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7章 我为你离经叛道(3)

关灯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我有爱人了。”

宋南墓说完就踢开凳子走人了,宋湲盯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拐角,消失在自己的视线。

以后还会见面的。

她这么想。

但肯定不是现在。

宋南墓今天有心憋着气,就等着江北泽主动打电话联系他,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可是等了一下午都没有,去卖场逛了一圈,出来的时候,发现手里拎着好几串冰糖葫芦,还有一些江北泽喜欢的零食。

怎么就喜欢吃冰糖葫芦了?

明明在纽约,也不见他这么想。

他承认还是自己想了,想回去了,以前没家那会儿,就算宋毅凯给他打一百个电话,他都不会回去,就在外和几个兄弟鬼混,喝酒打台球骑摩托车,十点之前绝不回去。

现在有了枕边人,想法都变了,身边的兄弟也没了,交际圈也淡了,渐渐地只剩他一个了。

宋南墓胡思乱想着回去了。

看到房门是开着的,玄关的灯也是开着的,黄绿色的光影打落在墙上折射出一道痕迹。

江北泽早就回来了,蹲在客厅花架的下面,逗弄着一只小狗。

一只纯种的小金毛犬,棕黄色的毛,不大的狗。

这狗宋南墓看着眼熟,以前他见过江北渊家里的玉立,这小狗倒是和那只大狗九分像。

“谁家的狗?”

宋南墓在玄关处换鞋,吊儿郎当开口说,气来气去,主动找台阶下的果然还是自己。

“我二哥家的,玉立生的。”江北泽没抬头,没看宋南墓,兀自浅声道。

果然如此。

宋南墓本来心里就有气,现在更憋着气发泄不出来。

“你喜欢养,我给你买只好的不行吗?”

“狗的生命是没有贵贱的,玉立死了,就只留下这三只小狗,我要的这一只,叫长安。”

宋南墓才不管他长安不长安的,踢跶着拖鞋走了过去,把地上的狗抱了起来。

看着傻了吧唧的模样,也不知道好不好养活。

“这狗丑死了,明天我送回去,顺便去宠物医院给你买只新的!”

“我不。”

江北泽这次很强势,把他怀里的狗抢过来,宝贝似的抱在怀里。

宋南墓彻底火了,印象中江北泽已经很久没同他这么杠过了。

“你特么的有完没完?是不是还忘不了你二哥?!”

“嗯,是。”

还……是?

宋南墓气得想砸墙,还以为他能半推半就一下,这么干脆承认,他这颗心,被人开了一枪似的,正好对着心尖的位置。

“江北泽,当初好上那会儿,你怎么答应我的?!”

答应他什么了?

答应他,我以后就忠诚于你一个人,其余人都入不了我的眼。

答应他,以后你赚钱,我煮饭,两个人同居住在一起,彼此照顾。

江北泽一直低着头。

“你问我忘不忘得了,我说的是实话,你还生气,可事实就是这样,我喜欢我二哥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

“所以现在还喜欢就是的了?”

“昂,我今天回去,我二哥还给我做饭,我二哥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我二哥——”

有完没完了?!

宋南墓直接揪住他的领子,把他扯到自己这边来。

“那老子特么的算什么?算你的备胎??”

“……”江北泽别开眼去,“这几年你对我好,我看在眼里,我很感动,可能人生地不熟,所以我很依赖你,这种感情是爱情吗,你说是就是好了,反正我们都在一起了。”

“那我就是犯贱,心意让你这么糟蹋!”

宋南墓气得眼睛都红了,松了手,江北泽重心不稳朝后退了两步,面无表情看着宋南墓。

“我让你犯贱了吗?你自己主动凑过来的,你要是不来找我,我也不会因为愧疚、因为感动跟你在一起!”

因为愧疚?因为感动?

他可能不知道这些话多伤人,多少年,他宋南墓好歹也算个闯荡江湖的混子,被血淋淋的伤到,多少年没有过了。

可能当初去找他就是个错误,从那句“永失我爱”开始,就是个错误!

不,从他看上他那一刻,就是个笑话!

四年过去了,以为彼此都能成熟些了,在他眼里感情不是儿戏,可在他江北泽眼里原来不过如此。

宋南墓转身走了。

门摔的很响,回荡着巨大的颤音,震得江北泽怀里的长安都打了两个哆嗦。

小家伙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江北泽。

江北泽把狗狗放到地上,蹲下身摸了摸它软软的毛。

“我演戏很差劲吧……”

眼睛积蓄了一团白花花的雾气,晶莹透彻,直到眼泪一颗一颗滚烫落下来。

“我这次把他气走了,他那么骄傲的人,这下子真的被我伤到了……”

现在被伤到,总好过日后他伤了一圈人,再自伤。

玄关处放着两个敞口的塑料袋,江北泽走了过去,看到袋子里面盛着他喜欢吃的零食,还有好几串冰糖葫芦。

那葫芦很快成了眼泪葫芦,江北泽吃了一个糖球,又咸又苦又酸……根本就不是冰糖葫芦的味道。

其实他小时候就喜欢吃冰糖葫芦。

那次是江国腾和裴金玲吵架,江北渊嫌烦带他出去,路过唐人街,然后给他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江北泽记得很清楚,当时那串葫芦上面包了一层透明的糖纸,糖球一个个又大又圆,吃起来也很甜,里面是无核的,不用担心被卡到牙。

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段被江北渊陪伴的时光,真的很幸福,很单纯。

怀念不代表舍不得。

难忘不代表还眷恋着。

他现在喜欢的是谁,他很清楚。

想和谁在一起,他也很清楚。

但是这些话,都没办法对宋南墓说。

一切都这么结束了。

一切都陷入了偌大的安静之中。

……

半个月了。

江北泽半个月没看见宋南墓了。

从那天吵架,他就没回来过,这半个月他都是自己窝在家里,饿了点外卖,要么不吃,然后困了睡觉,睡不着就静静哭,又怕被狗看了笑话,然后蒙着被子,在被窝里哭。

长安瘦了一圈,江北泽觉得这样不好,他不快乐,连带着狗也不快乐,狗也跟着他日渐消瘦了,明明拿回来之前,言念和江北渊给养的白白胖胖的。

所以时隔半个月,江北泽终于出门了,去江北渊家里送狗。

今天周日,言念在家,三个孩子也在家,言念招呼三个孩子叫“小叔”。

“长安宝宝,妈妈好想你哦!”

最喜欢长安的就是江春和,江北泽抱走的时候,小姑娘哭了好久,好在是又送回来了,小姑娘幽怨地瞪了江北泽两眼,好似在说虐待我家狗了,都瘦了!

不过忌惮对方是小叔,江春和没敢说出口。

江春和拿着狗吓唬江景明,江三儿故作淡定回房间了,把门给反锁了。

江三儿打小没理由怕狗。

很神奇。

没被狗咬到,也没被吓到,但就是怕狗,言念说这是遗传,遗传了他爹怕狗的细胞!

不过狗老老实实趴着,或者不“汪汪”叫的时候,江三儿不怕,就怕江春和拿着狗吓唬他,江三儿就老实了。

“嫂子,我二哥呢?”江北泽环顾一圈,没看到江北渊。

言念说江北渊去医院了,今天医院有个大手术,必须需要他,因为除了江北渊,其余的人胆子小,没人敢接。

江北泽中午没留在言念家里吃饭,送完狗就走了,说要去医院找江北渊。

中心医院很忙碌,说话声、急匆匆的脚步声不绝于耳。

相比较那些急匆匆的医生,江北渊算是闲庭信步的一人了。

江北泽靠在走廊的墙上,瞧着江北渊从手术室走出来,穿着白大褂,虽然白大褂有点褶皱和斑驳的血迹,但不影响他的干净。

阳光落在江北渊的肩膀,他肩膀很宽阔,身材欣长匀称,一只手抄在口袋里面,走路的时候,外面的光追着他跑,落满了他的脚边,他的身上。

江北泽记得,出国之前,江北渊还是有些清瘦,那个时候可能压力大,家里很多事情都不顺心,他眉心乌云重重,眉眼也藏着倦怠。

现在不了,神采奕奕又清爽,出尘不染的江医生,很吸引人。

直到江北渊看见他了,那双漆黑完美的桃花眼落在江北泽身上,江北泽打了个招呼。

他得承认,他的二哥依然优秀卓绝,依然光彩夺目,依然丰神俊朗,依然是他见过的,最完美的人。

曾经是真的喜欢过,现在也真的只是崇拜了,仅此而已。

“你嫂子打电话说你眼睛肿了,被蚊子咬了?”

噗、、、

二哥怎么跟宋南墓一个样啊。

江北泽哭笑不得,“二哥,我就不能是哭了吗。”

“哦。”

江北渊在写患者的病例,懒懒地看了江北泽一眼,然后又继续写手里的病例,“二十的人了,还哭。”

江北泽没有回答。

写完了病例,江北渊这才正式端详江北泽,他瘦了点,衣服前面插着一支钢笔,棕红色的钢笔,不是他当初送给他的那支。

“换笔了?”

江北渊的声音很磁性,比江北泽的声音要喑哑几分,一个尾音上扬也很有韵味。

提到这个,江北泽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对不起二哥,他吃醋,然后就给丢了,我没拦住,现在丢哪我也不知道了。”

那是江北泽18岁成年礼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已经和宋南墓在一起了,无意间提了一嘴,我二哥送过我一支钢笔,祝我前途似锦,一路繁花,然后宋南墓就火人了,二话没说把江北渊送的那支笔丢了,给江北泽买了一支崭新的。

是国外的一个牌子,雕刻和纹路无比精致,连同笔盖都没有任何的瑕疵。

这是宋南墓攒了3个月的打工钱,给江北泽买的,所以当时看在他这么诚心诚意的份上,赚钱不容易,江北泽没跟他计较了。

江北渊也没往心里去,毕竟好几年送的笔了,送出去了,那就是人家的东西。

“我下午还有台手术,你自己去食堂吃,要么给你钱出去吃。”

“嗯没事,你忙吧二哥,我就是过来随便看看的……”

江北泽想走了,刚转身就瞄到了拐角处一抹黑色的身影——

下一秒赶忙转过身来,抱住了江北渊的腰。

什么话都没解释,就那么抱着,往江北渊怀里蹭了蹭。

拐角处穿着黑色夹克的宋南墓眯眼瞧着这一幕,拳头被他捏得咯吱作响,又颓废地松开了。

所以这算什么?!

半个月,他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冷静,给他时间,给他机会,哪怕是一通电话也好,一个信息也好,各种方式联系他都好,甚至哪怕是骂他一顿不回家也好……

什么都没有,宋毅凯生病了,他今天是过来给宋毅凯买感冒药的,没成想就看到这么一幕。

很好。

宋南墓的身影消失在了拐角尽头,好似从来没出现过一般。

江北渊把身上的少年扯开。

居高临下,他长眉一扬,似笑非笑,“懂得拿你哥挡枪了?”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他二哥。

江北泽低着头,“我和他吵架了,有点矛盾……”

“你的私生活我不管,我也不插手,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

三半句话,表明了他自己的态度,但是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下次找别人配合你,我不行,我媳妇儿吃醋。”

说完就回去诊疗室了,江北泽站在原地笑了。

忽然觉得他二哥真是太好了,太专一又深情,他是一个足以令无数蜜蜂前仆后继的男人。

这样绝色般的香饽饽,他却一点都不心动了,不迷恋了,因为,他已经被另一个人,占据了全部的心。

人的心都是只有一个,三心二意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那是渣滓。

江北泽回到了水榭阁楼。

他果然还是没有回来……

看到那一幕,正常人都会有种遭遇背叛的感觉,回来就是脑子秀逗了。

现在宋南墓不在,长安也送走了,家里就只有他自己了,江北泽其实不饿,随意煮了一点面条吃了,和宋南墓在纽约那会儿,俩人对着头吃一锅面条,现在吃一碗就饱了。

吃完饭,就拿着宋南墓送他的钢笔玩。

其实这只钢笔江北泽没舍得用几次,怕用坏了,里面的还塞着一张小纸条,是当年他给他写的同学录,“永失我爱”这几个字,被他剪下来了,卷成条塞到了钢笔里面。

但是这件事,宋南墓并不知道。

窗外的风比较清新凉爽,比屋里的沉闷要好太多,江北泽趴在窗户上,闭着眼睛感受这风,其实如果不是宋南墓,他一定会孤独终老的,因为爱而不得。

就像这风,吹得凉,吹得归无定所。

最后吹得手都麻了,他才恍惚回过神来,要关上窗户,不然感冒了遭罪的是自己。

可能是冻得没知觉的缘故,手里的钢笔没拿稳,径直掉了下去。

“不要——”

下意识吆喝了一嗓子,回应他的,是一片寂静无声。

这是在五楼,江北泽外套都没穿出去捡钢笔,站在自己楼下,一个穿着黑色运动服的男人拿着这支钢笔,无聊端详。

江北泽不认识这个男人,应该是同一个小区的,“那个……先生,这支钢笔是我的,麻烦还给我,谢谢。”

男人约莫三十左右的样子,看到江北泽的那一瞬,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小奶狗,我喜欢。”

江北泽依然伸着手,“那个钢笔,麻烦还给我,它对我很重要。”

“怎么证明是你的?”

“你可以打开里面,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四个字,永失我爱。”

男人打开一瞧,里面果然夹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条。

“这样好了,你现在跟我来酒吧,陪我喝酒,喝过我,钢笔给你,喝不过,你今天晚上陪我玩一晚。”

江北泽皱了皱眉,他的眉毛跟他的脸一样,很清秀,不浓郁,整个人的都是奶奶的,干净又纯粹,像个刚高中毕业的学生。

见他不说话,男人把钢笔抄口袋里,然后转身就走,“不陪我喝酒就算了,你可以去告我,看看警察会不会管你这点破事。”

一支钢笔,确实没必要报案。

但是这支笔,对江北泽的意义真的非常非常重要,这是他喜欢的人,流了三个月的汗水、手磨了三个月的茧子,起早贪黑同时打好几份零工,给他买的礼物。

这是一份纪念,也是一段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时光和付出。

江北泽猛地叫住他,“去哪个酒吧,我现在就陪你去!”

【告知书友,时代在变化,免费站点难以长存,手机app多书源站点切换看书大势所趋,站长给你推荐的这个换源APP,听书音色多、换源、找书都好使!】
章节报错

上一章 目 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热门推荐: 从大学讲师到首席院士 陆地键仙 修罗武神 万相之王 从木叶开始逃亡 星汉灿烂 从长津湖开始 人族镇守使 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我有一剑
相关推荐:你好,我的1979往返时空19781979闲鱼人生激荡1980北城有雪磨牙煌煌天道无上剑宗春光旖旎我其实是一个大佬王府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