脸,叫我们这些屌丝女还怎么活?”

“你才屌丝,我们可不是!”有人不满陷入屌丝队伍,丹青也站到这一边,笑着道,“我也不是。”

“别只看得见人家光鲜亮丽的一面,遇到这种暴乱,即使是女人还不是得像男人一样往前冲!”丹青看见了她额前的小纱布,虽然被刘海遮住了,她也知道,佳男说了,那里缝了十几针。

如果她被人打到这种程度还有勇气站在这些人面前吗?也许有吧,作为接班人,这种勇气该是从小就被培养着的。受得了怎样的压力,就享受的了怎样的荣光。

“他可不是一个人往前冲,你看,除了这些保镖,还有两个护花使者当骑士,一路为公主保驾护航呢。”佘明明一手划着,将两个男人与莫尽欢一起连成了三角形。

“这人是谁?”站在丹青后面的人半个身子都靠在了丹青的背上,情绪有点激动,她指着莫尽欢身边的男人说道,“你看他一手拉着莫家女的胳膊,一手护住她的头,这么亲密,应该是恋人吧?还有还有。。。你看他看莫家女的眼神,真深情!”

佘明明清了清喉咙,终于可以显摆显摆她的知识了,作为南城上层社会的资深八卦之一,这人她当然熟悉的很:“他叫廖康,是莫尽欢的未婚夫,俩个人在去年就订了婚,但到目前为止还没结婚,据说这个廖康已经住进了莫家。”

“倒插门啊?”

“谁知道呢。。。”

“是她男朋友啊!难怪这么拼命护着她了!那这位呢?”丹青身后的人硬是不起身,手指在莫尽欢前面那位西装男士身上画了好几个圈。

可惜这人正扭头看着莫尽欢,镜头正对着的是他的后脑勺。他一手拨开挡住去路的行人,另一手拉着后面的莫尽欢。那双交叠在一起的手,拍的很清楚,十指相扣,紧紧握在一起。

他的腿很长,迈的步子很大,可能是莫尽欢太慢,他正回头问她。莫尽欢低着头,那视线,正是在他们的手上。

“看他这么勇猛地闯在前面,比人家未婚夫还积极,应该是保镖吧?”

“就这一身行头,我也敢保证他不是保镖。哪有保镖这么有钱,上班的时候还穿手工定制的西装,是有多作啊?”佘明明为了表明自己很懂,于是将这套西装的特点价钱云云都讲了个遍。

“丹青姐,明明姐说的是真的吗?”这里除了佘明明,就数丹青资历最深,也最见多识广。

丹青点点头,算是默认。

佘明明得意地笑道:“我说了是吧,你们还不信。。。我跟你们讲,就凭这西装,我们就能人肉到全南城有几个土豪买了这个款,再排除排除,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嘁!真当你是狗仔了。”丹青扔下报纸,回到座位上。

那西装。。。摸起来确实很舒服,她靠的太近,却一直没留意。如果敏感一点,大概早就知道他的不同了吧。也许真的是只缘身在此山中,连佘明明都看出来了,她倒没有。

不过,她还是认出了他,不需要什么定制的西装,只要看一眼他迈出去的不步伐,还有那个于别人无异可已经烙在她心里的身影。。。脖子上的那个领带,他睡着时她仔细地瞅着,只觉得那个领针挺好看。。。

他确实是有急事,急着去英雄救美。。。

这一天大家都很闲,闲得到处找人打发时间,唯独丹青,忙着整理客户资料,她将今年她接收的所有客户的资料都整理了一遍,一些信息模糊的她还特意打电话过去问,再修改核实。

“明明姐,丹青姐怎么了?”

“工作狂的世界,我们不懂,来,咱继续聊这个护肤品,它上面说适合干性皮肤的。。。”

忙碌的时候,什么烦恼都没能力让你不快乐,丹青借着工作忘记那些疑惑。

她不想做个习惯猜疑的女人,如果有问题,她会主动问他,等他告诉她,但他绝对不能瞎猜,再随便安他一个罪名。

丹青承认,徐慢拉着莫尽欢手的那一幕确实刺激到了她,可她不是一个乱吃醋的人。她也承认,莫尽欢很优秀,优秀到她这辈子可能永远都赶不上,可不代表只有优秀的人才能幸福,她一直坚信,她也是个值得徐慢爱的优秀女人。

最后一点,如果徐慢真的要跟莫尽欢在一起,她邵丹青早就被判出局了。两小无猜的两个人都各自有了归宿,一切便没了可能。

下班前的半个小时,徐慢终于打来电话。

丹青走出办公室,躲到厕所里才接的电话。

“要下班了吗?”他的声音跟往常一样,淡淡的,有点温柔,又有点冷淡,但她已经习惯。

“嗯,你呢?在干什么?”才一天没听他的声音,她已经觉得很想念。那些疑惑哽在喉咙里,她不知道怎么问,她怕打破这片祥和。恋爱中的女人都不似以前那般果断。

“我有点事,要在扬子山这边呆几天。对不起,可能这几天都不能陪你了。”

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莫尽欢不是已经安全了吗?你还有什么事?

她不满,想了半天才问道:“事情严重吗?还需要多久?”她不喜欢等。

“没什么大事,只是些琐事,但要花一些时间。”他回答的很抽象,很简单,所以丹青听不懂。

“哦。”她终于掩饰不住自己的失望。是在一起久了,他已经可以用同一个理由打发她了吗?

不!不是的!邵丹青,你不能这么想。敌人还没出现,你就要把自己打倒吗?丹青晃了晃脑子,稍微换了点清醒。

“对不起,年前可能去不了你家了。”

还好,他还记得这件事。

可是,她要怎么跟爸妈说这件事,这次的见面机会是她好不容易求来的,要是爸妈知道是他来不了,会不会很生气。

“没事,反正大家都很忙,等闲了再说。”丹青终于尝到了口是心非的感觉。

“丹青。”

“我在。”

“你怎么了?”徐慢终于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

“没啊,我很好。”怎么说不好呢?难道说我想见你,想知道你现在在哪,想知道你为什么把我丢在马路上去找莫尽欢,想听你解释你俩关系很好,你去救她是为了道义。。。

“你今天的话很少。”

“是吗?平时我的话也不多啊,话越精越好,我才不是废话女呢?”丹青急着解释,没人说她话多的,她还被人夸过有气质呢,气质女怎么会有有那么多话?

徐慢终于找到了她往常说话时的感觉,嘻嘻笑笑,乐呵呵的样子。他跟着笑起来:“丹青,我喜欢你话多。”

晕!这算夸人吗?

“你的喜好还真怪!”丹青默默接受了这个赞扬。

“给你带了个礼物,昨天走的匆忙,忘记给你,我让东林明天找你,把礼物带过去,顺道接你下班。”

“是你自己挑的吗?”

徐慢轻笑了一声:“嗯,亲手挑的,亲手签的单,你一定喜欢。”

“好,那我就收下了。”

“嗯,谢谢邵小姐这么给面子,肯收下我的礼物。。。”

丹青确定,已经离不开他,冷淡的,安静的,温柔的,还有这样说冷笑话的,她都已经舍不得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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