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比武大会-骑枪赛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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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给了我的多米新称谓,“冰雪之火”,正衬他的铠甲和他的来历,自北境冰雪之地的火山而来,身着银色红纹铠甲的少年骑士。

两位英俊的人儿驭马入场,两张冠绝七国的容颜,两具精美灵敏的躯体,瘦而有力。他们就像是两朵白玫瑰,不,更像是白玫瑰和白郁金香,各擅其场。

“现在,培提尔,你会赌谁?”蓝礼笑问。

这一声叫唤把小指头从沉思中唤醒,“多米利克·波顿,蓝礼大人,他们的雪之火。”他彬彬有礼地微笑。

“那我又有赢头了。”

培提尔转首调皮地朝我眨了眨眼,“我想未必,一百金龙,大人。”

培提尔·贝里席伯爵这是在暗示,暗示他或许会和我合作,或者在他的立场来说,是利用我做一些什么,我需要的就是这个,让艾德·史塔克对他产生怀疑,让培提尔不得不想到我,借助我。

因为艾德·史塔克对我更加深信不疑,奔狼就是如此,这让北境人的关系几乎无法被挑拨。我可是恐怖堡的女儿,恐怖堡可是史塔克家族的重要下臣。

我听着重臣间的议论,视线转回场中,百花骑士和冰雪之火各执骑枪,竞技枪放平,两匹战马开始起步,红银相间和纯白绿纹的罩袍随着马身轻扬,现在,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马踏尘扬,健骏的跃动让人无法呼吸,他们越来越快,手中的盾牌拿得极稳,我看到剥皮小人和高庭玫瑰,南北两端的家族,迥然相异的纹章,闪耀在盾牌上,潇洒地直面枪锋。

双马交汇!

咵啦!苹果木枪裂碎四散!

两人都是如此地稳当,我看向国王,劳勃·拜拉席恩极其专注,此刻摇了摇头,他也无法判断两位俊杰中哪一位更加出色。

第二场!

马吟刨土,主人接过又一支骑枪,两位对手相互致意,调整坐姿,他们继续,马儿的战袍轻轻跃扬,竞技枪直指对手,盾牌防护自我,他们再度交锋,咵!竞技枪裂碎飘落,依然是相持不下。

“棒极了!天杀的年轻人,”国王挪动着自己胖胖的肚子,倾着身子,瞪大了眼睛,“奈德,这是你那边的小伙子是吗?”

“对!陛下。”艾德的语气与有荣焉,“不管如何,今天这一场以后,你哥哥都会是个传奇,要知道,莱雅,北境热爱骑枪的人不多,在马上比武中有名声的就更少了,”艾德抛开了疑云和阴霾,专心观看。

“他会是一个真正的骑士,”国王之手欣然道,唇角含笑,“布兰应该快到君临了,那小子也会一样。”

艾德的父亲瑞卡德·史塔克处心积虑,让艾德成为了七国一统的支持者,我知道在北境有繁多的贵族不喜欢南方,不喜欢七神,不喜欢骑士。可以说,在如今的情势下,临冬城公爵本人就是把北境系在王国最重要的绳索之一,艾德从小在谷地成长,熟悉南方,与南方的女孩恋爱,娶了南方的女子,他根本不会有裂土称王的想法,不像他的臣下。

可是在前世的剧情里头,乔佛里把这根绳索斩断了,简直蠢到了极致,即便泰温通过交易和谋划让北境之王罗柏驾崩去世,这之后也将无法阻挡北方人的离心,这可当真后患无穷呢,颈泽一占,管你南方天昏地暗。要指望下一次再有一力靠近铁王座的北境统治者,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在喧嚣中,比赛一场接着一场,百花和雪火不分伯仲。

两位俊彦骑士连续断了有十二根骑枪,我看得出来他们手都有些不稳当,我猜,现在马匹和人都已经汗流浃背,这是拼耐力的时候了。

呼喊声更加热烈,这是势均力敌的交锋,最精彩的角逐!他们在对望彼此,然后马儿起步。

双骑相对,马跃尘飞。

咵!

骑枪再折,两人依旧安然马上,多米和洛拉斯掀起面甲看向看台中心的王座。

国王在挠下巴。

我看着他,几千双眼睛也在盯着看台正中的王座。

“咳!”劳勃清嗓子。

他要开口了,我不由得屏住呼吸,他要开口了!

“冠军,对冠军,”劳勃站起来,手拄着前头的栏杆,“我得说,玫瑰和剥皮人水平相当,没错!都不如我,但是非常棒!”

这胖子。

“多米利克,我看的很清楚,是多米利克·波顿赢了,他的骑枪更稳更准!”国王大声说道。

君主的意见自当被遵循。

嘿嘿嘿,掌声雷动,全场欢呼!

“多米!恐怖堡万岁!!!”我抢过侍女的鲜花,挥舞在手中,我兴奋极啦!

多米利克向看台致意,下马后他和洛拉斯握臂相谢,两位翩翩少年均不为胜负所动,我想他们一定会有不错的交情。

我一脸的开心,笑着遥望我的哥哥,他已然一尝所愿,在比武大会上打出了北境的名声,恐怖堡万岁,我知道,当恐怖堡到了他手上的时候,那里会变成比现在更美好的地方。

其实我心底有一点儿猜测,劳勃自然是极其严肃的,也是重视比武的,可是多米的表现无愧骑士之名,或许国王会有那么一滴滴的私心,在双方均证明了自己以后,给北境一点好甜头,故意判北境的多米利克获胜。

毕竟北境从未在比武大会上占过太多次优胜,因此,在需要维系住北方人心的情况下,多米利克的胜利或许有一些政治原因,在君临缔造的自豪感,会让人产生对铁王座的归属之心。而相较而言,河湾地地势开阔,面对多恩、河间地和西境的压力,而且内部虽然人多丰饶,但是诸侯心思不齐,多得是可以挑战提利尔的力量。所以,劳勃会选择巩固他的盟友北境。

反正我是看不出他和洛拉斯哪个的骑枪更稳更准的,我用骑枪就是能刺人的水平,没那么多花架子。

“哇,他们之间一定会萌发某种情谊的,”我听到身边珍妮羡慕地远瞭,某种情谊,难道不是友情吗?“美少年和美少年!”

“嘿,珍妮,”我敲了她脑壳一记,“不准这么想啦,那是我哥哥,想别人去吧。”

“我要给这段情愫写诗作画!哼,让他不给我献花。”她昂头说道,嘿,管事的女儿,你想太多啦,那是政治性献花,不是真的看上个谁。

决赛将在“雪火”多米利克·波顿和“猎狗”桑铎·克里冈之间展开,桑铎的头盔是铁铸的猎狗之颅,惟妙惟肖,在大众的目光中狰狞可怕,与多米鲜亮美丽的甲胄无法相提并论,我知道,没人期待他的获胜。

我有一丝丝的怜悯,桑铎年轻时未必没有过骑士幻梦,鲜衣怒马的遐想,他也是听着剑与歌之事长大的少年,然而活在了错误的家庭,有一个错误的兄长。我看到珊莎脸色也不是很好看,珍妮邀她支持多米时,她只是腼腆而优雅地一笑。

我握住女孩的手,语声轻轻,“我们要去看看他们吗,珊莎?”

珊莎咬紧嘴唇,干扰比赛这种大胆的决定实在太难为她了,我直接拉住她的手夺过一束花,被我抢走了花束的侍女,目光可怜兮兮的,我们在她柔柔弱弱的注视中走下了看台,“等一下!”我大喊。

大家转过头来看着我,别听我声音清脆婉转,为了以后能指挥大军我这嗓子可是练过的,需要时极其富有穿透力。

我拉住珊莎小妹战栗的手,不顾耳后首相的惊呼:“莱雅!珊莎!快回来!”

“爸爸。”珊莎嚅嗫着说。

我很干脆,“别理他,他就是根木头。”

“艾德!”国王声音很大,“看看!女孩儿和骑士冠军!你难道要让女孩离开?哈哈哈哈,看着吧,指不定这景象会有一首歌儿呢!”这真是个满脑恣意豪放的国王呀,据说首相和御前铁卫都拖着他不让他去参加比武,现在他肯定闷坏了,搁这儿找乐子呢,反正就两个少女,这会儿也无伤大雅,他一定是这么想的。

我把花儿塞进了珊莎的手中,耳语道:“给,献给猎狗,他昨天可是护送你回来的呢。”

珊莎盯着我,像是可怜兮兮的小鹿,我的表情一定像极了后母一类的角色,超级凶巴巴,“快去,珊莎!”

珊莎捧着花接近了猎狗,她害怕极了,我看到她肩膀在抖动,小丫头快哭出来了。

我猜大家伙儿都会以为我们会去找多米利克,有些人知道我是他的妹妹,其他的很多人则看到了我昨天给多米抛花的事儿,他们现在一定惊呆了。可爱的少女珊莎给大狗熊桑铎鲜花,这和绵羊给龙递草吃有什么区别?

珊莎挪动了几步,羞怯地低眉,我走到她身边,手掌揽住她的背弯,语带振奋,“鼓起勇气,丫头,你只是感谢一位愿意守护你的骑士。”

她给了我一个胆小女孩的微笑,尝试挺胸抬头,手和肩膀都在微微抖。

“不怕,你是奔狼,小淑女。”

珊莎慢慢镇静了下来,排除掉微微哆嗦的手指之后,她气度俨然是史塔克的女儿,就像是一只被抛出巢穴的小鸟,突然振翅高飞。

这一刻我仿佛从珊莎的背影看出了狼的影子,好古怪,她明明是小淑女,或者小麻雀。

珊莎将花捧到了猎狗面前。

猎狗已经关上了面甲,狗头头盔显得冰冷凶狠,“这天杀的是什么鬼东西,小小鸟。”猎狗的声音沉闷地响在头盔里,”还有那只小鹰雏?你们北方人在玩什么把戏?”

“史塔克的珊莎小姐感谢您昨夜的陪伴和守护,桑铎·克里冈,”我扬声道,“她愿意祝您旗开得胜,勇夺桂冠!”

猎狗漠然无语,对,非常冷酷。

珊莎小步地走到马前,颤抖的手指将鲜花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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