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 109:媳妇寄得,甜!(7更)
从商都到京城,坐火车只要十来个小时。
夏晓兰寄到京城的包裹,通过邮局寄送,却足足等了9天才送到周诚的手里。
这要是后世的快递,超过三天催件的电话就能打爆,还多亏了商都和京城都是铁路交通发达的城市,要往偏远的穷乡僻壤寄个包裹,可能要一两个月才收到。
“报告!”
通信员给周诚敬个礼,“营长,有您的包裹。”
训练休息时间,众多眼睛齐刷刷看来。
真的是很大很重的一个包裹,周诚拿到手上就感觉到了那重量。因为周阎王休假回来后脾气明显变好,就有兵大着胆子起哄:“营长,家里面又给寄好东西了啊?”
周诚是个很大方的人,下面的人都猜他家条件不错,而且家人是很惦记他的,周诚经常能收到各种包裹。他也不吝啬,别管吃的用的,都会拿出来分一分。部队的伙食标准要看具体情况,周诚所在的驻地吃的不好不坏,菜里能见到几片大肥肉,当兵的要高强度训练,饿的非常快。
周诚母亲心疼他,每隔十天半月就往部队寄吃的,周父说过许多次不许搞特殊化,周母坚持不改。周诚收到包裹,通常都拿出来分给下面的兵了。
他是有不少私房钱,但也不可能把奢侈的作风带到部队里。
其他营长怎么过,周诚就怎么过,吃穿用度上尽量不引人瞩目。
这次的包裹不是周母寄的,一看见是豫南省的地址,周诚就知道是夏晓兰。
要不咋说有了媳妇儿忘了娘呢,他妈给他寄那么多东西,周诚随手就给人了也不心疼,夏晓兰第一次给他寄东西,周诚都舍不得拆开给别人看!
他抱着包裹就走,“我媳妇儿寄来的,可不能分你们。”
哈哈,周营长又开玩笑,他那么大方的人……等等,营长有媳妇儿了?
周诚有对象了。
这消息在团里传的老快,一向嫉妒周诚的老方差点把拳头都捏碎。
“他才20岁,找啥对象啊?”
他这个30岁的,不还单身吗?
找了老婆,就会分心,在女人身上浪费的时间多了,干事业的激情会不会被拖累?
老方暗暗握紧拳头,20岁的周诚都找到了对象,他或许不该拒绝那些相亲。上次团长不还说要给介绍个女同志,老方当时给拒绝了,现在只想抽自己大嘴巴子。
老方忽然意识到,他要是再不找老婆,以后自己儿子也要落后周诚的崽。
“团长,您上次说的女同志……”
“滚,人家已经结婚一年,孩子马上都要生了!”
团长把老方赶出去,老方不服。
还是得怪周诚,才20岁就找啥对象?
……
周诚提着重重的包裹回到宿舍。
当兵的挤集体宿舍,当干部的却有单人房间,周诚的级别也到了,不可能还叫他和其他人合住。
他拆开包裹,发现夏晓兰寄得东西还挺多。
羊剪毛的背心可以穿在正装里面,把前胸和后背护住,身体也就暖和了。这话是夏晓兰信里写的,周诚对有啥东西并不是最关心,他第一要事就是找夏晓兰的信。
夏晓兰在信里说自己寄了哪些东西,又说她由母亲陪着去羊城拿货,发现有轻巧保暖的鸭绒服,不知道周诚休息时能不能穿,暂且先寄来一件。
鸭绒服是深蓝色的,夏晓兰不知道周诚有没有机会穿,也没拿花里胡哨的亮色。
除了两件衣服,包裹里还放了好多晒干的新郑大枣,几个铁皮罐子装着的是信阳毛尖。夏晓兰还特别惋惜,说邮政寄东西的时间太忙,她本来想寄点卤制的黄牛肉,又怕寄过来之后变质,只能再想想别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早晚有一天,上千公里的距离,只要短短几个小时就到,两地之间寄熟食,甚至生鲜也没关系。”
夏晓兰在信里很坚信这一点。
周诚想那得多少年以后啊,拿飞机寄东西?
就算最发达的美国,也没有这么败家的。
她让周诚要吃饱穿暖,不能因为年轻身体好就不爱惜身体,又说自己想要和白珍珠合伙干点啥生意,问周诚这姑娘是不是可靠。
白珍珠?
是白志勇的妹妹。
白志勇参军好几年了,去年才提干,是周诚营里的一个排长。
这人的个人素质比较突出,性格却很冲动,明明之前就有提干的机会,却被白志勇的性格毁了……这样的人不一定能当多大的官,当战友的话周诚也不想和他并肩作战,就怕他那个人英雄主义冒头,在关键时刻毁了计划。但当朋友的话,周诚还是挺信任对方,白志勇是恩怨分明的人,周诚恰好就对他有恩。
他的妹妹,应该值得信任吧?
周诚反复把信看了两遍,依依不舍放下信纸,把外套脱下试穿了羊剪毛背心。
再穿鸭绒服,他不一会儿就热的满头大汗。
在部队里确实没啥穿鸭绒服的机会,周诚爱惜地将衣服脱下来挂好。这是他媳妇儿的心意,可不能弄皱弄脏。羊剪毛背心倒是可以穿在正装里面,又薄又贴身,周诚动了动也不影响活动。
夏晓兰寄来的红枣有好大一包,信阳毛尖也有几大罐,周诚拿出一颗红枣塞在嘴里,又甜又糯,枣核还特别小。他吃完一颗,忍不住又吃几颗才停下——周诚有个不好对别人说的秘密,他喜欢吃甜食!
他的口味重到啥程度呢,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刷上一层厚厚的芝麻酱,在撒上一层绵白糖……周诚一个人能吃光一大盘。他小时候就喜欢拿手指蘸白糖吃,还被家人收拾过,他爸说他又怂又娘气,周诚慢慢就把嗜甜的毛病改了。
哦,或者说藏的更深。
晓兰咋看出来他喜欢吃甜食的?
难道是上次在火车站,自己给晓兰买枣时顶着看的时间太久?
周诚又摸出一颗红枣放嘴里。
别管咋知道,哪怕是巧合呢,说明晓兰注定该是他媳妇儿呗。
茶周诚不太喜欢,这几罐信阳毛尖他得喝到啥时候?放坏了也是浪费晓兰的心意,周诚想了想,趁着天黑时给团长送了一罐去。
团长打趣他,“听说你对象了?”
“嗯,豫南的人,这茶叶就是我对象寄的,给您尝尝。”
一共有五罐茶叶,和红枣一样,夏晓兰多准备就是为了让周诚能送送人。吃独食是挺不好的行为,哪里都需要人际交往……当然,你处在啥样的级别,也就顶多和顶头上司分享下土特产,不能直接越级送礼。周诚也没给夏晓兰提过自己的级别,夏晓兰以为他就是个小兵,20岁的年纪,就算被提干了,顶天就是个小排长吧。
周诚是营长了!
在团里他无需讨好太多人,就是团长,也是有本事,对周诚也不错,周诚才尊重对方。
除了团长,周诚和3营长老方不太对付,不过和二营长关系处的还不行,也分了一罐茶叶给他。
剩下的3罐茶叶咋办?
周诚不可能给下属,也不会给讨厌的老方。
他想了想,把两罐茶叶打包,忍痛分出一半红枣,转寄回了家里——男人有了媳妇儿忘了娘,有个好媳妇却也同样叫人成长。周诚直接给钱的时候多,买东西往家里带的时候少,红枣和茶叶分给其他人心痛,自己亲爹亲妈还是能尝一尝的。
像他这样的儿子哪里找去,要不是下手快,他爸妈哪能提前享受到儿媳妇的孝敬。
瞧瞧3营长老方,连个对象都没有,家里父母恐怕连头发都愁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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