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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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刘江替我们找的房子就在一中附近,吉普车开了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巷子口。

我们三个人下了车,沿着巷子往里走,这一路都是独门独院的房子。路上很安静,围墙上不时地有院子里头的花花草草探出来。有一户人家在墙头种了太阳花,绿色的藤蔓沿着墙体垂下来,点缀着红色或紫色的小花,别致而可爱。

还没到地方我就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等到了刘江所说的院子,我更是一步都不想走了。相比起陈家庄的大院子来,这个地方显得有些小,但被原来的主人收拾得极为精致。

小院子里栽种着各色花木,靠东边还留了一小汪水,池底有鱼,池塘边码着几块怪模怪样的石头,看着却完全不突兀。房子不算大,两间两层的小洋楼,顶上还有个木质的阁楼。想象着冬天阳光很好的午后,捧一杯茶,懒洋洋地坐在阁楼上看书。那种生活该是多么的惬意和美好。

我已经彻底地沉沦在这里了……

“这么好的地方,房东怎么舍得卖?”

刘江笑着解释道:“原来住这里的是一对老夫妻,都是大学教授。家里孩子在国外,刚得了孙子,急急忙忙地赶着出国带小孙子,这才被我捡了便宜。”他一边说话一边往屋里走,还高声招呼道:“高叔,你在吗?”

屋里有人应了一声,很快就从后头转出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穿一身灰扑扑的工作装,瞧着只怕有六七十了,脚步稳稳当当的,精神倒好,只是一身打扮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大学教授。

刘江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介绍道:“这位高叔是黄教授家的朋友,暂时留在这里看房子的。我们跟他谈就是。”

我笑着跟高叔打了声招呼,明远不用我吩咐也叫了一声“爷爷好”。老人家客客气气地朝我点点头,一双慈爱的眼睛落在明远身上,笑呵呵地道:“这娃儿真乖,几岁了?”

“我十一岁了。”

“呀,十一岁就这么高了。”高叔惊讶地比划了一下,连连咋舌,“这小娃儿长大了可不得了,怕不是要去打篮球。”

明远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说话。

刘江赶紧把话题转到买房子的事儿上,高叔听说是我和明远两个人住,很是爽快地道:“价钱都好说,就是老黄临走前特意叮嘱我,这院子里的东西能不动就尽量不要动。那老头子还想着过个十几年再回头看看的,哎,就是不晓得他能不能活到那时候。”

不用他说,我自己也舍不得动。看得出来,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精心整饰的,没点儿文化修养也弄不成现在这样,不说别人,就算给我一块地,我也整饰不出这样精致可爱的院子来。

于是一口应下,之后商议了价格,第二天,我们就付了钱,这房子算是正式归在了我的名下。时代真是不同了,二十一世纪,我花了所有的积蓄最后也只按揭弄了套几十平的小公寓,没想到回一趟八十年代还能住上小洋楼——虽然不晓得到底能住几年。

之后我和明远又回了一趟陈家庄,把家里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算是正式搬进省城。临走时最舍不得的,还是陈家庄的那些乡亲们,热情的三叔三婶,朴实的队长叔一家,还有憨厚的铁顺嫂子,以及那么多那么多曾经帮助过我们,和我们一起欢笑一起快乐的乡亲们……

车老把式叔赶着马车一直把我们送到了县城,大伙儿也都跟到了这里,临走时不忘了塞上热腾腾的鸡蛋和香喷喷的糕点,不说是我,就连一向酷酷的明远也都红了眼睛,拉着三婶的手怎么也不肯松开。

在这里我们生活了近七年,每一个人,每一寸土地,都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等到了要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割舍起来会这么难。我甚至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做出离开的决定,不然,也不比面临这样难舍的分离。

回到省城后好几天,我和明远的情绪都有些低落,直到八月初一中考试的结果出来,明远以第二名的成绩考入一中,我们才终于找到了借口好好庆祝一下。

我们住的这条巷子叫做回春巷,巷子里的房子大多是二十世纪初修建的,有古色古香的,也有俄罗斯风格的,难得保存得如此之好,简直可以直接辟成博物馆供人参观了。

我陆续拜访了左邻右舍,很快与他们混了个脸熟。

左手边的这家住的也是一对老夫妻,以前在研究所工作,现在退休了就在家里头养花喂鸟,右手边的这户似乎是个大家庭,平时倒只有一对老夫妻在,一到周末就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非常热闹。

我们在这里住下后,古艳红没多久也找了过来,跟着她一起的还有她的小侄子古恒。要不是古艳红带着这娃儿过来,我还真认不出面前这黝黑精瘦的男孩居然就是当年跟明远打过架的小胖子。那会儿他还憨憨的呢,可现在这机灵的小眼神儿,一准儿的淘气包啊。

“还真是你啊!”古恒一上前就给了明远一拳,不过动作很轻,显然是少年人之间特有的亲切方式。“我姑姑说你也考上一中了,那可好,以后跟我混,保管没人敢欺负你……”两个少年人搂着肩膀亲亲热热地去院子里玩儿去了,我则去厨房给古艳红沏茶。

她今儿休息,所以没穿警服,但不知怎么的,看起来就是跟别人不一样,怎么说来着,那身板儿似乎挺得格外直——我心里头忽然一动,开口道:“你去当兵了?”

古艳红嘿嘿一笑,端起茶杯一骨碌喝了个底朝天,“你猜到了。嘿嘿,年少不经事,闯了不少祸,后来被我爸一脚踢部队里去了。这几年待下来,就成这样了。话说——”她语气一顿,眯起眼睛朝我上下打量,有些意外地问道:“你年纪也不小了吧,咋还没嫁人呢?我看那刘江挺不错的嘛,你们俩咋没在一起?”

我就说嘛,只要是女人,不管她是什么职业什么性格,都免不了八卦。以前在陈家庄的时候,我就没少被三婶和铁顺嫂子她们唠叨,不外乎得趁早嫁人,什么刘江懂事又稳重,可以托付终身之类的话。

我也不是不想啊,这要换做2010年,我要能遇到像刘江这样的好男人,就算他不喜欢我,我也会积极主动地把他给办了。可问题是,我说不准哪一天就得回去的,到时候把个男人扔下要怎么办?更可怕的是,说不定到时候还生了娃儿,难道要抛夫弃子?

这要是再回到2010年,人家刘江可比我大二十来岁呢。我爸妈要是晓得我找个老公都能当我爹了,还不气得吐血啊。

更麻烦的是,这些理由我还不能说,只得支支吾吾地推脱,最后被古艳红问得脱不了身了,我索性咬牙道:“其实——我是修女,我在圣母玛利亚面前发过誓终身不嫁。”

古艳红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摇头道:“我说你脑子怎么跟我们构造不同呢,原来信仰不同。”

敢情她还真信了……不是我说,这脑袋构造,似乎也不大适合当警察啊。

古艳红现在在省刑警大队,不过听她说最近可能调去做文职,为了这事儿整整一下午她都在骂人,气得饭都少吃了几口。我

原本想问她有没有结婚的,见此情形也不敢随便开口了。倒是晚上吃饭的时候古恒打趣她姑姑,说她脾气越来越臭,跟个男人婆似的,小心以后嫁不出去。我这才晓得原来她跟我同病相怜。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八月底,刘队长调到了省刑侦大队。

古艳红在我家里头气得直跳,倒不是因为她还对刘队长念念不忘,而是觉得刘队长抢了本属于她的位子——这姑娘被调去做了文职。

九月初,明远正式进了省一中,成了古恒的师弟——其实那小子也就比明远高一届而已。不过他到底在这里多待了一年,算是地头蛇了,有他罩着,我还真放心不少。

结果开学后没几天,就瞧见明远一身脏兮兮地回来了,身上的校服扯坏了好几处,我怎么问他也不肯说。

于是直接打电话给古恒了,古艳红接的,一接通就听见她在那边高声嚎,“那小子正挨打呢,等会儿再说啊。”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敢情这俩小子一起出去打群架?

胆大包天!

才来了几天,马上就跟着学坏了。我要不好好管教管教,还不得出大事!

我回去院子里折了根枝条回来,把上头的细枝和叶子全都捋干净,又仔细捋了捋,确定没有枝节咯手了,这才提着枝条进屋。沉着脸把枝条往桌上一摆,质问道:“你看你是自己主动说,还是先挨一顿抽再说?”

明远无奈地扶着额头,可怜巴巴地求饶,“姑姑——”

声音拉再长也没用!

“学校里头几个不长眼睛的欺生,我跟古恒就把他们教训了一通。”他倒是轻描淡写,可我听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就你们俩人?”我恨恨地问,枝条往后收了收。

“嗯。”明远低下头不敢看我。

“他们几个?”

“五个……”他偷偷看了我一眼,又赶紧更正,“七个。”

“你行啊你!”我气得恨不得掐他几把,只是到底还是担心他受伤,枝条扔在地上,转身去柜子里找了瓶红花油出来,气哄哄地朝他吼道:“还愣着做什么,把衣服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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