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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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位让海总海百川无比头疼的“钉子户”迈克李离开新世纪拍卖公司以后,接替他位置的昌叔就水涨船高,成了整个公司的红人。

不过昌叔本人道行很高,深深明白“树大招风”的典故,因此以前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丝毫没有因为地位提升,而变了脾气,或者目中无人。他对待老板海百川还是那么尽忠尽责,对待属下员工还是那么如沐春风,因此,昌叔在整个公司的威望和人气也越来越高,口碑更是好到爆。

此刻,昌叔还是老样子,穿着一身丝绸唐装,满脸和气生财的笑容,活像一个行走着的小号“弥勒佛”。

就在林逸打量他的时候,这尊弥勒佛在女儿的陪伴下,已经走到了林逸面前,用一种颇具玩味的眼神看了林逸一眼,不过这种眼神很快就隐去了,换成了平常那种很慈祥的笑容。

方华倩挽着昌叔的胳膊,笑嘻嘻地对林逸说:“现在你知道了吧,我怎么会知道你那么多事情,嗯,没错,都是阿爸告诉我的。”

林逸笑了笑,“昌叔,真是意外,我没想到她会是女儿。”

“呵呵,林生,不好意思啊,我这小丫头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捉弄人,不过她心地很好的,尤其这一次受人之托,所以就……咳咳咳!”似乎差点说漏什么,昌叔咳嗽了几句,又道:“不说那些了,海总知道你不太喜欢这种场合,说实话,像我这么大岁数的人,也不太喜欢这种场合,不过没办法,拍卖会嘛,人多才够热闹。”

接下来,打开话匣子,昌叔非常亲切地和林逸说了一大通话儿,老人家经历的事儿多,故事也多,完全把林逸当成了子侄后辈,很多不该说的也都说了,显得亲近无比。

在交谈中,林逸知道了这次拍卖会的大致布局,一开始先开拍那些海报上展览过的拍品,按照拍品底价的高低,陆续上拍。一直等到这些拍品拍完了,这才把林逸那卷诗稿作为压轴藏品,隆重上拍。

昌叔还对林逸说,海总已经找好了人,会把这件藏品的价格慢慢抬上去,虽然这种手段有些见不得光,却是很多拍卖行喜欢使出的手腕,毕竟现在收藏界的珍品越来越少,能够打破拍卖记录的更是少之又少。如果这次能够成事,那么无论是林逸本人,还是新世纪拍卖公司,双方都能受益。

听完昌叔这些话,林逸觉得这样做难免有些“弄虚作假”,不过自己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就要信守承诺。

昌叔和林逸说话的时候,小丫头方华倩却也在和周围的人打招呼。

没曾想,她小小年纪却八面玲珑,认识的人多之又多,至少在林逸看来,比自己这个无人问津的大男人要强上百倍。

不知为何,在与昌叔交谈的时候,林逸隐约觉得昌叔似乎在有意无意地“捧”这自己,那种感觉很微妙,似真似假,尤其当昌叔把自己介绍给他认识的一些朋友时,林逸的那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那些香港上流社会的人,全都是看人下菜碟的主儿,林逸单独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无人搭理,现在有了昌叔这样的大腕搭台,很多人就主动搭讪而来,一时间,林逸周围也开始陆续聚集一些人,有了一丝人气。

……

香港拍卖会,实际上就是一个阶级分明的小圈子。

因为是艺术品拍卖,经常出入这个圈子的都是香港那些有身份有地位,懂得高雅艺术品位的大佬名人。

他们往往会在拍卖场上一掷千金,为了一幅画,一幅字,几百万,几千万地丢出去,眼也不眨一下;更有甚者,为了古代皇帝老儿漱口的杯子,花费上亿元拍得,拍下后连洗都不洗,直接拿来饮茶,美其名曰,“吸一口仙气儿。”

就这样,靠着不断在拍卖场上用无数金钱砸出来的人气,名气,这帮只占香港百分之零点零一的上流社会精英们,打造出了这个牢不可破的阶级城堡。

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挤进这个圈子,进入这个城堡,而往往铩羽而归。

如果你熟悉大香港的这个为数不多的上流社会,就一定会认识这里的许多人,政坛,商界,娱乐圈……,各个本尊亲临现场。至于那些因为私事繁忙没有机会到场的,也非常隐性地派了代表过来。

比如说那位纵横香港娱乐圈二十几年却依然屹立不倒的偶像派“劳模”,据说也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书法迷,曾在自己的歌曲MV中展示过自己的毛笔书法,平时更是喜欢收藏很多名家的珍品手迹,这次因为临时在大陆拍戏来不了,于是就派了他的私人助理过来。

还有人人都认识的某个香港大亨家族,以前靠船运起家,后来投资酒店地产业,几位继承人更是在体育方面出力颇多,这次家族派出他们得力的私人管家前来参加拍卖,意思很明确,务必要把合心意的拍品拍到手。

事实上,像这样派了代表过来参加竞拍的人并不多,毕竟这样高级的聚会,很多人还是愿意亲自来的,尤其能够带着漂亮的女伴过来,那就更显得气派十足,扬眉吐气。

这个圈子和很多圈子一样,既然有高高在上者,也就有簇拥追捧者。

那些实力不够,绞尽脑汁挤进来的“新贵”们,就不得不选圈子站队,选择好能够帮助自己的大佬,跟在后面做临时“小弟”。

当然,也有一些是普遍撒网,大面积捕鱼,见了谁都低头哈腰,谄媚献好,以便给对方留下很好的印象,期望在未来的生意中或交往中得到一丁点的关照。

此刻,吴少辉这位“辉少爷”就是这幅模样,他带着自己新追的女友苏雪,丝毫不顾及自己报社“大少爷”的身份和形象,拿了厚厚的一沓名片,见了那些名人,立马就推着笑脸迎上去,用粤语说:“请多多带协,我叫吴少辉,见到馁吼高兴。”

作为女伴,苏雪也身不由己,不得不挤出笑脸,应承着那些色迷迷的男人,还有对自己不屑一顾的女人们。

苏雪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洋装筒裙套装,那双腿在丝袜的包裹下显得光洁细腻就像鲜藕一般。这套衣服很配她的人,将她那丰挺的胸脯衬托的很写意。银色的铂金项链在她的粉颈上闪着耀眼的光芒,而项链下面则是她雪白的胸-脯,以及若隐若现的乳-沟。

如此打扮,在这样的场合绝对抢眼,不过很可惜,如此抢眼的美女,却只能跟着辉少充当赔笑的机器,小心翼翼地伺候着那些名头响亮的大佬名媛,不敢少丝毫的松懈和怠慢。

……

事实上,此时苏雪很后悔。

她原以为辉少能够有多大的排场,到了会场才明白,别人的排场都比他大。如果把这里比做成大海的话,辉少充其量只是一只活蹦乱跳的虾米。

另外苏雪也清楚地知道了这位“辉少”真正的底细。他报社大少爷的身份不假,不过那家报社却只有指甲盖那么大,排版,校对,责编,所有员工加在一起不到10个人。整个公司的面积也就90平米,两间屋子,加一个厕所。报纸每天的销售量倒是按照千份来计算,不过大部分是免费发放的。说白了,这种所谓的报纸就是内地那种DM广告,上面刊登一些杂七杂八的广告信息,什么地产信息,二手车交易信息,以及招聘信息等等,依靠可怜的广告费来维持生计。

苏雪很后悔,不过一想到眼前的辉少至少在香港还算有那么一丁点身份和地位,不属于无业游民,也算是年轻的创业者,心里就稍微舒服一些。

这时,苏雪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林逸,脑海里晃悠一下,忍不住拿林逸和辉少做了比较。

从两个人的岁数来看,林逸年轻一些,气质和样貌来看,林逸貌似也略胜一筹,毕竟林逸那种斯斯文文的模样,更适合苏雪的心意。可是比较一下两人的背景,优劣立马就显现出来。

林逸家是内地农村的,家里听说只有一个姐姐和母亲,姐姐是开小饭馆的,母亲是乡下种地的。林逸本身在城里也没啥工作,只是逮住了机会,才被大老板徐浩明安排来香港出差兼旅游。

相比之下,辉少的家庭背景就强很多了,至少人家是香港人,单单这个身份就比很多内地人高出许多。何况他在香港也算有车有房,也有自己的生意,即使生意小点不怎么起眼,也总比没工作强吧。

最后再比较一下两人未来的状况。辉少至少懂得上进,来这里低头哈腰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林逸呢,只懂得淘旧书,买一些乱七八糟的破书,像木头一样不解风情,亏得自己以前还对他那么有意思……

想到这里,苏雪就轻轻地咬了咬嘴唇,攒了攒拳头,觉得自己的选择总算没啥错,不说别的,像这种场合,估计林逸那样的人一辈子也来不了。倒不是苏雪小看林逸,而是因为现实太残酷了,尤其在这种等级分明的地方……

叹了一口气,苏雪装了假眼睫毛的美眸不经意地朝着前面瞥了一眼,可是马上,她就愣住了。

美眸瞪得大大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不可思议地看着前面。

怎么可能?

那个她刚念叨着的林逸,竟然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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