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开始继续卖弄了“在整个十九世纪,耶鲁法学院一直默默无闻。它只是一个培养能通过康涅狄格州律师资格考试的小法学院而已。但是到了本世纪二十年代,耶鲁法学院和哥伦比亚法学院一起成为所谓‘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开先河者。这种运动认为不能光把法律作为僵化的条文和规定,而应该更把它看作是改变和改革社会的重要力量。”
“就像你在《耶鲁法学评论》结尾中说的那样‘律师不仅是为私人和公司提供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他们也是政策制定者,是政治家,也是社会的改革者。’”茜莱瑞道。
“你也看过那篇文章了?”
“当然,我看了不止一遍呢。”
“感觉如何?”
“想听实话嘛?”
“是的”
“保密……”
“哎?你这样很不坦诚啊”爱德华说道,心里却在想“女人啊,大腿随便露给别人看,心里想啥却不愿意说,呵,真是麻烦。”
……
“大家好,我是露丝伯格,这个学期,我负责你们的《宪法》课教学”
坐在课堂上,虽然没大吼大叫,但依然爱德华显得很有精神,自从打定主要要成为专攻宪法的上诉律师后,他一直在努力。
《宪法学》是最基本的入门课程,也是耶鲁的重点课程之一。
能有资格教宪法的,无一不是教师中的佼佼者。
让人啧啧称奇的是,竟然让看起来三十出头的女教师来上课。
法学院只收男生的规定,但实际上这个时代很少有女性报考,法学院的男女比例常年维持在10:1,典型的狼多肉少,这也是为啥法学生通常都给里给气的原因。
而能成为法学院教师的女性,那就更是少数中的少数,教的还是宪法这样的精品课,可见她能力能力绝不在其相貌下
露丝伯格身材不高,相貌清秀,红棕色的中长发,微微烫卷披在肩膀上,细长的眉毛下是深琥珀色的瞳孔的眼睛,深邃的让人恨不得一头扎进去。
一身套裙,正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秀丽的容貌和精湛的专业能力,让她显得魅力无穷,虽然已经三十多了,可在爱德华看来,这比十八岁的米国大妞可更加美味可口。
成熟的风韵,可不光靠漂亮的脸蛋? 学识与人格魅力更是必不可少的加分项。
课堂里的男生都有些不淡定起来,而原本骄傲的女生? 也开始显出几分不安,她们原本都是各自学校里的佼佼者? 可现在……
同样坐在课堂里的茜莱瑞也忽然感到几分莫名的自卑? 对上这个领域的精英学者,她之前的那些骄傲与成绩? 瞬间都不算什么了。
说起来? 反而倒是心里转折花花念头的爱德华最为淡定,毕竟两个案子过手? 不说业务能力,至少算是见过世面了? 和其它新兵蛋子比自然有心理优势。
宪法课属于公共基础课程? 随便什么时候上都行? 爱德华放到两年纪上而茜莱瑞则一年级就开始修学分。
忽然露丝伯格话锋一转,扯到了他的头上:“爱德华·杨嘛? 我很欣赏你在《法学评论》上的文章。”
“啊? 哦? ”爱德华连忙回应“谢谢夸奖”
随即开始自我埋怨起来“这华夏血统啥都好,就是关键时刻重要掉链子? 一听到别人夸自己马上开始谦虚起来? 这毛病简直了。瞧瞧纯正的老美? 被人夸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你要是夸的不够刺激,不够肉麻,他都能和你急……娘的,这老牌帝国主义子民就是有过人的优势啊!”
“那篇文章显示你的法学素养一塌糊涂,而且对宪法的理解存在巨大问题,宪法是精密和智慧的结晶,而不是所谓的慈悲这种朴素的感情的产物,两者虽然看起来在表现形式上差不多,但却比后者不知道要高多少倍。”
“简单类比的话,大概可以认为是黑猩猩和人类的区别”
课堂里传出一阵哄笑来。
爱德华脸皮再厚这回也扛不过去了。
“抱歉,我说话比较直接,希望你们今后能适应。”
“我去……你这抱歉的态度嘛,那分明是能接受得接受,不能接受也得接受,看不出人小小巧巧的,怎么那么强势?”爱德华不敢开口只能自己嘀咕。
“好了,现在大家可以各自发表一下对于爱德华同学那篇文章的观点,随便讲。作为一个宪法学老师,我不指望你们能说出多少精妙的符合宪法思维和建国先贤意图的话语来,但至少让我知道你们的真实水平。”
“OK,谁先来?”
“约翰,你先来吧。”露丝伯格发现一个男生盯着自己显出跃跃欲试的表情,便点了他的命。
“我叫约翰·博尔顿,是州空中国民警卫队的预备役军官。”
这个男生自我介绍,“我是今年一年级的新生,特地选择露丝伯格女士的宪法课程。”
“谢谢你的选择,你不会为这个选择感到后悔的。开始吧。”
“我个人认为爱德华先生的那篇文章存在很大问题,从根本上说犯了重大的原则性的根本上的错误。”
“我勒个去”爱德华直翻白眼,“大哥你上来就是一个重-原-根三连,这是要把我当场批判一番么?!我去大爷的”
旁边克里斯也皱起了眉头,挠挠爆炸头,以一种看白痴的眼神,从上到下扫了博尔顿两眼。
这厮体格强壮,坐着也是黑铁塔一尊,博尔顿当下便机灵灵打了个冷战,想起了之前关于耶鲁大草坪“革命区”的一些不好传说。
赶忙扭头,不敢和他目光对视。
可却正好对上茜莱瑞笑盈盈的眼神,她觉得好笑是因为接触两个多月来,爱德华总是显示出与年龄不相符合的稳重与能力。
哪怕被阿诺德法官和所罗门联手痛殴的时候,也扛了过来,至少还维持着体面。
今天课堂上被新生当众挑衅,倒是让她产生了看热闹的心态。
何况博尔顿年纪不大,打扮却非常的……让人无语。
这个时代,是讲求个***,追求自我的年代,嬉皮士运动从五十年代开始兴起,一直到现在都还热火朝天,从其中衍生而来的波西米亚风格,更是横扫年轻人的衣柜。
像爱德华这种好学生的都不见得穿正装,一件胡里花哨的短袖T恤,外面一件格子衬衫,配牛仔裤和帆布鞋或者翻毛皮鞋就是当下最典型的学生打扮-有点出格,但又不至于让道学先生们发作,至于茜莱瑞这种超短裙的麻烦会更大,可比起在校园里公然裸奔只在关键部位套个圣诞袜来,那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男教授也得多看几眼不是。
茜莱瑞自己这儿就有点头痛,超短裙固然让她在校园里享受到了大量炽热的目光,代价就是走路时一只手得伸到后面按着裙子,防止走光。
博尔顿倒好,小分头用发蜡抹的光可鉴人,全身西服套装一丝不苟,雕花皮鞋贼亮,这倒是“革命”前耶鲁学生的标准打扮,但自打运动开始之后,基本就没人这么穿了。
因为教授们顾忌身份还是这套经典打扮,学生要是和教授们保持一致,那岂不是不响应革命的学贼?就不怕走夜路被革命学生打闷棍么?
而且这货年纪轻轻还在上嘴唇留着道一字胡,这就让茜莱瑞觉得更好笑,看起来活像个跟不上时代潮流的古板傻瓜,或者说一个穿着过时戏服的蹩脚演员在没有人的舞台上顾影自怜。
博尔顿却以为这圆脸漂亮妞是为自己的外貌所倾倒,眼光下移又看到熠熠生辉的大白腿,顿时整个人都陷入了激动中。
“我们的国家目前正陷入困境中,而导致困境发生的原因,就是爱德华先生的观点所引起的,实际上作为一个法学生,我们应该以法律作为自己的最终要求,而不是所谓的道德与良心。同时我对他在法庭上使用的诱骗手段也感到迷惑不解,法庭是公开公正的辩论场所,控辩双方应该以各自所掌握的证据来说话,而不是以各种诡计来和对方打心理战。”
“我们的法律制度是建国先贤所创立的,是富有生命力的,是完美无瑕的!”
“所以,如果碰到打不赢的官司,应该从自己方面多下功夫,仔细钻研判例和研究法条,而不是在质证耍各种小手段。”
“同时,我对于执法者们有小小的出格举动表示理解和赞同,毕竟他们头上有法律而犯罪分子可没有,这样等于是捆住执法者们的手脚,让他们武装到牙齿且奸诈无比的罪犯去搏斗,这不公平。”
“你fxxk留个小胡子就当自己是鲁迅了啊!”爱德华大怒,心里开始翻腾起来“老子招你惹你了,你一上来就把我当靶子打,我呸。”
博尔顿此刻自我感觉良好,摸了摸小胡子,继续张嘴,不料却被露丝伯格打断“OK,我明白你的观点。谢谢你得坦诚。”
博尔顿悻悻闭嘴,扭头看了茜莱瑞一眼,后者也正看着他,博尔顿非常帅气(自认)的,一抹小胡子,左边嘴角高高咧到眼袋底下,茜莱瑞见状笑的更加灿烂,实际上若不是在课堂里,她估计能笑得在地上打滚-这家伙看起来太怪了。