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曾书书的秘密(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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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

万剑一负手望向通天峰,被阻挡的视线似乎越过了山体,看向遥远的南方。

“在南疆十万大山里,有太多的未知,或许会去看一看。

你们有没有想过,神州大地是否真如我们所认知的,北方冰川、南方南疆、东方大海、西方不周昆仑便是此方天地的界限?

若真是界限,那里又会是怎样的场景?

天大地大,我愿以余生去转一转、闯一闯。”

缓过一阵,万剑一忽地收回视线,在右侧袍袖中伸出一物,展示在田不易和道玄真人的面前。

正是长生堂周隐使用的离人锥。

“这件魔教奇珍还凑合,以后我就弃剑用它,名字嘛,你们觉得南宫隐如何?”

此语,既是留下可供联系的讯息,又是让道玄真人宽心。

“哈哈,两位,咱们后会有期!”

万剑一畅快大笑,离人锥离手化作一道乌光,不见他有任何的纵跃动作,身躯便停在乌光之上,瞬息闪烁至数十丈外。

渐行渐远,一往无前。

道玄和田不易目送这道黑白流光远去,最终消失在天地相接的东方。

两人动也不动,伫立许久。

直至天半朱霞,松林唱晚。

到了最后,两人如心有灵犀一般,口中同时吐出了两字。

“珍重!”

##

河阳城。

山海苑一层大堂。

结账的柜台前。

听着裴掌柜的讲述,杜必书一脸的惊讶,在他的手中,还捏着一封信。

在河阳城,他先去了德源杂货行,留下足够支付一年的帮厨工钱,并取走了订购的黄符纸,这才准备打听幽姬的下落。

首选的,自然是客流量最大的山海苑。谁知,刚一进门,就被这里的裴掌柜拦下。

“老掌柜,你是说,一个黑衣蒙面女子委托你交给我的?你怎么确认是我?”

曾书书连忙凑了过来,更是好奇。

“那位姑娘说过,一个样貌勉强算得上普通的年轻人,会在最近一段时间打听她的下落,而且是青云山上的神仙。”

裴掌柜赔笑解释。

能当上山海苑的大掌柜,自认眼力还是有的,且圆滑世故。

在看到两人的第一眼? 他就大致确定了某人的身份,又加上刚才的简短交谈? 肯定八九不离十。

“啧啧,样貌勉强算得上普通? 真准!”曾书书在一旁打趣道。

“滚粗? 没正形!”

杜必书古怪地瞅着手中的信笺,其上的落款仅有四字。

“杜丁亲启!”

若不是这四个字,杜必书一定以为对方认错了人。

那相貌的描述,根本不准!

“老掌柜,那位姑娘走了多久?”

“比你们早了半日功夫吧?大概是在午后。”

虽然说是‘大概’? 但裴掌柜的语气异常肯定。

“那她往哪个方向走的,您还有印象吗?”

“大概? 出城向东。”

其它也没什么可问的? 杜必书再三谢过裴掌柜? 闷头走出了山海苑。

曾书书疑惑跟在后面,默不作声。

现在天色已晚? 怎么着也得找一家客栈休息? 为何不在山海苑住下?

因为疑惑,他才觉得有意思。

锵!

刚一走出山海苑,杜必书便祭出逆鳞剑? 面朝正东? 作势欲起。

曾书书连忙上前一拦。

“嗨? 这么急干嘛!”

到了这般时候,必须得拦,他可不想稀里糊涂赶夜路。

哪怕对方追的是绝世佳人!

“我在找一位前辈,可惜晚了一步。”

“前辈?你小子的口味够刁……嗯,是我想歪了么?”

曾书书更觉奇怪,可脸上的表情分明是不信。

有些人,一撅屁股,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瞧着对方猥琐的表情,杜必书没好气啐了一口:“你小子,开车都猝不及防,搁以前,准是群主的料!”

对方这么一拦,反倒让他想通了,只是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贸然追出去,纯粹是撞大运。

“开车,群主?那是什么东西?”曾书书挠了挠头。

“哈,哈哈!”杜必书敷衍一笑,“他们可不是东西!走吧,休息一晚再走!”

说罢,挥手收起仙剑,转身走回了客栈大堂。

……

客房内。

小灰在床榻上沉沉睡去,其怀中还抱着一截抢来的竹筷,嘴角上扬。

方桌前。

杜必书打开了幽姬所留的信笺,在油灯下凝神细看。

“杜丁:

我和他即将远行,心愿已成,此生足矣,唯一有挂碍的就是她。

你给她的东西,我看过。

或许,你早就预知了一些内情;或许,只是凑巧。

若有能力,顺手帮一帮她,也是在帮他。

临别前,送你一件小东西,就放在初相见的地方。

望自珍重。”

通篇都是以含糊的措辞书写,要是不相干的人打开,肯定猜不透其中的暗语。

杜必书不禁苦笑。

自己真的做得过于明显吗?连幽姬都隐隐察觉出不对劲。

至于她赠予的东西,肯定不会差到哪儿去,甚至他猜出了所放置的地点。

以后还得慎重,再慎重呐。

信封内,仅有这张薄薄的信纸,在封口的部位,惟妙惟肖地画着一只灵狐伏地,没有一点法力波动。

隔着油灯比照一番,也找不到其它的暗记,杜必书索性以火点燃,将其付之一炬。

黑色飞灰片片撕裂,如追逐的蝴蝶在空中飘飞,终落于青砖地面。

待灰烬尽数落定,脚掌在其上轻碾数下,随着袍袖一挥,已成齑粉的纸灰飞出了临街的木窗。

杜必书信步走向木窗,凭窗而立。

窗外的河阳城,华灯初上。

街道的行人络绎不绝,不时出入酒肆、茶馆、戏园和青楼,上演一天中最后的繁华。

多少有些感慨。

忽然,在熙攘的人群中,杜必书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流连在青楼的门前。

探头探脑,踌躇再三。

与招揽生意的鸨母、龟公闲扯了片刻,还是踏进了那灯红酒绿的门槛。

杜必书:“……”

……

翌日清晨。

在结清房钱、吃过早点后,杜必书若无其事走上二楼,在一间客房的门外轻敲。

笃笃笃!

没有回应。

笃笃笃!

仍旧没有回应。

杜必书眉头微皱,刚要抡拳砸门,房内传来了哈欠连天,还有一句含含糊糊的抱怨。

“谁啊,睡个懒觉都不安生!”

吱呀!

房门打开。

曾书书身披松垮的法袍,揉着惺忪的睡眼,又长长打了一个哈欠。

“是杜师兄啊?进来坐!”

侧身让开房门,还摊手做出相请的手势。

杜必书没与他客套,跨过门槛,走进了这间客房。

除了床榻凌乱,房内还保持着最初模样,连桌上的茶壶茶碗都未曾动过。

鼻翼翕动,还能闻到淡淡的酒气,即便窗户大开,也逸散不去。

杜必书偏头又瞧了瞧曾书书,发现在他惺忪的双眼中,有一两缕浅浅的红丝,那是熬夜晚睡才会有的痕迹。

按理说,修道者不该有这般痕迹。

曾书书察觉到注视的目光,立刻偏头躲闪,神情有了一丝的慌乱。

杜必书也不点破,高深莫测一笑,拍了拍对方的左肩。

其挤眉弄眼的神情,分明是在说‘我懂的’。

“曾师弟,时候不早了,咱们出发吧。”

“啊?这么早!”

“难不成,曾师弟还想再待一天?”

“那倒不是,至少先吃顿饱饭吧,这里的‘清炖寐鱼’不错。”曾书书一面说话,一面整理外袍、穿上鞋履。

杜必书点点头,非常赞同这个提议:“也好,下楼吧。”

向外走了两步,忽地脚下一顿,口中轻声嘟囔了一句。

“醉红阁陪酒的姑娘叫什么来着,哦,是莹莹!对吧?”

“胡扯,分明是金钗儿!你……”

曾书书立刻出声反对,可话说到一半,他恍然反应过来。

客房内,顿时一静。

窗外的零散喧闹,仿佛突然间消失,只剩下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喘息之中,透着慌乱。

就这样挨过了十数息,曾书书讪讪抓了抓头发,手脚麻利地关上了房门。

声音压得极低,急急做着解释。

“杜师兄,你可千万不要误会!我去那里,是为了‘公干’!”

公干!

这个借口找的好,而且脑洞不错,就是难度系数大了些。

“曾师弟,我信你!”

嘴里这么说,可杜必书的嘴角一歪。

“杜师兄,你别不信,那个红倌人肯定有问题,我来不及通知你,就亲自探了一探!”

探了一探!

好污,令人无限遐想呢。

杜必书‘信服’地点点头。

越是这般,曾书书越急,恨不得立刻赌咒发誓。

“是真的!我怀疑金钗儿是合欢派的人,那一笑一颦的媚劲儿,连见多识广的我都吃不消!”

合欢派?

杜必书豁然一惊。

没有心思去揶揄对方,甚至连‘见多识广’的内涵都不再关注。

“曾师弟,你确定?”

“差不多,至少有七八成的把握!”曾书书很肯定地回应,同时紧绷的神经一松。

“走,去看看!”

现在,杜必书反倒相信曾书书的判断,当即回身拉开了房门,迅疾奔出。

金钗儿这个名字,让他忽然记起了另一个名字。

金瓶儿!

十年后叱咤魔教的妙公子,合欢派最杰出的天骄。

两者的名字,如此相似,又是和合欢派扯上关系。

要说是巧合,那未免巧到了极点。

“嗨,杜师兄,等等我!”

瞧着对方雷厉风行的背影,曾书书也不迟疑,跑到床榻边捡起轩辕剑,施展清风诀追了过去。

飘身下楼,在经过大堂柜台时,随手抛下一块碎银,撂下一句‘结账’,便冲出了山海苑。

裴掌柜、一旁的跑堂伙计尽皆愣怔当场。

过了一会儿。

伙计满面古怪地推推裴掌柜:“掌柜的,先前那个神仙,不是结过账了吗?”

“是啊,难道神仙记差了?”

……

醉红阁。

清晨时分,是这里最清闲的时间。

除了一些恩客、纨绔子弟要早早赶路和返家,大部分姑娘都会赖在屋中补觉,连日常的早餐都省了。

偌大的三层阁楼,少有人走动。

一个尖嘴猴腮的龟公,靠在门内的长凳上打瞌睡,眼睛半眯。

每当有昨夜的主顾匆忙离开,他才会僵硬站起、拱手相送,之后又歪倒在凳上。

啪啪啪……

迷糊之间,这龟公好像看到有人走进大堂,登时打了一个激灵,嘴里热切打着招呼。

“这位大爷,姑娘们都在休息,状态差的很,要不,您午后再来……”

可等他瞧清了眼前人的样貌,随即又是巴结一笑。

“曾爷,您不是刚走吗?哈哈,一定是舍不得钗儿姑娘,想再让她吹箫弹曲儿。”

曾书书面色一僵,偷眼瞄了瞄身边的杜必书,心里有些发虚。

“去去,一边去!我们自己过去!”

挥手屏退了龟公,曾书书径自跑上了三楼,来到最靠里的一间房外。

“杜师兄,她就在这里,寅时我才离开的。哦,我可什么也没干!”

杜必书无语附和一句,直接去推那房门。

紧闭的房门,应手而开。

为了以示清白,曾书书身形一闪,第一个闯了进去。

“咦?人呢!”

随即,一声惊诧在屋内传出。

杜必书跟着进入。

这是一间宽敞的套间,分为内外两屋,中间以一扇镂空的檀木屏风相隔。

外间,有矮桌坐垫三处,可供三人端坐下方听曲。

桌上还有残酒蜜饯存留,淡淡的酒香与脂粉气混合在一起,令人心醉神迷。

内间,摆放典雅乐器若干。

古筝、玉箫、琵琶、横笛……

件件精致,依照一种特定规律,陈列在屋内的每个角落,可见其主人多才多艺。

在乐器的包围中,是一张宽敞的女子绣床,粉红的布幔、晶莹的珠帘、略显凌乱的蚕丝被褥映入眼帘。

可惜,榻上无人。

此刻,曾书书诧异站在床榻前,目光向不大的内屋四处搜寻,可哪还有佳人踪影。

曾书书伸手摸了摸蚕丝被褥,动作颇为熟稔。

“奇怪啊,床褥还有余温。或许是外出如厕……”

语气不确定,但还带着最后的侥幸。

杜必书走到靠窗的小巧梳妆台前,指着台上的一张素雅信笺,回头笑道。

“看来,她已经先走一步。”

“先走一步?不可能,寅时还在的。”

曾书书犹不相信,心急火燎跳了过来,瞥见半开的信笺,就要伸手去抓。

“慢着!你不怕有毒?”杜必书伸手一拦。

“怎么可能?”

杜必书可不敢大意,向后退出两步,手掌隔空一抓,就将信笺完全展开。

在展开的一刹那,一蓬浅粉色的粉末四散逸出,将梳妆台的四周笼罩。即便隔开半丈,他们还是嗅到淡淡的甜香和莫名涌起的悸动。

两人齐齐挥动袍袖,同时法力外逼,驱散了这里古怪的粉尘。

“纸醉金迷!还真是合欢派!”

曾书书揉了揉鼻头,面色一沉。

纸醉金迷,是合欢派惯用的一种迷香。虽然有色有味,但与寻常的胭脂极为相似,大意之下极容易中招。

对没有修为的人,这只是一种催情亢奋的药物,对身体没有损害。可是对修为在身的修道者,却是一种难缠的淫毒。

轻者,浑身法力滞涩,运转艰难;重者,法力涣散数日。除了独门解药,很难寻到对症的药物。

不取人性命,可无比歹毒。

杜必书在典籍中读过相关得内容,仅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经一提醒,恍然记起。

毒粉已清,两人还是不打算靠近,远远看向信笺上的内容。

字迹略显潦草,且以眉笔书写。

“正道小哥,昨夜钗儿承蒙雨露,心甚喜。若要重续姻缘,可来逍遥涧找我。”

信笺的末尾,还画着一个俏皮女孩的脑袋,在吐舌头做鬼脸。

承蒙雨露!

杜必书收回手掌,任由信笺飘然落到梳妆台,侧身摸着下巴贱笑,目光上下打量曾书书。

“老弟,你还有什么说的?没关系,我懂!”

“懂个屁,她这是栽赃陷害!”

曾书书羞恼跳起,伸手就要抓那染毒的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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