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是一位公爵,也不能轻易对一位伯爵的封地指手画脚。
但骑士领就不一样了,他们是各级贵族的封臣。
骑士可以是国王,公爵,侯爵,伯爵乃至于男爵的封臣,只要这位贵族愿意从自己的封地里划出一块土地作为你的封邑。
封邑,骑士有统治权,收税权,但在犯错的时候,也可能会被贵族将封邑收回。
譬如特莫斯骑士没能履行对子爵大人的出兵义务就是其中之一。
已经年近50的特莫斯骑士可不想自己的封邑被收回去,自己两个儿子,大儿子在汉克斯子爵城堡里已经当了十年的骑士侍从,等自己去世后,大儿子就可以接手自己的家业,被子爵大人封为骑士。
小儿子没有继承权,特莫斯骑士将其送到了王城去学习,现在已经成为王国法庭的实习生。
总之,只要自己不倒下,两个儿子的发展都会很不错。
那么选择就很简单了。
特莫斯骑士在略微冷静之后,脸上露出了冷漠的笑容:“传令兵!传我的命令,铁堡村出兵50,黑水村出兵50!勒令半个月后在骑士庄园集合,不从者3年内税金加倍!”
传令兵骑上一匹劣马冲出了庄园,沿着有些干裂的土路,朝着铁堡,黑水两个村庄冲去。
周明岳这几天小日子过得很舒服,每天大鱼大肉的吃喝着,不经意间较之刚来到的时候都胖了一圈。
每天满满的5队农兵制造,造完了就睡觉。
村民们也感觉很幸福,周明岳雇佣一部分村民去捕鱼,打猎什么的,铜币银币是给足了的,倒是让村民们在种田之外额外小赚了一笔。
甚至于有一名过路的游商听闻周明岳的土豪之名后,极力向他推荐自己的小商品。
好吧,对游商的那些什么水粉胭脂,周明岳是半点兴趣没有,倒是将他带来的麦芽糖,盐巴尽数买光了。
铁堡村的小孩子们算是幸福了,只要朝着周明岳吹捧几句什么周叔叔你今天怎么这么帅等等之类的话语,周明岳就会不吝惜的抓出糖来,丢给他们。
不过,他们的老妈则会急忙追上去,将他们口袋里的糖缴没一部分,嘴里念叨着吃糖烂牙等等让耳朵生茧的话语。
周明岳也会送出一些盐巴给村民,让他们感受一下幸福。
但这一切的幸福,直到骑士大人的传令兵抵达时消失了。
当然传令兵在看到大群农兵驻扎在铁堡村村外时,差点没吓尿,还以为铁堡村被什么势力给打下来了。
不过见到那些农兵并没有阻止村民进出,倒是让他有些奇怪。
直到村长一家出来种田,传令兵才找到机会上前,宣读了骑士大人的命令,并询问了那些农兵的来历。
在得知那些农兵是某位大商人或者贵族之子的手下后,传令兵松了一口气,同时也升起了一个念头,便与村长说了。
毕竟村长是骑士大人的远方亲戚,传令兵是骑士大人远方亲戚的同时也是心腹,有这一层关系在,村长是言听计从。
很快村长就找上了正在啃鸡腿的周明岳,扭扭捏捏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说白了,传令兵的意思就是替骑士大人借兵,既解决了抽调农夫导致的劳力缺失,又能够让特莫斯骑士完成子爵大人下达的命令。
周明岳对于借兵不反对,并且他意识到这是一个融入当地贵族阶层的好机会!
战争工坊想要进阶就需要敌人尸体,兵器等等,自己蹲在铁堡村基本上是没有机会的,并且很容易引来当地贵族的注意。
当然,条件好处什么的,传令兵也做不了主,因而周明岳只能跟着传令兵前往骑士庄园。
在离开铁堡村之前,周明岳借口与泰瑞斯等人告别,将战争工坊收了回来,这玩意与周明岳之间不能超过3公里,否则的话,就会自动停止运转。
金币,他只留了5个,剩下的金币,他都留给了泰瑞斯,既算是酬谢,又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倒是奈斯表示愿意跟着周明岳当个跟班跑腿。
在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奈斯已经认准周明岳是条粗大腿,这个时候还不抱紧,等人家离开了,还抱个锤子啊!
周明岳想了想,答应了奈斯的请求,毕竟他离开铁堡村,也是带着大人物光环的,那些农兵太蠢,没法进行精细操作,有个奈斯在身边,很多事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行,你就当我的管家吧。”
周明岳将留下的5个金币给了奈斯,以后吃穿住行什么的,就由他来打理了。
传令兵先回庄园汇报去了,只有约翰村长充当向导,258名农兵聚集在一起,三人一排,如同一条长蛇朝着骑士庄园行去。
要说骑士庄园距离铁堡村并不算远,毕竟是封邑嘛,子爵大人也不可能将两块天南地北的地封给一位骑士,那不是拉拢,而是惩罚。
在传令兵气喘吁吁的汇报了情况之后,特莫斯骑士有些傻眼。
自己不可能运气这么好吧?想睡觉就捡到了枕头?
但转即之后,他又为酬金的事情发愁了起来。
骑士领说实话是比较贫瘠的,光两村一庄的税金,除掉上交给子爵大人的部分之外,特莫斯骑士能够养活自己外加30名常备士兵就算很不错了,还要供给两个儿子消费,这些年下来,储蓄也不多。
实际上,别看骑士勉强算是贵族,但很多骑士一个不小心就破产的大有人在。
老子打了败仗挂掉,儿子没出息,成为骑士也是名不副实,守不住家业,最终卖战马,卖铠甲,卖武器,被上级领主除名,变成平头老百姓。
周明岳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给骑士大人制造了更多的麻烦,躺在两名农兵抬起的凉杆上。
今天天气好啊,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洒落在身上,让他眼睛半咪着,昏昏欲睡。
约翰村长羡慕无比的看着他。
这太享受了吧,不像自己,走得浑身是汗水,路上的尘土溅起,简直要了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