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心而论,萧剑扬并不愿意去碰这两支站在特种作战领域巅峰的特种部队。不是害怕,不是自认不如对手,而是……战争并不是竞技,挑战排名比自己高的对手并战而胜之就能获得丰厚的奖励,战争的残酷在于,碰上这种世界顶尖的对手,就算你最终能战胜他们,结果也是惨胜,除了一名名朝夕相处的战友变成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之外,不会有任何奖励!避免与这些欧美花费天文数字的资金和时间千锤百炼打造出来的特战精英正面交锋一向是萧剑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非常注重的,当然,在缅甸活动的欧美特种部队同样也很小心的避免与铁牙犬中队正面交锋,毕竟大家都不想莫名其妙的打一场残酷的遭遇战,然后各自扔下好几具尸体。不是害怕对手,而是真的没有必要跟如此强悍的对手打一场,狮子并不害怕鬣狗,但狮子会无缘无故地去攻击鬣狗么?
不会,因为鬣狗虽然打不过狮子,但拼死反击之下还是会让狮子受伤,在炎热的大草原,一点小小的伤口都可能导致感染发炎,要了狮子的命。动物是会评估风险的,这种风险高收益低的事情它们不会干。
特种部队也不会干。本质上,在战场上的人的思维与野兽的没什么区别,不会轻易去冒险,不会轻易去跟势均力敌的敌人正面交锋。
但现在,铁牙犬中队很有可能有要跟这两个极其强悍的对手正面交锋了。影子部队就是这样,你极力保护的就是我要不遗余力毁灭的,而你要毁灭的则正是我要全力保护的,毫无道理可讲,那批日军在仓皇逃窜之际藏起来的东西如此重要,关系着中国未来二十年的安全形势,那欧美肯定也会高度重视,否则他们就不会投入如此惊人的人力物力,耗费半个世纪的时光苦苦寻觅了。他们肯定不会让铁牙犬中队轻松找到并且拿走那些自己找了半个世纪的东西,一场恶战在所难免!至于有几名队员能在这样的恶战中幸存下来,只怕谁也说不准。
萧剑扬直视金南一,问:“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完成这个任务吗?”
金南一说:“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把整个中队拼光也在所不惜。”
萧剑扬说:“我明白了,把相关的情报和资料给我,我马上行动。”
金南一的助手将相关的资料和情报交给了他。
萧剑扬翻了几页,然后合上,对队员们说:“每人写一份遗书交给金先生,把自己未了的心愿和想对亲人朋友说的话都写上,活下来的会负责帮你们完成心愿的。”
简报室里的气氛变得极为凝重,队员们沉默的站起来,向金南一敬了个军礼,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萧剑扬是极少让大家写下遗书再去执行任务的,当他下达这样的命令的时候,意味着这一战所要面临的危险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也不敢确保能有多少人活着回来。所以当他下达这道命令的时候,队员们都知道,这几乎就是一次必死的任务,走出简报室,他们就别把自己当活人了。
曹小强留在最后,等大家都走了他才问:“有那么危险吗?”
萧剑扬说:“有,危险到了我都无法预估的程度。”
曹小强说:“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甭管多危险,大家都会与你一起扛的。”
萧剑扬那严峻的神色稍稍缓和了一点,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收起资料,对曹小强说:“你也写一份吧。”
曹小强说:“你知道的,我一向不喜欢写那玩意儿……我的命一向硬得很,哪怕是必死的任务也能毫发无损的回来。”
以前也有过几次非常危险的任务,萧剑扬让大家写好遗书再出发,但曹小强每次都只是交上来一张白纸,一个字都没写。
萧剑扬说:“这次不同了。这次我们要跟全世界最顶尖的特种部队正面交锋,你很清楚美国和英国对缅甸的渗透程度有多深,这一年来我们不停地跟试图穿越国境线到国内搞事的雇佣兵打,其实就是在跟他们的代理人打。他们耗费了那么多心血,投入了那么多资源,辛辛苦苦几十年要寻找的东西,是绝对不会让我们轻松得手的,我都不知道这一次任务结束之后还能有几名队员活下来……所以你还是写一份吧,免得后悔。”
曹小强被说服了:“好吧,我写一份。你也要写一份,把你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情写下来,如果你没能回来,我帮你做完它。”
萧剑扬笑笑,两个人并肩走了出去。
金南一一直在用一种很复杂的目光看着萧剑扬,有犹豫,有挣扎,有几分不忍,几次想开口,却又硬压了下去,目送他走出去后,千言万语化作一声低叹:“士兵们,如果我做错了,请你们原谅……但我没得选择!”
接着就是挑选武器装备。这一次金南一拿出了自己所能搞到的最精良的武器装备,敞开供应,着实让队员们惊喜了一把。不过惊喜归惊喜,大家还是很冷静地挑选最能适应缅甸地区的恶劣环境,同时自己也最熟悉的武器装备。步枪手绝大多数都选择了AKM或者81式,像罗雅洁、蛤蟆这些背医药箱和电台的则选择了AK-74U短突击步枪。这些装备都谈不上先进,论精度跟欧美枪族相比差了一截,但是山地丛林作战,步枪手之间的交火距离往往就是一百几十米,四五百米的有效射程毫无意义,这个距离拼的就是射速和可靠性,对于他们而言,这几种是最理想的选择。鹰眼和狼眼都选择了M40A狙击步枪,他们比较喜欢M40,认为这玩意的精度比较理想,可靠性也很强。
倒是伏兵,有点出人意料,一反过去的低调,挑选了一支TAC-50狙击步枪,这让大家都吃了一惊。这玩意儿可是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属于反器材狙击步枪了,在各类军事小说中,这种口径的狙击步枪和沙漠之鹰手枪简直就是装逼神器,不带它就不算特种部队,但在铁牙犬中队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眼里,带了才是傻逼。一支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重达十四公斤,再加上其他武器装备,狙击手的负重怕是超过三十公斤了,你就带着它去翻山越岭吧!而且这玩意儿开火时动静大得吓死人,狙击手往往只有开一枪的机会,然后不等瞄准下一个目标,炮弹就成排的砸过来了,谁敢用它?至于沙漠之鹰……别提了,特工拿它去搞搞暗杀没问题,欧美那些闲得蛋疼的有钱人拿它去打猎也没问题,但特种兵要带着它上战场问题就大了。他们挑选装备的原则一向是适用、耐用、好用、通用,伏兵也不例外,他明明拥有千米之外取人性命的精湛狙击技术,却从来不用那些有效射程在一千五百米以上的反器材狙击步枪,一般都是用有效射程七八百米的M-4或者M40,怎么这次一反常态了?
鹰眼提醒他:“伏兵,这枪很重的。”
伏兵低头调试着枪支:“我知道。”
狼眼说:“而且开火的时候动静很大,枪声会传出很远,喷发的硝烟和膛焰极为显眼。”
伏兵说:“加装消声器就行了。”
狼眼说:“加装消声器后就更重了。”
伏兵说:“我不穿防弹衣,没问题的。”
萧剑扬见他坚持要用这么沉重的反器材狙击步枪,微微皱起眉头:“为什么要给自己挑一支这么重的枪?”
伏兵说:“因为这次我们要面对的是全世界最顶尖的特种部队,他们当中有最顶尖的狙击手……没错,我指的就是哥曼德,他们当中有一大批最为擅长超远程狙杀的狙击手,我不敢确保他们会不会装备这类超远程狙击步枪,所以必须带一支,否则我们很有可能陷入剑短于人的困境,被对方用一两名超远程狙击手死死压制住!”
萧剑扬说:“你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对曹小强说:“你帮他背一部份装备吧。”
曹小强说:“没问题。”
罗雅洁说:“我帮他就可以了,我的负重是最轻的,88号是机枪手,负重本来就够重了。”
曹小强憨憨的一笑:“我壮得跟头牛似的,多背几公斤不算什么,哪能让你一个女孩子背着那么重的装备爬山涉水呢。”
罗雅洁还想争一争,萧剑扬便作结论了:“行了,别争了,88号帮伏兵背一部份装备,丁香,你多带一些药品。”
罗雅洁有点闷闷不乐的说:“明白。”她也知道自己的体能一直是劣势,别说跟曹小强、9号这些背着四十公斤的装备一昼夜能行军六七十公里的变态比,就算是跟萧鸿飞这只猴子比都颇有不如,能进入铁牙犬中队,靠的是精湛的医术和和无线电技术,跟曹小强比体能那是自己找不自在。在好几次任务里她都想帮负重过大的队员分担一下,但都被客气的拒绝了,这让这个颇为要强的女孩子有点沮丧。
萧鸿飞笑嘻嘻的说:“小白兔,不用沮丧嘛,如果你真的想多背一点什么东西,可以背我呀。”
罗雅洁黛眉顿时就竖了起来,狠狠一脚踹了过去:“滚!我背你个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