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无祸是铁了心的跟我死磕了,以至于他的脑袋瓜子都被我砸爆,都没有后退半步。
他说的没错,我和他之间,只能有一个走出这间宅子。
却说白无祸的脑袋都炸开,眼珠子也吊在了外面,却恍若未觉,反而伸手抓住了棺材板。我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对方手里传来,我甚至连抓都抓不住,瞬间就被他夺走了。
白无祸冷笑道:“死人没了脑袋,依然是死人,却不知道活人没了脑袋,还能不能活下去!”
话音刚落,对方的棺材板就带着呼啸的风声当头砸来。
我见他来势凶猛,不敢硬接,身子一侧就急忙避过。脑子里还在想着,白无祸这家伙到底吃什么药了,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了?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子里冒出来,就看到白无祸爆开的脑袋里,一只手掌从里面探了出来。
当时我就倒吸一口凉气,卧槽,白无祸的脑袋瓜子里面竟然还藏着一只手?这是谁的手?
我还来不及多想,那只手掌就已经挣脱了白无祸的脑袋,哧溜一下子爬了出来。只见那只手掌在白无祸的手上轻轻划过,他的右手就直接掉在地上。
这让我吃了一惊,脑子里顿时想起了两个字:借尸!
尸之祖当初借尸,横跨太平洋,一直把我追到了北美洲。
现在尸之祖把自己的一只手借给了白无祸。
其实类似尸之祖这样的存在,以尸入道,对尸体的掌控也前所未有的厉害。哪怕是尸之祖舍去一只手掌,也能很快的再次生长出来。
但是这只手掌给了白无祸,就代表白无祸能动用尸之祖的一些能力。难怪这家伙重赏之下竟然还如此生猛,硬生生的夺走了我的棺材盖。
白无祸狞笑道:“你应该猜出来了,这是老祖宗的右手。他老人家告诉我,以后我和你之间必有一战,为了给我保命,所以才送给了我这一只手。”
“本以为我专心学艺,能以自己的本事收拾了你,可没想到你还是把我逼到了如此地步!”
我神色凝重,喝道:“你只不过是借来了尸之祖的一只手,难道就能有翻盘的机会?白无祸,今天留在这里的,必定是你!”
尸之祖最擅长的就是借尸,不管是他借别人的尸体,还是别人借他的尸体,都能得心应手,轻松简单。
但白无祸毕竟只是白无祸,尸之祖就算是再厉害,只有一只手掌,难道还能奈何得了我?
我力气比不上白无祸,但手段上却比他高明很多!
就在我跟白无祸拼死争斗的时候,于不仁站在墙壁上,对另一头的冥男笑道:“冥男先生,红霞岛一别,咱们很久没见了。”
冥男淡淡的说:“于不仁,你不是我的对手。”
于不仁哈哈一笑:“是不是你的对手,打过以后才知道。有些人呢,其实就是挺自负,总是把自己看的比较高。但实际上呢,全天下的驱魔人,每一天都在进步,每一天都在学习新的知识。”
冥男把目光放在于不仁身上,然后又转过头去:“我来石家庄,不是来跟你们打架的。”
于不仁嗯了一声:“说吧,你来这想干什么?总不能是见我兄弟俩长得帅,就跑过来叙叙旧?”
这话说的,就连郭员外和军装猛鬼都暗暗皱眉,觉得于不仁实在是太嚣张了。
他们虽然不认识那个冥男,但光从气势上就能判断出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主。
于不仁看见了郭员外和军装猛鬼在那皱眉,冷笑道:“郭员外,军装男,我见你们几十年不曾害人,所以才纵容你们滞留于此,并且给你们划归地方,起名凶宅,让人们不敢接近。”
“本想着你们会幡然醒悟,自我赎罪,没想到却变本加厉,想要投奔万魔坑?嗯?”
军装男急忙说:“于先生!我们不敢!”
于不仁冷冷的说:“不瞒你们说,万魔坑现在十万死人出山,要在全国各地争夺地盘。说真的,你们现在走,以你们的本事,未必就能成为核心人物。”
“想要安安稳稳的话,就乖乖的带着你们的手下,去特案处自我赎罪!”
他这话说的军装男和郭员外全身巨震,急忙低头:“是!于先生!我们不敢进万魔坑!万万不敢的!”
冥男冷笑:“你们阴阳店铺,就是这样对待猛鬼的吗?”
于不仁哈哈一笑:“怎么?我还要求他们赶快去找特案处?开玩笑!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在这里墨迹?一句话,选谁!选特案处,你好我好大家好。他若是敢选万魔坑,今儿老子拿他的三魂七魄来祭旗!”
也不知道冥男到底想到了什么,听完这句话后,沉默了很久很久。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深深的叹了口气。
于不仁意味深长的看了冥男一眼,笑道:“冥男先生,赢天命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者,是不是?”
当初红霞岛上,赢天命抛弃了正在抗争的冥人,抢走了善恶紫金葫芦之后就扬长而去。
那一战,不知道多少冥人彻底消失在了红霞岛上,哪怕是冥女都成了一滩肉酱,不曾再复活。
当初冥人和赢天命只不过是合作关系,可到头来,冥人死伤无数,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反倒是赢天命抢走了善恶紫金葫芦。
这要是换成谁,估计心里都不是很舒服吧?也难怪于不仁会问他这么一句。
冥男淡淡的说:“冥人艰难,本就不被活人和死人待见。被赢天命利用,也算是我有眼无珠,怪不得谁。”
于不仁笑道:“您来石家庄,是不是想跟我们合作?”
冥男微微摇头:“只是想考察一下。”
虽然冥男没有明确的说,但是于不仁却明白了冥男的意思。
冥人介于死人和活人之间,具备活人的一些特质,却也具备死人的很多特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跟活人和死人都不是一路人。
只不过冥人也是生命,也不想被困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永远的这样生活下去。所以作为冥人的首领,冥男冥女一直在为此而努力。
开始的时候,冥男选择了赢天命作为合作对象,一来是赢天命毕竟是救他们离开那个暗无天日的世界,二来呢,赢天命也是一个手段通天的人物,最重要的是,还懂得忽悠。跟着他,或许能为冥人们争出一条生存之路来。
于是冥男冥女全都在尽心尽力的帮助赢天命做事。
在红霞岛上,冥人死伤过半,却依然无怨无悔,哪怕是最后邓伯川带人冲进生离死界,冥人仍然在全力抵抗。
可谁能想到,赢天命却在这个时候丢下了所有冥人,带着善恶紫金葫芦转身逃走。
这等于是把所有冥人都给卖了。
从那时候起,冥男就彻底心寒了。他带着剩下的冥人逃出红霞岛,在海中飘荡了两天两夜,才总算是找到了一个临时的落脚点。
但冥女不在了,冥人损失过半,这些无家可归的可怜鬼,心中栖栖遑遑,终日颓废。
冥男想了很多天,想要在这个世界上落脚,就必须要跟活人或者死人合作。现在乱世将来,活人和死人的战争一触即发。
只有找到靠谱的盟友,才能为冥人们博得一条生路。
但是冥男已经投资失败过一次了,那一次失败,让冥人的数量少了一半。倘若再选错了盟友,恐怕冥人们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冥男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先把冥人们安置在这个临时落脚点,然后孤身一人走到了阳世之中。
他想要看看,活人和死人,到底谁更值得自己依靠。
因为曾经配合赢天命,陷害了帝铭副统领,所以冥人不敢贸然跟特案处接触,于是他就从其他顶尖的驱魔人那里进行选择接触。
因为张无忍和何中华一身正气,于不仁和我又是心中存有善念,所以冥男最终把目标放在了我们身上。
他长途跋涉,抵达了阴阳店铺,不成想却被我和白无祸之间的争斗所吸引。
于是他就毫不犹豫的站在墙角上观看,这也是冥男想要选择新盟友的一个重要依据。
虽说冥男没有明说,自己是来找盟友的,但于不仁何等聪明,三言两语之间就弄明白了冥男的意思。
说真的,别看冥男当初配合赢天命制造了生离死界,困住了无数顶尖的驱魔人。
但这件事毕竟是赢天命一手谋划,跟冥男也没什么关系。
倘若冥男真的有心思跟活人成为盟友,不说别的,光是对抗尸之祖都算得上是大人物了。
于不仁笑道:“既然无法决定,不如先等老四和白无祸的争斗有了结果,如何?”
冥男见于不仁胸有成竹,说:“你对张无心倒是很有信心。”
于不仁点点头:“这个白无祸有点问题,但若说他就是老四的对手,那也未必。”
“你或许根本就不知道,当初的天生子到底有多么强大!”
冥男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咧嘴一笑:“他若是能赢,说明你们还是很值得结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