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婚礼在当地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天主教堂内举行。
这座教堂有着典型的高高尖顶,精致的玫瑰花窗,外观端庄而绮丽,周围的环境也是分外清幽。
新郎是沈放的大学同学,是位典型的学霸,性格十分沉稳内敛,平常看起来比较严肃。他跟沈放同系不同班,不过关系还不错,有着图书馆一起占座、自习室一起通宵的深厚情谊。
来教堂观礼的人不多,只有新人比较亲近重要的一些亲属和朋友,分坐在两侧的座位上,其他大多数宾客还是直接在酒店等待。
跟沈放和薛焱两人婚礼上热闹到沸反盈天的气氛不同,这次的婚礼全程都十分安静有序、神圣而浪漫,除了神父的致辞声、庄严的音乐声、祈祷和唱诗声……几乎听不到任何多余的喧哗。
伴着婚礼进行曲的奏响,新娘被她的父亲交到新郎手里,两位新人踏着红毯,一起迈向前方。
新娘戴着半透明的白色面纱,婚纱长尾曳地,美丽动人。她手臂挽着的新郎则一身燕尾服,挺拔俊秀,神情庄重。两人看上去十分般配。
在神父的主持下,祈祷、宣誓、交换戒指、签署婚书……一切按照流程井然有序的进行着。
小小的插曲出现在仪式的结尾。
在接受亲友的祝福的时刻、在自己那绷着脸才能勉强保持镇定发言的父亲面前,感性的新娘子突然压抑不住情绪,眼泪哗哗的就流了下来。
她一哭,本来心里就舍不得闺女的新娘父亲也再忍不住,跟着流下眼泪,父女俩抱头痛哭起来。
一旁新娘的母亲:“……”
新郎急得满头大汗。平常那么沉着冷静的一个人,慌得乱了手脚,看着自己的媳妇儿表情又心疼又无奈,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最后还是新娘的母亲默默接过伴娘递过来的纸巾,给自己老头子和女儿擦眼泪,又递纸巾给女婿擦汗,仪式才顺利往下进行。
旁边有亲友没有恶意的微笑着。但沈放看到这一幕,说实话,他有点儿羡慕。
哪怕他的婚礼比这盛大一百倍,可没有感情的两个人举行仪式,也没有亲人的真心祝福,叫他觉得那一点儿也不像真正的婚礼。
那一瞬间,他突然萌生了一种想要一场真正的婚礼的念头。
仪式结束之后,为数不多的宾客便跟随着新郎新娘,一起前往开设婚宴的酒店。
而一直到进了酒店坐下,宴席正式开始,新郎新娘过来敬酒,沈放才知道,这个世界还真是小——婚礼的另一位主角,那位娇小玲珑的新娘子,原来也是沈放同校的同学,不过是高中同学。
沈放跟薛焱被安排在新郎的大学同学一桌,大部分都是认识的人,沈放聊得很开心。
等新郎来到沈放他们这桌,要把沈放和薛焱介绍给新娘时,活泼的新娘拽了他一下,笑着说:“不用介绍,我认识他们两个。”
新郎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微笑着说:“哦,对,你们一个高中的。”
“嗯呢。”新娘软萌萌的语气对新郎说话,又转过脸对他们两个笑,“我跟你们一届,是文科班的。”
薛焱淡淡地向她点了点头:“我也认识你,你们班主任也是我们语文老师。”薛焱这会儿看到新娘本人就想起来了,她当时是文科班的语文课代表,偶尔会来他们班转达一些事情。
新娘笑着应到:“是啊是啊。”
沈放之前只知道新娘是本地人,在外地念大学,毕业了才回来,没想到这么巧,居然还是一个高中的。他笑道:“真的好巧。我文科班有一个好朋友……”
新娘立刻转向沈放,说道:“我知道我知道,陶野对不对?以前经常看你们一起玩。”
沈放用力点头:“是他,你记性真不错。”
沈放的这位好朋友陶野,在很多人眼中,都是个十足任性而固执的怪人,非常特立独行、固执己见。不过沈放很欣赏他,而且某种程度上说,算是很佩服他。
高一时候他跟沈放都在实验班,重点中学中的重点班。学校重理轻文,导致学生们只要理科稍微过得去,高二文理分科时大都不会选择文科,尤其是他们实验班,更是几年都没有出过学文的。而理科一级棒记忆力一级棒的陶野就坚决做了这几千分之一。等到高考成绩一出来,开始有人觉得他当初选择明智,如今的分数清北想必没问题,结果他又一次叫人大跌眼镜,毅然投身祖国大西北。然后大学期间他又突然迷上了摄影,在网上拜了个师傅,毕业之后更是直接放弃了高薪工作,只身一人环游世界,一路靠给杂志拍照片写稿子过活。
光这份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和果断,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
提到这一茬,新娘又高兴地说:“我还记得以前你们经常在我们班外面踢毽子呢。”
她说的是高三的时候。他们学校非常重视高三生,把他们集体转移到了距离操场非常远的一栋楼,以阻止他们在短暂的课间跑去做剧烈运动。沈放他们那几个玩的不错的都是热爱运动的青少年,以前没事天天课间就去踢球打球的,这回去不成了,就又开发了新的活动,就是在楼道里踢毽子,七八个大男生,把大号的七彩鸡毛毽子当足球踢,传来传去。
她这么一说,沈放也想起来一些往事:“嗯。我还记得有一次,应该就是你们班门口吧,小野一脚上去,毽子直接把头顶的大灯给撞碎了,把一个小女生吓得直哭。”
新娘嘻嘻笑起来:“我就是那个女生啊。”
沈放顿时有些讪讪的:“哈哈……怎么这么巧啊。”
新娘却很兴奋:“就是说啊!世界就是这么小!而且你知道吗,陶野本来也说来参加我的婚礼的!可惜他飞机晚点了,现在可能还在天上呢。”
沈放立刻道:“好偏心!我婚礼他都没来。”
“你们两个是三月份婚礼的吧。我那时候还很想去着呢。可是他说我们没结婚,带我去蹭饭不合适。”新娘显然是那种很爱八卦的小女生,说着戳了一下身边的男人,还替好友辩解了一句,“我记得陶野那时候说在非洲丛林拍野人来的,实在回不来。”
沈放就哈哈笑:“没错。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到现在也不知道拍到没有。”
两个人越聊话题越多,旁边听着的薛焱的脸也越来越黑。
这新娘子她老公都不管管她吗?婚礼上就这么奔放的公然勾搭别人的男人,他也不怕头上一片绿吗?
也许是感觉到了薛焱无形的怨念,新郎搂了下新娘的腰,温柔地低声细语:“还有人等着呢。我们先去敬酒吧,回头再聊。”
于是新娘意犹未尽的冲沈放挥手:“那回头再跟你说啊。”
沈放笑着说:“好。”
等两位新人离开,薛焱明显有些不高兴,压低了声音说:“你很受欢迎啊。都是同学,你还不认识她,她还能跟你说那么半天话。”
沈放不以为意,觉得这只不过是两个话唠相遇的正常反应罢了,哈哈笑道:“对的。别看我们还穿同款呢,她就只跟我说话不理你。怎么的,嫉妒放哥比你有人气啊?”
薛焱哼了一声,转过去不理他了,低头吃饭。
婚宴进行到下午两点多,便有吃完饭的宾客陆陆续续告辞离开酒店。薛焱也开始催:“我们也走吧。”
“还等着新娘子跟我聊天呢。”沈放故意说。虽然新娘跟沈放说回头聊,但任谁也能想到,这种时刻新娘是没功夫跟他聊的。沈放也明白,可不知怎的,就是想叫薛焱不爽一把。
薛焱果然很不爽,看了一眼被一群七大姑八大姨围住的新娘:“别人哪有空理你啊。先走吧。”
他这话语气有点儿重。沈放转过脸去盯着他,直看得他忍不住缩了一下、别扭的转开视线,才笑了下,说:“行吧,那去跟他们说一声。”
新郎新娘此刻杂事繁多,闲聊果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听见两人说要走,也只是客气了一番,没怎么挽留。
不过出门时,新娘子对沈放喊了一句:“等陶野来了我叫他找你啊。”
沈放笑着冲她挥挥手告别。
薛焱还有工作忙要去公司,沈放打算去医院,两个人出了酒店,就此分道扬镳。
沈放进了病房,惯例自问自答的跟哥哥聊了一会儿天,又坐在哥哥床前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再次下定决心,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跟薛焱这段时间的相处的确是还算愉快,他偶尔的小别扭和小脾气自己也渐渐习惯,甚至觉得有趣可爱。
然而,越是这样,便越不能接受他的一心二用。
从医院出来,沈放拐去超市,买了不少食材,特意烧了满满一桌薛焱喜欢吃的菜,等着他回来。
而薛焱晚上一进门,一眼就见到沈放微笑着坐在半开放式的餐厅里等他,面前是十分丰盛的美味佳肴。他先是有些惊喜,觉得这简直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场景,随后便产生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他后退了一步,看着那一桌子菜,狐疑地问:“不会是又有什么陷阱吧?”
沈放不由得笑了笑:“没有。来吃饭。吃完饭有话对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