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在一边走上来一个少年,大约和余则成岁数相当,给众人见礼,他是骨伦望天的儿子,通过骨氏兄弟溺爱的目光,就能看出他是骨家的希望,这次骨氏兄弟前往升仙大会就是为了让他能被六派选中。)
这个少年身穿书生服,手持折扇,看着就是一个秀才,若是在汤国临海城这身打扮倒也是正常,可是这里是十万大山,一堆蛮人中竟然身穿这个装束,顿时余则成就是一呆。
此人上前恭敬的施礼,比书生还秀气,话语文质彬彬,咬文吐字,完全就是一副儒生模样,骨伦望天看着他,不好意思的说道:
“小儿就是羡慕山外之人的儒家文化,所以爱做如此打扮,让各位见笑了。”
石大夫微微一笑说道:
“他将来会比你们二人有出息,体内两重灵根,而且还是木火相生,进入六派外门绝对没有问题,不会走上你们的老路的。”
这话说完,骨伦兄弟顿时安慰的长叹一声,骨伦望天看着自己的儿子说道:
“我兄弟二人已经如此了,绝对不能让我儿子走上我的后尘,还望师叔帮忙。”
石大夫点点头,表示同意,说道:
“当年你们兄弟二人也算是翩翩美男子,现在却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真是命运造化啊,我一定不会让你们的儿子走上这条路。
好了,我们走了,则成你记住一定要好好的锻炼自己,听从骨伦兄弟的命令,若是完不成任务,升仙大会我可要惩罚你。”
说完剑光一闪,带着刘诗韵和柳璇玑瞬间升空,然后急速飞行,消失在远方。余则成心中知道,这速度绝对是石大夫飞剑最快速度,也就是能飞出十多里,现在就是在众人面前装大象。
石大夫打死也不会说自己带不了三个人飞行,所以才留下余则成在此,借口说是为了锻炼余则成,这样不丢人现眼。余则成也不会说破这层机关,反倒要显示自己是自愿的,想要锻炼自己,免得被骨家兄弟以为自己是弃子,不被重视。
就这样石大夫消失,余则成留在了这个蛮寨,骨氏兄弟本来定于后天出发,余则成只有在此等待二天,他们对于余则成那是真的热情接待,当天晚上就举行篝火晚宴,杀牛宰羊宴请余则成。
这个蛮寨确实有些邪气,寨中家家饲养巨虫,或者大如奔马的甲虫,或者三尺大小的蜘蛛,或者桶粗的巨蟒,这些巨虫位蛮人服务,或者看家护院,或者作为行走工具,或者养殖吃肉。
寨中也饲养牛羊,不过在十多只,被精心照料,只是作为过年祭祀拜主和招待贵宾所用,能够杀牛宰羊宴请余则成,那是相当的给面子。
骨伦齐纹就是那个书生少年,开始要喊余则成做叔叔时十分的不愿意,蛮人不善隐藏情绪,直接就表现在脸上,也是如此,余则成和他的岁数相仿,凭什么要喊他做叔叔。
余则成哈哈一笑,取出一个玄铁作为见面礼,顿时身后的骨伦望月和骨伦望天神色一变,对于玄铁他们并不知道炼制方法,就是知道了这十万大山中最缺的就是精铁,也无法炼制,所以玄铁他们只能购买,知道这东西的价值,看余则成的目光就是一变。
骨伦齐纹看到玄铁并没有当回事,他们的父辈十分的溺爱他,他还不知道修道的艰难。余则成一笑,随手又在乾坤袋中取出二本书,这是他喜欢的游记书籍,准备上山学艺,没事的时候看看,这个对于骨伦齐纹比什么都喜欢,顿时赢得了骨伦齐纹的好感。再喊叔叔就不在不好意思。
就这样晚间开始了篝火酒宴,众人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喝着山寨酿制的土酒,吃着牛羊肉。众山寨的头面人物都在此参加宴会,这里饮酒呈肉的碟腕都是虫子的甲壳,配菜都是一些奇异的小虫,甚至有的还是活的,好像大蛆一样扭动身躯,骨伦望天拿起一个就丢到嘴里,咔嚓咔嚓的咀嚼。
这些人吐到地上的骨头碎屑,立刻有着不知名的毒虫刷刷的爬过,在众人脚下乱跑,抢夺那些残骨碎肉。
余则成入乡随俗,毫不在意这些,也不像其他人那样惧怕这些毒虫甲虫,随手也拿起一个,咔嚓咔嚓的咀嚼,别说还真有另外一种味道,吃起来香醇无比。
看着他毫不在意,其实他在运转血藏术,此术一运,所有在地上乱爬的毒虫全部远远的避开他,在余则成左右三尺以内,没有一只毒虫敢进入到此处范围。
这一切都被骨伦望天看在眼中,他使劲的一拍余则成的肩膀,说道:
“好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不像那些人扭扭捏捏,不是看到虫子就变色,就是看不起我们把我们当成蛮夷。谁不知道牛羊猪肉好吃,可是这大山之中,毒虫遍地,野兽横行,妖魔无数,没有这些虫子我们那里有生路。
所以我一定要培养我的儿子,让他走出这片山林,在外面好好的生活,再也不以毒虫为食。让他在外面为我们骨伦家打出一片家业,为了这个理想,我们骨伦家族世代努力,我的父辈们不得不修炼饲虫**,以身养虫,我们兄弟也不得不走上了这条道路。”
余则成长叹一声,表示理解,这时那边一声锣响,无数蛮族女子冲上在众人圈中开始跳起舞蹈,随着她们的跳舞,一旁有人击打铜锣骨瓦,一种蛮荒的音乐响起,正好配合舞蹈。
这些蛮人女子,其实和其他女子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凡人。她们虽然相貌不算秀丽,但是个个洗的干干净净,散发着自然气息,配合她们的舞蹈,狂野奔放,别有一番另类的气息,让人深醉不已。
其中有三四个女子面目清秀,确实长得不错,她们在余则成身边纵舞,把自己的青春气息显露无疑,其中一个女孩,走了过来,拉起余则成,让他加入跳舞的行列。
这时周围的骨伦兄弟也都站起,加入到舞蹈中,纵情的放纵自己,他们也没有什么标准的舞姿,只是学着野兽大熊飞鹰的动作,狂放的跳着。
余则成也随着他们跳了一会,然后就走出众人的跳舞圈子,回到原来的位置,将后背的胡琴拿起,放在胸前,开始弹奏。
“雄跨洞庭野,楚望古湘州。
何王台殿,危基百尺自西刘。
尚想霓旌千骑,依约入云歌吹,屈指几经秋。
叹息繁华地,兴废两悠悠。
登临处,乔木老,大江流。
书生报国无地,空白九分头。
一夜寒生关塞,万里云埋陵阙,耿耿恨难休。
徙倚霜风里,落日伴人愁。”
配合胡琴那优雅的旋律,余则成引颈高歌,顿时震慑四方,所有的蛮人那听过这个,虽然大部分听不明白余则成在唱什么,但是那隐约的词语,沧桑的意境,优美的旋律,这些人立刻被余则成所吟诵的古词吸引,有的人开始学着唱了起来。
就这样宾主尽欢,酒席过后,余则成被安排到一间雅室,进入屋中,屋子十分的干净,一点浮尘都没有,墙上全是动物的锦绣毛皮,床上却铺着绸缎,这应该是在山外购买的,特意给余则成这个贵客用上。
余则成刚刚坐稳,屋门就被打开,二个女子缓缓走入,她们都是方才酒宴之上,跳舞中人最漂亮的女子,她们缓步向余则成走来。
余则成猛的想起,以前听过往的商队说过,蛮族有陪寝的习俗,这些蛮人都在大山之中,来人必让最美女子陪寝,这样一来表示对客人的尊敬,二来可以使本身不流通的血脉注入新血。
余则成摇摇头,就想拒绝,为首的那个女子一下子跪下,说道:
“不要啊,要是贵客你不满意,我们会被惩罚万虫叮咬的,求求你了,不要赶我们出去,我们出去后会被惩罚的,若是你赶我们出去,倒不如将我们杀了,免得将来我们受苦。”
另外一个最小的女孩说道:
“我今年已经十六了,我没有被男人睡过,我喜欢你,喜欢你的琴声和歌声,我不求什么,希望第一个男人能是你,这样死了也值得了。”
余则成顿时无话可说,这两个女子确实漂亮,而且身体清洁干净,散发一种自然的气息。一点也不像蛮族中人,这在胭脂楼也是红姑娘。
二个女子看到余则成没有拒绝,顿时二女就凑了过来,一人开始为余则成解衣,一人嘴里念叨着离奇的喃语,开始亲吻余则成的面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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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说明一下刘诗韵的问题,女孩天生丽质,蒙蒙之中被主角一忽悠,一泡就上道了。可是现在人家成了种子选手,将来无数人前呼后拥,重点培养,本来心机就深,环境不同了,条件不同,再也不是以前的小女孩了,心态自然就会变,是不是主角的半个女人还是需要主角自己的努力。当然了此书是爽书yy流,绝对不会成为绿帽文的,这种即是天之娇女,又是当初丫鬟,绝对有征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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