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银绒便这样在秀春楼住下了。
他虽然出穷酸, 但在太微境的蘅皋居生活过,也随着城阳牧秋和陈向晚体验过大客栈,自认也是只过世面的狐, 但还是在秀春楼住得乐不思蜀——青茗郎简直把他祖宗供起来了。
还给银绒起了个花名,叫做红袖。
自此红袖公子的衣食住行全由专人照顾,饮食起居都要最好的, 出脚不落、在家不沾水, 靠在美人榻上就有两个丫鬟打扇捶腿,出了房就有人扛着华盖遮阳,生怕晒黑了这位“准摇钱树”。
除此之外, 青茗郎也履行了为其造势的诺言。
都说术业有专攻, 半辈子青春都奉献给烟花柳巷的男老鸨, 业务能力超群绝伦, 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鹿吴城都传开了:有一位娇养在深闺的狐族少,乃是个绝美的清倌人,不日就要举办梳拢之礼,招平生第一位入幕之宾。
一般红极一的清倌人都是先卖艺。
或是陪客人们吟诗作对, 或是弹琴作画,总之需得正儿八经经营一阵子,赚足了眼球和恩客们的灵石,会在某一日举办盛大的梳拢之礼, 自此正式入了红尘。
而这位红袖公子, 竟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就准备接客。
鹿吴城的秦楼楚馆不止秀春楼一家,其他小倌馆早就眼馋他们的生意,听说秀春楼刚走了头牌, 便捧这么一位名不经传的清倌人,都纷纷恶意揣测:这位红袖公子、艺、色应该都不怎么样,所以被赶鸭子上架,秀春楼楼中无大将了!
青茗郎也不急,等流言散布够了,到了家喻户晓的步,安排了红袖公子第一次出街。
那一日,秀春楼的绣花软轿,大张旗鼓抬到鹿吴城最热闹的坊市上,慢悠悠穿过整条街,等轿子头缀满了想跃跃欲试一究竟的人,里边的红袖公子用一双素,掀开轿帘子。
动作很慢,叫人得以清他指到小臂的细节,嫩如剥了壳的鸡蛋,白如上等的羊脂暖玉,指甲修剪得整齐,不显气,可每根指都柔软纤长,红色袍袖慢慢退到肘上,露出半截白生生的小臂,但很快就被幂篱上的黑纱遮住。
银绒被小厮扶下轿子的候,大红丝绸的袖子滑落,盖住双,整个人都被衣物布料严严实实包裹住,那一刻,半条街都发出了失望的嘘声,还有人不满嚷嚷,但秀春楼经营百余不倒,是颇有段的头蛇,几个随行的大妖护卫,即站出来凶巴巴维持秩序。
就,还挺有排场的。
银绒被小厮扶了绸缎庄,便再也装不下去,一扯幂篱,一扯衣领,脚步飞快,嚷嚷:“热死了,有冰鉴吗?”
“我的小祖宗,小点声!心外头的人听到,”青茗郎一边跟着银绒,一边吩咐,“还不去拿冰鉴!红袖公子怕热不知道吗?”
银绒舒舒服服靠在雕花红木榻上,吃着冰鉴里镇的西瓜,舒爽吐出一口气,“好畅快,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穿那么厚的衣服啊。”
青茗郎笑得牙不眼:“好东西自然要一点点放,一下子都给出去,便不值钱了!红袖,到那男人的眼神了吗?一个个都直了!的初.夜,肯定能拍出空前绝的大价钱!”
银绒眼睛都被幂篱蒙着,什么也没,不过听了这也欢喜:“真的能赚很吗?那那苦工没有白费!”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亮相——怎么掀帘子、怎么下车,先迈哪只脚,哪个动作停留久,他都被青茗郎拉着排演了几十遍,就怕出一点差池。
青茗郎心知肚明初次亮相的成功有九成都要归功于银绒本,却也脸不红心不跳居功:“不错,以都听我的,保准红到一千岁!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银绒:“还有美人!”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了他一只纤纤酥,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来还有人瞥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觉得这群人少少有点变.态,他们竟能把一双赤脚形容得秀色可餐,说得都快流口水了——一双脚而已,没过脚吗?
城阳牧秋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能感觉到,银绒的气息不远了。
因而没有使用缩成寸、日行千里的术法,而是边走边找,放慢速度,跟着人流一起御剑翻过鹿吴山,是的,有一大批人族修士,也慕名而去,想那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小倌。
同行的人太,就不免有自来熟、的,有人主动向城阳牧秋搭讪:“道友,打听个事儿,准备出少?”
城阳牧秋:“?”
那人:“就是买红袖公子的初.夜啊!器宇不凡,不是等闲之辈,应该不只是热闹,而是奔着梳拢佳人去的吧?交流交流嘛,免得咱们竞价,被老鸨渔翁得利。”
城阳牧秋连眼神都懒得给:“没兴趣。”
那人:“这样,我先透个底,我准备了一万上品灵石,呢?”
城阳牧秋:“……”
一万上品灵石?他虽不管账簿,却也知道,一万上品灵石,足够一个中等派一的开销了,就为了睡小倌一晚上?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败家子?
城阳牧秋不由得向那人。
那“败家子”对上老祖眼神的候,莫名被其气势吓得一抖,不敢再攀谈,闭了嘴连忙溜边儿,躲人群里,还在小声嘟囔:“不说就不说,凶什么凶啊,那个人也太可怕了,不过再凶也没用,秀春楼只认钱,本少爷就不信,还能有人比我准备的灵石!”
城阳牧秋被迫继续听了一路的“红袖公子”逸闻。
譬如:“这次梳拢之礼与别个不同,除了比谁的灵石之外,还要客人们的自条件!什么条件啊?自然是‘那块儿’啊!”
“这要是有人砸了灵石,却因为那块儿不行,人不是丢大了?秀春楼不想做生意了?现在妓子都这么嚣张,还敢挑客人的不是?”
“诸位稍安勿躁,我有确切消息,那位红袖公子与别人不同,并不只认灵石,若是‘活儿好’,梳拢之费可大幅减免,若是把他伺候舒服了,说不定还不要钱!”
“那真是个妙人!哈哈哈哈哈哈哈。”
“吹得那么邪乎,还没人过他的真容呢,说不定貌若无盐。”
“既然是秀春楼的清倌儿,还闹出这么大阵仗,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再说,长得让人大失所望的,不扔那么灵石竞价就是,没什么损失。”
“今晚不就是梳拢之礼了吗?今晚就能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翻过鹿吴山,已接近黄昏,城阳牧秋以为终于能与这色令智昏的傻.瓜们分道扬镳,得个清净,却没想到,寻气决显示,银绒所在的方向,又与他们的路线重合了。
这里是硕果仅存的妖族聚居,而自家毛团儿还曾经被大妖追杀,城阳牧秋生怕银绒又被奸人所害,所以不敢打草惊蛇,只好忍着脾气,继续与精.虫上脑的傻.瓜们同行,按部就班慢慢找,但也能稍稍放下心,至此,他已经能确定,银绒还活着,活人的气息与死魂是不同的,离得越近,越容易分辨。
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能与自家狐狸相了。
与银绒分别的日子,于他而言,可谓度日如,不知道银绒感受如何?他突然遭难,应该是害怕的吧?他会不会思念自己,毕竟朝夕相处了那么久,少少会想念的吧?若是自己从天而降,救他于危难中,银绒会不会原谅自己从前犯过的错,答应跟自己回太微境?
城阳牧秋愈发迫切想到自家小狐狸,愈发迫切憧憬,与银绒回归从前的生活,案牍劳形之外,亦有红袖添香,他愿意许他一生一世的庇护,自此常相伴。
没想到刚拨开人群,就有妖族护卫冲出来拦他。
今日是准花魁的大好日子,秀春楼打定主意振一振因前头牌被赎而低迷的声势,因而大办办,连护卫都选的返虚期以上的大妖,严防闹事者。
奈何,这大妖哪里是城阳老祖的对?捆在一起都不够,轻轻一掌就被拂开,向四面八方摔去。
这一摔的惨相,直接惊动了老鸨。
青茗郎是过世面的,虽然心里咋舌,不知引来了哪尊大佛,但还是摇着团扇,勇敢笑着迎了上去,“哎呦,这位爷!小子们不懂事,您别跟他们一般识,奴家在这里向您赔不是了!”
俗说伸不打笑脸人,城阳牧秋微微皱着眉,却没再动,给了这妖一个机会:“让开,我找人。”
“哎呦找人呀?”青茗郎误会了,赶着今日的梳拢大礼,巴巴往秀春楼凑,还能找谁啊?
“您再等一等,我们红袖公子就出来了!”
“谁要们的小倌?”城阳牧秋耐心耗尽,但一个“滚”字还没出口,倒是先听到人群发出一阵惊天动的吸气声,而是嗡嗡议论,而是欢呼叠在嗡嗡议论之上,不用也知道是那小倌终于揭开面纱,以真面目示人了。
也不知是个什么样的狐媚子,引得这么人鬼吼鬼叫。
城阳牧秋被吵得心烦,一掌挥开青茗郎,却在抬头的瞬间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