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陆重行留下了巨大的遗产, 所以苏娇怜的生活过的很富足。每天只要吃喝玩乐偶尔逗逗陆小孩就好了。
开春的天气还有些凉, 苏娇怜披着薄袄站在院子里,能清晰的听到农嬷嬷骂街的声音。
宅子的院墙边有几个大半少年趴着墙头,正在努力的伸长了脖子往里看。他们听说, 这宅子里住了一个寡妇,是个极年轻貌美, 犹如仙女似得寡妇,就连街头买豆腐的玉天仙都比不过她。
院子里新移栽过来的春梅妖冶清媚,随着春风微微晃动。池塘边的柳树冒出了新芽, 细嫩的尖尖儿压着柳条,就如那立在树下的女子, 鲜嫩的如刚刚出炉的白面豆沙包。
黑白分明的娇媚眼儿,一头青丝瀑布长发松松挽起, 搭在瘦削肩头, 纤细如柳的身姿随着裙裾款款而动,一瞥一笑,勾人魂魄, 哪里像个生过孩子的女人, 分明像是一个还未出阁的姑娘家。
“你们这群没皮没脸的臊东西,还不快给我滚回去!”农嬷嬷拿着竹竿子熟练的赶人。
听到声响的礼书女牵着一个奶白细嫩的娇娃娃从厨房里走出来,劝农嬷嬷道:“嬷嬷,身为女人不要动刀动木仓的,要温柔。”说完,礼书女就回身从厨房拿着菜刀出去了。
农嬷嬷:……
“娇娇儿。”奶娃娃梳着女童双髻, 露出那张胖乎乎的小脸,黑白分明的眸子就跟苏娇怜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他穿着一看就是奶奶给穿的那层层叠叠的衣裳,跌跌撞撞的往苏娇怜的方向去,农嬷嬷见状,赶紧激动的跟在奶娃娃身后,生恐他跌倒了。
圆滚滚的衣裳球滚到苏娇怜面前,奶声奶气的唤道:“娇娇儿。”一看就是跟礼书女这个干娘学得。
苏娇怜低头,撸了一把陆小孩毛茸茸的小脑袋,声音轻轻道:“要唤娘。”
“娇娇儿……”陆小孩十分坚持。
苏娇怜无奈叹息,牵住陆小孩软糯糯的手给自己暖了暖手,然后转身道:“回去吧,娘给你做吃的。”
最近的苏娇怜沉迷厨房不能自拔,但陆小孩觉得自己还想再活五百年。
“干娘你吃……”陆小孩孝顺的把那盘豆沙糕推给礼书女。
礼书女面色微僵道:“我最近牙疼……”
陆小孩不甘示弱道:“我嘴里长了疮。”
礼书女咬牙道:“我最近痔疮。”
陆小孩用力道:“我嘴里长鸡眼……”
苏娇怜面无表情的举着勺子站到两人中间,“我做的东西就这么难吃吗?”
陆小孩赶紧讨好,“娘做的东西最好吃了。”
“那就给我吃!”苏娇怜往陆小孩嘴里塞了一个豆沙糕,然后又往礼书女嘴里塞了一个豆沙糕。
管你痔疮、鸡眼,都得给她咽下去!
礼书女和陆小孩吃的泪流满面,牵着虫虫遛弯回来的小牙奇怪道:“怎么哭了?”
“太感动了吧。”苏娇怜一阵感叹。
“姑娘,隔壁的王大人来了。”农嬷嬷提着一篮子春笋,笑盈盈道:“王大人听说姑娘喜欢吃笋,所以特意带了老家刚挖出来的春笋过来给姑娘尝尝味。”
苏娇怜转头,看到一身常服蓝袍的隔壁王,其身后是前来接礼书女回家的季莘。
礼书女和季莘两人在去年订了亲,但礼书女却一直不愿意太早跟季莘大婚。她怕自个儿成亲了,娇娇儿一个人会觉得空虚寂寞冷。
对此,苏娇怜表示自己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别看陆小孩长的粉雕玉啄的跟个玉娃娃似得,其破坏力却不亚于十只二哈,完全继承了他爹的变态性格,脑子聪明的让苏娇怜无法驾驭,说话比她这个成年人还会拐弯抹角的扎心,甚至每天都会追着私塾里的女娃娃要亲嘴。
不过自苏娇怜教训过他,告诉他亲了女娃娃后就会有小孩,陆小孩已经不再找女娃娃亲嘴了,正当苏娇怜欣慰之际,陆小孩找到了一个男娃娃亲嘴,还说那男娃娃长的跟女娃娃似得好看,他非常满意。
苏娇怜:……行吧,反正男娃娃不会怀孕。
“苏姑娘。”隔壁王十分有礼的给苏娇怜作揖。
如果忽略他因为穿的太单薄而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身体,隔壁王确实还能算得上是一位翩翩佳公子。只可惜,这位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翩翩佳公子如今被冻得面白唇紫的样子着实不太好看。
苏娇怜将人请进去烤火。
隔壁王赶紧缩到了炭盆旁边,然后从怀里掏出几个小玩意递给陆小孩,“来,看王叔叔给你买什么了。”
陆小孩兴奋的凑过去,奶声奶气的叫:“王叔叔。”
“哎。”隔壁王看到陆小孩粉雕玉啄的小模样,心都要化了。
苏娇怜突然觉得陆重行头顶堪忧。
虽然陆重行那只大猪蹄子已经两年没出现了,甚至连礼书女都在明里暗里的暗示她隔壁王不错,让她考虑考虑,但苏娇怜表示好女不侍二夫,她绝对不会给陆小孩找后爹的。
看着陆小孩心机的从隔壁王身上又套到一张银票买糖吃,苏娇怜表示就算他是你隔壁王叔叔你也不能这么坑人呀!
隔壁王家其实非常有钱,从他能将苏娇怜隔壁宅子一口气买下来然后豪挥几百万装修可以看出,隔壁王家这个皇商不是白当的,非常有家里有矿的架势。一点不差钱。
苏娇怜甚至怀疑探花这个官职不是他买的吧?
苏娇怜看着将银票塞到自己小荷包里的陆小孩,抬手把人招呼了过来。
“娇娇儿。”陆小孩捂着荷包,小心翼翼的看了苏娇怜一眼,那双大眼睛里蕴着水雾,纤细睫毛忽眨忽眨的简直就是个睫毛精怪。
苏娇怜苦口婆心道:“小孩,你不能这样。这样的话你长大了进入社会,就不怕没人打你了。”
陆小孩:……
说完,苏娇怜把陆小孩的银票拿了过来。小孩子家家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还不如让她去买点胭脂水粉,绫罗绸缎,嘿嘿嘿。
“姑娘,外头又来人了。”农嬷嬷捧着手里的锦盒,一脸不情愿的进来通禀。
听到农嬷嬷嫌弃的语气,苏娇怜便已经猜到来人是谁了。
果然,穿着常服的太叔成宁轻车熟路的进来,弑父登帝的他褪去了身上那股子外露的暴戾焦灼,整个人显得端庄沉稳了许多,但依旧不被虫虫所喜爱。
膀大腰圆的虫虫照旧上去照着太叔成宁高贵的靴子就是一顿滋。
太叔成宁十分熟练的褪下脚上的脏鞋子,然后从宽袖内掏出一双新鞋子换上。
这可能是混的最惨的皇帝了。
“给陛下请安。”作为朝廷里的新鲜血液,季莘和隔壁王都是太叔成宁的新晋爱臣。
太叔成宁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然后走到苏娇怜面前,“苏姑娘,多日不见,可安好?”
苏娇怜朝他翻了个白眼。
虽然不知道陆重行失踪的事是不是太叔成宁干的,但苏娇怜确实是对这位三天皇帝没有任何兴趣。
再者就是,当看到这位三天皇帝居然当了两年多的皇帝,苏娇怜就莫名感觉一阵心慌。
剧情已经扭曲成这样,陆重行的男主光环是不是真的不管用了?那只大猪蹄子不会真的死了吧?
这种恐慌缠绕着苏娇怜,在她看到太叔成宁后更甚。所以苏娇怜十分的不欢迎太叔成宁。
苏娇怜宁愿活在自己编造的一个梦里,也不愿意接受陆重行已经死了的事实。
“近日里塞外战事频发,朕已决定求和,将安平公主送到塞外去和亲。”
作者有话要说: 惊,年轻寡妇携孩独居,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