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幼幼就没有见过在她面前还敢这么自恋的男人。
不是她自吹,不管她走到哪里,不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游戏世界,谁见到她不说她漂亮?
可是这人一看见她,直接就来了句自己喜欢御姐,现在又大言不惭的说她在追求他,
纵然,他是为了蒙蔽警察,但白幼幼还是极其无语。
而警察们显然也极其无语,不过既然盛俊如此的厚颜无耻,他们也懒得再跟他多说,便把目光转向白幼幼,问白幼幼究竟是个什么情况,白幼幼又将苏薇失踪的事情重复了第三遍,并告诉他们在苏薇的房间发现一滩血迹的事情。
两个警察进去看了看,很快又从房间里出来,又问白幼幼是在什么时候接到苏薇电话,而在接到苏薇电话的时候她又在做什么。
对于这些问题,白幼幼早已想好了说辞:“因为申群已经出事,苏薇一个人待在家害怕,所以我今天中午便陪她过去搬家……”
白幼幼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只是修改了自己出去后的情节。
她在去苏薇出租屋的时候观察过,这个童话世界只有马路超市以及一些服务机关有监控,像小区菜市场这些地方,都是没有监控的。
而她方才去苏薇出租屋的时候,就穿过了菜市场,而回来的时候,也同样从菜市场穿了回来。
所以,就算警察会怀疑她,也找不出任何破绽。
不过警察显然没有怀疑她,等到白幼幼说完以后,他们又问道:“那你家里的门锁,就只有你手中有吗?”
“苏薇也有,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她身上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为了让她安心,就把钥匙给了她一把。”
“那你们平时有跟谁结仇吗?”
“结仇?”白幼幼咬住下唇,她顿了顿:“若是说结仇的话,那可能就是刘颖颖了。”
“刘颖颖?”
年轻的警察皱了眉,他想起了今天来警察局录口供的第三个女孩儿。
“是的,刘颖颖,她是申群的朋友,说是朋友,但他们的关系却极其的暧昧……”白幼幼现在迫切的想要知道刘颖颖的下落,而警方今日给刘颖颖打了电话…”
“我觉得,如果现在给刘颖颖打电话的话,苏薇应该还不会有事。”
白幼幼想从警察身上下手。
而果然,一听白幼幼这么说,两个警察对视一眼,年轻的警察就拿出手机给警局拨打了电话,很快,警局那头就有人接通了,年轻的警察把事情大致说了一遍,并交代他们立刻给刘颖颖打电话,接着又问了白幼幼一些常规问题,然后在屋子里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其他线索,门锁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最后要带着白幼幼离开。
白幼幼是去警察局录口供的。
而在此期间,盛俊一直坐在沙发上,还从抽屉里拿出小零食吃了起来,见白幼幼他们要走,他才跟着起来,但起来的时候还不忘拿几包小零食,含糊不清的对着白幼幼道:“我跟你一起。”
瞧这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白幼幼:……
两个警察:……
不约而同的别过眼去,
简直没眼看。
……
白幼幼略施小计,就让警察将目光转到了刘颖颖的身上,本以为去警察局就能够见到刘颖颖,谁知道才坐上警车,年轻的警察就接到了同事打来的电话,说是刘颖颖的电话打不通,并让警察去刘颖颖家中一趟,还把地址发给了他。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白幼幼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若拿走笔记本电脑的人是刘颖颖,那现在刘颖颖会不会也被怪物盯上了?
白幼幼这般想着,很快,不好的预感就成了真。
警车都还没有开到刘颖颖所在的小区,就被一场车祸堵住了去路,现场被人围得水泄不通,鲜血流了满地,流至了警车的轮胎下,空气中都弥漫着血腥味道。
死者正是刘颖颖。
白幼幼通过精神力穿过人群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女人,手渐渐的握成了拳。
看来,
这个世界的笔记本电脑,还真是有鬼。
可惜当时…
白幼幼再一次懊悔当时没能把笔记本电脑带走。
“真可怜啊。”
“是啊,还这么年轻,就这么被车撞死了,她父母得多难过啊?”
“唉,你说那车怎么也不看着点儿?横冲直撞的真是…”
现场一片嘈杂,许多人围在路中央对着一处指指点点,嘴上不住的说着同情可惜的话,两个警察见这架势,便知道一时半会儿是散不开了。
连忙就给同事打了个电话准备步行离开这里,可就在他们打电话的时候,盛俊打开车门走了出去,不过短短的几秒钟就挤进了人群之中。
老警察有些无语。
“他真是什么热闹都要去凑一下。”
说罢,又转过头看了白幼幼一眼:“姑娘,你看上他哪里了?”
白幼幼:……
她根本就没有看上他。
“我觉得他这个人特别有趣。”
这个回答老警察嘴角抽了抽。
他顿了顿才道:“姑娘啊,不是我说你,你看他在你家的时候,吃了东西不说,还拿你那么多东西,虽然都是些小零食,也不怎么值钱,但也可以看出他这个人眼皮子浅,你要跟这种人生活的话,会非常累的。”
“更重要的是,他明明不想接受你,却还要占你的便宜,他这完全是把你当成冤大头啊。”
老警察名叫刘来福。
今年已经五十岁了。
他有一个女儿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不惜跟他断绝关系也要嫁给一个混混做老婆,口口声声的说混混会因为她变好,为爱冲昏了头脑的她简直不顾一切,可是嫁过去以后过得是什么生活?
每天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不仅要养混混,还要养混混的父母,穷得连一件三十块钱的衣服都舍不得买。
这也就罢了,
因为他不同意女儿与混混交往,所以混混一直记恨在心,觉得刘家人看不起她,所以婚后对于女儿从来没有好脸色看,面对女儿辛辛苦苦为他找来的工作,也是不屑一顾,还经常在喝了酒以后就将女儿打得鼻青脸肿。
如果不是…如果不是女儿的邻居看不下去给他们打来了电话,那他女儿铁定会被打死在混混家。
后来他逼着混混与女儿离了婚。
可即便离了婚,曾经遭受过的苦楚也像是阴影一样时刻笼罩着女儿,现在女儿也才二十八岁,可看上去却像三四十岁的老妪一般,整个人都没有了精气神。
所以啊,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假。
因为自己女儿的前车之鉴,所以现在刘来福看见男方不靠谱的恋情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提点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