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黄莺偏又遇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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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大宅的早晨,照例从阿细的捣衣声中开始。尽管是在战乱之中,可这样平凡而热气腾腾的早晨,无论谁看了都会生出对生活的欢喜:阿细在后门处捶洗着衣服;贞娘带着厨娘在厨房间里准备早餐;司机老丁刚刚擦好了车子,此刻在门厅里擦着阿爸的皮鞋;唯独应该在打扫房间的阿枝和抬炭火的阿力不见人。

贞娘放下搅拌勺,嘴里嘟哝:“小年轻,光晓得谈朋友,活也不做,想要吃生活。”不高兴地到用人的卧室里找阿枝和阿力。

过了一晌,贞娘带着阿枝回到厨房间,阿枝哭哭啼啼的,手里捏着一张纸,阿力却还是不见。黄莺梳洗已毕来到厨房间,见状奇道:“阿枝,你哭什么?”

“小姐,阿力……他打仗去了呀!”阿枝说着,扬一扬手里的信,哭得更凶了。

原来阿力今天凌晨会同几位小伙伴,一道坐火车南下赴广西前线了。这封信就是留给阿枝的,让她等自己。

阿枝哭个不停,贞娘叹口气,将她按在椅子上,抱怨阿力道:“早知道要走,又招惹她做什么?”又劝阿枝,“你也不要太着急。阿力有志气,总归是好事情。他去的广西,是国民党第四战区,现在那里的冬季大整训应该完成了,军力强大。武汉会战以后,日本人的主要火力也不在那里,都转到晋察冀边区去对付共产党了。”

黄莺心里奇怪,贞娘怎么对战事如此如数家珍?又对阿力既惊且佩,自己家中出了一名抗日战士,觉得与有荣焉。她安慰了阿枝几句,对贞娘说道:“我今早不在家中吃早饭。”

贞娘见她拿着坤包,警觉地问:“小姐一大早上哪里去?”

“我去马斯南路[1]上的咖啡馆,会一个朋友。”

贞娘说:“外面乱,让老丁送你。马斯南路近得很,他赶回来,不耽误老爷上班。”

黄莺想了想,同意了,上了老丁的车子,朝马斯南路驶去。

歌后大赛之后,黄莺与百代公司签了三年长约,由华新台的虞台长作保,让她预支了薪水,好歹填平了阿爸的窟窿,保住了黄家大宅。阿爸的心一定下来,事业也好起来,虽在乱世中,也将洋行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昨晚离开华新台之前,虞台长找到她,说想安排她和歌王诸葛光见个面,她唱红了对方写的好几首歌,却至今还没有被正式引见过。

黄莺吞吞吐吐地想要拒绝,可拗不过虞台长的坚持,无奈答应下来,却对虞台长说:“好吧。不过,不用劳烦您帮忙了,我知道去哪里找他。”

特卡琴科兄弟咖啡馆到了。这家咖啡馆是流亡的白俄贵族开的,不仅物美价廉,而且非常有艺术品位。墙上挂的都是白俄画家的原版油画,留声机里尽日放着柴可夫斯基、里姆斯基的作品。她知道,诸葛光每日固定在这里靠窗的座位上吃早餐。

黄莺吩咐老丁折返,自己转向咖啡馆,一眼就看见了坐在窗边的诸葛光。一时间,她被起伏的心潮逼得动不得步,定在原地。假若此刻诸葛光抬起头来,会发现站在窗外的女郎眼里那无法掩藏的爱意,然而半分钟之后,那爱意就像它涌起来那样一层层地退下去,只剩下恰到好处的温暖和善意。

黄莺推开门,走到诸葛光的面前,轻声唤:“诸葛哥哥!”

像平常的每一天一样,诸葛光将黑咖啡和羊角包放在一旁,埋着头,在一张五线谱上涂涂画画。听到声音,他从五线谱上抬起头,有些错愕地盯着眼前的女郎。她穿着件白底蓝梅松身旗袍,朴素秀雅,似曾相识。诸葛光的目光从那圆圆的脸庞看到含笑的嘴角,时间的晚钟一下一下地敲打他的心胸,终于将他带回到记忆里的那个午后,他恍然大悟地站起来,唤了黄莺的闺名:“钰茹!”

十年前,十九岁的诸葛光正在为前途而抗争。大哥诸葛宏远在欧洲,父母的意思,是要将这个小儿子留在身边。想起那样的生活,他都不寒而栗。那将意味着不仅与他喜欢的艺术再无缘分,父母铁定会让他念商科;还有他顶顶讨厌的所谓社交礼仪,虚伪势利、在咫尺大的圈子里计划着配对嫁娶,一生一世,就像被绣娘绣到屏风上的蝴蝶,任凭再怎么栩栩如生,也扇不起一个涟漪。

他一定要逃离。

那一天,是在席家、黄家,抑或是陈家的宴会上,诸葛光终于从衣香鬓影中挣脱出来,找到了一条通往后花园的小路。他沿着石子路走,想走到路尽头的玫瑰花丛里,却在临近的时候,发现这好地方早就被人占据——一个十四五岁的白衣少女正坐在秋千上,边摇晃着,边唱着歌。

她唱的是那首《五月的风》: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假如呀花儿确是有知,懂得人海的沧桑,她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凭着诸葛光那双敏感的耳朵,他一下子就发现这歌声十分动听:细腻婉转,高音清,低音醇,实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嗓子。难得的是唱歌的人岁数不大,歌里的感情却处理得很有灵气,将这首歌所描画的慵懒喜悦的气氛表达得淋漓尽致。

他忍不住好奇地问:“你是谁?”

那少女这才发现了他,先是吃了一惊,直待看清了来人,才放松下来,穿着漆皮小鞋的脚轻轻触地,停住了秋千,落落大方地回答:“我是阿四啊。”

阿四,这个名字好熟悉,似乎这段时间经常在茶余饭后被人提起,于是他一下子想起来了,她是黄家的独养女儿。只是他不好意思告诉她,自己之所以知道她,是因为她也是爷娘心目中未来的儿媳候选人。

还没等他找好措辞,阿四天真烂漫地先开口了:“我知道,你是诸葛哥哥,我阿爸说,要我同你好好熟悉。”

他尴尬得说不出话来,又深觉有趣,故意问:“阿爸?不是姆妈说的吗?”

阿四摇摇头:“我姆妈说,交朋友是缘分,不必刻意。”

他因为这句话,对黄家姆妈,继而对这个阿四,都产生了几分好感。他举目看了看:“你家人不在这里?就你一个人?”

阿四冲大宅扬了扬头:“阿爸在雪茄室吸烟,姆妈在客厅里聊天。我闷得慌,又不像那些姐姐爱跳舞,就自己出来逛逛——你呢?”说到这里,阿四用圆圆的大眼睛上下打量他,“你看起来已经长大了,怎么不跳舞?”

他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片刻之后,诸葛光坐在阿四身旁的另一架秋千上,两个人边摇晃边聊着天。

诸葛光问:“你方才在唱《五月的风》?唱得好极了。”

阿四答:“你知道这首歌?你也喜欢听歌?”

“喜欢。”不知道为什么,诸葛光突然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小女孩吐露了心声,“我以后想写歌,写许许多多好听的歌,当作曲、作词家。”

“哇!”阿四崇拜地说,“那么你写歌给我唱吧,我以后想唱歌,唱最最好听的歌。”

“一言为定。”诸葛光说,“以后我当上海最有名的作曲家,你当上海最有名的大歌星,我写一首最好听的歌给你唱。”

“一言为定!”阿四说,也情不自禁地透露了自己的小秘密,“诸葛哥哥,我前几天,到华新台去报名当电台歌星了。”

诸葛光有些吃惊:“真的?你阿爸姆妈同意?”

阿四摇摇头,吐了吐舌头:“他们不知道,我瞒着他们去的,如果真的考上了再想办法吧。不过,不试一试终归很可惜,你讲是不是,诸葛哥哥?”

“是的,不试一试,终归很可惜。”诸葛光沉思着说,意外地从眼前这个看似懵懂稚气的少女身上,获得了想象不到的力量。

上午时分,黄莺从特卡琴科兄弟咖啡馆里走出来,停在街边,欲叫黄包车赶往十六铺。今天是约好了给姆娘搬家的日子。上回见到姆娘之后,黄莺就一直想将她搬到黄家大宅附近来,方便自己照看。费了些时力,在蒲石路[2]上寻着了一个小套间,又雇了一个妥善的娘姨照料。

这时,她听见有人唤她的乳名:“阿四!”她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白面浓眉的年轻人,似曾相识,略一思索,便想起是贞娘的干儿子阿锋。数月不见,阿锋似乎白了些,脸上的两道浓眉,更是黑得显眼。

黄莺说:“是你呀!”又奇道,“怎么这样巧?”

阿锋笑笑,说道:“贞娘拨电话到十六铺,让我来这里接你。”姆娘住的小间外面,有个公共电话,贞娘时常同阿锋以此联络。

黄莺高兴地说:“谢谢你啊。”

这时黄包车到了,她就与阿锋一同上车。这阿锋看起来并不比黄莺岁数大,不知为何,却让她觉得老成稳重,十分可靠。车上,她心里默默回味着方才同诸葛光会面的情形,一路沉默。直至下车,才发现阿锋一路用随身带的杂志挡在她侧前方,防止太阳直晒到她。

黄莺觉得窝心,又说:“谢谢你,阿锋!你这个人真好。”

阿锋还是笑笑,有点羞涩。两人一同进了姆娘的小屋,姆娘已经穿着停当,家什也一早收拾好,当下又叫了两部车,阿锋带着家什,黄莺和娘姨扶着姆娘,到了蒲石路的小套间里。

姆娘重新睡好了,黄莺见她气息渐匀,心内稍安,温声说:“姆娘,你先困一觉,下午约了医生上门来瞧,到时候我再过来。”

她又交代了娘姨几句,轻轻掩了卧室门出来,对坐在客厅里的阿锋轻声说:“我走了。”

阿锋说:“我送送你。”

两人一同出大门上了蒲石路。阿锋这时问:“阿四,你当真不记得我了?”

黄莺疑惑地停住脚,转身,抬头看着那张似陌生又似熟悉的脸。饶是她没谈过恋爱,也看得出那眼睛里柔情浮动,于是脸儿一红,低头嘟哝道:“我从前……见过你?”

“何止见过,你还给过我七个肉饼呢。”

这下黄莺脑子里灵光一闪:“你是刘嫂的儿子!”她再抬头看那张脸时,立刻将它和当年厨房间的少年对上号了。

阿锋欣慰地笑了:“你果然还记得。”

片刻之后,黄莺与阿锋一起沿着巨籁达路向黄家大宅走去。两人聊起少年时代,同是在黄家大宅,虽然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好多事情彼此都知道,十分有趣,一时欢声笑语。

黄莺问:“你姆妈呢?她身体还好?”

没想到,阿锋的眼神随她的这句话一下黯淡下来,说:“我姆妈早就去世了。”

“啊!”

“当年,我姆妈被你们家辞工后,寻不着工,她心里着急,又病了,没多久就……”

黄莺听着阿锋的话,心里说不出的难过抱歉,又停下脚步,转头对阿锋说:“我不知道,对不起啊。”

阿锋摇摇头:“同你不相干。后来,贞娘就一直照顾我。我中学毕业后,起先在元泰五金店当学徒,后来出徒了,如今升到主管。业余时间,我喜欢瞎写写文章……”他说着,不好意思而又自豪地将手中的杂志递给黄莺。

黄莺接过来看时,只见那是本由茅盾先生主编的《文艺阵地》,在“新笔锋”栏目,登发了署名“李锋”的小说《孤岛浮沉记》。

黄莺惊喜地问:“这是你写的?”

见阿锋点头,她便迫不及待地站在梧桐树影下翻看起来。那小说不长,两千余字,写的是从一个小职员的视角所看孤岛内的诸生记,笔触简练,寓意深长,和阿锋的人一样,有种超出年龄的老成持重。黄莺由衷赞叹道:“你写得真好啊!”

阿锋看着她,略带腼腆:“你喜欢就好。阿四,我今日,是来同你告别的。这本杂志,就送给你做个纪念。”

黄莺很意外:“你要走了?去哪里?”

“去抗日。”说到这里,阿锋脸上的腼腆一扫而空,眼眸发亮,“我打算去陕北,投奔那里的八路军!”

黄莺被他的激情感染,情不自禁地轻喊:“好啊!”随即又想起来,惆怅道,“只是,才与你相认,你又要走了。阿锋,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你是谁。”

阿锋似被她语气中的惆怅不舍所鼓舞,鼓起勇气说道:“我其实……一直关注你的消息。每回你去华新台唱歌,我都在楼下等你,只是你不知道。姆娘从苏州寻到我这里,我心里高兴,终于能为你做点事情。可现在,你将她安排得这样好,这里用不着我,我也早就想去抗日杀鬼子。”

他越说,黄莺越害羞,但心里也感动得紧:身旁有这样的一番深情默默守护着,自己竟毫不知情。她又联想起自己对诸葛光的一片痴心,默默叹了口气。情关重重,情债累累,这大概是每个人躲不了的劫数。

她转移话题:“你这就要动身吗?”

阿锋答:“唔,明天早上,车票已经买好了。我这一去,一定要好好杀几个鬼子才能解恨。他们在南京杀我同胞几十万人,血海深仇不共戴天。我从前读岳飞将军的《满江红》说,‘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如今才明白是什么滋味!”

说到这里,他悲愤得双目含泪。

黄莺也擦了擦淌下来的眼泪,说:“阿锋,你真了不起!祝你多多杀敌,逢凶化吉,自己千万保重!”

“你也要多保重。”阿锋说到这里,突然期期艾艾起来,“你如今,我也没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姆娘说……自然有人照顾你。我……唉!我怎么想的,终归不重要,你过得好就好。”

他这一番话说得黄莺莫名其妙,但此时他们已经走到黄家大宅门口,于是,她与阿锋最后告了个别,在他的注视下,进屋了。

[1]今上海思南路。

[2]今上海长乐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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